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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韩国的法律书都是用汉语写的?
因为最早的时候韩国没有自己的文字,写的都是汉文,所以你看的法律书是汉语,而现在比较正规一点的时候写的也是汉语,就像日文里也有汉语一样。
韩国和日本自己的文字,本身不能或者不够清楚的表达一定程度上的翻译,而汉语却有比较系统的诠释和理解,故而他们比较重要的文献都是采用汉语的,比如说法律,墓碑,匾额,等多采用汉语。
后来虽然韩国发明了自己的文字,但还是以汉字为尊,比如在上朝的时候,奏折都是用汉字写的。
因为韩国在明朝以前,没有自己的文字。
中国在清朝以前,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因此中国的文化文字,都对中国周边的国家有深远的影响。
特别是日本和韩国,他们的国家在近代以前所使用的文字基本上是汉字。
韩国虽然现在使用彦文,但对于法律书籍来说,更为专业解释的词语,还是必须使用汉字。
韩国的宪法文书使用了汉字,却不允许其它的公文用汉字书写,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另外,韩国的宪法还规定国家必须致力于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弘扬民族文化。
韩国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绝大部分就是用汉字承载的,废除汉字实际上使得韩国的历史文化出现了断层,年轻人看不懂古代的典籍,不利于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弘扬民族文化。
因为韩国的文字没多少年历史,韩国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附属国,最早是叫朝鲜,所以一直到清朝时期都年年向中国进贡,也因此把中国的不少文化精髓移植到了自己的国家,韩国之前一直都是使用汉字,他们自己没有文字,有文字历史也就几百年。
依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文书进行不同的分类。
①根据制作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②根据写作和表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和笔录式文书。
③根据文种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和决定类文书。
为什么法律文件用法语?
法律文件使用法语有以下几个可能的原因:1. 法国法律体系的影响:法国法律体系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法律体系之一,法国法律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和法学传统。
因此,在法国及其前殖民地国家,法语一直是法律文书和法律系统中的主要语言。
2. 法律术语的规范性:法律术语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法语作为一种精确、严谨的语言,被用来描述法律概念以确保法律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法语的国际地位:法语曾经是欧洲贵族和法学界的通用语言,法国法律学院在欧洲和世界范围内享有声誉。
因此,在传统上,法语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和使用,这也促使法语成为许多国际法律文件和国际组织文件的选择语言。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语在法律文书中常被使用,但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使用其他语言来撰写和执行法律文件,根据具体的国家和地区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