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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格物致知的事例?越快越好?
格物致知始见於《礼记‧大学》。
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对待。
宋代理学家程颐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
他所说的物指一切事物,包括精神现象或物质现象。
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
做法“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
这个从逐渐积习到豁然贯通的过程,包含了关於人类认识的一些合理观点。
程颐又认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
”他认为格物致知的过程,是一个体认吾所固有的理的过程。
朱熹用《大学》“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讨认识领域中的理论问题。
他强调穷理离不得格物,即物才能穷其理。
物的理穷得愈多,我之知也愈广。
由格物到致知,有一个从积累有渐到豁然贯通的过程。
朱熹认为,要贯通,必须花工夫,格一物、理会一事都要穷尽,由近及远,由浅而深,由粗到精。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成四节次第,重重而入,层层而进。
“穷理须穷究得尽,得其皮肤是表也,见得深奥是里也”。
人们必须经过这样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能达到对理的体认。
明代哲学家罗钦顺认为,“格物”就是人们对於外界事物的认识,是以“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
“致知”,就是人们进行思辨的理性活动,以“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
学问所得的资料,是思辨活动所依循的基础。
如果没有格物,不接触外界事物,就会使认识陷入空想,没有致知,就会被各种事物的现象所迷惑,因而两者必须相济。
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
应以格物为先,才能对事物的规律有所了解,以便启发心思。
如离开格物,而去冥思苦想,便不可能致知。
这是对认识过程的辩证说明。
他讨论理和物的关系,认为“有此物即有此理”,“无此物即无此理”,但他认为整个宇宙是不生不灭的,“天地之运,万古如一,又何死生存亡之有!”。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一种求知境界的理论,强调通过实践和探究事物来获得知识和智慧。
以下是一些格物致知的事例:孔子:孔子曾说过“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
”这表明他注重通过实践和观察来获得知识和智慧,同时也强调要谨慎行事,以免犯错。
伽利略:伽利略通过观察和实验推翻了传统的物理学观念,证明了自由落体定律和惯性定律的正确性。
他的实践探究精神和实证思想是格物致知的一种体现。
牛顿:牛顿通过观察和研究苹果落地,推翻了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然哲学的观念,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和力学三大定律。
他的实践探究精神和实证思想也是格物致知的一种体现。
法拉第:法拉第通过实验和研究发现了电磁感应原理,推翻了传统的电学观念。
他的实践探究精神和实证思想也是格物致知的一种体现。
现代科学实验:现代科学实验注重通过实践和观察来验证科学理论和假设,这种实证思想也是格物致知的一种体现。
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格物致知的思想和实践,通过实践和探究事物来获得知识和智慧,同时注重实证和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