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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199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 编号2118
一、简述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和主要原则,并谈谈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席位的积极意义(20
分)
二、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来说,在要约与承诺方面,英美法与大陆法间有哪些主
要不同?《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对这些分岐之处采取何种态度?(20分)
三、结合中国实践,论述关于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20分)
四、美国证券法对证券交易行为的管理有哪些主要规定?你认为哪些规定可以为我国证券
立法所借鉴?(20分)
五、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跨国公司
2、限制性商业行为
3、外汇及外汇管理
4、关联企业
5、提单
武汉大学199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编号
(一)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9分)
1、违宪审查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多数选举制
二、判断与说明(每小题3分,共9分)
1、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公民的义务必须履行
2、根据党指挥枪的原则,中央军委属于党领导国家军事力量的机关
3、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向人民负责,人民有权直接罢免他们
三、简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
(五)、法理学部分
一、问答(每小题8分,共16分)
1、法律意识对法制建设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2、怎样认识“天赋人权”的虚伪性与欺骗性?
二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9分)
略
(六)民法学部分
一、填空(每题1分,共5分)
略
二、判断(每题1分,共5分)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2、抵押权的设定,是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
3、未经注册的商标, 不能公开使用,并不受法律保护。
4、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尽了赡养义务的视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一般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三、简述(每题5分,共15分)
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2、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
3、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十二)民事诉讼法学部分
一、解释下列名词(每题3分,共9分)
1、督促程序
2、公示催告程序
3、司法协助
二、简答下列各题(每题8分,共16分)
1、现行民诉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问:“其它组织”是指哪些组织,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2、与原《民事诉讼法(试行)》相比,现行民诉法在清偿顺序的规定上有何变化?这种变
化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武汉大学199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 编号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Free Carrier.....(named place)
2.Anti-Dumping law
3.Negative Pledge clause
4.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5.Calvo Clause
6.Dicensing agreement(这里看不清,不知打错了没有)
二、简述(每题10分,共20分)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与特征。
2、国际票据的各类及票据行为的特征。
三、论述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35分)
四、案例分析(25分)
甲国公司与乙国公司订立一项大豆买卖合同,由甲国公司以FOB甲国港口条件向乙国公司运
交1000袋一e69da5e887aa7a686964616f364等大豆。当乙国公司收货发现其中300袋大豆是三等品,另有300袋在海运途中
被海水毁坏。因乙国公司急需这批大豆,接受了货物,并立即将货物的不良状况通知了甲
国公司。假定合同规定适用《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请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分析乙
国公司是否有权宣布合同无效?是否有权要求甲国公司对有缺陷的300袋大豆及在海运途中
受损害的300袋大豆进行损害赔偿?损害应如何计算?
武汉大学199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编号
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9分)
1、违宪审查制度
2、爱国统一战线
3、言论免遭权
二、填空(每空1分,共10分)
略
三、简述我国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6分)
法理学部分
一、判断(每题1分,共5分)
1、法律与道德都有强制性
2、法律与政策都具有国家意志性
3、劳动教养是一种法律制裁
4、凡是法律文件都有规范性
5、把法律归结为自然理性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二、问答(共20分)
1、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有哪些作用?(7分)
2、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7分)
3、法律意识包括哪些内容?(6分)
民法学部分
一、填空(每题1分,共5分)
略
二、判断并改错(每小题2分,共8分)
略
三、简答(每小题3分,共12分)
1、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件有哪些?
2、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3、信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4、“公平责任”与“无过错责任”有何区别?
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体系(5分)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它有何特点?(5分)
三、简述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和意义(5分)
四、什么是起诉、上诉和申请再审?(5分)
五、简述民事司法豁免权原则。(5分)
武汉大学199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 编号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Concession Agreement
2.stand-by LIC
3.Method of Tax Credit
4.Foreign Bonds
5.Cross License
二、说明《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分类上的特点。(20分)
三、论述国际投资的法律保护的形态及其内容。(25分)
四、评述《巴塞尔协议》,兼论我国有关银行立法与巴塞尔体制的协调。(30分)
武汉大学199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编号
宪法学部分
一、概念分析(第一题10分,第2、3、4,题各5分,共25分)
1、国家制度
2、经济制度
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国家机构及其组织活动原则
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10分)
1、财产法律关系
2、地上权
3、 孳息
4、除斥期间
5、社团法人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什么是物权?为什么说物权是一种“对世权”?
2、什么是共有?共有与公有有何区别?
3、什么是诉讼时效?简要说明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
法理学部分
一、法的基本要素包括哪些?(7分)
二、法治有哪些优越性?(7分)
三、试述国家与法的关系(11分)
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辨析下列名词(13分)
1、同等原则.对待原则(4分)
2、公开审理.开放审查(4分)
3、申诉.申请再审(5分)
二、简答题(共12分)
1、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应依特别程序进行审理?(5分)
2、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为何取消了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的优先受偿权?(7分)
97年试题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法理学试题
一、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3分,共30分)
1.法制规则
2.民法法系
3.法的制定
4.特别法
5,法律溯及力
6,权利能力
7.法律事实
8.法律制裁
9.法定解释
10.法律监督
二、简答(共30分)
1.为什么说“国家是法存在与发展的政治基础”? (8分)。
2.如何理解我国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10分)
3.什么是法的适用?它有哪些特点? (12分)
三、论述(共40分) ‘
1.论法的国家意志性。 (15分)
2.论法治在中国的历史与发展。 (25分)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宪法学试题
一、 概念辨析(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特别行政区与民族区域自治
2.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特点与行使准则
3. 国家制度与国家机构
4.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二、 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
1. 论我国宪法修正案及其意义。
2. 论宪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特点。
3. 论宪法的法律形式。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刑法学试题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刑法的时间效力
2. 犯罪的故意
3. 惯犯
4. 伪证罪
5. 玩忽职守罪
二、 问答(每小题7分,共35分)
1. 犯罪不作为成立的客观条件是什么?
2.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同异何在?
3. 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4.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的区别有哪些?
5. 侵占啡与贪污啡的区别是什么?
三、 论述(第1不题13分,第2小题12分,共25分)
1. 被告人李某,男,17岁,无业。
李某曾因打架斗殴被拘留过两次。某日,李去看晚场电影,怕被动,借了一把三棱刀带在身上。电影散场后,死者邹某(19岁,与被告人素不相识)正在拦劫一女青年调逗,被告人上前劝阻,女青年趁机脱险。邹认为李阻挠的自已的“好事”而恼怒,一把将李揪住,持刀向李连刺两刀均被躲过。在邹向李刺第三刀的时候,李向邹还刺一刀,刺中邹的腹部,邹的同伙张某某、崔某某、王某某一拥而上殴打李,李又刺张某某腿上一刀后逃跑,崔某某紧紧追来,李又刺崔某某一刀后继续逃跑,最后被王某某等人追上,王某某等人将李按倒在地是扎了四刀,李也刺了王某某两刀。邹某某、张某某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崔某某受重伤,王某某受轻伤,被告人受轻伤经治痊愈。
问: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其理由是什么?
2. 被告人陈大,男,20岁,农民。
1993年5月29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和同村农民陈二、冯某、杨某联合脱大麦粒,当为陈二家脱第二遍麦粒时,被告人拿起铁叉叉麦草,一铁叉戳在躲藏在麦草堆里捉迷藏的12岁女孩李某右太阳穴上,被告人发觉女孩倒地一声不响以后,立即放下手中铁叉后退几步。此时,被告人为了逃避责任,非但没有及时从李某身上取铁叉,送医院抢救,反而佯装不知。直到陈二去拿铁叉时才发现,后送乡卫生院抢救。李某因伤势过重,贻误了抢救时机,于当晚8时死亡。
问:被告人陈大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商法学试题
一、 简答(每小题10分,共50分)
1. 民事主体的本质条件。
2. 法律行为的要件。
3. 动产的善意取得。
4. 遗嘱的概念与特征。
5. 侵权责任的抗辨事由。
二、 论述(共50分)
1. 物权与债权的比较。(20分)
2. 试论我国民法的法典化。(30分)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经济法学试题
一、 概念比较(每小题5分,共25分)
1. 经济义务、经济法责任
2. 本票、汇票
3. 偷税、避税
4. 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
5. 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
二、简答(第1至3题每小题10分,第4小题12分,共42分)
1. 何谓经济职权,经济职权有哪些特征?
2. 举例说明法的要素。
3. 略述我国商业银行设立的法定条件。
4. 简析公司与合伙区别。
三、论述(共33分)
1. 试述外商资企业立法的现状与走向。(17分)
2. 谈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如何加强弛名商标的法律保护。(16分)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一、 名词解释题(每题4分,共20分)
1. 回避
2. 拘传
3. 裁定
4. 抗诉
5. 执行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 试述公诉案代理的概念的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权利。
2. 试述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3. 试述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
4. 什么是法院审理?它包括哪些阶段?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 论犯罪嫌疑人。
2. 论取免予起诉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意义。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国际经济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25分)
1. EXW 2. Order B/L 3. pari passu covenant 4. GSP 5 .H股
二、简答(每小题15分,共45分)
1. 如何理解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买卖双方风险的分担采用了哪些原则?
3.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何在?
三、论述(30分)
结合国际通行实践,论述国民待遇在投资领域的适用范围问题,兼论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意义。
武汉大学1997硕士入学综合考试试题
说明:本题共14个部分,每个部分25分,考生必须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按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规定的四个部分答题,未按规定的四个部分所答的题无效。
宪法学部分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9分)
1.事后审查 2。人民民主专政 3。村民委员会
二、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4分)
1.无产阶级宪法学者根据列宁主义原理把宪法分为( )。
2.决定一个国家采取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主要有二、即( )。
3.义务是指( )。
4.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
三、判断说明(每小题3分,共6分)
1. 我国的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 在我国,选民或者代表三人以上联名即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四、 简答题(6分)
1982年宪法为什么要恢复设置国家主席?
中国法制史部分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律、令、格、式、敕(隋唐)
2. 《春秋决事比》
3. 商法(清末商法的名称及公布或草成时间)
4. 不睦
5. 五刑(夏、商、周)(按顺序写)
二、简述题(共10分)
1. 简述明代的会审制度。(4分)
2. 简述唐代的定罪量刑原则。(6分)
中国法律思想史部分
一、 简述下列各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 简述“礼禁未然,刑禁已然”说。
2. 简述沈家本的法律主张。
3. 简述韩非法、术、势的思想。
4. 简述“大德小刑”论。
5. 简述“中体西用”法律观。
国际法部分
一、 解释下列术语(每小题5分,共15分)
1.二元论 2。战争罪 3。引渡与庇护
二、简答题(10分)
简述《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
法理学部分
一、 区别下列概念(每小题4分,共8分)
1. 普通法学、普通法、根本法
2. 法律效力、法的溯及力、法律实效
二、简答题(共17分)
1.简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及其与西方“法律面前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区别。(10分)
3. 简述我国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内容。(7分)
民法学部分
一、 辩析题(第小题5分,共20分)
1.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
2.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 定金与预付款
4. 人格权与身份权
二、案例分析(5分)
甲(其妻已亡)有二子A、B,A、B均已结婚,且A有一女,B有一儿一女。1991年3月1日,甲立一公证遗嘱,该遗嘱规定其遗产归B继承。1992年5月4日,B因车祸而亡,1992年5月5日甲因过度悲伤突发脑溢血而死。试问如何处理本案的遗产继承问题?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第小题3分,共15分)
1.犯罪构成 2。正当防卫 3。牵连犯
4.交通肇事罪 5。绑架勒索罪
二、问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什么区别?
2. 强奸妇女罪的构成特点是什么?
行政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行政处罚 2。代执行 3。授权行政主体 4。行政法规
二、简答题(6分)
对被撤销行政行为已发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处理?
三、选择填空题(在下列各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1至3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7分)
1. 对某省人民政府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引起复议案件,由( )。
A.该省人民政府管辖 B.国务院管辖
C.国务院法制局管辖 D.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管辖
2.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可由( )。
A.上级行政主体撤销 B.国家权力机关撤销
C.行政复议机关依职权撤销 D.人民法院撤销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 )。
A.双方主体都可抛弃自己的权利
B.双方主体都可转让自己的权利
C.行政主体不得抛弃、转让自己的权利
D.相对人不得任意转让自己的权力,但可抛弃某些权利
4.复议机关在复议中发现申请人有两个违法行炎,而被申请人只认定了其中一个,应作出下列何项复议决定( )。
A.撤销已作的行政处罚决定
B.撤销已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C.维持已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补正
D.维持已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直接作出对漏罚行为的处罚决定
5. 某公安交通管理局所作的禁止未装载货物卡车驶经长江大桥的规定,属于( )。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 D.需告知的行政行为
6.合法的行政行为( )。
A.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B.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对行政主体不具有法律效力
C.对相对人具有全部法律效力,对行政主体具有法律效力
D.对相对人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对行政主体只具有相对法律效力
7.行政赔偿纠纷可通过( )。
A.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B.行政诉讼程序解决
C.法院中国家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解决
D.协议程序解决
行政诉讼法部分
一、 填空题(每小题11分,共5分)
1.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2.行政机关被撤销的( )是被告。
2. 世界各国诉讼制度对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 )。
4.居住在A区的公民因吸毒被B区公安局送C县强制戒毒,该公民不服,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原告仍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 )。
二、判断正误题(每小题1分,共5分)
1. 简单行政案件,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
2.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
3.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可以委托我国律师代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代理诉讼。( )
4. 行政诉讼中听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有效期限。( )
5. 人民法院行政招待的对象可以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如对行政拘留的执行。( )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简述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对被告的特殊规定。
2.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审理后如何作出判决。
3.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遇有规章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规章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学部分
一、 辨析下列名词(每小题5分,共25分)
1.期间 期日 2。和解 调解
3.裁决 裁定 4。履行 执行
5.抗诉 申诉
经济法学部分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经济职权 2。票据权利 3。弛名商标 4。套汇
二、简答题(共13分)
1. 简要说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法律特征。(4分)
2. 1994年我国税法改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5分)
3.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4分)
婚姻家庭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10分)
1.准血亲 2。亲等 3。亲权 4。分别财产制 5。准正
二、判断题(下列说法正确的请在题后的( )内打“√”,错误的请在( )内打“×”,每题2分,共10分)。
1.离婚后,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2.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经营,但经营收用于婚后家庭的日常生活,所欠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
4.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有拒付抚养费的权利。( )
5.依照我是《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应由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否则,收养无效。( )
三、案例分析(5分)
王甲(男)1992年1月与张乙(女)结婚,1993年1月王甲赴美留学,为资助王甲出国,张乙向朋友借款5万元。1994年2月,张乙的姐姐病重,不久去世。为操办后事,张乙又欠债2万元,为完成姐姐的嘱托,张乙将姐姐的儿子收为养子,取名王丙。1995年1月,王甲回国,知道上述情况,向法院起诉离婚,张乙在去法院应诉途中被车撞伤(肇事者赔款1.5元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问题上各持已见。经法院查明,王甲婚前创作的五幅油画作品,在出国前夕,将其中的3幅卖给了一家宾馆,得款6万元,家中还有剩余2幅未卖出。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 张乙欠下的两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2. 张乙因交通事故所得的赔款和王甲的油画作品及收益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什么?
3. 张乙的收养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国际私法部分
一、判断(下列例题,你认为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小题1分,共7分)
1.在处理涉外民事争议时,识别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主要起着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作用。( )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定居国法律。”( )
3.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4.准国际私法包括区际私法、人际私法和时际私法三种。( )
5.冲突规范之所以是间接规范,是因为必须把它和它所指定的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6.对于遗产的法定继承,凡主张适用遗产所在地法的,称为“同一制”。( )
7.根据“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任何国家都不能借助公共秩序保留来排除国际条约的适用。( )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8分)
1.外国法院说 2 法律规避 3 光船租船合同 4 仲裁协议
三、简答(每小题5分,共10分)
1. 简述法人国籍的确定标准。
2. 简述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刑事诉讼法学部分
试述下列名词概念(每小题5分,共25分)
1.刑事诉讼 2 诉讼参与人 3 裁定 4 法庭审理 5 抗诉
武汉大学199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国际法 编号
(有人说是97年的,放在这吧,大家自已辨别,有知是怎么回事的告说我一下,谢。)
一、简答(每小题8分,共40分)
1、何谓国际法的渊源?它有哪些表现形式?
2、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制度
3、中国国籍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4、举例说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基本特征
5、职业领事与名誉领事有何区别?
二、论述(每小题20分,共60分)
1、评现代条约法的保留制度
2、论联合国组织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
3、试述领海与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的区别。
98年试题
1998年
一、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 经济法、经济法的宗旨
2. 公司核准成立主义和登记准则主义
3. 国家信用与国债
4. 征税依据的几种学说
5.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简述管理——协作经济法论的主要观点。
2. 简述企业法律形态及其类别。
3. 简述我国发展房地产业的条件及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中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
4. 简述反垄断法的原则。
三、论述题(共35分)
1. 试述中央银行法的主要内容。(15分)
2. 试述宏观调控法的和市场规制法分别地或相联系地对象的调整。(20分)
武汉大学法学院1999年试题
(是99年还是01年不是很确定,多数是99年的.)
考试科目:法理学 编号:17B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人权
2.法的价值
3.法的渊源
4.法律推理
二、简答题(每题17分,共51分)
1.法的要素有哪些?
2.法治有哪些优越性?
3.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有哪些影响?
三、论述题(33分)
试述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考试科目:国际法 编号:17Q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国家继承 2.联合国宪章 3.世界贸易组织法 4.人权的国际保护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
3.国际法的渊源。
4.条约与第三国。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结合中国的实际论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评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考试科目:国际关系史 编号:17R
一、名词和术语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
三十年战争(17世纪)
克里米亚战争(19世纪)
三国干涉还辽(19世纪)
维也纳和会(1815年)
罗迦诺公约(1925年)
开罗会议(1943年)
不结盟运动
赫尔辛基宣言(1975年)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何谓“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2.何谓“雅尔塔体系”?
三、论述题(30分)
论述联合国对现代国际关系的影响。
考试科目:国际环境资源法 编号:17O
一、翻译并解释:(任选五题,每题4分,共20分.多选的,只按答题顺序计前五题的得分,余下的不再计分。)
1、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 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
3、 Polluter pay's principle
4、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5、 Common
不知道
“和谐社会”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构想,又包括相应的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指的“社会”,应是一个具体的发展领域,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并列。“和谐社会”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构想,又包括相应的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方略和社会运行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针对这些情况提出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奋斗目标,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握好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和谐社会,即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运行论的术语来说,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社会学不是别的,在我看来,就是研究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科学。对当代中国社会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些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这一视角看,我们也可以说,社会学是研究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科学。这是从正向说的。从反向来说,社会学则是研究如何减少不和谐因素,把不和谐因素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的学问。
从社会互构论的角度看,和谐社会意味着多元社会主体——个人、集体(群体、组织、阶层、阶级等)、社会,以及作为整体社会的代表——国家,经由行动意义效应的互构过程,在认同和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持久的行动协同。换言之,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体间行动关联及其模式化结构的最佳状态,这种状态是以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基本前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和谐社会的制度性结构性质和价值取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新型现代性理论的一种富于创意的表达。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也有其特定的时代含义,它已不同于传统社会中那种原生性、自发性的和谐秩序。这是因为,现代性完全改变了个人、社会和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社会挣脱了自然生长、缓慢进化的缰绳,在跌绊震荡之中向未来疾驰。原生性、自发性的和谐秩序不复存在。现代社会世界面对着种种悖谬:困境与希望同在、风险与机遇共生、毁灭与创造相互轮回。显然,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和谐的意涵远远超越了传统的范域。应该说,社会和谐是现代性过程所凸显出来的问题,是在现代社会越来越成为焦点、越来越迫切需要解决的时代性课题。
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在思想上树立几个深层理念
第一,双赢互利的理念
为什么要树立双赢互利的理念,因为贯穿和谐社会的理念就是双赢互利的观念。和谐社会,也可以通俗地说,就是双赢互利的社会。具体说来,也就是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方、参与我们社会发展的各方,例如,我们的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经济和社会、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参与发展的各方,都能获得双赢互利,而不是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双赢互利,这是和谐社会的要旨,同样也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旨;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则是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是不可能达到社会和谐的,同样它也是社会发展问题上“零和游戏”,是片面的、不协调的、不可持续发展旧式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如果更深入一点,我们还可以发现,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双赢互利的深层理念,符合现代性从旧式到新型的世界潮流和发展趋势[2]。
所谓旧式现代性就是那种以征服自然、控制资源为中心,社会与自然不谐调,个人与社会不和谐,自然和社会付出双重代价的现代性。上世纪与本世纪的转折期间,全球社会生活景观呈现出重大转折的种种迹象:人类对自然的倒行逆施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绿色惩罚”;人欲的激发和资源的匮乏所引发的对资源控制权力的争夺,导致了价值尺度的扭曲、伦理准则的变形。于是人类“向地球发动的战争”变成了人类“走向自我毁灭的战争”[3]。旧式现代性已经进入明显的危机时期。
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盛、人和社会双赢,两者关系协调和谐,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当代国际社会的一系列巨变,进一步推动了对旧式现代性的质疑、批判和反省。人们越来越省悟到,人类对自然的掳掠和人类的自相奴役,是与人类的自我解放不相容的;现代性就其实质和目的而言,不是科学技术的解放而是人类自身的解放,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巨大的生产力,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要手段;科学技术之所以在现代性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应当取决于它能够服务于人的完善、社会的进步和人类解放目标的实现,否则,它的任何成就都是可疑的。这样,在世界,在中国,探索新型现代性便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世界潮流和趋向。
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出以及它所包含的双赢互利的理念,不仅符合符合现代性在当代进展的趋势,而且也是对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中精华的东西的继承和弘扬。中国有着世界上最为丰富的文化学术遗产,其中关于“和谐”、“和合”的思想同样十分丰富。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教授张岱年先生在上世纪90年代曾经讲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两个最主要的基本思想:一是人伦和谐;二是天人协调。人伦和谐是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天人协调是说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关系。[4] 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立文还出版专著,论述“和合学”。
总之,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出以及它所包含的双赢互利的理念,说明执政党对新型现代性的日益自觉。
第二,“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理念
迄今人们看到的每一个社会进步,都是伴随着社会代价的。纯粹的进步、理想状态的进步,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世界上找不到没有社会代价的社会进步。也许这是黑格尔的名言“历史是恶”的含义之一吧!现代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取得社会进步,同时又不断付出社会代价的历史。据此,社会学,得出了自己学科的深层理念: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这里,增促社会进步,就是增加和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成员个人的全面发展;减缩社会代价,就是指社会代价尽管是不可避免的,但人们可以研究如何把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缩小到最小范围的途径和办法。
我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快速转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并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共存。20多年来,以社会转型形式出现的社会巨大变化,不管是利益格局、社会关系、次级制度的变化,还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模式、社会控制机制、社会承受能力等等的变化,都表明,一方面,上述各个社会领域都得到的不同程度的优化,另一方面,又引发了、出现了大量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一方面,20多年的进步和成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举世瞩目,全球公认,与此同时,也付出了种种代价,一些代价还非常沉重。特别是随着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时期,我国社会进入了不协调因素的活636f7079e79fa5e98193366跃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这是世界各国同期历史所表明的,也是任何一个治理国家治理社会的政党所不得不面对的。中国也不能例外,它们也考验着中国共产党的智慧。
处在这样一个时期,中国社会事实上有两种前景。一种是活跃的不谐调因素和多发的社会矛盾,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正确处理,导致冲突加剧,经济停滞,社会动荡,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受损。这是一种黯淡的前景。国外已有先例。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一些主要国家如巴西,在上世纪80年代中到90年代中,情况就是这样。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写的《全球工业发展报告1996》称这些国家是“失去的十年”。另一种是活跃的不谐调因素和多发的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在改革发展的同时,社会保持稳定、充满生机,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综合国力迅速提升。这是一种光明的前景。我们中国人值得自豪的是,由于邓小平理论及其改革开放政策,中国在同期超过了初始条件比自己好的许多国家,争取实现了光明的前景。《全球工业发展报告1996》称中国的这个十年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大大受益”的十年。这种结果,令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羡慕不已,让海外的炎黄子孙振奋不已。
从新世纪开始的我国战略机遇期,大体上与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时期相一致。实践已经表明,中国社会转型兼具双重使命,即从前现代性向现代性的转变,和由旧式现代性向新型现代性的转变。进入新世纪,后一转变日益突出。在这一过程中多种因素同时并存、相互交织,形成了种种复杂的社会效应。随着社会风险化和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的扩展,中国社会中各种不和谐因素也进入了新的活跃期和多发期。各种新旧的不和谐因素频频展现在人们面前:由人为因素而加剧的自然灾害、城乡区隔、区域差距、贫富分化、失业、刑事犯罪、生产事故、劳资纠纷、族群冲突、新型传染病、人口结构变化、高新技术冲击、道德滑落、规范虚化、信任缺失、心理疾病、邪教、恐怖主义、生态危机、金融危机等等。我国社会仍然存在上述两种前景、两种可能性。这些问题要求我们现行的社会政策、政治体制、服务和管理系统做出新的回应。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是执政党对中国社会进入不和谐因素新的活跃期和多发期的新的回应。
既然从客观上说,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以我们国家的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并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共存为背景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过程,那么我们在主观上必须自觉地树立这样的深层理念,并在行动上自觉地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缩社会代价。
第三,现代治理的理念,特别是善治的理念[5]
任何和谐社会都不可能自动到来,它凭借的只能是对社会治理,特别是善治的不断尝试和努力,而由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共同治理一个社会同样是对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所作出的最佳尝试性选择。
要了解现代治理的理念,特别是善治的理念,不能不回到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科学中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公共性”。近代由国家与社会相分离且社会分化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所引致的国家职能分解为统治和管理两大职能。公共性问题再次得到彰显。公共性在现代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制度经济学等众多学科研究的重大课题。公共性从其初始意义和其发展至今的当代涵义中都与和谐社会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关于新型公共性的内容,有学者将之概括为五点:(一)作为一种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与归宿的重要分析工具的公共性。指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二)作为一种现代行政公共精神的公共性。包括民主的精神、法的精神、公正的精神、公共服务的精神四个方面。(三)作为价值理念的公共性。强调了政务公开和公民参与,强调公共部门运作要体现人民主权和政府行为合法性,克服追求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强调政府行为的制度公正性。(四)作为一种公平与正义的公共性。这既作为一种价值伦理,又是对公共行政的要求。要求政府尽量响应公众要求,负有社会责任感,让公民有平等的参与权与机会,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五)作为一种理性与法的公共性。把公共性作为一种理性和道德,强调公共舆论的监督和批判作用。[6]我们认为公共性在现代社会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公共理性即“属于秩序良好之宪政民主社会的一种构想。”[7]对公共事务的治理、公共服务,即用现代公共理念管理国家与社会则是公共性最重要的环节和它的核心内容在实践中的体现,同时它也催生了一种能改变现代社会结构的领域,即不同于传统公共权力领域的公共领域。
这种新型公共性,在政府和市场都失灵的领域,便承担起另外一重角色。它在本质上属于私人领域的市民社会中离析出一种公共领域。这种公共领域它可动员和汲取大量社会资源,处理各种公共事务和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促进社会公正与社会公平,在市场和政府都无法有效配置资源的地方承担起有效的角色功能,并在制度创新和社会治道变革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在市场与国家失灵的处所,都会潜伏一种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严重的可能导致社会动荡不居、恶性运行。若不出现一有效机制进行角色安排,建构和谐社会则是空中楼阁。新型公共性是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调节手段和基础保证。
公共性与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的内在联系则充分体现在公共性的核心内容公共事务的治理包括善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之中。
治理“是统治方式的一种新发展,其中的公私部门之间以及公私部门各自的内部的界线均趋于模糊。治理的本质在于,它所偏重的统治机制并不依靠政府的权威或制裁。”[8]全球治理委员会给治理所下的定义是: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9]治理与统治的本质区别有三点:一是统治的主体只能是公共权力部门,其权威来源只能来自政府。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部门,也可以是私人部门,还可以是二者的合作,其权威来源依仗的主要并非是政府,而是合作主体之间的持续性互动;二是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向度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度运作过程,而治理则是多元的、上下互动的过程,它通过合作、协调及对共同目标的确定等手段达致对公共事务的治理;三是统治遵循的是正式规则、制度与程序,而治理则以信任为基础,遵循的是由主体间协商与同意的规则与程序。由此可见,治理较统治更适合于复杂性、多样性与动态性的快速转型期社会,那种多元的、上下互动的权力运作过程更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善治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最新口号,业已成为世界银行向第三世界提供贷款政策的主导思想”。[10]善治的提法按辛西娅.休伊特.德.阿尔坎塔拉的说法是便于对许多国家的计划和官僚机构进行改革更具技术性而较少政治色彩。[11]俞可平将善治界定为“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12]他将善治视作为治理的理想状态。接着他又将善治的基本要素概括为六点。[13]总之,“善治实质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14]善治只是治理的一种状态。
从上述公共治理的基本特征中我们可以发现,公共治理是一种过程、一种模式,而这种过程与模式本身就是谋求建构和谐社会的尝试与努力。善治,它几乎就是当前所构划的和谐社会的一体两面,善治是和谐社会的治理过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与机制的最佳实施过程。
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具体研究和谐社会的条件和机制
具体说来,就必须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认同、社会结构,也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具体研究和谐社会的条件和机制。这里只说一些要点。
第一,就人际关系方面看,要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就要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这主要是通过人的社会化和人的个人化机制[15],把我们的社会成员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通过不断的继续社会化,使社会成员能够恰当地扮演自己的角色,能够以自己的辛勤合法有道地从社会获取自己应得的一份,从而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通过社会化和个人化的主要手段学习,把社会成员培养成一个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员,以适应现代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第二,就资源配置方面看,这主要是通过社会阶层体系这一社会激励机制的的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差别的基础上,激发社会的活力,把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尽可能公平地分配给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流动机制,使社会成员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从较低的阶层上升为较高的阶层。所有这些,都使社会成员能够多赢互利,使社会利益关系得到协调处理。
第三,就社会认同来说,它是社会团结和社会整合的思想心理基础,必须处理好社会成员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关系,要特别重视文化认同、价值认同、目标认同、多元一体的民族认同等认同类型的作用,充分发挥它们的正功能,在当前,还要十分注意全球化和信息化对中国社会认同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必须说,一个社会认同有严重问题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第四,就社会结构方面看,合理的社会结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16]。它以社会根源的形式决定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协调与否。社会结构还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制约着各类社会主体的社会行动,以中介条件的样式规定着行动主体活动的范围、能够达到的限度。一句话,社会结构总是这样那样地建构着、塑造着社会行动。同时,我们也要强调,按照当代社会学的观点,也包括我们提出的社会互构论的观点,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又是相互建构的。社会行动,反过来,也以自己具有能动性的实践活动,例如,发展理念的形成,发展战略的制定,社会政策的出台,体制改革的进行,影响着、重组着种种社会结构。换言之,社会行动也总是这样那样地建构着、塑造着社会结构。在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的相互建构中,何者的建构作用是主要的,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发展来说,一般地讲,社会结构的作用是基本的。但是,一个社会在不改变原有的结构,就不能发展时,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社会行动,就起着主要作用。例如,我国“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后,就面临这样的形势,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这样的社会行动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同样,两个社会在差不多相同的社会结构的条件下,何者发展得更快,社会行动的作用也能是主要的。例如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收益,取决于两个条件:初始水平和经济政策。在初始条件上,中国与前苏联东欧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相比,相差也不少。但是,中国却能在全球化进程中大大受益,收益程度大大超过这些初始条件比自己好或差不多的国家,真正是创造了奇迹。中国能够这样,主要要归功于实行了邓小平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即主观因素。
正是根据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相互建构的观点,我们提出建构合理的社会结构,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而社会更加和谐的实现,则又进一步促进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形成进程,两者良性循环。
三、构建和谐社会,在实践上从抓和谐社区入手是可行的
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大小看,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是大社会,整个社会,社区是小社会,部分社会。整个和谐社会,是由众多的和谐小社会构成的。就社会的部门看,整个社会由三大部门组成,第一部门,政府组织,第二部门,经济的盈利组织,第三部门非盈利的社会组织,社区,总的来说,属于第三部门。整个和谐社会,要由这三大部门的每一部门的和谐以及这三大部门之间和谐来实现。从发展趋势看,正如我上面在介绍公共性、治理和善治时所说,和谐社区将减轻政府的管理成本,并在政府和市场都失灵的地方,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从抽象程度看,社会是高度抽象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社区则是具体的,看得见、摸的着的。所以构建和谐社会,从构建和谐社区切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社区有不同的类型,情况各个不同。例如农村社区是社区发展问题,而城镇社区则是社区建设问题。所以和谐社区的建设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现在还出现了网络上的虚拟社区,情况就更加复杂。这里着重谈谈城镇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的问题。
我考虑,当前我国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涉及到一个目标的问题。也就是社区布局的问题。
最近参加北京市社区调查的四个课题的结题评审,看到有关这方面的最新成果。例如,其中一个成果,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在目前北京市城市的发展中,同时存在社区阶层化和社区混合化这两种趋势。所谓社区阶层化,就是社区分化现象,出现了富人阶层社区和穷人阶层社区的鲜明分野。所谓社区混合化,就是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杂居在一个小区中。并由此进一步把社区分为地位同质,身份同质、地位异质,身份异质这四种理想类型。根据实证调查和理论分析,该成果分别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的管理提出了政策建议。这个课题本身做得不错。
但是,这个课题和其他几个课题一样都使人产生这样的感觉,似乎这种发展是自然的、合理的,因此也使人产生这样的问题:我们的社区发展的结果会怎样,依我看来,很快会形成社区的美国式的布局——富人阶层社区和穷人阶层社区的鲜明分野,弄不好会使印度式的布局——富人阶层社区和穷人阶层社区的尖锐对比,这与我们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一致不一致?这里面有没有一个我们的社会政策引导的问题。我们可以客观地想一想,富人阶层社区和穷人阶层社区、也就是强势群体社区和弱势群体社区这样尖锐的对比,一个城市能否有和谐的气氛,必须明白,当穷人阶层、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会扩散蔓延。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我们也应该想一想,这样的布局是能够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的巨大压力,反而增加他们的压力?这方面应该吸取国际上的经验教训。
我认为和谐社会建构、和谐社区的建设与社区的和谐布局是不可截然分开的。这也涉及到我们中国特色的社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制定适当的社会政策,在体制上保证社区合理的布局,我看是应该认真考虑的时候了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74375.html
一、社会组织的角色扮演
社会组织也就是大多数研究者所通称的“非政府组织”。1950年2月27日联合国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在其第288(x)号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任何国际组织,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均可被看作为此种安排而确立的非政府组织”;我国学者将社会组织定义为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而在本文中,为更好地研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一主题,我们对社会组织设定一个相对宽泛的范围,包括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具有上述特性的社会组织。
(一)人民主权论中的主权者
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发挥着供给者的任务,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社会组织是由社会成员组成,是由享有国家主权的公民组织而成,因此社会组织又是公共服务的被供给者。这就使我们在讨论一切其他角色之前必须肯定社会组织作为人民主权论
中主权者这一角色。在卢梭的人民主权论中,主权职能属于人民。如果主权不属于人民,社会契约既不能产生,也不能存在,自由和平等也就无从谈起。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一契约中首先承认社会组织的主权者角色才能使社会组织坚持独立性和公共性。
(二)社会治理中的参与者
自从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治理危机”一词以来,治理一词开始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科学界,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研究治理理论的西方学者对治理理论做了新的界定。概括地说,治理理论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权利主体,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得到公众认可的情况下亦可以参与国家治理。社会组织成为准治理主体。二是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和权力依赖性。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关系与合作伙伴关系.三是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依赖关系落实到运行机制上表现为自主自治的网络。这一网络要求各种治理主体依靠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增进理解以确立共同的目标。因此,政府购买公共组织的服务正是治理理论的现实运用。在这一治理关系中,社会组织作为多元治理的一元,利用自身优势与其他治理主体相配合,形成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努力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购买合同中的公共服务承包者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过程中,社会组织作为承包者的角色,强调了社会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平等性。政府组织在官僚体系弊端的处境中难以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要求,而社会组织利用其贴近民众、服务多元的优势被选中为承包者,在这一供需关系中双方为平等的协商主体,双方各履行其职能,承担约定的责任,仅就最后公共服务是否为民众满意作为这一模式成功与否的标准。因此,这一承包者的角色保证了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组织协商谈判中的平等性,也为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提供了责任约束。
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一、总类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04)7号2004年8月18日)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04)17号2004年10月2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36号2005年12月2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11号2008年3月18日)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1号2000年4月10日)
中宣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民间组织宣传报道管理的通知
(民办函(2001)170号2001年9月25日)
民政部关于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通知
(民函(2005)679号2005年12月8日)
民政部关于推进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64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发(2007)127号2007年8月16日)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民函(2007)232号2007年8月16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修改民政事业统计台账民间组织分类的通知
(民办函(2007)210号2007年8月28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民办函(2008)225号2008年11月6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函(20093)307号2009年12月1日)
二、社会团体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号1989年6月14日)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国台发(2003]第1号2003年3月20日)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号1993年10月18日)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
三、基金会管理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五、社会组织税收
六、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