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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案件审理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改革以来的新形势,全面提高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发挥“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促进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同步提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2021年审判管理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法官工作热情。
1、完善审判绩效考评。
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适时调整指标权重,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合理性、实效性。
2、建立办案绩效档案。
严格落实一人一册、一案一分析、一季度一统计、一案一通报。
一线法官、执行员应每月向审管办报送《法官(执行员)×××2021年×月办案统计表》和《×××审执团队2021年1—×月办案绩效统计表》。
3、通报绩效考评结果。
审管办指派专人管理绩效档案,每月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为基本内容,收集各审执团队办案绩效数据存入档案。
每半年为各审执团队按绩效考核办法评分,并编发绩效考核通报。
二、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1、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季度组织评查小组成员到各业务庭随机抽取已审结案件进行评查。
加大对常规随机评查结果的应用,与法官审判业绩考评深度对接。
2、突出重点案件评查工作。
将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重大信访案件以及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纳入重点评查,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通报。
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力求通过转化评查结果,切实提高全院案件质量。
3、加大精品案件推送工作。
各业务部门要出台“精品案件”培育措施,各员额法官、执行员要对典型案件有意识地精办、细办,所办精品案件与绩效考核挂钩。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1、加强审判流程监督。
指导各业务庭细化办案审理期限,把握办案节奏,转变“前松后紧”、“拖足审限结案”、“年终突击结案”等不良工作习惯。
严格执行各类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及时提醒、督促临审限案件,定期开展集中清案活动,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刑事案件的预防和管理。
2、规范延审案件手续。
各业务庭遇到延审、中止及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的,应由承办法官持有效审批手续或相关法律文书,到审管办办理。
不符合审批规定的,不予办理。
中止、扣除审限事由消除后,相关业务庭应及时通知审管办恢复计算审限。
3、科学指导繁简分流。
在立案庭开展繁简分流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庭科学调配和高效运营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四、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审判管理质效。
1、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要实行全程监督,审管办要指导各业务庭对“四类案件”进行细化,各业务庭应根据本庭审理案件类型,细化“四类案件”的认定标准。
2、普及法官联席会议。
庭长对庭内所有裁判文书应当进行核稿,做到“放权不放任”。
庭长对承办人判决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报请分管院领导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商讨研究。
3、建立类案同判机制。
实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目前可先通过裁判文书网下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类案与关联案件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并将该裁判文书附于副卷,将相关关联内容在审理报告中列明,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网设立“裁判规则指引平台”后,统一推广使用,切实建立、建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
4、发挥领导表率作用。
分管院领导、庭长要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重通过案件审判,发现和解决立案、审判、执行、申请再审审理及再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突出办案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五、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助力司法公正廉洁。
1、稳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自动,不公开手动”的原则,认真梳理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公开项,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项应用,创新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拓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案件流程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2、深化裁判文书公开管理。
着力提升上网文书数量和质量。
在文书结案和上网前均须使用文书纠错系统予以核校。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坚决纠正选择性公开、延时公开和不规范公开等问题,注意加强裁判文书上网风险评估,防止裁判文书不当公开,引发舆情炒作。
定期对文书上网、上网文书撤回及重新上传文书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通报。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优秀文书评选活动。
3、全面建立庭审公开机制。
坚持“以庭审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实现庭审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
积极推动在线庭审工作开展,对在线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开展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切实发挥精品庭审的引领示范和宣传教育作用;建立庭审直播、庭审评选情况通报制度,通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
六、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提高服务决策能力。
1、强化司法统计数据应用效能。
积极开展科学、精准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注重对审判动态重大和异常情况的分析,定期提供分析报告,为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态势、院党组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分析意见和建议。
2、深化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改革。
进一步明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加快审判委员会向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监督管理及统一裁判尺度的职能转变。
3、着力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
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高效率的辅助人员队伍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根本保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营造“比学赶帮”氛围,每季度督促指导各庭开展“庭审观摩”、“书记员比武”等活动,组织资深法官、青年干警旁听庭审,发表观后意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建立庭审观摩活动通报,将通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