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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台帐表格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工程造价,岗位操作中不可缺少的等级台账表格(合同台账)和合同台帐的管理方法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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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造价,岗位操作中不可缺少的等级台账表格(合同台账)
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建立各种台账,每个岗位都有每个岗位登记台账的模式,同样,不同的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登记台账个不相同,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登记台账对于岗位操作是具有很大的好处的。
对于工程造价岗位操作者中,登记台账的种类也很多,针对于不同的内容建立不同的台账是在岗位操作中必不可少的,本文介绍第一种的登记台账-施工分包台账。很多的时候,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项目的承包单位,很多的时候都会把项目的施工内容交由专业的操作单位完成,或者由于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比较大,建设或总包单位将施工内容分成若干部分,交由不同的施工队伍施工,这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施工方式。例如,建设单位将土建部分的土方及主体施工承包给几个不同的施工单位施工,或者建设单位将同一项目通过招标交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参与的施工单位比较多,施工内容划分比较细,并且根据不同的施工内容及承建单位会有不同的施工单价,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工程造价岗位操作者来讲, 合同台账就必不可少了,但根据每个单位的性质及操作的者的特点,台账的登记方式也不相同,其实台账就是将主要的信息登记全面就可以了,便于查询,减少翻阅纸质版资料的时间。
合同登记台账,主要登记以下几个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可以完善:
1、施工单位的全称,也就是承建单位的全称,如果是在台账中登记的不应是承建单位名称的简写,这里一定要注意承建单位名称的文字,不能出现错别字
2、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关系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对施工能力的确认,并且要保证资质在有效的期限内(年检等)
3、承建单位承包施工的范围:承建范围也就是施工合同内容承包范围,这里可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施工单位完成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如果出现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可以完善施工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采取必要的措施。
4、施工合同的单价:也就是完成施工内容的单价,这是签订合同的重中之重,价格决定的最终费用的计算,这项一定要登记清楚,要登记明细
5、材料供应情况:施工合同的材料的供应情况,也就是哪部分是甲供,哪部分是自采,方便查询
6、施工合同的签订人、现场负责人及相关的联系方式,方便现场岗位操作及时的联系相关人员处理相关的事宜。
7、合同的签订日期,也就是合同文本上的签订日期,一般的时候签订日期在施工之前。
当然,不同的登记操作者有不同的登记方法,也没有固定的格式,根据需要制定就好的,其实登记台账就是为了方便查询,加快工作效率,也是日常工作的中的一种积累的工程,通过长期的积累,也可以有不少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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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台帐的管理方法
合同台账、统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合同管理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关法务部备案。
第三条 合同管理人员为签订合同的联系人和法务联络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 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统计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本单位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合同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 应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 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各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 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三、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一条 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二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四、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相关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给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公司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七)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五、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 包含劳动合同)。
二、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 合同档案实行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 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非经总经办允许不得作承办人。
三、 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 合同文档以部门名称结合签署日期年月份进行分类编号。
2、 合同编号规则:承办部门名称首字母-合同签署年、月份(六位)- 顺序号(三位)。示例:TGB-201102-001(推广部2011年2月份第1号合同)
3、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审查会签相结合的制度,承办部门 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主管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总经办和审查会签部门对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各相关部门和总经办依其职能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 进行监察、审计。
5、 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 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6、 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 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财务部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影印件。
7、 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 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财务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8、 财务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 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9、 各部门员工可在财务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 进行登记,方可在财务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10、 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 文档的安全。
11、 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2、 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 节予以处罚。
二、工程决算审计需要报哪些材料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2)补充协议(若有)。(3)中标(中选)通知书。(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6)图纸会审纪要。(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8)竣工验收记录。(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11)投标文件技术标。(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13)地勘报告。(14)施工图及电子盘。(15)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建设方及监理签字认可。(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17)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18)材料、设备认证核价单。(19)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20)现场签证单等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三、工程造价 是干什么 的?
工程造价简单来说是就是计算工程的建造价格。
工程造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地质资料、设计文件、图纸等资料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通过工程量清单计算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及价格,然后确定工程项目使用的工程费用定额,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计算工程量,工程后期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和施工实际情况完成结算,最后出具整个工程的造价报告。
工程造价岗位职责
1、随时掌握国家和地方政策性调价文件及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熟悉省、市各有关计价定额、估价表及收费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掌握招投标程序及法律法规;
2、熟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3、负责在工程投标阶段及时、准确做出整个工程概算、预算;
4、在施工整个过程中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及形象进度,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计算工程量和资金需用量,依据合同及其他有效文件和现场情况,做好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查工作,并制定工程款拨付台账,按月上报有关领导;
5、及时将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发生的工程变更单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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