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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
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我既没有柔美的身段,也没有亮丽的双眸,但我有进取的心,有似水的梦怀,有崇高的理想,我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未选择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过:“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觑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未选择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过:“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觑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幽默宽容。我向来不喜欢看别人满面怒容的样子,我认为他人的笑才是天下最美的风景。所以每天,我都会变成一颗开心果,尽可能地给他们带去欢乐。“比大地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心灵。”宽容使狭隘的胸怀容纳百川,所以对待别人的过失,我都付笑谈中。
我,要做自己。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当流行泡沫小说时,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当流行网络游戏时,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要做自己,看清真实的我,拿出十二分的信心,告诉自己:“我就是我,凭什么跟他一样?!”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我自己,最好!
我,积极进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一生庸碌无为。我愿做生命的酋长,做一粒不朽的珍珠泪。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事业之厦,庆功之缘,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把美和爱洒向人间……
这就是我,风华正茂的我,意气风发的我。
这就是我,幽默宽容的我,不甘落后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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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一副温文而雅的模样.对着穿衣镜一照,嘿!1.63米的个子,扎着个高马尾,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圆圆的小脸蛋,甜甜地微笑着,露出玉米粒似的白牙齿,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这就是我------一个初一年级的学生.
我的爱好广泛,我喜欢读书,听音乐,读英语.........,但是我最爱的还是看书.我渴望读遍天下所有的书籍,让丰富的知识充实头脑,给心灵镶上一道美丽的金边.梁山好汉行侠仗义使我懂得做人要正气凛然,不要唯唯诺诺;张海迪的经历使我懂得坦然面对不幸的遭遇,就回感到生活充满希望.
我性格开朗,直率.我对自己充满自信,多少次,我怀着100%的自信参加各种竞选,最终却迎来200%的失败.面对残酷的现实,我感到失望和伤心,因为我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但是,我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我明白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自信地让失败来磨练我的意志."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我坚信,只要有不懈的努力,总会有一天回有真正属于我的喝彩.
我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是考上北京外国语学院,以后当一名外交官,为祖国献上我一点微薄之力.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看书,一个充满自信,一个有着奋斗目标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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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一个时而开朗时而羞涩的女孩!一个只要听到电视的任何踪迹,我都毫不犹豫的跟在它面前的女孩!
说起电视机,我就来劲,对于电视节目的情况,我是了如指掌!可就因为电视节目太诱人,导致了我走上了一条事事迟到的不归之路……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这天我早早的起床,做好了上学的充分准备,打算给老师一个好的印象,一切准备就绪,出发!刚刚踏出门一步,我那灵敏的雷达耳朵接受到一条重要消息,正向我汇报:“主人,主人,收到了一条重要消息,电视,电视,附近,附近。”(机器人的语气)大脑接受到这条消息,我马上去寻找目标,目标已找到,推开门,“哇,好漂亮啊!”我脱口而出,爸爸妈妈也没说什么,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早安中国栏目正在讲解着昨晚奥运会的闭幕式,“哇,好华丽呀!不愧是 奥运会的发源地。”我用羡慕的眼光望着电视,突然屏幕两边放起烟花,天空中闪耀着各种不同颜色的“花”,然后我和爸爸就闲谈起奥运会来。
时间“滴答滴答”地从我眼前溜过,时针指向了6,爸爸望着我的书包说:“佳纯,你今天不会是要去上学吧?你惨了!”我才恍然大悟,望了望时钟,真得死惨了!我这下迟到了!我二话没说,三步做两步跑,跑到了公车临时停车站,用那颗焦急的心等待着那慢吞吞的公交车,唉,盼星星盼月亮,那辆公车终于来了,我那焦急的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了,连手脚也都不听话了,这个人可以说是变的迷迷糊糊了,我在车门7a64e78988e69d83363跨了一大步,不好,我的脚捞到了门槛,我摔了个“狗吃屎”!面子丢了好大好大列,我都依稀听见有几个人捂着嘴巴在说:“啧啧,该咋妹子就有味拉(长沙话)!一大清早就翻了个跟头!”听了这些话,我不由的红了脸,今天到底碰的什么运呀,简直就是碰了个“狗屎运”!我坐到位上,忐忑不安的心情越加强烈,心想:“死电视机,坏电视机,干吗在这时害我迟到呢?我恨死你拉,我发誓我永远都不碰你拉,讨厌!”此时,我对电视是恨之入骨,巴不得世界没有电视机的存在;此时,我多么期盼车子能够开快点,让我那颗跳到喉咙眼的心赶快归队。
终于,那辆“淑女型”的公车终于抵达了终点!我松了口气,可那残忍的时间还是不等我,离到教室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分钟,我还是以小学阶段短跑飞人的速度一路跑到教室,到了教室门外,我一边喘着气一边做报告,回到座位,幸好老师后来没提起,我侥幸过了这一关!
事情过后,爸爸、妈妈都说不准我看电视,要不会成为带眼镜的电视迷了!事前,我虽然发誓不看电视,可一听到电视机的声音,我就会马不停蹄的看到电视机前。这也就是传说中的“心口不一”咯!
这就是我!一个看电视痴迷到忘记上学的女孩!但在新的学期里,我将会改过自新,适当的看电视,哦,对了,我叫林佳纯,我对我的名字是这样理解的:做森林中最佳的、最纯正的一棵高大的树!这也是我新学期的最大目标!
自己加以修改后用吧,仅供参考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b]伟大的爱 [/b]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b]小公鸡[/b]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b]
小白猪[/b]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32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b]可爱的孔雀[/b]
每当听到“金孔雀,展翅飞,七彩花衣映朝辉……”的歌词时,我真想看看孔雀。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4月26日,老师带我们到动物园去,我真高兴!
说来可真巧,同学们用花手帕在空中摆来摆去,孔雀真的开屏了。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尾巴一开屏,鲜艳夺目,五光十色,使人眼花缭乱。那些像桃形的花纹,外面一圈是灰色的,第二圈是浅蓝色的,最后一圈是宝石蓝的,还带点暗红色的,真漂亮。它可神气了,昂着头,挺着胸脯,来回转着,炫耀自己的美丽。
另一只白孔雀毫不示弱,连忙散开像一把白纱伞似的尾巴,上面还有淡淡的花纹。顿时,那只花孔雀不转了,两只孔雀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原来它们在比美。花孔雀抖抖头上的翎毛,又抖抖美丽的尾巴。白孔雀也抖了抖头上的翎毛和美丽的尾巴。比得正得意时,一只雌孔雀在食盆里吃起了食物。花孔雀在一旁围着食盆打转转,急得直跺脚,白孔雀好像胜利了似的,满意地合上了它那美丽的尾巴。它跳上枝头,蓬松的尾巴在阳光下异常好看。
我们一进动物园,立即来到孔雀馆,大家都被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吸引住了。
孔雀头上有几根彩色的翎毛,一抖起来,那翎毛轻轻颤动,惹人喜爱。它有一对凤眼,尖尖的嘴,细长的脖子,上面长着像鱼鳞花纹一样的羽毛。这些羽毛蓝里透绿,油光油光的,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显得更加美丽。
老师带我们离开了孔雀馆,但我对孔雀的印象很深。晚上,我梦见一只白色的孔雀飞到我的身旁,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b]蚂蚁[/b]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关于猫[/b]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祝你成功
合作与奇迹 三月叩响了春的大门,百花绽放,娇艳无比。引得路边的行人都停下脚步,嗅着空气中阵阵芳香,心情格外舒畅。可是,在这和谐的美景中,一棵枯树破坏了它们的整体美,让沉浸在美景中的人们总感觉有些碍眼。 万物吐绿时,它没有抽芽,因为它的生命已经终结了。它不能再继续它的使命了,因此在灿烂的三月,它是孤独的,没有人青睐它,除了鄙视的目光。 和它一样被冷落的还有一棵牵牛花,它已在冬的怀抱中醒来,准备迎接新的春天。可它无处生长,因为它要借助别人的肩膀来支撑自己柔弱的身躯。它四处求助,但那些怒放的鲜花、碧绿的树都只是昂着它们高傲的头,嘲讽地说:“什么,借人依靠?这不等于是贬低了我们?你还是别做梦了!”牵牛花被它们讥讽得垂下了头,眼中满是晶莹的泪花,不知如何才能找到归宿。 在绝望时,冥冥中传来一阵声音:“到这儿来吧,我愿意和你一起生活。”牵牛花如同在茫茫大海中抓住了一根救命草,它带着赢弱、颤抖的身躯攀上枯树。 清晨,当太阳未露出它的笑脸时,露珠在枯树上跳跃着,轻轻地将牵牛花从梦中唤醒,把天下最纯的水给它饮下。当太阳的温暖洒满大地时,枯树和牵牛花一起聊天、谈心。夜幕降临,它俩在皎洁的月光的陪伴下安然入眠,梦中还带着甜甜的笑。 朝朝暮暮,春在悄悄中离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31去,昔日娇艳动人的鲜花也凋零了它们最后一片花瓣,那光秃秃的花枝在微风中摇曳,分外孤寂。花儿们不停地诅咒着,恶骂着时光的无情飞逝。但它俩却没有一丝怨言,相互扶持,忍受着炎热的曝晒,不停地相互安慰。同时,它们也是高兴的,因为牵牛藤的叶子已经很茂盛了,并有了花骨朵。它们企盼着牵牛花绽放的那一天。 一天早晨,枯树被一阵幽香唤醒,睁开眼睛——惊住了。 牵牛花开了,那白色夹杂粉红的花开满了整个藤蔓,也开满了整棵枯树,它们相视一笑,彼此的眼中注满了真情。 当人们和往常一样路过此地时,不经意间就发现了世间的最美,赞叹中更多的是对那种合作精神的钦佩。每一个过路人都不由得对这幅美景肃然起敬。 枯树支撑着牵牛藤,牵牛花点缀着枯树——这便是奇迹。 我找回了自信 “岁月在无声地溜走,终于,采野花、数星星的日子纷纷飘散在发黄的挂历上,离我们远去,那份快乐也将永远被锁在记忆的门槛里。随之而来的,是幻想破灭后的绝望和失落。但,我不甘失败,我不甘寂寞,我要点燃我的心烛,让它驱散弥漫在我周围的黑夜,让它熔化覆盖在我心头的片片寒冰……”写完上面的话,她合上了自己那精美的日记本,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入抽屉里,扣上锁,同时,也把那份自信埋入心底。 她,一个有极强好胜心的女孩,转入重点中学快半年了。从一个很普通的学校转到这里,她知道家里托了很多关系,花了不少的钱。可是,在这里她没什么朋友,最让她心烦的是她的成绩。每次成绩表排出来,她的名字几乎都在长蛇阵的最下层。每当想到这个,她都有一种莫名的压抑感,似乎她前面的名字有千万吨重,压得她快要窒息了。 她要奋发,她要无愧于所写下的话,要付之于行动。于是,她不再整天空想那些无用的虚幻的东西,为她知道要面对现实,不能做空想主义者。她上课精力集中,踊跃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这一切,她都尽力做得很好。果然,她的成绩有了起色,她的脸上也露出了 久违的笑容。就这样,她坚持着这样做下去,她的成绩竟到了中游。这些都太令她高兴了。 又一次,她打开自己心爱的日记本,写道:"人,就像茶叶一样,只要投入沸腾的生活,点亮心烛,激活自己,就肯定能够显现出生命力的颜色。" 写完之后,她又一次合上日记本,把它锁在抽屉里,同时也把那份成功的喜悦锁进了心房。 渐渐地,她的成绩直线上升,她也更加自信起来了,也结交了好多朋友… 她再次翻开日记本,郑重地写道: "人生,一局落子无悔的棋,一场人喧鼓响的戏,一重波涛万顷的海,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过客,但我自信,我能够化解心灵的困惑与迟疑,而今,我真的做到了……"她就是我。 固然,你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过客,当面临绝望、失意时,一定要点亮心烛,找回自信。它必定能照射出生命力的本色。 生命的空间 那可恶的小鸟用它尖利的喙使劲那么一啄,我便脱离了母体,后来又侥幸从鸟嘴中逃脱,跌进了山间的石隙中--我是一粒饱满的松籽。 石缝间萌发的生命 一场凶猛的大雨惊醒了我的酣梦,在暴风雨的磨砺中,一个信念在我心中萌发了。是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我一定要长成参天的大树,成为大自然最壮观的景色。我汲取足量的水,身体变得雍肿不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我那瘦小的外衣给撑破了,露出了黄色的子叶和柔弱的须根,我拭了一下眉上的汗水,心中无比雀跃,我的生命诞生了! 不屈的生命 当我奋力一搏,破石而出的时候,我知道我在石下所做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从此我的生命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四周满是有棱有角的石砾,我新生的躯体被石棱割得伤痕累累,但是我并没有屈服,没有放弃,因为那信念的幼芽,已经蕴藏了巨大的能量。我知道所有的磨难只能使我变得更加坚韧和顽强。子叶脱落了,又重新抽出嫩叶;嫩皮蜕落了,又长出新肤。阴冷的风像刀一样将我的皮肤摧残,使我龟裂得像老人们的脸,但是我渐渐茁壮起来了。 我所处的位置在悬崖边的峭壁上,高陡的石壁遮挡了阳光,使它只能照射到离我三丈远的地方。但我不屈服于峭壁的盛气凌人,努力地使自己的枝冠向着阳光的方向伸展,我的身躯和手臂越来越长,直到触摸到阳光,于是我的大半个身子便悬空了--像半架悬浮的桥。 我那坚韧的根须伸向岩层的更深处,为了汲取足够的维持生命的水,根须便像一张柔韧的网,紧紧地缠绕住半个山头。正是因为如此,我不怕风雨的侵袭,不惧狂风的肆虐,不畏暴雪的欺压,我一直向着阳光在生长,展示着我不屈的生命。 生命的极致 如果你到黄山来,你就会看到我以胜利者的姿态挺立在悬崖间。你可能会赞叹我的生命是多么不屈与顽强,是的,当信念在心中扎根之后,当你的生命力全部得以释放的时候,生命也就达到了一种极致。--黄山迎客松 眺望 人类在创生之初,就有贪婪的好奇,人们总是不断追寻,不断探索,遇到一座高山,就想翻过去看看山的另一面有什么,遇到一层薄纱,就想掀开来,瞅一眼隐藏的秘密。而在无尽的探索中,我们常关注的是什么,是否已经丢失了一些东西?直直地紧盯眼下的双目,可曾在远方眺望过美丽? 牛顿在探索了一生之后,终于歇下脚步,他将精力转向了似乎与科学背道而驰的神学,人们都在叹息,甚至抛弃了他,然而,他真的失去了本真了吗?真的所谓精神失常了吗?不!我们不会相信这些只看重成果奖项的人的话,我知道,牛顿在穷其一生的科学研究之后,已经顿悟,宇宙之大,不会在乎人生自鸣得意的小智慧,越是深入地探索,越是能体会到造物主的深奥与不可窥探,只有肤浅的人才会拿着一点点小发明高喊:“我看清了世界!”牛顿探究上帝,更不是祈求通往天国的路,他只是在山脚下,眺望山顶美丽的风光。 周敦颐有文:“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这是中国人关于距离美的含蓄表达,难道称不上精辟吗?绝世的美人难道非要将毛孔放大到清晰可见才看得见美?五彩的油画难道必须被肢解为一块块的色斑才能体味?精妙的诗句一定要把一个字扩展成一段话才能欣赏?这个世界已经够繁琐了,一定要将细节一一展现吗? 滚滚红尘,不尽爱恨情愁,芸芸众生,谁能乘云归去?与其在俗世间滚爬,不如畅游山巅,共红日之沉浮。南山下的雏菊,映着一张沧桑而同样有花般笑容的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污浊的尘世,无尽的诱惑,金钱,地位,声名,然而,这些海市蜃楼般的期盼,谁又能真正看得清呢?有时,回头不顾,在青山外眺望着似云似雾的一切,也是一种勇气。 人都会有追求,也都会有一探究竟的渴望,然而有时努力追求的是一种残缺、遗憾,而在远处眺望时,你收获的却是完美。 我真想变成天使 我心中一直埋藏着一个纯洁的愿望——变成天使。天使的英文名为Anger,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上,天使一向是以圣洁的人性魅力及幸运之神的姿态出现在人们心中。我以为天使是爱的象征,他的使命是为全世界带来和平,带来幸福。 我们的星球,从未有一天平静,战争的阴云、死亡的威胁如今依然存在。自从利库德集团领导人沙龙成为以色列总理后,中东地区和平进程一再受阻,巴以之间流血冲突不断。无辜的平民成了战争的牺牲品。美国总统布什上台后违背诺言,全然不顾世界各国及美国国内反对的呼声,执意要部署NMD。这一举动必然招至世界范围的新一轮军备竞赛。还有,1998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主权国家南斯拉夫进行了长达74天灭绝人性的轰炸……众多事实,不胜枚举。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世界人,我实在不愿看到冲突、流血、死亡,不愿看到我们的世界如此动荡。我急切地希望变成天使,头顶光环的天使,我要去造访沙龙,以上帝的名义与他谈判,让他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做什么。让他彻底觉醒自己已经残害了多少无辜生命,让他忏悔终身。我要去美国白宫与小布什会谈,让他从冷战思维中解脱,使他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用实际行动使世界第一大强国为世界人民造福,使我们的世界更加稳定,更加繁荣…… 人类从诞生之日起,便开始了征服旅程。如今全世界已被征服,人类文明也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我们可以下深海潜水,上太空遨游,在世界每一个角落无不伸满了人类征服的触角。但是,我们的地球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看着地球母亲奄奄一息地呼救,看着动植物伙伴一天天地灭绝,我的心在流血。难道人类文明的发展一定要以环境的恶化和其他生物的灭绝为代价吗?如果继续下去,绿色将不复存在,大地会被沙漠侵占,各种与人类相生相伴的动植物朋友也将永远逝去。到那时人类只能自食苦果,走向终极毁灭。我急切地希望变成天使,用真情用人性去唤醒人类的先知先觉;用母爱及温暖给即将逝去的动植物生存的力量,使它们顽强地活下去;用上帝的威严严惩那些残害生灵、破坏环境的杀手;用我的全部力量挽救人类,使大地永远郁郁葱葱,使天空永远纯净蔚蓝…… 我急切地希望自己变成天使,用天使的舞蹈、天使的歌声使更多的人与我并肩,使大家都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给人类带来幸福的天使…… 在朦胧中,我觉得两肩上慢慢长出一对雪白的翅膀,身上穿上了同样雪白的长衣,头顶着金色闪闪的光环,向天空飞去…… 当幸福降临在你面前时 幸福是什么?是学习进步时,父母奖励的那桌佳肴;是遭受挫折时,老师饱含鼓励的一声声轻轻的问候;是快乐时,同学们那欢声笑语。每当遇到一些事的时候,我们最希望得到就是鼓励,而这种鼓励的到来,也是幸福降临的时候。 记得小时候,看到别人天天坚持写日记、集邮时也想像他们一样,可是每一次事倍功半。写几天日记、集几天邮就不愿做了。当这时儿,爸爸、妈妈总会伸出他们那双手来帮助我,鼓励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坚持不懈,幸福便降临在这时。 稍微长大时,大约在读五年级时,因为跳山羊而过不去,我哭了,我再也没有信心去跳了,因为我明知自己跳不过去了。可是,好朋友的劝说激发了我的信心,给予我了鼓励。使我又回到那起点,开始了跳跃,尽管还是不怎么好,但经过她的鼓励,努力地练终于过关了。幸福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 读初一时,进了一个全封闭的学校。老师、同学、学校一切都是陌生的。上课回答问题时每次会但是都不敢举手,因为我害怕答错,怕别人笑话自己。那一次公开课时,我终于举起了手,老师看见了我。杜白雪我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怯生生的站起身来。回答了一半,却又给吓怕了,只是老师那会说话的大眼睛,瞬间给了我充满鼓励的眼神,好像在对我说加油。当时脑子一阵热,便对答如流了。从那以后,每节课中,老师总会看见我的手在举着。幸福再一次降临在我面前。 现在,由于年级的升高,作业的繁重,每次写作业都写到9点多,可是每天妈妈都会陪我。有时我累了,妈妈会端上一盘洗的闪亮的苹果或是一杯纯香的牛奶。这让我活力四射,又有了精神来完成功课。那种鼓励,是藏在妈妈那盘苹果或那杯牛奶中的。这时,幸福又降临在我面前。 朋友们,当你受鼓励时,幸福会降临在你面前。而那时的某种物质中也蕴藏着对你的鼓励。请你珍惜降临在你面前的幸福,这也就珍惜了对你的鼓励
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或许你会认为是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可是在我看来,人生最宝贵的莫过于信仰。
贾平凹曾说:“人生得也罢,失也罢,悲也罢,喜也罢。要紧的是心中的一泓清泉里不能没有月辉。”信仰,便是那片月辉,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
有的人为了坚守信仰,含垢忍辱地活着。
当司马迁挺身为李陵辩护时,厄运便悄然而至。他的正直敢言触怒了汉武帝的权威,他被判死刑。可是,他的理想还未实现,他的史书才刚开篇,怎可半途而废呢。此时的他,面临着两难的困境,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抛弃理想,慷慨赴死,保全名节;要么坚守信仰,接受宫刑,苟且偷生。在一番深思熟虑后,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在给朋友的信中,他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与其以死明志,不如坚强地活下去。此后,他忍辱负重,用毕身心血著成光千载的《史记》,被后人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正是因为司马迁坚守信仰,才使他赢得了“刚正不阿,留得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著成信史照寰宇”的千古美名。
试想,如果司马迁当年选择了放弃信仰,那么不仅中华瑰宝中少了一颗明珠《史记》,而且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也会失去一位英雄人物。司马迁的死只为自己的名节,而他的生却能带来人们无限的尊重与敬佩。他求生,只为坚守信仰。
有的人为了坚守信仰,宁死不屈。
西伯利亚平原上有一种动物叫白貂,它们十分爱惜自己一身洁白无瑕的羽毛。猎人们利用这一特性,便设计在他们的巢穴四周撒上煤屑,以此来不找它们。白貂岂会不知猎人的意图,可是它们依e69da5e887aa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35然束手就擒。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们坚守信仰——那一身洁白的羽毛。在白貂心中,信仰高于生命,只要活着,便誓死捍卫那片洁白。
物犹如此,人亦然。正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所欲有胜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胜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大丈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正如屈原,文天祥,他们求死,只为坚守信仰。
正是因为坚守信仰,我们的人生才更加绚丽多彩。我们青少年要想有所成就,一定要坚守心中的净土,坚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