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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的新党员的预备期,是对预备党员加强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一环。把一个非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只是接收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而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工作,使他们完全具备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还需要更多地进行工作来做。党组织对一个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所用的力量,不应该比接收一个预备党员所用的力量少。只注重接收预备党员,不注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是一种重数量轻质量的表现。党组织要切实把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使预备期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认真履行发展党员手续程序,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每个环节工作。
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过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应召开党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同时要将其编入党小组,使其尽快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和锻炼。
党支部要找本人谈话。与预备党员的谈话应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党的生活有哪些制度,交纳党费的规定,编人哪个党小组及党支部,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等,以便预备党员能够立即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更好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要集体讨论制定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措施。制定的措施要具体可行,因人而异,有针对性。措施制定后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此表由支部保存,待预备党员期满后,会同其它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依据材料之一。
党的基层组织要确定预备期的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担任,这样便于前后培养工作的衔接。如果入党介绍人工作调动或已不宜作联系人,可指定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利用与预备党员共同劳动、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活动的机会,有意识地对其进行党规党法、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基本原则、履行党员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其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从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转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指出其缺点、错误,使之明确努力方向。
党的基层组织要定期考察并作出鉴定。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分别负责。在党委审批后,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察、鉴定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支部书记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具体为:
第一,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形成。培养联系人意见由两名培养联系人综合预备党员3个月内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讨论后形成,并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在肯定预备党员成绩的同时,要注意指出缺点和不足,并在其预备期满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第二,党小组考察意见的形成。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意见由党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党小组长负责将考察鉴定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第三,党支部考察意见的形成。党支部要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并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及工作完成情况,对预备党员做出考察鉴定。考察鉴定意见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由党支部书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预备党员要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身成绩、缺点的认识和评价要恰如其分,不要夸大或缩小。
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汇报材料后,即应责成其培养联系人把汇报材料的内容认真抄写在《预备党员考察表》的相关栏内,并有针对性地对其帮助教育,既要肯定成绩和进步,也要指出缺点和不足,帮助其研究改进的办法,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短期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作风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教育,使其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党性锻炼。同时,应该有目的地交给他们有一定难度的工作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
采用这种交任务压担子的教育方法,要做到因人而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分配任务要适当,不要把那些经过预备党员努力也无法完成的任务交给他们承担;二是要经常了解他们完成任务的情况,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包办代替;三是要着眼于提高,分配给他们较繁重的工作任务,不是为了压倒他们,而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预备党员转正前,党组织应通过上党课或集中办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结束要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38进行考试,并将学习成绩作为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之一。预备党员的培训和党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由支部书记负责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相关栏内。
“党组织考察情况”应由党组织负责考察该对象的党务工作人员写。
具体做法如下:
1、在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32“确定为积极分子当时的主要表现”这一栏中,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填写。填写内容是,概括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优缺点。
2、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意见”这一栏中,由培养人、党小组负责人或支部负责人填写。填写内容是,对积极分子半年来的情况进行考察的结论。
3、在“接受培训和吸收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这一栏中,由党支部相关负责人填写。填写内容是逐项记录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有关情况。
4、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和培训情况”这一栏中,由党支部相关负责人填写。填写内容是,记载经党小组和党支部讨论积极分子具备条件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理由及考察认定的意见,以及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培训的情况和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情况。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相关的党务工作人员因为手上工作事务多等原因,可能安排考察对象自己填写 “党组织考察情况”项目的内容,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扩展资料
预备党员的考察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
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党员
例如:
XXX同志,于 2009年4月6日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经考察,该同志在预备期内,能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顾全大局,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鉴于XXX同志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我认为其已经基本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建议党支部讨论其按期转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