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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批件与请示区别?
所谓呈批件,就是下级送往上级需要审批的内容。
其标准写法如下:1、掌握请示的用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2、了解请示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
3、重点掌握请示的写法:(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
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
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
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
原因客观、具体,理由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
主要说明请求事项。
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
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
另外请示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
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4)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
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请示属于上行文。
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
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请示可分为三种。
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请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
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
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
请示的特点一文一事。
为了便于领导批复,请示行文必须一文一事。
这就是说,每则请示只能要求上级批复一个事项,解决一个问题。
请批对应。
一请示,一批复。
没有请示就没有批复。
请示所涉及的问题,一般较紧迫,没有批复,下级机关就无法工作。
因此,下级机关应及时就有关问题向上级机关请示,上级机关应及时批复。
事前行文。
请示应在问题发生或处理前行文,不可先斩后奏。
呈批件与请示区别是这样的:呈批件是呈报上级要求批复的文件,是指呈报要做的事项,等待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将是不能实施的。
而请示则向上级和上级领导请求指示,多指遇到困难或复杂问题,向上级领导请示解决和指示,请示一般是解决具体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