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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银行放假安排2021最新通知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重要通知!10月1日开始缴费,今年有变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提示缴费金额不符合规则怎么回事?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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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通知!10月1日开始缴费,今年有变化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2〕2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吉林省医保局、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20号文件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的要求,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60元;兼顾平衡我省成年人、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和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参保人群结构、综合评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承受能力,以及吸纳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确定2023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至310元,确保达到国家缴费标准。同时,按照5号文件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的规定 ,逐步实现学生儿童与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一致并达到国家要求。
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试点统筹区要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性质的认识,增强参保人互助共济意识,调动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条件的统筹区要利用社会组织、慈善基金和公益性捐助资金等社会力量多方筹资,资助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引导居民持续参保。
二、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身份认证、以缴定补”原则,困难群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并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
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脱贫人口(包含学生)原则上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缴费,其参保资助需向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统筹区要按照“五化”工作法,及时研究制定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明确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参保和资助标准、相关部门以及所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责任,广泛进行参保缴费动员部署,加强工作保障,建立考核机制,确保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和教育部门要按照19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部门间参保缴费信息动态管理能力和数据传递即时性和准确度,共同推动实现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各级税务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集中预缴期征缴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预缴期前,省级医保部门应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库数据信息质量,避免重复登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和儿童身份标识和个人应缴金额标注工作,提前发送至省级税务部门核准入库。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资金。民政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特困、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身份确认和变化信息,协助做好动态参保缴费和精准参保资助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将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比对标识,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针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或通过慈善救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给予参保帮扶,确保实现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三)优化缴费服务。税务、医保部门要认真按照“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精准施策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参保缴费网络。各级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行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简化程序,促进应用,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参保居民实际缴费时间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扎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身份信息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依法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把政策讲清讲透。要讲清制度中的个人缴费责任和待遇保障权利,重点突出医保权利义务对等、互助共济的理念,引导社会预期,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参保人员自觉主动参保缴费。
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统筹区按照19号文件要求落实。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9月15日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精神,做好2023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6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相关规定,经调研和测算,确定我省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成年人每人360元。
(二)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每人310元。
(三)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参保居民每人同步缴纳长护险费10元。
二、关于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身份认证、以缴定补”原则,困难群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并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
(一)对城乡特困人员全额资助。
(二)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三、关于缴费时段和待遇等待期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无论是农村脱贫人口还是普通居民,只要是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都没有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府补助标准。政府对所有参保缴费居民,2023年居民医保人均补助不低于610元。人均筹资总额成年人不低于970元,学生儿童不低于920元。财政补助资金随个人缴费部分一并划入居民医保基金池。
(二)参保查询。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进入“吉事办”,打开“吉祥码”,页面下方提示“您尚未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您尚未在吉林省参加基本医保”或“您已参加吉林省基本医保并缴费”三种参保缴费状态。如为前两种状态,再点击状态提示跳转到下一页面进行参保缴费。
(三)缴费渠道。已办理参保登记居民可直接通过以下方式缴费。未办理参保登记居民请先到各地医保部门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扫描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2.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关注“吉林税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按钮,选择“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3.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点击右下角“办事大厅”,选择“税务”,选择“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4.银行窗口:可办理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
原标题: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封面图来源:图虫创意
编辑:张楠 审校: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佟燕玲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提示缴费金额不符合规则怎么回事?
这提示意思是,你缴费的金额与上级要求缴费金额不一致,可能是少了。扩展资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不缴费会怎样?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2021年9月底到2022年3月31日,这样算的话,缴费时间为6个月,现在已经进入10月,贵州省的医保缴费已经开始;零星征缴期的时间为明年的4月1日到明年的10月31日,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在零星征缴期缴纳,只能是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才能动态参保,所以咱们贵州的朋友不要错过缴费时间哦。
二、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
2、支付宝缴费
3、微信公众号缴费
那以上3种方式是比较常用的缴费方式,除此之外其实也可以缴纳给村干部,村干部统一收取然后上交,但是这种缴费方式钱容易丢失,所以建议大家还是用手机自己缴费,这样不仅自己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缴费的情况,也能给村干部减少麻烦。
三、不缴费会带来的问题
那说到医疗保险的新变化,大家都知道最大的变化就是缴纳的金额变高了,金额上涨了40元,贵州省的医疗保险费缴纳费用也不例外,所以很多朋友也在犹豫要不要再继续缴纳,那除了这个变化以外,特殊的困难群体会有相应的资助,如孤儿就可获得全额的资助,低保户就可以获得定额的资助。
今年的缴纳标准上涨是毋庸置疑的,320元对于一个人来说确实不多,是能够承受的,但是对于人口较多且比较贫困的家庭来说,缴纳医疗保险还是要花一笔钱的,所以有的人就想不再缴纳医保,其实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话说回来,缴纳医疗保险是我们生病的一个保障,费用虽然上涨了,但是也是能承受的范围,那如果不缴纳的话就会有以下问题,即:
1、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停交或者弃交的话,就不再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这里说的待遇就是以后生病住院、开药都不能报销,全部需要自费,大家应该都知道自费的金额还是比较贵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想清楚。
2、错过征缴期缴费的,缴费金额会变高
小编从《通知》中了解到,贵州省这次的交费时间分为两个时段,第一个时段是集中征缴期,时间是从2021年9月底到2022年3月31日;第二个时段是零星征缴期,时间是从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10月31日,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只有政策内的特殊群体才能在这期间参保,其余的人只能在集中参保期间参保,要是错过了集中参保时间,就要多缴纳费用,并且缴纳后也不能马上的享受医保。所以咱们贵州的朋友还是好好的考虑一下是否缴纳医保,免得给自己带来不便。
二、2022年3月东莞职工养老保险什么时候缴费
2022年3月东莞职工养老保险11月24日开始缴费。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般每月由单位支付,每年年底社会保障将迎来新的调整,2022年社会保障将迎来新的调整。2022年社保个人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具体有这三个调整!
一、2022年社保新调整的具体调整是什么?具体有这三个调整!
1.2022年社会保障迎来新的调整:推全国养老保险统筹。
2021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新时期老龄化工作的意见》,表示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届时,部分地区的老年基本养老金将增加。例如,安徽芜湖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增加老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65至69岁,每人每月增加5元;70至79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元。
2.2022年社保新调整:一人参保全家共济。
目前,北京、烟台、枣庄等城市已经实现了一人家庭共济。所谓一人参保家庭共济,就是全家人只要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就可以共享账户余额。现在一个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同时绑定7个近亲。一人参保全家共济政策是国家出台的利民政策。员工参保人员可通过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享。家庭成员可以使用职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在医院看病、在药店购买药品等常见生活场景。同时,他们还可以在省内实现异地消费,给异地亲属带来极大的便利。
3.2022年社保新调整:扩大医保范围。
2021年11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表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人口将按规定给予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重疾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的重疾患者)给予一定的救助。
根据2021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险局财政部关于加快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表示2022年底前,各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包括门诊费用;基本实现上述五大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其他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网上零星报销。
二、2022年社保个人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2年社保个人缴费截止日期一般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未按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区域,可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2022年部分地区缴费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如下:
1.2022年山东省泰安县社保个人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022年,山东省泰安县最新规定,社保个人缴费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2.2022年湖南常德市社保个人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022年湖南常德市最新规定的社保个人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湘医保发〔2021〕31号文件明确的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3.2022年北京社保个人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022年北京个人社保最新规定的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参保人参保后下个月办理缴费。
结论:2022年社会保障迎来新的调整,具体是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人参保全家共济,扩大医疗保险范围,2022年社会保障个人缴费截止日期一般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按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区域,可适当延长集中参保缴费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
三、2022年医保有什么变化
2022年农村医保从九月份开始缴费,今年有两个重要变化,农民将面临两大问题。自从七月份以来,全国各地一些地区已经确定2022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目前有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2022年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今年最大的变化是缴费上涨。2022年农村医保从九月份开始缴费,今年有两个重要变化,农民将面临两大问题。
自从七月份以来,全国各地一些地区已经确定2022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目前有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2022年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今年最大的变化是缴费上涨。
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数达到了10.1亿人。城乡居民医保,也就是农民口中所常说的新农合或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当年缴费,下一年享受待遇。也就是说,2021年缴费后,2022年就能够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目前,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已经确定,多地已经公布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低是每人每年320元,比上一年又涨钱了。很多参保人员觉得,继续交的话,还值不值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8月10日,广西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的标准缴纳。
绵阳、白银等地近日也明确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320元,其实是国家医保局明确的最低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医保局今年公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个人筹资标准是320元。所以,各地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都不会低于320元。
之前城乡居民医保最低缴费标准是280元,这次又上涨了40元。如果是四口之家全部参加居民医保,意味着要多花160元。
但无论是多少钱,今年一定会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调整,大概会增加个30块钱到50块钱左右。但是我相信无论是增加多少钱,对于你来讲300块钱到400块钱左右,这样的一个一年的消费水平,大多数人应该来讲,还是有能力去承担的,毕竟不是很高的水平,而且按照今天的物价,按照今天的这个居民可支配收入来对比的话,确实对于我们的收入占比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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