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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单位可以发通知吗?
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平级部门之间也是可以发出通知的。
比如说在某个具体事项是由一家主要责任部门来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来分头负责落实的情况下,是可以由主责部门发出通知,督促其他部门配合自己做好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哪些机关可以印发督办通报红头文件?
这个问题比较笼统,依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的,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察局都可对同级或下级部门单位印发督办通报红头文件。
从更广泛的层面来看,许多职能部门都可就某项具体工作向本系统下级部门单位印发督办通报红头文件。
如,市国土局可以对县国土局督办违法用地整治情况,通报用地增减挂钩进展情况等。
什么情况用联合通知?
联合通知,一般用在兄弟部门之间的通知一、正确认识《联合通知》的现实意义《联合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中心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侦查、起诉阶段的关系,明确了法律援助人员在刑事诉讼侦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地位,明确了法律援助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操作程序,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和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联合通知》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机关在工作衔接问题,在逐步形成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相协调的刑事法律援助规范体系方面又进了一步,加快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
(二)《联合通知》明确了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地位。
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可以从一定程序上避免发生对犯罪嫌疑人的诱供、刑讯逼供,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三)《联合通知》从刑事诉讼程序上解决了法律援助人员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问题,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人??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效率。
通常情况下是在上述情况下联合发文,如大型活动、特定情况下的重大事件等等。
联合发文确实能提高相应的级别,个人觉得主要也是为了提高文件的重要性。
"是否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大型活动、规律性事件上才能联合发文"说的太模糊了,传达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通知是否就是所说的特定的情况呢?总之对如市委、市府联合发文是没用硬性规定的。
通俗来讲,只要领导认为有这个必要就可以。
一是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二是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三是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四是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五是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六联合行文标注发文机关时,标在前面的机关是上级单位。
联合通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譬如两办指的是党委办公室和同级政府办公室。
党政联合发文一般是文件安排事项同时涉及党,政两个口上的工作,而党政两办联合发文多为对涉及党政两个口上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安排。
比如深入贯彻信访条例,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可能就需要党政联合发文,因为信访局既属于党委部门,同时也属于同级政府机构,而且信访问题职能涉及非常泛,涉及党政所有部门。
同理,比如认真开展信访条例学习活动的文件或关于近期重点信访问题通报一般也就是两办联合发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