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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写,诉前或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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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教你写,诉前或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建议收藏
  • 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写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 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怎么写
  • 一、律师教你写,诉前或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建议收藏

    参考模板:

    申请书(诉前或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时)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X族,XXX单位或职业,住所XX。联系方式:XXXXX。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若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

    委托诉讼代理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此项可不写,最多可委托2名代理人)............。

    被申请人:XXX,... ... 。

    (上面部分要写清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相关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XXX的.......(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X年X月X日。

    事实和理由:

    .......(写明诉前/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本人签字或盖章)

    XXXX年X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一)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申请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利害关系人提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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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写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写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基本信息、现居住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
    2、写上请求事项,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金额或查封被申请人财产的金额,再写上事实及理由;
    3、在结尾写上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对方利害关系人财产的重大损失,以至于无法挽回和难以补救的,对方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申请书的写作内容和制作方法大致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致,因此可以参照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内容与制作方法。其中,要特别强调诉前申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证据,并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2.申请要求;3.事实与理由,其中应该包括事实发生日期以及基本概况,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申请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基本信息等;4.问候、日期以及申请人签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怎么写

    法律分析: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首先先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身份信息,再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接着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然后说明自己提供担保的财产范围和价格,最后落款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日期。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提交给被申请财产保全人住所地、被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或者对该案拥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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