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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e68a847a686964616f335?
1、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区是有具体目标的,那就是民主法治健全、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互爱的社区。和谐社区的建设,离不开包括广大居民群众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以生动的民主选举实践体现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社区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营造良好和谐社区建设氛围,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关心和谐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最大限度凝聚居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更广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参与到社区建设当中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2、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
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正在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多次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充分表明,推进社区依法民主自治,实行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认真开展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对于顺应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首都政治文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发挥着基层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和社区民主自治等一系列重要功能。社区居委会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各项任务在基层能否落实,关系到城市管理能否到位,关系到首都社会能否稳定。目前,全市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而努力。这些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取决于城市管理各项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将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居委会,有利于增强社区民主自治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各项功能,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为提高首都城市管理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期和近期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地享有选举权利。因此,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坚持普遍性原则,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选举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切实保障选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差额选举的原则
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与应选名额相等,也可以等额选举。
3、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
这次选举要坚持无记名投票,各投票站必须要设立秘密写票处,真正保障选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
4、及时公开的原则
做到选举日公开,选民名单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地点和投票时间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选举结果公开等。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便于全体社区居民了解、参与并监督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全过程。
5、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或者由候选人向选民作自我介绍,并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使选民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情况,确保最佳人选进入社区居委会,切实维护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社区居委会选举为何要由市政府统一部署?
社区居委会工作必须遵循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自治原则。《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主要是统一全市届期、统一工作步骤,加强领导力度,以保证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新建居民区如何成立社区居委会?
成立社区居委会必须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社区居委会成立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是有居民入住;二是具备相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具备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提出,报区县政府决定,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民主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条件暂不具备的,可以先建立筹备组,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再依法成立社区居委会。
五、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选民范围如何确定?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年满18周岁的居民均具有选民资格,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003年,根据中办发23号文件精神,我市明确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经民主程序可参加居委会选举。今年,民政部对《居委会组织法》提出的修订草案,明确社区单位不参加选举。因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京人员,继续按照2003年的方法参加选举,即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或每户派代表参加;或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讨论通过,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特别强调的是,本次社区居委会选举,社区单位代表不再参加选举,可参加社区协商议事会议,以观察员身份列席选举大会。
六、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七、在选举期间,为何要成立各级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机构?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广大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工作量大,程序复杂,政策性强,需要有政府的工作机构来统一指导,并协调各种关系,及时帮助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区县政府要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组织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要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的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指导工作。
八、为何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委会选举?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举产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他们来主持社区居委会选举,可以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既符合基层民主自治的原则,居民群众也容易接受。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是发扬民主、保障居民民主权利的一大进步。
九、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如何产生?
1、必须由居民会议推举;
2、成员人数掌握在五至九人,且应注意是单数组成,便于遇到问题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
3、成员应有代表性,代表居民各阶层的利益,才能真正代表民意,为居民认可;
4、推举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社区居委会主持。社区居委会因故不能主持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派人主持;
5、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体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倡导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进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保中共党员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十、为什么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能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为了保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避免出现“自己组织选自己”的情况,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其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不再参与选举的组织工作。
十一、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2、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
5、对外地来京人员参选问题提请居民会议讨论;
6、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7、公告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
8、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9、报送选举信息和统计报表;
10、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1、主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
十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何时结束?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期限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作为临时性组织,只是在选举期间代表广大居民主持选举工作,并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十三、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明确选举的指导思想;
2、设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3、确定选举日期;
4、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提出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
十四、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主要内容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3号文件及《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
2、有关选举工作文件、规定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有关选民登记、投票、计票、办理委托投票及统计选举结果等操作办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4、试点选举的经验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5、选举工作总结及整理选举档案的有关知识。
十五、社区居委会选举采用什么方式?
社区居委会选举主要有三种选举方式:
1、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
2、户代表选举方式;
3、居民代表选举方式。
外地来京人员参选的,其参选方式由居民会议决定。
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应召开居民会议确定。
十六、什么是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是指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有两种:一是每户派代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二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外地来京人员参选的,其具体参选方式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十七、如何划分居民小组?
划分居民小组是为了便于对居民的服务与管理,便于组织居民活动和反映居民的要求。结合本市新城区、老城区的不同特点,1000户以下的社区,每15至50户设立一个居民小组;1000户以上的社区,每30至1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产生1名居民小组长。
十八、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居民代表是由居民小组民主选举产生的,应当代表本小组各个阶层居民的意愿。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长主持居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每个居民小组2至3名。居民代表参加居民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为社区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并表决,会后将居民会议的决议传达给居民。
十九、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计算?
居民代表的任期与社区居委会的届期相同,均为三年。在选举社区居委会之前,应当先行选举产生居民代表。
二十、居民会议有几种形式?
召开居民会议有三种形式:
1、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的会议;
2、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
3、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会议。
以上三种均称居民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
二十一、为什么有选举权的居民还要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确认居民参加选举的资格。一个居民具有选民资格,只是表明他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要使这种资格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这就是选民登记。结果选民登记,成为登记选民后,才能参加投票选举。
二十二、怎样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可以在上一届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变化进行调整、补充。
居民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时间界限以本社区选举日为准;判断居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身份证与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为准。
2、属地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无本市城镇户口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意愿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也可以在该社区进行选民登记。
3、政治条件。必须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具有选民资格。
选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居民因种种原因长期不在本社区且无法联系的,可以不列入选民总数。
二十三、如何公布选民名单?
社区居委会的选举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的,公布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选举的,公布户代表名单;采取居民代表选举的,公布居民代表名单。如果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向居民作出解释或者纠正,以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四、如何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
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1500户以下的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设置5至9人,每增加500户,酌情增加1人。具体人数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提出,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十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知识;
3、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热心为居民服务;
5、原则上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居住在本社区的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
二十六、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如何提名?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可采取三种形式:
1、居民十人以上联合提名;
2、户代表五人以上联合提名;
3、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
每个社区只能选择一种,具体采取哪一种提名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每一选民只能行使一次提名权。
二十七、什么是差额选举?
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的差额选举是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一种选举方式,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差额数是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位分别提名候选人,各职位都应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十八、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数时,可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法定差额数,以候选人获得提名票数多少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如果这样无法确定,则应召开居民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唱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由多至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十九、为什么要提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日以前张榜公布。提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的目的:
1、让选民有充分时间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2、居民代表也好充分征求自己所代表居民的意见,为正式投票作好准备;
3、选民有充分时间对正式候选人的名单提出异议。
三十、如何介绍候选人?
全面介绍候选人,让选民对候选人的情况有充分了解,才能保障选民更好地行使选举权,从而选出自己满意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介绍候选人情况大致可以通过四种方式:
1、口头介绍,召开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
2、利用媒体广播宣传介绍候选人情况;
3、书面介绍,将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印成书面材料在社区公示栏或规定的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张贴;
4、正式候选人自我介绍,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正式候选人可以向选民发表演讲,系统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设想,并回答居民的提问。
对候选人的介绍截止到投票选举日前一天。选举日当天禁止介绍候选人,一是保证投票工作正常进行,二是防止诱导投票,保证公平竞争。
三十一、对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人员如何处理?
对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视情节不同,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犯罪行为,不适用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是指破坏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不包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但是,为了保护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非法侵害,对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行为和在选举中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破坏后果的,也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二、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如何举报?
当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时,居民有权向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作为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尽快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在三十天内作出处理。居民如果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举报后没有进行纠正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
三十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包括哪些人?
社区专职工作者包括专职从事社区党务工作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十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如何?
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期间实现合理的工资制度,工资由四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届期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岗位工资分三个档次:主任岗位,每人每月400-700元;副主任岗位,每人每月300-600元;委员岗位,每人每月200-500元。同时,由各区县建立岗位工资增长机制。届期津贴,从第一次当选居委会成员开始到下一次居委会选举时为满一届。城八区从2000年居委会选举时开始计算,其他区县从2003年居委会选举时开始计算。凡任满一届的人员享受届期津贴每人每月150元,每增加一届增加150元。奖金标准由各区县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离退休人员,其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足基本工资数额的,按基本工资标准补足;超过的,不再发放基本工资。
社区专职工作者受聘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按照我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十五、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手续怎么办理?
社区专职工作者除离退休人员和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人员外,都应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届一签。
三十六、社区专职工作者如何考核?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年度考核制。各社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由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的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要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社区居民满意率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
街道办事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奖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扣减岗位工资和奖金。
三十七、社区专职工作者如何接受继续教育?
经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岗位培训制度,以便继续接受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离退休人员,在本届社区居委会工作中,至少参加两次培训。培训工作应于每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组织实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培训采取集中课程培训形式,集中课程培训以教师授课为主,小组交流,参观学习为辅。
为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根据《关于深化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四委〔2005〕32号)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2002年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91个社区的软件升级和硬件改造,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区文明程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完善组织,健全制度,整治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努力建设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安定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居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39落脚点,将居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同时,每个社区软硬环境整治、改造计划的提出,都坚持群众满意标准,由居委会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后再确定具体工作计划。
2、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根据各街道和社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每年建成一批达标社区,重点打造一批示范社区。
3、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广泛发动社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及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4、完善设施,强化管理。结合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小街小巷改造,重点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社区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职能部门、街道要把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落实到社区,切实加强管理;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社区环境设施的日常管理。
5、分类建设,全面推进。按照不同类型社区分类搞好社区改造升级,在巩固原有亮点社区的基础上,按照和谐社区标准,全面推进全区所有社区的建设达标。
6、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街道和职能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所有社区达到和谐社区评估标准,基本形成坚强有力、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有序、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治安良好的社会秩序,广泛动员、共驻共建的参与意识,诚信互助、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配套齐全、机制完善的服务功能,渠道畅通、救助及时的保障网络,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2005年7月)。利用一个月时间,进行和谐社区建设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制订出台《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谐社区评估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组织实施(2005年——2007年底)。从2005年开始,按照和谐社区建设评估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区所有社区进行软件升级,硬件改造。2005年底以前为第一阶段,以市级文明社区为主体,完成20个左右社区的升级改造;2006年为第二阶段,以区级文明社区为主体,完成40个左右社区的升级改造;2007年为第三阶段,完成剩余社区的升级改造。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计划和安排。
3、申报验收(每年年底)。每一阶段任务完成之后,由社区在自查的基础上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各街道初审,经街道审核确认后,报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和谐社区建设评估标准,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专业人员审议和居民评议情况进行评估,对达标社区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层次给予验收,并授予“和谐社区”称号。
4、表彰奖励(2007年底)。全部社区升级改造完成后,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和谐社区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谐社区建设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和谐社区示范点”。
(三)分类安排
1、老城区型的社区。对列入近三年旧城改造计划的区域,抓紧推进改造工作,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完成达标任务。对近期不进行旧城改造的区域,立足现有条件,搞好环境整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积极探索物业管理延伸到旧城居民区的途径和方法。研究出台相关制度,严格规范街道、居委会房产管理。
2、新建住宅区型的社区。重点是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健全服务体系,规范物业管理,努力探索物业公司与社区居委会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搞好新建小区的验收,使社区各种组织各尽其责、协调配合、服务居民。
3、“城中村”型的社区。将社区的规划管理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点,防止滥建私房,坚决清除新增违法建筑。同时,结合旧村改造,拆除存量违法建筑,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健全社区组织制度,提升社区建设档次。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健全组织网络。按照规定设置社区党组织,配齐配强负责人,全面推广“一管三带一联”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品牌,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引导居委会认真履行自治职能。健全社区服务组织,有序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支持、参与力量。建立社区资源整合机制,有效整合社区内各种协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区民政局要坚持每年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培训;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分类培训;各街道要针对工作重点,加强经常性培训。建立对职业社工的奖惩机制和民主评议机制,增强职业社工队伍活力。壮大各类志愿者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便民服务。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2、扩大基层民主。在民评民、民评政、民评官“三评”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民主听证会、政务评议会、矛盾协调会“三会”制度,协商解决利益冲突,推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同时,切实落实以“事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为主题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定期公示社区公共事务、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建管局、区审计局、各街道
3、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三会一课”、财务管理等制度,完善社区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协商对话机制,融洽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居民素质,增强居民共驻共建意识,推进社区管理。居委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适合本社区的居民公约,制定并认真执行居委会工作守则。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建管局、各街道
4、完善硬件设施。加大社区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通过改(扩)建、调剂使用、置换、清退挤占(挪用)等办法解决好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结合城管体制改革,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搞好新建小区的验收,确保5‰公建配套设施的到位。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功能,普遍建立社区学校(教学点),大力加强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和居民健身路径建设,改(扩)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区建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各街道
5、整治生活环境。一是在居民楼院、社区广场等区域,规划建设绿地、花园、雕塑等景观和休闲活动场所;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已建成绿地、树木的养护管理,发动社区居民、党员主动认养绿地、树木,自觉保护花坛、绿地。二是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所有小街小巷的硬化改造;深入开展“两无三化”社区创建活动,加大违法建筑清理力度。三是加强居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实现垃圾不落地清运;逐步在居民小区增设生活垃圾桶;全面排查和清除社区内卫生死角;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整治乱停车、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现象。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广场、楼院等区域的亮化设施。
责任部门: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根据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在社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各级领导重视,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自2001年开始城市社区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把社区建设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的社区建设工作。制定了《崆峒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多次召集社区建设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社区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也都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社区居委会签订了《社区创建工作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任务,使社区建设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四落实”,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健全管理制度,社区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区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指导各社区制定完善了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社区管理岗位及工作人员守则、社区干部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和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了权责利比较明确的社区管理体制,理顺了内外关系,使社区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序运作,有章可循。同时,一些社区居委会还结合辖区实际,修订了《社区居民公约》等制度,明确了社区居民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参与的社会活动636f7079e799bee5baa6335,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了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
(三)优化队伍结构,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注重从拓宽干部的选拔任用渠道入手,选派熟悉社区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社区领导班子,同时采取面向社会招聘、公开选拔等形式,从下岗待业人员、退伍军人中招聘了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到社区,改善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目前,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12个社区居委会共聘用工作人员80人,平均年龄31.6岁,比原居委会干部平均年龄下降11.3岁。共聘用居民小组长148人。同时,区上建立了社区干部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还不定期组织民政、街道和社区负责人赴外地学习社区建设先进经验,进一步开阔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素质。
(四)强化自治意识,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各街道社区都能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和引导各社区普遍推行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民自治活动。社区居委会的班子成员都由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了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同时,逐步健全完善和推行《协商议事会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等民主决策和议事制度,使广大居民群众的社会参与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五)树立培养典型,社区职能逐步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将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从完善基础设施入手,加强软硬件建设。区上通过项目争取、自筹等方式,投资500多万元,先后解决了9个社区的办公地址和办公用房,购置了办公设备,使硬件设施基本达到了示范社区的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新型小区建设目标,抓了示范楼院、示范小区、示范街道的培育,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积极实施“社区文明细胞工程”,制定《文明市民三字歌》,印发《给社区成员的一封公开信》,利用黑板报等多种舆论工具,深入宣传家庭美德教育。建立党员干部卫生责任区和义务监督岗,清洁和保持城市卫生。开展便民服务,帮助孤寡老人和低保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中街办事处在全市率先开发了数字社区管理系统,搭建了社区信息化平台。宝塔、东大街、解放中路、西门口四个社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一站式”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卫生部门在各街道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实施“星光计划”项目,修建了区老年服务中心和解放中路、东大街、西门口3个老年服务站,进一步活跃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目前,城市各社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逐步健全,能够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多种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了服务比较规范、功能比较齐全的环境保洁、娱乐、便民、就业、社会福利等服务体系。同时,社区承担了计划生育、城市低保、社会综合治理等多项行政事务性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在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各种示范创建活动,全区涌现出了一批国家、省、市级社区建设示范典型。调查中,对社区服务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97.5%。
二、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发展的角度看,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跟不上发展需要。平凉城区社区阵地建设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之宣传不到位,“单位人”变为“社区人”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一些驻辖区单位对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支持配合不够,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经费投入不足。由于社区建设主要依靠财政供给,缺乏其它相应的投入来源,因而硬件建设欠帐较大,工作基础薄弱。全区12个社区中,还有三天门、解放北路两个社区租借办公场所,大部分社区没有居民活动场地和活动设施。拨付社区的办公经费少,每月只有200元。有一些部门只强调工作进社区,而不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社区相应的经费。因此,尽管社区的事务日益增多,工作量逐步加大,但办公经费没有保障。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社区聘用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社区级别设置较低。全区各街道社区共聘用工作人员80人,他们有的在社区工作长达30年,工作敬业扎实,现在每人每月只有350-500元,都缺乏必要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目前,城区12个社区管辖人口和承担的工作量都不亚于一个中等乡镇,但都按股级对待。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街道社区的布局还不尽合理。我区现有的社区布局是在2000年前原有街道居委会基础上建立的。随着城市人口的逐年增加,已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社区工作需要。目前,全区有3个社区居民超过1.5万人,西门口社区2.04万人,三天门社区1.64万人,新民路社区1.6万多人,这远远超过“每万人城市人口规模设置一个社区”的要求。
三、对今后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社区建设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新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集中研究解决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要逐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新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要认真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使社区真正做到“落实自主权、履行协管权、行使监督权”。要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思路和“政社分开”的原则,认真研究、正确处理好城市基层政权机关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逐步把行政事务与社区事务区别开来,真正属于社区事务性工作,应放手由社区居委会去做。有些不属于社区任务的行政性事务,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可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解决费用问题。
(三)要多渠道增加投入,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环境。区上要积极向市政府和市建设规划部门汇报衔接,将社区的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使社区建设与城市改扩建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进行。要在积极争取省上投资的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社区建设经费,重点解决社区办公场所、人员报酬和办公经费等方面的困难,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预算投入。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社区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解决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适当提高社区的政治待遇,保持社区工作班子和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社区服务是社区的最基本功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就业、社会保障、救助、卫生和计划生育、文体、教育、安全、流动人口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要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重点发展面向广大居民的各项便民、利民、护民、爱民服务,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下岗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逐步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以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社区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这样可以么?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新社区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以保障移民群众依法民主参与为目的,努力建设一个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高素质居委会班子,将移民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基本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拟新成立新民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成立社区居委会工作指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制定成立新民社区居委会工作方案;2、负责推荐居委会成员人选;3、负责居委会成员岗前培训;4、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酝酿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1、制定成立新民社区居委会工作方案;2、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二)推荐居委会人选阶段
主要工作:1选居委会人选;群众代表。
2、召开群众代表会议,会议纪要备案上报。
岗前培训阶段
五、成立社区居委会有关事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39宜
经过履行居委会换届选举程序依法正式成立。
(一)社区居委会成员构成。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新民大社区居委会成员暂定为7人,设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4人。居委会书记、主任。
(二)新民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成立后,要做好以下工作:依照《城市居民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