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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化学键教案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重磅!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等5门课程课标和数学新课标是教育部什么时候颁布的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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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磅!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等5门课程课标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数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等5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新课标确定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素养和课程目标,明确了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对中职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据悉,教育部自2017年启动中职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研制工作。其间,同步组织研制并于2019年10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此次发布的是其中5门课程标准,另外5门将于近期陆续发布。
课标的研制遵循《方案》总体要求,由课程性质与任务、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业质量和课程实施等6个部分组成。课程性质与任务部分规定了课程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主要任务是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部分明确课程学习后应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课程结构部分规定课程模块构成和学时安排,模块一般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职业模块);课程内容部分明确课程的内容要点,提出相关教学要求;学业质量部分描述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分为毕业和升学两个水平等级。课程实施部分对教学、考试评价、教材编写、资源开发等提出要求。
与原来的教学大纲相比,新课标主要呈现五方面特点。一是体现新精神、新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二是凝练学科核心素养。立足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充分挖掘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的独特育人价值。三是明确学业质量要求。强调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阶段性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提供依据。四是体现高中阶段共性要求。充分发挥中职公共基础课育人优势,夯实中职学生文化基础,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五是彰显职业教育特色。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注重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职业生活的联系,注重与专业课程相互配合,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要指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开齐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开足规定学时。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不低于1000学时。原则上每学时按45分钟计,18学时为1学分。必修课程共计48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
围绕课标的实施,各地将结合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积极组织师资培训、开展教研活动,准确把握教学要求、做好教学设计,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更好地满足公共基础课程教学需求;对接课标中的学业质量要求,丰富评价形式,重点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享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标准》研制的背景。
2009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数学等公共基础课教学大纲,对于中职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综合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近年来,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科学文化基础、综合素养提出了新要求,原教学大纲理念、知识体系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中职学生的学情已不相适应,有的内容也相对陈旧。
《标准》研制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职教20条关于“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旨在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深化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启动研制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在《标准》研制过程中,根据最新精神持续修改完善,同步组织研制并于2019年10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准》研制遵循《方案》的总体要求,确定了课程核心素养和课程目标,明确了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为提高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
根据《方案》规定,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本次发布的是数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等5门课程标准,另外5门课程标准近期将陆续发布。
二、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标准》研制过程。
《标准》研制历时两年多时间,在职成司指导下,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组织70多位专家成立标准研制组,研制工作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广泛调研。对21个省(区、市)、300多所职业院校、3万余名教育工作者、教师和学生开展调查,形成了调研报告。二是精心研制。采取了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集中研讨确定框架体例和研制要求后,分课程组深入研讨和起草文本。期间,集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并研究将其有机融入课程标准。三是修改完善。向全国各省(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逐条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文本。四是专家审议。根据职责分工,课标审议工作由教材局组织实施,国家教材委员会学科专家委员会对课程标准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复核,确保《标准》质量。
三、请问《标准》主要由哪些部分组成?
《标准》由6个部分组成。
一是课程性质与任务。规定课程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主要任务是提升学生文化素养。二是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明确课程学习后应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三是课程结构。规定课程模块构成和学时安排,模块一般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职业模块)。四是课程内容。明确课程的内容要点,提出相关教学要求。五是学业质量。描述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分为毕业和升学两个水平等级。六是课程实施。对教学、考试评价、教材编写、资源开发等提出要求。
四、请您简要介绍5门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数学课程标准系统构建数学学科核心素养体系,围绕数学运算、直观想象、逻辑推理、数学抽象、数据分析和数学建模等6个学科核心素养确定目标、内容,划分学业水平,明确教学要求。以学生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知识、数学技能、数学思想、数学方法和活动经验为主线组织课程内容,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一和拓展模块二等三个教学模块。基础模块为共同必修,包括基础知识、函数、几何与代数、概率与统计初步等4部分内容,体现基础性;拓展模块一是基础模块内容的延伸和拓展,体现发展性;拓展模块二是帮助学生开拓视野、促进专业学习、提升数学应用意识的拓展内容,包括7个专题和若干数学案例,突出职业性。
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注重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信息素养,关注信息技术课程的育人价值,围绕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等4个学科核心素养确定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划分学业水平,明确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分为基础模块和拓展模块。基础模块为共同必修,包括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网络应用、图文编辑等8个部分内容;拓展模块是为培养不同专业学生适应职业发展需具备的信息能力所安排的任意选修内容,包括个人网店开设、信息安全保护、机器人操作等10个专题。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围绕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精神三个学科核心素养确定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划分学业水平,明确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一和拓展模块二。基础模块为共同必修,包括体能和健康教育;拓展模块一为限定性选修内容,包括球类、田径类、体操类等7个运动技能;拓展模块二为任意选修内容,各地各校可自主设计内容。
物理课程标准围绕物理观念及应用、科学思维与创新、科学实践与技能、科学态度与责任四个方面的学科核心素养确定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划分学业水平,明确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一和拓展模块二。基础模块包括运动和力、功和能等7个主题,为机械建筑类、电工电子类、化工农医类等相关专业学生的必修内容,是其他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选修内容;拓展模块一是为提高学生职业素养、满足学生继续学习需要设置的内容,是机械建筑类、电工电子类、化工农医类等相关专业学生的任意选修内容;拓展模块二展示我国科技成就,培养学生爱国情怀而精选的内容,是各专业学生的任意选修内容。
化学课程标准围绕着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现象观察与规律认知、实验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五个化学学科的核心素养确定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划分学业水平,明确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分为两个教学模块:基础模块和拓展模块。基础模块包括原子结构与化学键、化学反应及其规律等6个主题,是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农林牧渔类、加工制造类等相关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是其他类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选修内容;拓展模块分为医药卫生、农林牧渔、加工制造三大类,每个类别分为不同的专题,是不同类别相关专业的选修内容。
五、请您介绍一下《标准》有哪些特点?
与原来的教学大纲相比,《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变化及特点。
一是体现了新精神、新要求。《标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了关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要求。贯彻职教20条新部署,明确了公共基础课课程内容和要求,体现了新知识、新技术。
二是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立足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充分挖掘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的独特育人价值,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明确了学生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精选课程内容,指导教学设计,提出考试评价和教材编写建议。
三是明确了学业质量要求。根据中职培养目标,结合学情特点,提出学业质量要求,引导教学更加关注育人目的、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强调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教师和学生把握教与学的深度和广度,为阶段性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提供了依据,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
四是体现了高中阶段共性要求。适应新时代对国民素质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中职公共基础课育人优势,加强中职学生文化基础,着力发展核心素养,增强学生的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提升科学文化素养、终身学习能力、自主发展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彰显了职业教育特色。中职公共基础课程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基础模块为共性要求,拓展模块(职业模块)满足学生继续学习与个性发展需要”的形式,注重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职业生活的联系,利用或设置职场情境,突出实践取向,注重有机融入职业道德、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培育学生职业精神,注重与专业课程相互配合,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六、请问国家对中职公共基础课程设置有什么最新要求?
公共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养等的基本途径,对于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指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开齐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开足规定学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2个方面:
一是开齐必修课,拓展选修课。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是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学,包括政治、语文等10门,共计48学分,10门课程必须开齐;限定选修课程是国家根据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各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择具体课程、安排教学,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劳动教育等,共计15学分;任意选修课程是根据学生继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包括国家安排内容和学校自主安排内容,没有规定学分,但是各学校应积极开设。
二是开足学时。《方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一般占学时的1/3,不低于1000学时。原则上每学时按45分钟计,18学时为1学分,各学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须保证学生修满规定学分。
七、请您谈谈在推动《标准》实施方面将有哪些举措和要求?
《方案》对公共基础课程实施与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关于标准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标准》培训,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研。各地要结合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面向公共基础课教师开展《标准》培训,省级和地市级教研机构,要围绕《标准》实施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指导做好教学设计,规范编写、严格执行教案,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严格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编写选用工作。
二是要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更好地满足公共基础课程教学需求。配齐语音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理化实验室、画室等专用教室与体育场馆,提供足够的图书及音视频资料、设施设备、实验器材及耗材等,保障公共基础课程的开设。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
三是要依据《标准》,做好考核评价。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对接《标准》中明确的学业质量要求,重点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享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丰富评价形式,实行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等多元评价方式。鼓励对接《标准》开展学业水平测试,严把培养质量关。
一、数学新课标是教育部什么时候颁布的
转载自《光明日报》2005年3月16日教育周刊: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您提交了一份提案,指出正在实行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数学新课标”,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在您看来,它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姜伯驹:“新课标”于2001年7月颁布,
按照新标准编写的新教材陆续出版试用。原定分步到位,滚动发展,到2010年才全面实施。事实上...........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 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
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
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三、新课标具体内容
新课标内容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态度、情感、价值观。
一些人忽视了态度、情感、价值观,其实它是新课标三维目标体系中的一维,其重要性不差于知识、技能、过程、方法。
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本次课程改革将我国沿用已久的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反映了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基础教育各门课程标准的研制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工作。经过近300名专家的共同努力,18种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编辑本段]为什么要课程改革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最主要的依据,是集中体现和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载体,因此,课程居于教育的核心地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是纯粹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人们对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的主观反应。因此,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不仅决定了一定社会中的教育是否要进行改革,而且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改革的方向、目标乃至规模。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充分地说明了上述论断。
整个教育发展史的事实表明,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都将引发学校教育的重大变革。刚刚过去的20世纪之所以被人们称做教育改革的世纪,其原因也在于此。
工业经济时代的学校教育模式的功能或价值可以概括为这样一句话,即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生产者和劳动者,成为生产和消费的工具。学校教育孜孜以求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价值。20世纪50年代,出现了人力资本理论。其专注于经济增长、不顾人的发展的教育模式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然而,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这种教育模式的弊端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关注,要求对教育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不着手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改革,将严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世界各国之所以不约而同地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原因也在于此。
同过去时代在经济发展、国力增强等方面的社会发展主要依赖于自然资源或物资力量相比较,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人,对于21世纪人类发展则具有越来越关键的意义。所谓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掌握基本的学习工具,即阅读、书写、口头表达、计算和问题解决;二是要具备基本的知识、技能,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和态度。只有这样,他才能具有能够生存下去、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才能积极参与社会的发展,并能终身学习。
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既往的七次课程改革,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对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承认,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现状同时代发展的要求和肩负的历史重任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反差。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其原因如下。
第一,固有的知识本位、学科本位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所产生的危害影响至深,这与时代对人的要求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第二,传统的应试教育势力强大,素质教育不能真正得到落实。
课程结构单一,学科体系相对封闭,难以反映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新内容,脱离学生经验和社会实际;学生死记硬背、题海训练的状况普遍存在;课程评价过于强调学业成绩和甄别、选拔的功能;课程管理强调统一,致使课程难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这些问题的存在,以及它们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制约及产生的不良影响,都足以说明推进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针对性。
[编辑本段]课程改革的目标
概括地说,这次课程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工业经济对于“效率”的崇拜又决定了学校教育必须以简约、规范的方式来传授知识,因此,建立在对知识加以分门别类基础之上的分科课程就成为课程结构最重要的特色。此外,各门学科对于各自领域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逻辑性”“权威性”的追求,不仅造成了学科之间的森严壁垒,而且使教科书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尊严。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以教科书为载体知识便处于核心地位,成为制约教师和学生活动的依据。换言之,知识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目的。
现行课程体系的上述特征,都反映了这么一种教育理念或关于人的发展观:国家和社会发展集中地体现为经济的发展,因此,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乃是学校课程体系应该追求的最高目标;同时,它也构成了人的“发展”的全部内涵。
显然,如果不根治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现存的应试教育的弊端,素质教育就不能推行。
为了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同时针对现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存在的弊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本次课程改革的六项具体目标。这些目标构成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框架,体现了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系统工程。
一、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二、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三、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四、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五、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六、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如果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不能做到这一点,课程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素质教育就会流于形式。同以往相比,这次课程改革在如何看待学生、学习、知识、发展、课程等方面,都有着重大的转变。
一、学生观
学生是教育工作的最主要的对象,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学生,这是教育工作者面对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学生观的核心内涵是,学生究竟是人还是物。至少在口头上,几乎任何人都认为学生是人,然而,在我们实际的教育工作中,却普遍存在着把学生当做任人摆布的物的现象。这涉及一个如何看待人的问题。这次课程改革对于学生的看法坚持了以下三个要点。第一,作为生活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人,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学生具有“被决定”的一面。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阐述,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新课程必须具有必要的统一性、规范性,这一点在课程标准中得到了体现。
第二,作为具有主动性生命形式的人,学生与无生命的物和有生命的植物、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正是这种主动性,使人能够不断地“更新”,不断地超越自我。因此,在课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护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三,学生具有“未完成性”。从积极的意义上理解,这种未完成性是指:在我们的学生身上,具有丰富的潜能,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蕴藏着对于复兴中华民族大业至关重要的人力资源。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充分发展是这次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使命。
二、发展观
自古以来,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教育追求的理想,然而,应试教育的模式严重地限制了“发展”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发展”仅仅是指通过各种考试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增加或熟练。这种专注于工具价值的发展观严重地破坏了人的内在的自然,从而严重地阻碍了人的本体价值的实现。应该看到,人的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乃是内在地统一于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之中的。为了充分发挥课程之于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这次课程改革除了在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课程评价方面作了调整之外,还强调各科的课程标准都必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厘定应该达到的目标。只有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才能实现“发展”这个概念的真正内涵,即发展乃是质而不是量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育”这个概念的真正内涵,即教育乃是养成学生的健全的个性或人格。
三、知识观
从前面的表述中,我们已经知道工业经济时代学校教育的中心任务是传授知识,因而,系统的知识几乎成为“课程”的代名词。知识之所以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人们赋予了知识一些“神圣”的特征。知识不仅是绝对的,而且也是客观的,因而,知识成为了外在于人的、与人毫无关系的、类似于地下的矿物那样的客观存在物。对于知识而言,人们惟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发现”。对于学校里的学生而言,他们的任务乃是接受、存储前人已经“发现”了的知识。在这种知识观的指导下,学校教育必然会出现书本中心、教师中心、死记硬背的现象。
这次课程改革坚持实践的观点,并吸纳当代哲学、心理学、教育学、复杂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认为知识属于人的认识范畴,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得到检验的。换言之,无论新知识的获得或是现成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人的积极参与,离不开认识主体的活动。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探究的过程、选择的过程、创造的过程,也是学生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乃至正确世界观逐步形成的过程。因此,这次课程改革要求在师生关系、教与学的方法等方面都要有重大变革,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富有个性地学习。对于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不再是接受和存储知识,而是学会探究,以便为终身继续学习奠定基础。
四、课程观
课程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直接受制于教育目的,所以,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课程观。“课程即教学的科目”或“课程是教学内容和进展的总和”等是受到人们普遍认同的观点。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里的“教学科目”或“教学内容”主要是指教师在课堂中向学生传授分门别类的知识。这种课程观最大的弊端是:教师向学生展示的知识世界具有严格的确定性和简约性,这与以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为特征的学生真实的生活世界毫不匹配,于是教育、课程便远离了学生的实际生活。在实践中,与知识、技能的传授无直接关系的校内外活动,往往被看做是额外的负担而遭到排斥。这种知识本位的课程显然不再符合时代的需要。基础教育课程应该全力追求的价值是促进学生和社会的发展。为此,要积极利用并开发各种课程资源,除了知识、技能之外,人类创造的所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自然存在物都可以是构成课程的素材。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所有这些素材的教育意义都是潜在的,只有通过学生个人的经验才能够被激活而得以彰显。为此,必须拆除阻隔学校与社会、课程与生活之间融会贯通的藩篱。惟有如此,学生才会感到,学习不是生活的额外负担,而是生活的需要;而且,原先在被迫接受的“学习”活动中处于边缘位置(有时甚至作为教育的消极因素而遭到排斥)的情感、体验也将获得与理智同等的地位。
[编辑本段]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是课程目标转化为教育成果的纽带,是课程实施活动顺利开展的依据。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根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对现行课程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的主要任务和方向是优化课程结构。
第一节 课程结构的调整
课程结构调整就其实质而言,就是重新认识和确立各种课程类型以及具体科目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价值、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
课程类型主要有:①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这是从课程内容所固有的属性来区分的两种类型。其中,学科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传承人类文明,使学生掌握人类积累下来的文化遗产;经验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②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这是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区分的两种类型。其中,分科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逻辑严密和条理清晰的文化知识,而综合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相关学科的整合,促进学生认识的整体性发展并形成把握和解决问题的全面的视野与方法。③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这是从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来区分的两种类型。其中,必修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而选修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④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这是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来区分的三种类型。其中,国家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地方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校本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上述各类课程所具有的特定价值以及每组课程类型所具有的价值互补性,意味着它们在学校课程结构中都拥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即学校的课程结构应当是由各种课程类型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我国现行的课程结构,存在着较严重的不足。首先,在学校课程中学科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经验课程则微乎其微;分科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综合课程则微乎其微;必修课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选修课程则微乎其微;国家课程备受关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得不到实质性的开发。课程类型的单一使得在注重发挥一种或几种课程类型价值的同时,忽视或放弃了其他课程类型在学生发展方面所具有的价值,学生在这种单一课程的“滋养”下,其片面发展在所难免。其次,学校课程中各具体科目之间的比重失衡,语文、数学等科目所占的比重过高,挤占了其他学科的时间,从而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针对现行课程类型结构单一的状况,在新的学校课程结构中设计了与学科课程相对应的经验课程,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综合课程,与必修课程相对应的选修课程,并为开发与国家课程相对应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学校课程类型的多样化是全面实现课程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多种课程类型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将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学生过分追求学业高分、综合素养低、主动学习能力弱的状况提供有利条件。针对现行课程结构中科目比例失衡的状况,新的课程计划分别将语文所占的比重由原来的24%(1992年)降至20%~22%,将数学由原来的16%(1992年)降至13%一15%,并对其他传统优势科目所占的比重进行了适当的下调。同时,将下调后积累下来的课时量分配给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校本课程。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拥有了6%一8%的课时,地方与校本课程拥有了10%一12%的课时。显然,学校课程体系中具体科目比重关系的调整折射出我国开展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即重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主动和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本次课程结构的调整将扭转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的中小学课程类型单一、科目比重失衡的局面,从而实现学校课程类型多样化、具体科目比重均衡化的要求。
《纲要》第二部分对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做了明确的阐述。
(一)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
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二)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设置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三)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具有初步技术能力。
(四)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
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纲要》明确要求课程设置必须“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既是本次课程结构调整的三条基本原则,又是新课程结构区别于现行课程结构的三个基本特征。可以说,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是我们全面领会和理解新课程结构的三把钥匙。
课程结构的均衡性是指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程类型、具体科目和课程内容能够保持一种恰当、合理的比重。根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新课程结构包容了各种类型的课程和多种与现实社会生活以及学生的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科目,同时通过课时比例调整,使其保持适当的比重关系。这是从课程方案层面体现出来的均衡性。如何在实践层面上落实?
首先要承认每门课程的独特性和独特价值,它们在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上都能做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要承认每门课程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没有一门课程能够包打天下,实现所有的课程目标。课程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是整体发挥课程功能, 全面实现课程目标的必然要求。
再次要承认课程之间在教学任务上有轻重之分。义务教育阶段设置的各门课程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科自身的特点以及课程之间的关系,在课程开设顺序上有先有后,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有多有少,在课时比例设计上有高有低,从而使各门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处的位置和所承担的任务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来说,各门课程要区别对待,但这种区别对待的目的正是使课程之间保持一种均衡,从而实现课程的整体优化。从学生角度来说,均衡性也决不是指学生各学科或各领域平均发展,而是指个性的和谐发展。
课程结构的综合性是针对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而提出的。它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学科的综合性。就一门学科而言,注重联系儿童经验和生活实际;就不同学科而言,提倡和追求彼此关联,相互补充。新课程结构重视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加强了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从而改变了现行课程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第二,设置综合课程。设置综合课程是课程结构综合性的集中体现。本次课程改革不仅开设了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综合课程,而且规定,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这也就是说,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在学校课程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是随着学校教育层次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低年级的课程结构中,综合课程要明显超出分科课程。随着年级的增高,综合课程在课程结构中所占比重逐渐降低,而分科课程所占比重则逐渐提高,并最终超出综合课程。对课程结构进行这样的调整,不仅符合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师资队伍的状况。正是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师资条件,本次课程结构调整制定了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并存的“自助餐”式的课程计划,供各地选择。在“综合型”的课程计划中,原有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被整合为科学,历史、地理被整合为历史与社会,美术、音乐被整合为艺术,这三个科目皆属于综合课程的范畴;此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作为高度整合的综合课程在课程计划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显然,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结构中,综合课程已经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国家积极倡导各地实施以综合课程为主的课程计划。综合课程的开设将会有力地改变现行课程科目过多或缺乏整合的现状。从实践层面讲,实施综合课程一定要以综合的观念为指导,真正发挥综合课程的价值和作用。
第三,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如上所说,这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课程,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为此,我们特别提出来加以强调。从本质上讲,这是一门非学科领域,是基于生活实践领域的课程,它是基于学习者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起点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学生从自身经验中形成问题,从经验中去获得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
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是针对地方、学校与学生的差异而提出的,它要求学校课程要以充分的灵活性适应于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显著的特色性适应于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方向,以选择性适应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由此可见,课程结构的选择性主要涉及各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校长与教师)、学生如何选择课程,以及我们的教育能给地方、学校与学生提供多少课程以供选择。选择性的集中体现是新课程适当减少了国家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在义务教育阶段,将10%~12%的课时量给予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从而形成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并行的层次结构。这无疑能够激发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上的主动性,也有助于真正实现学校课程的多样化,从而体现地方特色、学校特色。选择性还体现在国家课程的变通性上。就课程类型而言,国家提供套餐式方案,供地方和学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做出选择;就课时比例而言,国家划定范围,供地方和学校选定;就课程内容而言,国家制定课程标准,在保证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反映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教育面对的是一个个具有独特个性的学生,教育应促进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此,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最终必须落实到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上,这就要求地方和学校必须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新的课程计划倡导适当减少必修课程的比重,增加选修课程的比重。
《纲要》第三条明确规定:“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义务教育课程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基于此,本次课程改革将义务教育作为一个整体,九年一贯地进行课程设置。实际上,这也正是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的体现。“整体”指将各类课程按横向关系组织起来,通过课程的横向组织,使各门课程在差异得以尊重的前提下互相整合起来,消除以往学科本位所造成的学科之间彼此孤立甚至壁垒森严的对立局面,使各门课程、各个学科产生合力,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整体效应,从而促进学生人格整体发展。“一贯”指将各类课程按纵向的发展序列组织起来。就一门课程而言,要强调“连续性”,使课程内容在循环中加深、拓展,并不断得到强化、巩固;就各门课程关系而言,要强调“顺序性”,使不同课程有序地开设,前后相互连贯,同时使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从而使学习者的学习产生累积效应,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分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从课程开发来说,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及其发展为基点,强调本学科知识的优先性;从课程组织来说,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为线索,强调本学科自成一体。因此,分科课程具有以下优点:第一,有助于突出教学的逻辑性和连续性,它是学生简捷有效地获取学科系统知识的重要途径;第二,有助于体现教学的专业性、学术性和结构性,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科尖端人才的培养和国家科技的发展;第三,有助于组织教学与评价,便于提高教学效率。但是,分科课程容易导致轻视学生的需要、经验和生活,容易导致忽略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需要,容易导致将学科与学科彼此之间割裂,从而限制了学生的视野,束缚了学生思维的广度。应该承认现行的分科课程这些缺点是比较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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