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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全体会议背景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以别于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在重庆谈判,决定为组诸新政府而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个方面。
同年11月,国民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遂使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解体。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国外华侨积极响应,参加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1月30日,北平宣布和平解放。
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会议的有23个单位的代表共134人。
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
参加会议的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项决议,会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1949年9月21-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民主党派、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和特邀代表662人。
会议由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林伯渠、谭平山、董必武等分别就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文件作了说明。
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代表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1951年前后举行了什么国家会议?
一,1951年4月21日至5月8日,全国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主要议题有,统一战线工作,各级协商委员会的关系和协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与工作方法。
二,1951年9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两周年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