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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迟延交付赔偿范围?
答加工承揽合同迟延交付赔偿范围一般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宜。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关于违约金调整具体规则和基本原则的规定。
承揽合同与一般加工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承揽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人。
定作人是要求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接受承揽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人。
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这比经济合同法的主体范围扩大了,经济合同法中加工承揽合同的主体只是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不包括自然人。
承揽合同的客体是完成特定的工作。
承揽合同的对象为承揽标的,承揽标的是有体物的,合同的标的物又可以称为承揽物或者定作物。
承揽工作具有特定化性,如修理汽车、裁剪制作衣服。
承揽人完成的承揽工作需有承揽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可以是有形的,如加工的零部件、印刷的图书、录制的磁带、检验的结论,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测试仪器的运行。
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
有时,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揽人负责部分辅助材料。
其特点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揽人收取的报酬基本为加工费。
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
既常见于生产中,也常见于生活中。
生活中,我们经常做的有带布料去裁缝处做衣服,拿自己的谷子去碾米,等等;在生产性加工合同中,就是定作人提供材料,由承揽人加工为成品或者半成品。
其中,涉外加工合同较有影响,即所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这类合同在我国沿海尤为常见。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
3.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两种方式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承揽合同是包工包料进行生产,生产完毕后付款取货,制作所收货款即包括材料费,也包括加工费,而一般加工合同则是加工方只责责加工,委托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材料,加工方只挣加工费,两种模式均是经常使用的,要明确知道他们之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