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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就学联系函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红塔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来了和2022年小学入学最新规定?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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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塔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来了
玉溪市红塔区2022年
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
相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印发《玉溪市2022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教体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结合红塔区实际情况,经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1.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022年5月20日—6月20日
2.网络信息登记阶段: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
3.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2年7月9日—7月10日
4.民办学校摇号阶段:2022年7月14日—7月15日
5.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2年7月16日—7月18日
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预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二、入园入学年龄界定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足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乡(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而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需办理缓入学手续,由监护人向对应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汇总后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
三、入园入学所需材料
1.幼儿园、小学、初中:户口本、《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规定相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办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
城区原住居民及原片区单位职工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归片入学。各乡(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对应辖区内的小学、初中入学。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
(二)房户一致子女
1.房户一致子女的界定:划片区域内房户一致并实际居住的原住居民和商住小区购房转户人员子女。属商住小区购房转户的,需提供房产证和户口本核验(房屋产权需为第一监护人持有),执行每套房产六年内一个学位(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外);当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未摇到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红塔区招委会按照一点多校、多校分流的原则统筹安排;当学位出现剩余时,由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入学。户口在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子女参照房户一致子女归片入学。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购房转户的,按照其辖区范围对应的小学、初中归片入学。
招收此类群体的小学及划片区域: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山水校区: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南北大街(河滨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划定范围)。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玉兴路、东风中路、红塔大道、抚仙路、凤凰路、环山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小学:樱花大道、香樟路、抚仙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锦屏路、龙泉路、抚仙路、秀山路烟厂厂区5号门所围的东部面山相交范围内。
聂耳小学玉湖校区:龙马路、太极路、西横七路延长线以南、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玉河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小学:明珠路、红塔大道、抚仙路、星云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小学划定范围)。
瓦窑中心小学:抚仙路以东、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秀山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第五小学:太极路、西横七路延长线以北、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玉江大道相交范围内。康井小学:玉河路、玉江大道、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红塔大道、明珠路、星云路、抚仙路、腾霄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小学划定范围)。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黄官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
招收此类群体的初中及划片区域:
玉溪第五中学:原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六中学:玉溪第四小学、玉溪第六小学、黄官小学、郑井小学、中卫小学、瓦窑中小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康井小学、聂耳小学玉湖校区、玉溪第五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2.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
(三)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按原片区学校执行,入学时提供有效证明进行查验。学校不得拒收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的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
(四)户口不一致等情况子女
1.祖孙三辈同一户口或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的城区非农户口,孩子父母有单位的,按父母单位片区入学。
2.父母双方在单位,凡当年2月21日后户口发生变动的,按原户口所在片区归片入学。
3.祖孙三辈同一户口,父母不在单位,户口跟随祖辈在单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信息确认,当超过招生计划时,报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
4.父母单位和户口均不在当地,孩子户口在本地;父母离异,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父母不在单位户口挂靠单位的;父母一方户口在当地,孩子户口跟父母另一方在外地的;父母一方在单位,孩子户口跟随父母另一方在农村的。请监护人于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向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同时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红塔区招委会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于7月18日前进行安排。
(五)区外随迁子女
1.区外随迁子女的界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红塔区户籍;父母在红塔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2.入学所需证件:根据《玉溪市教育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教基〔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区外随迁人员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生需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联系函》,由片区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3.招收学校及片区(按居住地)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南北大街、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腾霄路以北、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以东、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以南范围内。
玉溪第五小学:龙马路、太极路、玉江大道、珊瑚路(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龙马路、南北大街(河滨路)、玉江大道、珊瑚路(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红塔大道、明珠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黄官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初中:
玉溪第十二中学(高仓中学):瓦窑中心小学、冯井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康井小学、玉溪第五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中学(大营街一中):黄官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六中学(大营街二中):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各乡(街道)学校对应片区中小学负责安排入学。瓦窑中心小学、玉溪第五小学及完小、玉溪第六小学及完小、高仓中心小学及完小如果出现片区内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情况,由中心小学统筹协调安排,其余学校如出现此类情况,由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进行网络预报名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
(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界定:属红塔区玉兴、玉带、凤凰街道以外的其他乡(街道)户籍,父母双方进城务工及有合法固定住所。
2.属于上述情况的,原则上参照区外随迁子女对应学校入学。按时间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于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备案,并向申请就读学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本、《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申请书交学校,当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提交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
(七)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
属于上述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等相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优先考虑安排入学,义务教育于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期间由相应主管部门向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册、《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工作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由红塔区招委会根据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八)协议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及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
所有与原红塔区教育局签订过《子女入学协议书》的厂矿、企业和外来机构,其单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按原协议执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按照《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教体函〔2022〕72号)、《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 号),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招委会采取“一事一议”,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城区公办优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与外来单位、企业签订《子女入学、入园协议书》。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自愿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于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拟全部录取,并进行公示;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采集《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上的报名号于7月14日-15日进行电脑摇号确认拟录取学生。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由学校完成,摇号过程邀请区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体育部门、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六、幼儿园入园安排
(一)公办幼儿园
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接收原招生服务区单位的适龄幼儿,乡(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街道)统筹安排。2022年6月20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将摸底预测数据导入“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期间,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带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预报名信息确认。
(二)民办幼儿园
2022年6月20日—10月30日期间,民办幼儿园信息登记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监护人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幼儿园通过“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基础信息,监护人通过扫描幼儿园提供的小程序码,进入“网络报名”模块,点击“添加”,按操作提示绑定并完善子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决定登记入园的,幼儿园对照证件审核信息,收取《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录取入园;决定在其他园入园的,需在原登记园删除基础信息,在选定园按上述方法报名。一经录取,其他幼儿园不得再次招录。
七、入园入学对调原则
统一使用对调申请表实施对调。针对入园入学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就近、不方便的问题,城区市、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内的生源,区属公办小学、初中之间对应的片区生源,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提出对调申请(一式三份),提供户口证明(户口册)、住址证明(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先到双方幼儿园或学校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学校(幼儿园)公章,再按管理层级到市、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同时进行入园入学网络信息系统审核,完成学位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学生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退回原划片区校(园)就读。
八、招生要求
(一)严禁跨片招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片选择就读学校;在2001年7月后单位地址发生异地变动的,原则上按原片区执行;各学校要认真确定片区内所有单位的相关信息,固定单位编码,禁止出现一个单位多处跨片区入学,严禁各学校跨片区招生。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子女入学按机构改革前原单位原途径归片入学,学校要对体制发生变化的片区单位进行严格的材料审查,不能产生混淆,各单位要将入学预报名登记表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后,报送到所对应的原学校进行汇总统计。新成立的单位职工子女入学,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区招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入学,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禁违规招生
1.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园)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拒绝招收片区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格执行“阳光分班”。
3.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入学交接班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衔接,杜绝入学过程中产生失学现象。
4.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
(三)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根据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幼儿园平均班额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
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循云教发〔2019〕113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入学的学生(包括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政策”规定,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就读学校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政策,也不得返回原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生政策。
九、入学信息网络系统登录
方式
十、招生承诺
凡属红塔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区外随迁人员子女,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咨询服务地点: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东风北路10号)
联系电话:0877-2022321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来源:宜学红塔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鹏
审核:徐凤祥
一、2022年小学入学最新规定?
2022年秋季入学新规,6周岁入学将成过去式?家长喜忧参半小学阶段是应试教育,入学年龄也有明确规定,6周岁入学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太早入学,学生思想发育不完全,不能坐住椅子,但太晚上学,也会减少学生的就业机会,还会导致学生思维缓慢。
因此,在2022年秋季新规,入学年龄或将调整?6周岁入学将成过去式?家长喜忧参半,以往在8月31号之前,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现在只延长到当年12月31日之前满足6周岁的同学都可以入学。
对此家长有不同意见,有的学生父母时间充裕,家庭教育完善,不希望学生太累,也担心学生跟不上老师的进度,所以想要晚点入学,但很多工薪阶层的家长,生活压力大,就希望早早入学接受教育。
而且小学老师和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模式完全不同,幼儿园老师会照顾学生的饮食起居,但是小学老师更希望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
所以这一规定能解决家长的实际问题,入学年龄的放宽,也让学生的入学更公平,毕竟8月份出生和12月份出生的,学生的思维,脑力,接受知识的能力和理解能力都差不多,但是后出生的同学却要晚一年参加高考,非常不合理。
但家长要根据实际情况,不要“揠苗助长”,在幼儿园阶段,要多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让他们能快速地融入小学的学习节奏。
学生提前一年入学,对将来的影响深远,家长要早知晓
学前教育不在义务教育范畴内,但是对接下来的学习有深远的影响,所以这部分经费高,学生不仅要上幼儿园,还要上各种培训班。
为了学生能实行小学阶段的学习,甚至有家长在孩子基础知识差的情况下,也会把学生送到小学接受教育。
这么做对学生具体有哪些影响呢?如果学生还没有准备好上学,他的心理压力就会增大,小小年纪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导致学生叛逆,甚至厌学,也有可能产生攻击性行为。
其次,学生除了学习能力外,个人的生活能力也要培养,长此以往,会造成人格的缺陷,自理能力和表达能力都不如大龄孩子,会有挫败感,从发展角度来看,越是独立的学生,长大后的潜能无限,家长也会少操心。
最后,晚一年上学也不会让学生输在起跑线上,反而会让他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过早上学,学生的学习速度跟不上,专注力不够,要知道小学是以课堂为主,有严格的课堂秩序约束孩子,所以学生的自觉性最重要了。
二、2022年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一、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1.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各地要按照“十四五”期间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
2.扩大学位供给保障。加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抓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项目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二、全面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4.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地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加快推进市、县(区)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7.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经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区)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8.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9.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妥善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0.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1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入尽入。
12.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制定具体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妥善安排入学。
四、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
13.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地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14.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学籍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开发的网上培训平台(网址:gzgl.haedu.gov.cn),定期组织辖区学籍管理员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5.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16.加强监督问责。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2022年小学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2年小学报名条件是:
一、上私立小学,没有特殊的所需证件的限制。
二、上公立小学,入学条件有所限制,需要如下证件:
1、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
2、《户口本》
3、有房产证,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学前教育毕业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
8、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小一新生入学划片范围制定: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学校服务范围的划片工作。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片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热点学校的划片范围要根据情况逐步扩大。
对学位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区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并充分尊重已有的划片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经反复调研和充分论证,稳妥慎重地探索多校划片,确保划片工作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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