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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61儿童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也门公交车遇袭事件已致43死61伤,多数为十岁以下儿童和自我保护的事例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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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也门公交车遇袭事件已致43死61伤,多数为十岁以下儿童
8月9日,也门萨达,医护人员在转移一名受伤男孩。 视觉中国 图
也门一辆载有儿童的公交车8月9日遇袭,数十人死伤,其中多数是儿童。
据路透社9日报道,也门萨达省卫生部负责人称,袭击事件已经造成43人死亡61人受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也门的负责人还在推特上称,大部分死伤者是10岁以下的儿童。
半岛电视台此前报道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推特上表示,袭击于9日上午发生在也门萨达省北部达海安(Dahyan)市的一个市场,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资助的医院当天收治了数十名死伤者。
一家亲也门胡塞武装的电视台报道称,袭击是由沙特领导的联军造成的。
路透社称,沙特领导的联军随后发表声明证实制造了这次袭击,不过,联军称他们的目标是也门胡塞武装的导弹发射台,该发射台曾对沙特南部城市吉赞发动袭击。联军在声明中称,袭击符合国际人道主义法,并指责也门胡塞武装将这些孩子作为人盾。
不过,半岛电视台报道称,一名也门记者表示,事发地点是一处市场,附近并没有军事设施。
2014年9月,也门胡塞武装夺取首都萨那,后又占领该国南部地区,迫使总统哈迪前往沙特避难。2015年3月,沙特等国针对胡塞武装发起代号为“果断风暴”的军事行动。同年7月,支持哈迪的政府军和部落武装在多国联军空中支援下夺回亚丁省。
沙特领导的多国联军多次对也门进行空袭,也频繁造成误炸平民事件。半岛电视台称,三年来,已有超过万人丧生,仅在今年6月,沙特就对也门进行了258次空袭,其中三分之一的目标都是非军事地点。
一、自我保护的事例
晓莲是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父亲是村委会的会计,母亲则在家务农。9月1日下午5点钟左右,放学后的陈晓莲从就读的中学往后高家村的家中走。初秋的农村正是庄稼抽穗待熟的时节,到后高家村路两旁的成片玉米高高长长,陈晓莲虽然是独自一人,但对于这条自己走过无数次的路,她丝毫没有陌生感和恐惧感。新学期第一天的喜悦和兴奋让她一边走一边哼唱着自己喜欢的歌曲。就在陈晓莲走到距离后高家村1000米左右的时候,突然从路旁的玉米地窜出来一个人,将一把尖刀架到陈晓莲的脖子上,恶狠狠地对她说道:“不许出声,跟我到玉米地里去!”突然出现的危情让陈晓莲惊恐万端,脖子上冰冷的尖刀让她不得不顺从地被对方拉进路旁的玉米地。
到了玉米地里后,那个人一把将陈晓莲推倒在地,陈晓莲本能的挣扎着,喊叫起来:“你要干什么?救命啊……”立刻,那个人的拳头随着她的喊叫声落到她的头上,陈晓莲挣扎着厮打着,但弱小的她很快就气力不支了。那个人则恶狠狠地用刀抵住她的脖子,恐吓她:“不许动,不许出声,不然杀死你。”说着,这个人将陈晓莲翻转到脸朝下趴在地垄沟里,将陈晓莲的双手背到后面,开始用绳子捆绑她的双手。陈晓莲意识到,自己遭遇了歹徒,但她不清楚这个歹徒想要做什么,她提醒着自己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歹徒为所欲为,一定要想办法自救。她颤抖着声音哀求着歹徒:“大哥,你要干什么?我只是一名学生,你放过我吧!我一定会记得你的恩德的……”陈晓莲的哀求立刻被歹徒打断:“闭嘴,再说话我杀了你!”陈晓莲不敢再说什么,她怕歹徒真的对自己做出什么伤害的事情。她期望着歹徒在捆绑完她的双手后能和自己沟通,到时候她再寻找脱身的机会。然而,歹徒捆绑住她的双手后,开始用胶带一圈圈封起她的嘴巴。陈晓莲再想挣扎已经无济于事。
歹徒将她书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很快就发现了陈晓莲没来得及交给老师的195元钱学费。陈晓莲以为歹徒找到钱后会放过自已,但歹徒将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后,嘴角泛起一丝诡异的微笑,他将刀放到一旁,一下扑到陈晓莲的身上,开始撕扯陈晓莲的衣服。陈晓莲立刻意识到,歹徒想要强暴她,她挣扎着抵抗着,歹徒立刻将拳头雨点般打向她,歹徒最终得逞了……”
屈辱的泪水流出陈晓莲的眼眶,她愤怒地看着歹徒。歹徒穿好衣服后,看了看她,摸起刀骑到她身上,挥刀向她的头刺来,陈晓莲急忙将头躲向一旁,刀一下落空了。陈晓莲意识到,歹徒是想杀人灭口。她的大脑迅速转动着,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被捆绑着,嘴巴又被粘着,如果一味的反抗,根本不是歹徒的对手。这时,歹徒的刀再一次刺过来,她又一次将头躲向一旁,但歹徒的刀还是扎到了她右侧脖子上,她只感觉脖子上一阵疼痛,随之有血液喷溅出来,一个念头跳进陈晓莲的脑海:装死。
陈晓莲在明白歹徒想要致她于死地后,期望通过装死来躲过厄运。她立刻闭上了眼睛,将头耷拉向一旁,全身一动不动。果然,歹徒举向空中的刀没有再刺过来。陈晓莲不知道歹徒下一步会做什么,但她又不敢睁开艰睛看,她惊恐地屏住呼吸等待着事态的发展。这时,陈晓莲感觉到歹徒将手指放到自己的鼻子处,她意识到,歹徒是在试探她有没有呼吸,好确定她死没死。陈晓莲不敢出一点点气息,不敢动一下。时间变得异常漫长,一秒钟、十秒钟……陈晓莲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对于她仿佛几个世纪般漫长,她终于感觉到歹徒将手拿开了,站起身,但她仍旧不敢呼吸。这时候,歹徒用脚踢了踢她的身体,见她没有什么反应,停了下来。玉米地里一片沉寂,陈晓莲感觉自己再不呼吸就可能要窒息,这时候她终于听到歹徒的脚步声向玉米地外跑去。等脚步声渐远,陈晓莲才悄悄地吸起气来。但她仍旧不敢用力吸气更不敢动弹,她怕歹徒会折回来,发现她没有死后,她必死无疑。几分钟后,见歹徒一直没有折回来,陈晓莲才睁开眼睛用力吸起气来。这时候,她看到自己的白衬衣已经一片血迹,脖子上十分疼痛。
陈晓莲挣脱了双手上的绳子,她想将粘在嘴巴上的胶带撕下来,但嘴巴上的胶带一层层非常有韧劲,根本就无法撕断,她只好将胶带往下拉。因为胶带是围绕着头部一圈圈缠绕上去粘住嘴巴的,在头部后面因为有头发被粘在里面,陈晓莲先将头后面的胶带拉了下来,随即嘴巴上的胶带也被撕下来,形成一个胶带圈挂在她的脖子上。陈晓莲张大嘴巴用力吸了几口气后,用手摸了摸脖子,手上立刻粘满了鲜血。她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她想站起身来,但站了几下都没有站起来,她意识到自己已经伤得无法站起来。这时候,她看到散落了一地的书本,便挪动着身体将书本整理好装进书包。
血仍旧顺着陈晓莲的脖子往外淌着,她装好了书包后,意识到就这样在玉米地呆下去很快就会因为流血过多死亡的,她必须尽快回到家中去。她开始往玉米地外爬,可刚爬了几下,她就感觉书包异常沉重,但想到书包里有自己的课本,她舍不得丢下,拉着书包继续向前爬。但只爬了几下就爬不动了,她只好将书包丢下,继续往家爬……
生死对峙,千米血路少女爬回了家
陈晓莲所处的玉米地距离她家大约一公里。陈晓莲顺着地垄沟向地头爬去,每爬一步,身上都会引起一阵疼痛,很快,陈晓莲的双手指甲也折断了,每向前爬一步手指就会针扎般的疼一下。但陈晓莲顾不得太多,她知道,耽误一分钟,自己就会距离死神近一步。她继续向地头爬着,终于,陈晓莲爬到了地头.但想要到达沙石路,必须要经过地头和那条沙石路之间一米左右宽的积水沟。
春天的时候,陈晓莲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跳到这条沟里挖婆婆丁带回家吃,但此刻,对于只能爬行的她,这条沟仿佛一道天堑。陈晓莲抬起头向路两头张望着,期望着能有人路过。但一个人影都没有,她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爬过这条沟了。她开始往沟里爬。向下爬的时候还比较顺利,到达沟底后,沟底内残存的积水一下喷溅了陈晓莲满脸,她顾不得擦拭,开始往沟另一侧的土路爬。因为是向上爬,陈晓莲感觉到自己的双手似乎不再听使唤,身体也比原来沉重多了。她双手抓着沟内的杂草一点点向上爬着,每爬动一下都异常吃力。突然,陈晓莲在抓住几根蒿子用力往上爬的时候,蒿子被连根拔起,她的身体一下又滑回了沟底。
陈晓莲仰躺在沟底,双眼望着天空,大口的喘息着,她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这个沟是那样的不可逾越。想着想着,她感觉眼睛很疼,闭上了眼。她的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念头,想就那样躺在那里不再动一下。这个念头刚刚出现,她立刻睁开了双眼,抬起头来,她告诉着自己:“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只有死路一条!必须爬回家去,要活下来,要抓住那个歹徒!”
陈晓莲重新向沟顶爬去,她不敢再去抓蒿子,她抓住沟里的草吃力地往上爬着。她的双手很快就被草划破了,有血渗出来。她顾不得太多,继续往上爬着,终于,陈晓莲爬出了沟,爬上了石路,她喘息了一下,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开始朝着家的方向爬去。
平日里短短的一条路,此刻在陈晓莲的爬行中,每一米都变得异常艰难。她每向前爬一步,身后就会多出一步的血路。
陈晓莲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但她丝毫不敢停歇。渐渐地,陈晓莲感觉到自己的双腿膝盖也开始疼痛起来,她意识到一定是和地面不停摩擦把膝盖磨破了,但她顾不得查看,继续向前爬着。越爬越吃力,似乎每向前爬一厘米都无法做到了。陈晓莲激励着自己:“不能停下来,再向前爬一米后再歇息。”大约又爬过了一米,她立刻再一次激励自己:“能爬过这一米,就能再爬一米,等爬到前面那棵树的时候再歇息……”
陈晓莲不知道自己爬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爬出了多远,终于,她停了下来。她先是抬头向前方看了看,村庄已经清晰地映入她的眼帘,一些房屋已经升起炊烟,但她却感觉是那样的遥远。她一下仰躺到路上,闭上了眼睛,喘息着。
这时候,早晨上学离开家时,母亲对自己的叮嘱声在她脑海中响起来:“上课认真听讲,放学就赶快回家来!”她知道,妈妈一定已经做好了饭菜在家等着她,她不能就这样放弃,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就再不能见到妈妈和爸爸了。想到这里,她想继续向前爬,但她尝试着翻转身,但翻转了一下,却没有翻动身体。她大口喘息着,幻想着能有人路过,救起自己。但她侧耳倾听了半天,根本就没有脚步声。陈晓莲想抬起头看看有没有人,但向上一抬头,脖子处就再一次剧烈地疼痛起来,她下意识地用手一摸,手上立刻粘满了鲜血。陈晓莲意识到,自己还在流血,如果这样耽误下去,自己只有死路一条,她用力翻转过身体,继续向家的方向爬去。
1米、5米、10米……陈晓莲向家的方向爬着,向生的希望爬着。鲜血仍旧不停地顺着伤口向外淌着,陈晓莲感觉到身体越来越沉重,自己爬得越来越吃力,她在心里一遍遍地鼓励着自已:“不能放弃,不能停下来,如果不抓住那名歹徒,日后还会有其他人可能遭受祸害……”但陈晓莲还是一阵眩晕,意识一片模糊,双手停了下来。朦胧中,有虫儿的鸣叫传进陈晓莲的耳中,阵阵凉风夹杂着小草的气息扑进她的鼻息,她的意识清醒过来。她继续向前爬着,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向前爬,一定要爬回家。”
不知道又爬了多久,小村的狗吠声已经清晰地传入陈晓莲的耳中。陈晓莲知道自己离家越来越近了,她的双手双腿都已经失去了痛感,似乎都已经麻木,她的身后一条血路伴随着她向家的方向延伸着。又爬了会儿,陈晓莲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虽然声音若隐若现,但对于她来说却仿佛是救命的稻草,她努力地抬起头向前张望着,可她并没有看到人影,她想喊救命,但张了几次嘴巴,喉咙发出的喊声都微弱到似乎只有她自己才能够听到。
终于,有村民发现了陈晓莲,背起她就往她家跑。陈晓莲昏厥了过去。
陈晓莲的家中只有母亲和姐姐在家,当她在母亲的哭叫声中苏醒过来后,见母亲一边哭着一边询问着她怎么了。陈晓莲在确定自己还在家中后,对母亲说道:“快送我去医院。”很快,有村民找来了车,陈晓莲被背上了车,由母亲、姐姐陪伴着,由两位村民轮流背着赶往医院。
闯过鬼门关将行凶歹徒绳之以法
陈晓莲家到镇医院大概有2公里的路程,傍晚6点多的乡村已经开始泛上暮色,陈晓莲在两个村民的背上轮换着趴伏着,被送往镇医院。在路过自己遭受厄运的那块玉米地的时候,她的神志还清醒,她告诉身旁的母亲:“我就是在这里遇到那个人的,我的书包还在玉米地里……”
仅仅20几分钟,陈晓莲就被送到了镇医院。值班医生将她脖子上的胶带圈剪开,为她清洗了伤口后,无奈地告诉她的母亲:“颈静脉被割破了,在镇医院怕要被耽误,赶快送长春吧!”
陈晓莲家距离长春110公里左右。陈晓莲被刺破颈静脉后爬到家,已经过去了近半个小时,再折腾到镇医院,由于失血过多,脸色煞白,血压出现下降趋势。再送到长春去治疗,陈晓莲能否挺到长春?路上万一出现异常就可能是危及生命的,怎么办?看着伤口还在往外流血的陈晓莲,她的母亲一时间不知所措了。这时候,得到消息的陈晓莲的父亲赶到了医院,了解了情况后,毅然作出决定:“去长春!”
很快,陈晓莲被背上一辆出租车,出租车风驰电掣般地开往长春。在车上,陈晓莲的母亲不停地和她说着话,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以防止她昏迷过去。意识模糊的陈晓莲努力向母亲讲述着自己遭遇歹徒的经过,描述着歹徒的体貌特征:“那个人20多岁的样子,瘦瘦黑黑的……”
当天晚上20点左右,陈晓莲终于被送到吉大一院耳鼻喉科,这时候的她已经昏迷过去。值班医生王雨生立刻为她进行检查。经过详细检查发现,陈晓莲颈部的伤口长3cm,据推算,陈晓莲当时大约流掉了1000多毫升的鲜血,占人体总血量的20%左右。要进行手术就必须先补充血液。当1000毫升鲜血输入陈晓莲的体内时,她的血压恢复了正常.苍白的脸庞也渐渐红润起来。但由于陈晓莲脑部缺血长达2个多小时,她仍旧处于半昏迷状态。
手术终于可以进行了。如果颈静脉血管缝合稍有不慎将伤口增大后,血液就会像喷泉一样喷溅出来,那将给患者带来生命危险。主治医生王雨生和教授雷爱君在无影灯下全神贯注地清洗着陈晓莲的伤口,缝合着伤口处的肌肉,然后缝合起血管。在细如发丝的血管上穿针引线的难度可想而知。手术完成时,手术室里的所有人都已经满身是汗。
第二天,当清晨的阳光穿透窗棂,陈晓莲苏醒过来。她看着病床前的母亲,问道:“妈妈,我的书包找回来了吗?报警了吗?”
可以吗?
二、儿童乘公交车标准
法律分析: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 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启动运价调整;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加价机制。此外,在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方面,《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
三、猥亵儿童罪如何量刑?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如何量刑?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1、先看看法律规定:
这次王振华这个大色狼,因为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官认为顶格判了,但是广大网友,多数还是认为判的过轻。
2、几个名词的释义
儿童,指14岁以下的被害人。
猥亵,和强奸有点类似,专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
从重,就是基准刑以上到最高刑。
例如,猥亵罪,一般价情节法定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是两年六个月,那么从重就是判处两年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
一男一女两只色狼被判刑,也给有女孩的妈妈们敲响了警钟
6月16日的上海,阴雨霏霏。
58岁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开庭审理。
公色狼王振华、母色狼周燕芬被押上了法庭。
王振华身家百亿,有4个辩护律师,包括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等。
陈有西和李肖霖都是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前者曾代理李庄案、顾雏军案、吴小晖案......后者曾代理过刘晓庆偷税案、念斌案......
据说,试图无罪辩护。
王振华的家属,也竭尽全力,为王振华减免罪责。
然而,王振华猥亵儿童不仅天理难容,法律更不会容忍。
6月17日,一审宣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法律界人士评论说,这是顶格量刑。
网友们认为,便宜了这一公一母两只色狼,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活该!
2019年6月29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在上海一酒店猥亵9岁女童。
女童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上海报警。
女童伤情:阴道撕裂,构成轻伤。
7月1日,王振华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带女童入住酒店的“皮条客”周燕芬到案。
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小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
她是两个小女孩眼中的“周阿姨”,还是两个小女孩母亲的朋友,她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
迪士尼的诱惑,每个未成年人基本上都难以抗拒。
家长也放心呀,大多数家长,即使有防孩子被性侵的意识,也不会防“闺蜜”、防“阿姨”。
去就去吧,反正是“周阿姨”带着,又不是“周大哥”“周大叔”“周大伯”。
况且,“周阿姨”还是妈妈的“朋友”。
结果,上演了比文宴导演的《嘉年华》更为恐怖的情节,也比韩国电影《素媛》更为现实。
事后,“周阿姨”从王振华处拿走巨额好处,两个小女孩则付出了被猥亵的代价。
有人说,王振华是上市公司董事长,身价千亿百亿,“富贵思淫欲”。
“淫”者,字典的解释已不足以表达此事件的民愤之甚。这个字,一般用在“人”身上,但不能用在“王董事长”身上,也不能用在“周阿姨”身上。
你懂的。
因为,他们已不再是人,只是被金钱烧焦的人渣。
她也不女人,金钱可以让她变为“母色狼”。
或者,他们不是“狼”,是猪狗之类的畜生。
不,他们也不能称之为“猪狗”,因为他们猪狗不如。
一个网友说:“看到这样的新闻,每一个妈妈都没有办法淡定,无法用哪个词表达愤怒,我只想说,禽兽去死!”
猥亵儿童的犯罪严重侵害儿童的身心 健康 ,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挑战了 社会 的道德底线。 但是关于该罪的认定和量刑,实践中却颇有争议,许多人都不明所以。很高兴今天能够看到这一问题,并有机会作出详细回答。
通过收集并分析2017年389份猥亵儿童罪的一审判决书后发现, 猥亵儿童的犯罪人年龄分布广(覆盖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的各个年龄段,且犯罪人文化程度整体偏低),犯罪人职业主要以农民、务工者、无业人员以及教师为主(师源性性侵害在近年曝光率较高,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多样。犯罪人与被害人大多是熟人关系,被害人家长防范意识较差。 猥亵儿童犯罪后果严重,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上的量刑并未体现从严处罚的刑事政策。司法实践中对于加重处罚的情节认识模糊,对“在公共场所当众”和“其他恶劣情节”的认识不统一。另外,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猥亵儿童犯罪的手段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刑法适用亦出现了许多难题。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 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如嫌疑人在搂抱儿童时,主观上表现为耍酒疯,此时对其主观动机的认定难度就较大,若其只是对被害人隔着衣服进行搂抱,情节较为轻微,最终往往会被作出撤销案件,改由其他处罚。如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即意味着,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
我国刑法目前对猥亵儿童行为虽然明确表示要严厉打击,但是从处罚规定上看,似乎还不够完善。在量刑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之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狠亵儿童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法定刑升格,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以及“其他恶劣情节”是猥亵儿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实践中“聚众”这一情节比较好认定,争议较少,而“在公共场所当众”以及“其他恶劣情节”的争议则较多。在前述统计的案例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24人,量刑情节包括:(1)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包括医院、教室、儿童 游戏 室、公园、公交车站、宾馆大厅、巷子里、奶茶店等);(2)致使被害人染病,如案例55D是因为被害人感染梅毒,造成被害人长期的生理心理伤害。(3)长期多次实施狠亵行为。如有的法院认为犯罪人“在教室里等其他公共场所公然地、长期地猥亵13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给女学生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其他众多在场的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长期、多次猥亵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狠亵儿童罪,且系有其他恶劣情节”(被害人因本案受到心理创伤,其精神、心理状态均受到不利影响并有自伤情况)。从判决书的情况看,“在公共场所当众”和“其他恶劣情节”的适用仍比较谨慎,对比基本案情,并不是所有在公共场所作案和被害人受伤或者多次猥亵、多人猥亵的情况都被认定为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加重情节。
而如何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私以为,一方面要判断作案地点是否具有涉众型,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另一方面则要判定是否属于“当众”,两个条件都具备时,就应认定为加重处罚情节。具体有以下几处地点符合前述要求:1.公共厕所;2.棋牌室;3.停在公共场所的 汽车 里;4.理发店;另外还有个体杂货店、杂货铺等具有明显涉众型的场所。
对于“其他恶劣情节”的认定,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其他恶劣情节”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 修订时间是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之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其他恶劣情节”的范围,也就是说该情节属于规范要件,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把握。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列举了7种从重处罚的情节,前述列举的判决中情节恶劣的理由有些就是意见规定的从重处罚理由,如长期多次实施(第25条第五款)、被害人感染性病(第25条第六款)等。
综合司法实践来看,笔者认为,“其他恶劣情节”可以参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将7款从重处罚情节中的严重情节认定为“其他恶劣情节”适用升格法定刑。另外,除了意见规定的7种从重处罚情节可供参考之外,我认为,猥亵的手段也应该作为“恶劣情节”的重要评价因素之一,如实践中广泛存在的用手指抠阴道、插入阴道的行为、肛交、口交等这类行为,可能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但其危害性不比强奸罪小(因为强奸儿童以接触说为标准)。更何况,目前已经有很多国家已经把这类行为规定为强奸行为。采用这些手段进行狠亵显然会严重损害儿童身心 健康 ,建议将使用这类猥亵手段行为视为情节恶劣,适用升格法定刑。
综上,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猥亵儿童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和道德的强烈谴责,我们全 社会 (尤其是家长)对于此种劣行都应该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不能认为“抱一抱、摸一摸”的行为没什么,这或许会给你的孩子造成一辈子的人生阴影。大部分的猥亵儿童犯罪都是可以预防的,国家、家庭和学校都要引起重视,共同承担起预防猥亵儿童犯罪的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家长更要尽好监护职责,多与您的孩子进行沟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身体状况,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案”。另外,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防控制度,尤其要重视防范师源性儿童性侵害。
相关法条:
1.《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5.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看了一下楼上三位的回答,基本上就是百度百科的回答
首先应该明确,这里说的儿童,是指十四周岁以下的,不分男女,这里是和强奸罪的一个区别
其次,很简单,啥叫猥亵儿童,就是你把应该对你老婆做的那些事(除了性交)对着孩子做了,比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
最后,说一下目前法律上的规定,如何处理!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说实话,个人觉得,目前国内对于猥亵儿童的处理太轻,应当加重处罚力度,让以后都没人有人敢触犯这个罪名!
就像前段时间吵的很热的那个新闻!因为在学校猥亵女孩,某男子被当地公安局通过微博等媒体公布照片,通缉!该男子被处理结束后,居然有脸上法院告公安局,说我已经被处理了,你们就不应当再把我照片挂在媒体上了!
大家说,对于这种猥亵孩子的,引进化学阉割的办法如何?
关于61儿童的问题,通过《儿童乘公交车标准》、《猥亵儿童罪如何量刑?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等文章的解答希望已经帮助到您了!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61儿童的相关信息,请到本站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