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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稽查是干嘛的?
一、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稽查污染型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申报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三、稽查排污单位排污费的缴纳情况,并按规定负责对欠额的追缴。
四、稽查引进和转嫁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情况。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检举、控告、投诉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
六、客观公正地解决环境污染赔偿案件,依法保护企业法人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七、查处和纠正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公民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卫稽查是对城市环境卫生问题进行监管、检查、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
1. 环卫稽查的主要职责是监管、检查、处罚城市环境卫生问题。
2. 环卫稽查部门主要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全面监管,包括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公共卫生,道路卫生,公共厕所,城市噪音等情况,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
稽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巡查、举报处理等方式,对环卫问题进行管理和整治。
3. 环卫稽查是城市环境卫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力的监管和处罚,能够更好地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让城市更美好,居民居住更舒适。
国家电网稽查员是干什么的?
稽查员是从事如下工作的。
(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 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协调和处理好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 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三)对分管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 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参加或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协商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 部署重点工作。
(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并依据各类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电网运行、设备检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六)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原则)。
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 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
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 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
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 职权。
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 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 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