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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广州公租房申请网站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户籍家庭、来穗务工人员都能住上公租房了!申请攻略看这里和来穗务工人员怎么租公租房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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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家庭、来穗务工人员都能住上公租房了!申请攻略看这里
广州今年首次推出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补贴标准提高,首批600套房源点近期开放参观,哪些人可以申请?何时开始申请?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600套公租房5月13日开放参观
广州今年首批面向来穗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共600套,其中白云区龙归花园264套、黄埔区瑞东花园336套。
5月13日-15日房源点开放参观,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于5月19日-6月1日在网上预申请。9月28日公开进行摇号分配。
(龙归花园)
(瑞东花园)
相关部门提醒,网上预申请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的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专题网页。(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可直接跳转)
此外,广州今年还计划分两批推出6000套公租房,面向广州户籍家庭供应,目前正在制定具体方案。
这两类人可以申请市本级公租房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①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5年以上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②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其中对象二申请条件可放宽并优先配租。
包括以下人员↓↓↓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
◆在广州市获得区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租赁补贴标准从每平20元提高至25元
除了实物配租以外,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家庭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自行租房解决住房困难。
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放宽到29434元(月均2453元),租赁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至25元。
举例: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中心区,两人户一个月可拿到1072.5元的租赁补贴,四人户可拿到2145元。
再次提醒,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可跳转到预申请网页,另外还可获取办事指南和相关资料!
来源: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
编辑:李慧
一、来穗务工人员怎么租公租房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二、来穗务工人员怎样申请广州公租房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第一类: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第二类: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这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相应的条件,可前往广州市住建委官网相应页面。
如何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布房源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初审后,由市、区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复核。经审核、公示,符合申请资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三、广州公租房申请攻略?
广州户籍申请条件: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非广州市户籍申请条件:
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2、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办理材料:
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5、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6、住房证明: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3)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注:2015年11月9日起,广州市民申请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投诉要找广州市住建委了。
办理期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审核时限约为62—10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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