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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标准?
2021年初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条件比较多,不能简简单单一概而定。
教师职称评定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也是一个焦点问题,它关乎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职称评定要认真,合理,公平,公正,来不得半点的虚假。
初级职称评定较为简单但也要严肃。
一,学历达标。
二,教学年限达标。
三,要具备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评定标准一是有教师资格证,参加继续教育合格。
二是拥护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思想,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地完成本职工作,具备大专学历且在中小教学岗位见习满一年年度考考核合格,取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同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满二年教学年限,年度考核合格。
2021年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1、试用期合格且顺利通过转正人员;2、必须具备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3、年度考核合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以上等次;4、完成60学时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和30学时校本研修任务;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能胜任本职工作;6、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单位书面申请;对你有帮助吗?。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新变化?
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存在已久,只要踏入了教师行业,就避不开职称评定这个话题。
教师的工资是与教师职称直接挂钩的,所以职称高低影响着教师群体的切身利益。
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原本应该是为了激励教师良性竞争,肯定优秀教师的教学成果,但是现在在职称评定制度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定标准,各地的职称评定制度都不一样,评定标准也过多过细,操作空间过大,职称评定早已漏洞百出。
许多教学成绩优秀的一线教师,因为不善于或者不愿意将精力和时间用到人脉交际上来,久久无法评定高级职称。
而许多非一线教学人员,干活的时候基本不在,评优评职称样样不缺席,评了高级后甚至一节课都没有上过,这样的情况不少。
教师职称评定中有许多考核标准都是可操作的,比如班主任工作年限、支教年限、课题、论文、民主投票等等。
姚燕燕老师的亲身经历已经说明了,教学成绩对于评职称来说不是最重要的。
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早已漏洞百出,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
而部分省区,也作出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新规定,其中就包括了可凭工龄直接晋级。
河南省于2020年10月出台相关规定,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黑龙江省规定乡村教育满30年以上,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山东省发布《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以河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等三个省区为代表,对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做出了新的规定。
乡村教师可以凭工龄不受岗位结构限制直接评定职称,这是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极大支持。
可以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激发农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并且不断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凭工龄来评定职称,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可以进行尝试。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凭工龄评定职称,是绝对公平的。
它能够有效地解决职称评定制度操作空间大的问题,保障老师们的基本权益。
但是这种绝对公平就会造成一种平均主义,会打击很多老师的热情和激情。
尤其是青年教师,他们是教学工作中的主力军,富有活力和创造力。
但是如果完全是按照工龄评职称,老师内部间没有差异,那就会弱化竞争,导致大家缺乏工作的激情。
以工龄评定职称,可以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但是完全运用到职称评定制度中去,还是需要慎重的。
任何一个职业,都不能缺少竞争机制,良性的竞争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能够激发人们工作的热情和动力。
期待后续能够看到更多地方的教师职称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做出新的尝试和探索,切实保障一线教师的利益。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没有多大新变化。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还是:一、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二、公开课校级以上一次(中级职称)、县级以上一次(高级职称)。
三、本学科本专业论文公开发表一篇(中级职称)、两篇(高级职称),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合格证。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基本没有什么新变化。
拿江苏省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文件来说,细微的变化是中级职称名额完全放开,不再受名额限制,这样做是为了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进取,让他们看到成长的希望;而高级职称虽然名额仍有限制,但也略有余地,比去年宽松,只要学校争取,基本上都能增加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