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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申请“父母陪护假”,最长累计20天/年!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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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陪护证明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带薪申请“父母陪护假”,最长累计20天/年!你支持吗?和父母生病陪护假2022年新规定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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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薪申请“父母陪护假”,最长累计20天/年!你支持吗?
  • 父母生病陪护假2022年新规定
  • 父母生病陪护假多少天
  • 广东省父母护理假规定
  • 一、带薪申请“父母陪护假”,最长累计20天/年!你支持吗?

    安徽职工或将有陪护假!记者6月6日从省人大获悉,《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社会各界可于6月17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01 职工将有养老陪护假

    《条例(草案修改稿)》初步明确,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者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给予职工陪护假。

    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二十日;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七日。职工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02 养老服务与医卫设施应同址或邻近

    《条例(草案修改稿)》初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的布局,将两者同址或者邻近设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入驻养老机构,方便老年人获取医疗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约等形式开展双向合作,建立康复病床、预约就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养老机构依法设立老年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医疗机构或者在其内部设置门诊部、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卫生服务场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

    03 养老机构虐待老年人最高罚3万

    《条例(草案修改稿)》初步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的;(二)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服务的;(三)暂停、终止养老服务时未按照规定安置入住老年人的;(四)工作人员歧视、谩骂、侮辱、殴打、虐待、遗弃老年人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来源:安徽商报

    编辑:FQ

    审核:吴涛

    终审:王雷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

    一、父母生病陪护假2022年新规定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目前已经有8个省份出台了新的政策,分别是河南、重庆、湖北、黑龙江、广东、福建、海南、广西增加了独生子女的护理假。

    其他省市暂未对父母生病子女的护理假有明确规定。通常护理假的时间为10-20天,以年度为一个周期。如广西已经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河南: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福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广州: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父母生病陪护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父母住院子女的护理假,部分省市规定一年20天,部分规定一年10天,部分省市尚未有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十一条 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三、广东省父母护理假规定

    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广东省育儿假天数目前是10天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1、职工享受生育费用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的前提之一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待遇记账或业务时需通过“全员生育登记信息查询”查验参保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参保人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政策内三孩的,应到所属街道办理全员生育登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关于参保人具体生育情况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建议咨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再婚夫妻可生三孩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无需再交社会抚养费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3、新增育儿假护理假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养娃有压力,政府来分担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父母住院子女请陪护假规定
    1、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家中老人生病住院都可享受10—20天的带薪护理假。将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护理照料的范围由独生子女扩大到非独生子女,并增加了护理时间。
    2、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3、对于拒不支付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待遇的,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的配偶怀孕不满4个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天的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的看护假;怀孕4个月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可以享受5天的看护假。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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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陪护证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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