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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保证书
本人/司 为裕达隆大楼 层 房之租户,现通知贵处本人/司已聘请 为本人/司租用房进行室内装修。
本人/司明白装修材料和设备之进出,以及装修工人进入本大楼内工作均须持贵处所签发的有效装修通行证,并积极配合保安的检查,材料及设备的运输自觉遵守《大楼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消防电梯的使用时间要求。
本人/司明白非法接驳电源或乱弃置装修废料于公众地方均属违例,倘若贵处因此而必须重新检查及接驳电源或清理装修废料等,本人愿意支付所需之一切费用。
本人/司愿意负责由该承办装修公司所引致公众设备损坏之一切费用。
本人/司明确表明愿意遵守贵处所订之一切有关室内装修要求遵守之条例及守则。
本人/司自觉遵守政府关于室内装修的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及施工安全监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之责任。
租户签名/印章:
日 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
图为广东省使用的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李女士问:《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及保修e68a84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31期限与保修范围是什么?
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严格执行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文件关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确实保障住房消费者的知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1、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道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版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2、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权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3、严格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知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竣工验收合格道的房屋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实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交付住宅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答户内)》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