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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供暖不热退费的最新规定?
退费标准:1次不达标按2天退费,2次不达标按10天退费,一个月内3次不达标按30天退费,超过3个月全额退费■检测方式:用户首先向所在供热单位报修,供热单位整改1次后仍不达标,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办理时限: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用户持《室温检测记录单》或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室温检测报告、收据,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
保定供暖不达标退费细则?
保定供暖不达标的退费细则:供暖不热不可以十倍赔偿。
供暖没有达到标准温度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
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
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天数,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六摄氏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二)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四摄氏度、低于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三)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百。
经复测,用户室温仍不达标的,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退费。
退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费金额=(日热费金额×退费比例)×室温不合格天数;日热费金额=热费总额÷采暖期天数。
丹东市供暖不达标需要退费怎么流程?
室温不达标(低于18℃)且经整改无效的,居民可向企业提出测温退费诉求,企业与居民协商约定时间入户测温,现场填写测温记录单,由双方签字后作为测温退费凭据。
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居民凭测温记录单办理退费。
企业是测温退费的责任主体,不测温或不退费的,居民可向区供热办投诉,由其协调解决、跟踪督办。
供热投诉 按照供热条例和市政府意见,全面开展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量化指标考核,发生收费争议、暖气不热、室温不达标、供热时间短等服务质量问题,居民应直接向供热站或供热企业提出诉求,要求其解决问题。
供热室温标准为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温度全天不低于18℃,高于18℃的投诉将不列入企业考核记录。
企业是供热服务的第一责任人,须直面消费者履行供热义务,解决供热诉求。
对投诉问题不解决或拖延解决的,居民可向区供热办投诉,由其督办解决。
供暖温度不达标赔偿标准?
供暖不热不可以十倍赔偿。
供暖没有达到标准温度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
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
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天数,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六摄氏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二)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四摄氏度、低于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三)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百。
经复测,用户室温仍不达标的,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退费。
退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费金额=(日热费金额×退费比例)×室温不合格天数;日热费金额=热费总额÷采暖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