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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稽核专员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省药品招采处长、省药品稽查专员受贿被捕,一大批药企涉案和白云山抗生素卷入受贿案细节披露,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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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药品招采处长、省药品稽查专员受贿被捕,一大批药企涉案
省招标采购局药品处长落马,4药企涉案
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原云南省招标采购局药品采购处处长、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邓柯涉嫌受贿一案起诉书:收受财物859.88万元,其中收受4名药企法人或省总代贿金,在药品、医械设备进入基本药物品种采购目录、省药品采购平台、准入市场、招标采购投诉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共计86万元。
据玉溪市纪委监委2020年11月1日消息: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邓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外曾于本年7月10日通报其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8年底至2020年7月,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邓柯为逃避组织处理,与行贿人黄某某等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经审查调查,邓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检察机关认定并在起诉书中列出邓柯14次受贿事实,其中4次收受药企贿金,在药品、医械设备进入基本药物品种采购目录、省药品采购平台、准入市场、招标采购投诉处理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共计86万元的事实如下: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邓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59.8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120万元。
省药监局药品稽查专员涉嫌受贿被捕,22家药企涉案
近日,中国检察网还发布了另一则起诉书,原吉林省药监局药品稽查专员朱先锋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和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11月13日,通化市纪委监委就发布通告称,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专员朱先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回到案件本身,在检察部门的调查下,查实在2005年至2020年6月期间,朱先锋在担任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专员等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批麻黄碱等方面收受通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医药企业负责人财物合计人民币708.777万元,数额巨大。
涉事的医药企业包括辽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制药有限公司、长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辽源**药业有限公司、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药业、吉林省**药业有限公司、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原多**医药有限公司、延边**制药有限公司、吉林**制药有限公司等。具体受贿企业及涉案金额见下表:
通过表格显示,被告人接受药企贿赂最长的时间跨度可达15年,接受的同一企业最高贿赂款为180万元,单笔受贿额度最高可达12.5万元。并且在同一时期,被告人同时接受多家药企的贿赂。而在受贿人员上,不乏有公司的董事长、副总裁及法定代表人等重要职位。
基于上述的受贿事实,法院认为,朱先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公诉审理阶段,待法院审理认定后,朱元锋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来源: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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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云山抗生素卷入受贿案细节披露,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白云山旗下3家控股子公司被国家医保局通报虚增原料药价格、虚抬药价套取资金。广东省已责令涉事企业全面整改营销模式 ,白云山旗下3家控股子公司被国家医保局通报虚了违规操作,并予以处罚。白云山抗生素卷入受贿案细节披露,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是白云山旗下最大的制药工业企业,华南地区最大的抗生素专业化生产企业。另一家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白云山的主要中成药制造企业之一。
天心制药等3家企业按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涉案的注射用头孢硫脒等87种药品进行价格整改,剔除现行价格中用于实施贿赂等虚高部分,平均降幅50%以上,部分品规被停止采购。
医改推行 “两票制”正是为了去掉层层销售环节,降低药价虚高部分,要求药品从生产商到医院之间只能有一个经销商,开两次发票:从药厂到经销商一张票,从经销商卖到医院一张票。
药品生产企业以“原料药涨价、生产成本高”的名义,将原料药的虚高价格进一步传导至出厂和投标挂网价格。原料药“经销商”受药品代理商实际控制,将低买高卖原料药获得的差价收入套现,转移至药品代理商,供其实施医药商业贿赂。
总的来说,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都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罚款处罚。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我们实行的是药品专营许可制度,贩卖、倒卖药品,无证经营,轻则违法,重则涉嫌非法经营罪!
非法炒作,哄抬药品价格,倒卖药品,不仅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也危害药品的正常流通秩序,对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相关部门不应坐视不管,该处罚的处罚,该判刑的应当毫不犹豫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近期两家药企被评为“严重失信”,药企风险为何永不停止?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公布了新一批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的企业,汇总了近期被各省份评级为“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
近期两家药企被评为“严重失信”分别是云南同丰医药有限公司和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因“回扣”获利行为被评级为“严重”失信。
一、云南同丰医药有限公司向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60万余元。评定为“严重”失信。
二、 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向固原市人民医院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114万余元。评定为企业“严重”失信。
为什么药企风险为何永不停止?
药品集采制度推行三年来,为了挤进这条以量换价的赛道,各种药品集采竞标地板价轮番上演。少数企业断供,核心是成本控制出了问题。最近一年多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飙升,集采对企业是新生事物,前期为了中标,有些企业压价过猛,没有留下足够腾挪的空间。有个别企业出现‘断供’的现象,而商业贿赂可以说是医药行业的‘顽疾’,涉及药企停产、断供、放弃中选资格以及商业贿赂。
另外一种情况是,有些中标企业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中标药品本身属于小产品,突然集采大量供应,产能会跟不上。
总结:药企失信分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严重失信的药企,会被限制或中止涉案药品、耗材的挂网。国家乃至各地应该不断完善相关规范,及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下,或将大大减少中选企业断供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药事业部有叫杨林的员工
潜规则难破 恒瑞医药业务员多次卷入医疗腐败案!!!医疗腐败触目惊心。
2015年4月22日,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医院原院长陈某因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8万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等多家知名药企的业务员行贿之事也随之东窗事发。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恒瑞医药业务员曾多次卷入医院相关人员受贿案中。不过,每一次事件爆发后,牵涉其中的企业似乎都能从中“全身而退”,并没有妨碍其继续在市场上高歌猛进。
多次涉案
恒瑞医药是国内最大的抗肿瘤药和手术用药的研究和生产基地,国内最具创新能力的大型制药企业之一,在业界一直以专注创新的形象示人。
财报显示,2014 年公司主营收入74.52 亿元,同比增长20.14%;实现净利润15.16 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之相对应的是2014 年度市场费用高达25.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4.6%。
而高昂的市场费用或为业务员行贿提供了方便之门。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显示,2010年至2014年期间,恒瑞医药杭州地区业务员宋某为了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医院原院长陈某搞好关系,并为感谢其在克拉霉素等药品进入杭钢医院销售方面给予的帮助,先后多次以各种名义送给被告人陈某共计人民币2万元。
宋某的证言证明,其所在的恒瑞医药和杭钢医院有诺邦(克拉霉素)、贝来(氨溴索口服液)、乐加(钠钾镁钙注射液)、维瑞特(脱烷司琼)、瑞菲等药物业务,2009年年底,宋某接手杭钢医院的业务。乐加和维瑞特是其经办进入杭钢医院的,也让陈某帮了忙。逢年过节,宋某送给杭钢医院陈某共计2万元的现金。2010年或2011年,陈某说要去海南或是厦门游玩,让宋某分摊一点儿。宋某记得好像陈某拿了旅游发票要宋某予以报销。宋某在陈某家的小区门口或是杭二中门口,将1万元现金送给了陈某。
事实上,这并不是近年来恒瑞医药业务员第一次卷入医疗腐败案。
2014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显示,被告人陈某利用担任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恒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主任张某请托,在医药采购事务上为其谋取利益,并因上述事由,先后两次在其吴江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非法收受张某给予的人民币1.6万元。
2014年4月,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显示:2008年至2013年期间,江苏恒瑞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在向榆林市第二医院推销药品期间,为了能让其药品顺利进入二院销售,同时让其已经在销售的药品不被剔除,向榆林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刘某行贿6.35万元人民币。
王某证言显示,他从2005年开始在江苏恒瑞制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业务员,2006年开始主要在榆林市第二医院做药品销售业务。因为榆林市第二医院增选药品进入药品目录必须通过刘卫斌同意,因此他在2008年10月14日给刘卫斌送过1万元,2009年1月13日给刘卫斌送过1万元,2009年9月22日给刘卫斌送过1万元。此外,2012年2月,他为感谢在推销药品过程中的关照,支付刘卫斌旅游费用1.85万元,给刘卫斌人民币0.5万元。
恒瑞医药对业务员卷入上述多起案件有什么解释?对此是否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恒瑞医药回复本报称,公司对上述内容不知情,正在对有关情况做进一步了解和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涉案的业务员都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判决书中,而没有被注明被另案处理。
其实早在2008年6月30日,河南省卫生厅点名36家行贿河南省内医院、医生的制药企业,恒瑞医药赫然在列,当时涉及的品种是奥沙利铂。
2012年8月22日,一份署名为“恒瑞医药前医药代表”的网帖突然出现在网络上,文章称“披露恒瑞医药的不法行为”,主要披露了恒瑞医药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区肿瘤医院等医院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嫌向医生支付高额医药回扣。
这次网络披露的文件中称,艾素、奥沙利铂、亚叶酸钙、顺阿曲库胺等20多个产品均涉嫌贿赂,广西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放疗科、化疗科、妇科、心胸外科、肠胃腺体外科等多个科室多名医生出现在“涉贿”名单上。
该公司时任证券事务代表徐国文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坚决否认恒瑞医药涉嫌行贿,完全是子虚乌有,并表示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起诽谤事件,但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而这一切并没有对恒瑞医药继续在市场上高歌猛进形成妨碍。
财报显示,201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2.04亿元,增长28.03%,净利润5.47亿元,增长40.2%。5月27日收盘,恒瑞医药股价上涨5.19%,总市值达到1012亿元,成为首家进入千亿元市值俱乐部的医药上市公司。
潜规则难破
药企业务人员向医院相关人员行贿几成行业“潜规则”,多家药企的业务人员也在杭钢一案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
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判决书还显示,2005年至2014年期间,浙江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某为了感谢被告人陈某在其代理的药品在新药引进、停药复用、药品用量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先后多次送给被告人陈某共计价值人民币8.6万元的财物。2012年下半年,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区经理黄某为和被告人陈某搞好关系从而能在药品销售中获得关照,在被告人陈某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人民币3000元。
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或因情节轻微不能被刑事追责。那么从中获得利益的药企也可以“全身而退”吗?
事实上,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药企一旦实施商业贿赂被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影响其产品招标采购。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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