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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乡镇机构改革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乡镇机构改革:财政所、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谁会保留谁将撤销和乡镇机构改革哪些部门是行政编制?哪些部门是事业编制?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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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机构改革:财政所、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谁会保留谁将撤销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财政所、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谁会保留谁会撤并?
首先,我们来说说农业服务中心。
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毕竟,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是农业农村工作最前沿的管理部门,也是连接农村和农民的最后一个窗口单位。这个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是保留还是撤并呢?从历史状况来看,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在历经多次的机构改革中都有变动。有的时候,农业服务中心的职能分给了多个部门,有的时候,多个涉农部门的职能合并成了农业服务中心。比如,以前在乡镇涉及到农业方面的部门,就包括兽医站、畜牧站、农技站等,后来统一合并成立了农业服务中心。
从目前而言,农业服务中心被完全撤销的可能性不大,但有可能会把林业站、水务站等涉农部门调整充实到农业服务中心,从而使农业服务中心的职能得到进一步扩充,对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影响更大。
其次,我们来说说乡镇财政所。
在乡镇的二级机构中,财政所的资历比较老,作用也比较大。一部分乡镇,在成立乡镇政府之初,就已经有了财政所。而且,财政所的功能非常重要,不仅要做财政预算,还要做好财政的收支管理,财政所的所长,通常都是乡镇一把手的左膀右臂。问题在于,随着乡镇改革的推进,财政所的一部分工作职能在逐步弱化。过去,财政所具有非税收入管理职能,还需要收农业税,但现在这些职能都逐步被弱化了。还有的地方,试点撤销了财政所,成立了财政分局,统管多个乡镇。
因此,大面积地撤销财政所,目前而言不太现实。但撤销一部分财政所,试点建立财政分局,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再次,我们来说说乡镇派出所。
派出所这个工作机构,可以说,也几乎是和乡镇政府同时存在的。派出所虽然不是乡镇政府的二级机构,而仅仅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但是,对于保一方平安来说非常重要。作为派出所,也深度参与了乡镇的各项工作,尤其是综治工作进度工作,矛盾纠纷调解,治安排查等。从近年来派出所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个机构的工作不断得到强化,甚至包括多地派出所所长的级别都升格了。曾经的派出所所长,仅仅是股级干部,后来升格为了副科级领导干部。
因此,就目前而言,派出所这个机构,调整的可能性也不大,基本上还是维持现状。
一、乡镇机构改革哪些部门是行政编制?哪些部门是事业编制?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设置为行政机构,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室,以及纪委、武装部等,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身份。除此之外,其他都是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
乡镇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农经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财政所、司法所、食药所、国土所、工商所、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乡镇卫生院,以及派出所、税务分局、运管、交警等,有的归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有的归县局管理,有的为派出机构,各地管理、权属不一,实际设置比较复杂。
乡镇事业单位中,有乡镇政府管理的,有县局垂直管理的;有统一设置的,有单独设置的;有几个乡镇综合设置的,有每个乡镇统一设置的;有全额供给的,有自收自支的。随着乡镇机构改革以及部门垂直改革,机构设置混乱,隶属关系混乱,名称职能混乱,人员编制混乱,给乡镇人事管理和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不变。
二、乡镇以后会不会消失?
西门观点:乡镇是我国 省、市(县)、乡(镇) 三级行政区划最低一级政府机构,是国家政策执行和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不会消失。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它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
其实,几千年来,尽管我国的乡镇设置不断演变,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适应经济 社会 发展和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需要,乡镇机构进行多次重大改革,但都没有撤销。
乡镇设置从西周开始到民国时期,经历了“乡官制”、“职役制”、“自治制”、“保甲制”四中制度。
建国后,从1949到1958年为第一阶段。为适应土地改革与基层政权建设,实行县、区、乡三级人民代表会议,乡与行政村同为农村行政区划,与现在的村委会差不多。1954年首次确定乡镇是我国最低一级行政组织,村一级退出行政区划。1957年,撤区并乡,区级行政组织撤销,省、县、乡(镇)三级行政区划基本形成。
1958年到1980年为第二阶段:人民公社时期。
从1980年到1985年为第三个阶段:社改乡(镇)时期。
从1986年到1998年为第四个阶段:撤并乡镇时期。全国乡镇由1985年的8、3万左右个下降到1988年的4、5万个左右。
然而,尽管经历了这么多的变革,但乡镇这一级最低行政机构一直存在,说明了它的重要性。有人层设想取消乡镇,所有行政村直接受县级政府管理,我觉得是开玩笑。所以,至少在很长一段 历史 时期,乡镇这一级行政机构可能会改革,但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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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会不会消失?目前来看,还没有这种发展趋势。乡镇机构改革目前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上保持同步进行。有的地方已经试点改革结束,大部分地区将在接下来半年时间内,基本改革到位。乡镇机构改革的大体方向,是在现在机构设置的基础上,进行大范围调整,将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设置。乡镇是“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级,为了守住最后一道线,接好管好下放的事项和行政权力,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人力物力以及编制资源,向乡镇一线倾斜,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加强乡镇管理。
乡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其他机构也是尽量整合设置,统筹安排,集中发挥职能,强化为民服务。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也改变过去群众想办个事,被推东推西,就是没有人承担的混局面,充分挖掘编制、人力资源,协调统一使用,突出保障重点,提高编制使用效能,使重点工作重点职能得到重点保障。
乡镇改革如此火热,看来乡镇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在内,只会改革,不会消失。唯一会消失的,是承担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乡镇事业单位,以及自收自支、自筹、自定类编制。职能弱化的机构,也会整合到其他职能相近的单位。即使是长期没有办理事项的职能,也会冻结,而不是直接取消。
过去传言精简层级,撤销市、乡镇两级,省直接管县,县直接管村,目前看来,是实行不了了。市县以上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也将进行,都没有撤销、精简层级的动向。而且乡镇改革还强化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职能,除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外,将许多原来由县局直接管理的派出机构撤销,整合到乡镇机构之中,包括食药所、水利站、国土所、工商所等,以便于权力集中统一发挥,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节约干事成本,充分利用现有力量,改变过去多头管理的局面,堵塞漏洞,更有利于乡镇职能的发挥,也更让群众感到满意。
乡镇的诞生,就是为了方便管理,但随着农村人口逐渐减少,某些村的存在变得非常尴尬,这些留守村也使得一些乡镇的存在变得逐渐尴尬起来。
在多年以前,我们就进行过乡镇的合并和撤销,这都是随着 社会 的发展而做出的积极调整,以后也会有,而且规模会更大
我预计,以后农村的人口会继续减少,乡镇的数量也将随着人管辖人口的减少而减少,但不会消失,原因有三:
小结:事物的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事物的消失也必然有其原因。乡镇只是一级管理机构,无论其存在与否,与国情、与架构都无太大影响。就像前几年吵的很凶的撤销市级管理机构,由省直管县,我觉得无论撤与不撤,带来的变化都不会太大,只是一些文字 游戏 而已。
比如现在的新农村建设,农村城镇化进程,将发展成为特定 的自然景观和 社会 经济模式。 现在的农村,还面临很多困难,很多边远地区还没有脱贫。
很多农村地区的人民,为了更好的生活,而选择出门打工,家里只有一些老人和留守儿童,土地耕种也成了难事,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还有很多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教育资源匮乏,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一些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很突出,因病返贫的例子很多。
现在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有了国家对农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扶持,虽然农村发展任重而道远,但不久的将来,农村人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乡镇至少在近期不会消失,但是有可能会通过撤并整合,使较小的乡镇变为较大的乡镇。
关于乡镇的撒并整合,我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曾进行过一次,即“撤区并乡”。我所在的县,七个区一级机构全部撤销了,27个乡镇也撤并整合成17乡镇了。
为什么要撤区并乡呢?我个人认为有两个主要原因。
一是交通、通讯条件改善之后,区一级的作用明显减小,甚至完全消失了。比如,建国初期交通、通讯条件差,县里的工作需要先部署到区,然后再由区部署到乡镇。整个部署的过程主要依靠两条自强不息的腿。
撤区并乡的第二个我认为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管理上的中间环节,使工作部署更加快捷,也更加准确,同时在撒区并乡中需要过渡的干部,经过近30年的时间,如今已经差不多过渡完毕了。这就永远减轻了国家和群众的这一负担。
至于下一步是否需要撤消乡镇,应当说尚需研究和试点。我个人认为,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一些地区和一些大城市的近郊,如果行政村能够合并,并且实行社区管理,县完全可以直管到村(社区),那么,乡镇一级机构也就没有用处了。
乡镇一级现在乃至以后一段时期是不会消失。国家行政采用五级执政划分的,即: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 县处级、乡镇级。
虽说乡镇一级属第五级人民政府,但他的职能确一应俱全,上级政府应设的机构那么乡镇就有对应的办公室,如: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后勤管理,机关服务,办文办会。综治办,负责维稳,治安管理,统战民宗,来信来访,司法调解,安全生产,人口管理,普法及基层派出所、法庭等。农业农村办,负责农业生产,林业,水利,畜牧等相关工作。民政办,负责民政优抚,救灾,大病互助等相关工作。城乡建设办,负责城镇管理,三创四化,土地开发,农村建房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办,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排水治理,环境卫生等。扶贫办,负责扶贫开发,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等。计生办,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作。财政所,负责财政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统计站,负责乡镇的统计工作。工青妇办,负责培训教育,转移就业等。
乡镇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乡镇是党和政府执政的根基,所以,取消乡镇目前而言是不可能的。
我是市派驻村帮扶的工作人员,和乡镇干部接触比较多,能感受他们工作的辛苦。脱贫攻坚以来,每个乡镇干部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包联若干贫困户,经常连星期天都没有,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除了帮贫困户出主意、想办法,有时还要自掏腰包补贴贫困户,压力非常大。
由于村干部待遇差,现在的村干部老龄化非常严重,有能力的年轻人宁愿出门打工,也不愿留在村里当村干部。现在提倡电子化办公,许多年龄大的村干部根本不懂电脑,没有乡镇干部的帮助,不能及时完成各种报表。
乡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消灭,也不能消灭。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对中国极其重要,多年来,党中央每年都会下发一个一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内容就是专门对“三农”工作的安排与布局。可见农村、农业、农民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在我国的行政机构序列中,乡镇是最基础的组织,主要职能是管理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三农”工作。所以我认为相当长的时间内乡镇组织不会消灭,也不应该消灭。如果从减少行政管理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体制出发,实行“县直接管辖村”的组织形式。那取消乡镇也并非没有可能。当前,一些地方借所谓“新农村建设”之名,行灭失土地,严重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之实。当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三、乡镇机构改革设置的五个中心是哪类事业单位
是指以下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管理站、畜牧水产站、动物防疫站、水利管理服务站、林业站的职能整合,组建农业服务中心,对外保留站所牌子。
2、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将村镇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站的职能整合;组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对外保留站所牌子。
3、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将财政所(含村帐乡代管理中心)、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卫计服务办公室、经营管理站的职能整合,组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对外保留站所牌子。
4、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将安全生产监管站、环境保护站、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职能整合,组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对外保留站所牌子。
5、文化服务中心
将原文化站、广播站的职能整合,组建文化服务中心,对外保留站所牌子。
各“中心”的主要职责以县编办制定的“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为准。
扩展资料:
镇派驻和垂直机构:
派驻机构:县法院、公安、市场监督、国土、司法等部门;县直部门在乡镇的垂直管理机构:税务、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其他部门不得在乡镇设置派出机构及垂直管理机构,除国家和省市有明确规定外。
派驻到乡镇的机构和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其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其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定期向所在乡镇人大述职,其年度考核必须听取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事先书面征求所在乡镇党委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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