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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6个臭名远扬的庸官,尸位素餐,吏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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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尸位素餐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中国历史上6个臭名远扬的庸官,尸位素餐,吏治腐败和尸位素餐的庸官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这句话是对的吗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内容导航:
  • 中国历史上6个臭名远扬的庸官,尸位素餐,吏治腐败
  • 尸位素餐的庸官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这句话是对的吗
  • 谁是历史上最清正廉洁、最好的皇帝?
  • 历史上那一位皇帝最廉洁?
  • 一、中国历史上6个臭名远扬的庸官,尸位素餐,吏治腐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7月8日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说,“尸位素餐、无所作为是典型的吏治腐败,这样的干部应该追责!”

    历史上,也有些昏庸的官员,尸位素餐,毫无建树。那些庸官的故事,值得反思。

    伴食宰相

    其一、唐玄宗开元元年担任宰相的卢怀慎,清正廉洁,不搜刮钱财,是个公认的好官、清官,但他政务上却毫无作为,是个典型的“无为”官员。

    卢怀慎

    任职期间,他把事务都推让给同殿为相的姚崇,自己则概不问事,姚崇说什么就做什么,当时人讥笑其为“陪吃宰相”。就是这个无作为的伴食宰相,竟然在宰相位上混了三年。

    其二、唐朝还有一个叫苏味道的宰相,是一个特会打太极、踢皮球的圆滑宰相。据史料记载,苏味道在武则天当政时期,三度拜相,居相位九年。苏味道在处理政务时,善于向皇上陈奏,由于熟悉典章制度,他上朝言事可以不带奏章,只凭口头禀报,侃侃而谈。

    苏味道

    此人虽然才华横溢,能力也很了得,但出任宰相数年,却不能在朝廷政务上有所建树,只是一味阿谀,圆滑于君臣之间,屈从附和,取容于世而已。他常对人说:“做官处理事情,不要那么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地表示自己的意见。否则,一旦出现差错,必然后悔,而且还会留下遭受处分和被谴责的后患。因此,凡事只要模棱两可就行了。”故此,人送称号“模棱宰相”。

    唯命是从

    其三、北宋神宗时,王皀居相位16年,这十几年间,政务得过且过,无所建树,每每遇到朝廷大事,也不动脑筋,不献策略,只起个上情下达的作用。每次上朝呈送奏章时,跪拜皇帝高呼“取圣旨”;皇帝批阅后跪接曰:“领圣旨”;出殿见人曰:“得圣旨”。总之,事事依圣旨而行,惟上是从,成了只会唯命是从的高官,世人称为“三旨宰相”。

    李邦彦

    其四、北宋还有一位李邦彦,官至宰辅,是个富二代,人称“浪子宰相”。此人行为放荡,不理政事,只会享乐,一是喜欢踢球,其踢起球来,脚法细腻花样繁多,堪称大宋的梅西;二是喜欢写荤段子,但凡他写了新段子,就有老鸨来买版权,唱给客人听;三是喜欢交际,李邦彦喜欢呼朋引类到家里吃喝。由于会搞人际关系,他官运亨通,进步飞快。成为朝廷重臣后,不干正事,专门研究关系学,在北宋末年“靖康之难”时,他成了投降派奸臣之首,加速了北宋灭亡。

    刘吉

    其五、明朝的刘吉,官至大学士、内阁首辅(宰相)。当时的明宪宗皇帝不问政事,内阁和六部都是在混日子,一度有“纸糊三阁老”(即刘吉、万安、陈文)和“泥塑六尚书”之称。刘吉在位上,尸位素餐,奉迎皇帝,勾结宦官,粉饰自己。这位大员心理承受力超强,无论言官说什么他都充耳不闻。凭着超级耐弹力,竟得以占据内阁18年,其中任内阁首辅15年,最后博得个“棉花宰相”之名。

    万安

    其六、同一时期的另一个宰相万安比刘吉更无耻,他顺应宪宗皇帝好色纵欲的本性,常以春药进献宪宗,成为宪宗眼中的近臣,后来竟然爬上了内阁首辅的高位。同僚们对万安的言行深恶痛绝。

    治庸政策

    唐玄宗

    为了“治庸”,各朝代也做了很多努力。唐玄宗时,“迟到就要扣工资”,“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到清朝,“缺勤就会被撤职”。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察、收受孝敬的赚钱机会。

    此外,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抓考勤当属“治标”,那如何“治本”呢?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很有代表性。“考成法”类似现在“目标管理责任制”。

    张居正

    按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万历四年,山东有17名,河南2名的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而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竟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一、尸位素餐的庸官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这句话是对的吗


    把“尸位”和“素餐”两者连合成为一句成语,应该说是出于“汉书”,因为该书的“朱云传”里:“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二、谁是历史上最清正廉洁、最好的皇帝?

    雍正王朝——封建历史上最廉洁的时代 2006-6-7 14:18:00 雍正的前任圣祖仁皇帝康熙,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接手时,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而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雍正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说,“近日道府州县亏空争粮者正复不少”,“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如此看来,则堂堂大清帝国,竟是一空架子。外面看强盛无比,内里却空空如也。 国库空虚,关系匪浅,新皇帝岂能坐视? 然而钱粮的亏空,又不简单地只是一个经济问题。各地亏空的钱粮到哪里去了?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自身渔利,而户部的银子,则被皇帝和权贵们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走了(其实也就是侵吞)。这么多人来挖国家的墙角,国库还有不亏空的道理?由此可见,亏空关系到吏治,吏治又关系到体制,这是一个连环套。这个连环套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含糊不得。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抓钱袋子,所以亏空不能不补。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吏治不能不抓。两件事既然都与制度有关,则制度也不能不改。雍正把这一切看得十分清楚。因此,清理亏空这件事,在他那里就变成了体制的改革。不过,事情还得从清理亏空做起。它是最好的突破口,也是当务之急。 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刚好一个月时,雍正皇帝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雍正不顾乃父“尸骨未寒”,就要对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其决心之大,也可见事情之紧迫。这是雍正即位之后的第一个大战役,关乎国本,也关乎帝位。一旦无功而返,或半途而废,不但雍正自己身败名裂,国本也可能为之动摇。因此只能胜,不能败,只能进,不能退。然而雍正信心十足。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确实不是糊涂皇帝,更不是纨□阿哥。而且,与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洞悉下情。各级有什么鬼心眼,小动作,官场上又有哪些流习和积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向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没有不打折扣的。清查亏空牵到那么多官员的切身利益,岂有不研究对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对策,我更有对策。我的对策是:先研究你的对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针对你的对策来的,看你还有多少对策!这一下,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确实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贪污犯去查自己的贪污,那是永远也查不出来的。他们的上司也同样不可行。因为没有一个贪污犯不巴结上司,不给上司行贿送礼。如果他不巴结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贿赂,他还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来,被弹劾罢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为地方上的亏空如此严重,贪墨如此猖獗,他们居然毫无动作,那就只能是叁种情况:要么是昏官,对下情一无所知;要么是庸官,知情而不敢举报,或无力纠察;要么是混蛋,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声,对下面的胡作非为睁眼闭眼,包庇纵容,搞“地方保护主义”。靠这些人去清查亏空,那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即使他们手脚干净,也不能依靠。雍正的对策是派出钦差大臣。这些省级或副部级的特派员直属中央,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为官清正又精明强干的能员。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后顾之忧,且直接归皇帝领导,不尽心也会尽力。何况,这些特派员也不是光杆司令。雍正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随团到省,与特派员一起查账。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着妙棋,也是一着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顽症。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擦屁股。亏空之所以总也补不上中,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这一回后任是来查账的,当然不会替他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这个贪官就再也无处遁逃,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而且,因为没有后任给他补漏洞,他当然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就连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贪污挪用,也难逃法网。贪官们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还有对策,即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这也是老办法: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富户那里借些钱粮来放在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分文不少,检查团一走,这些钱粮又还回去。因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还,再说富户们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这个办法也屡试不爽。可惜这伎俩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员的同时,也给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这些钱粮既然被说成是官府的,朕就认它是国家所有,你们这些借钱借粮给官府的人,就再也别想把它们收回去。这一下,谁也不肯借钱借粮给贪官们了。富户们不想得罪官员,更怕得罪皇帝。再说,他们也不愿意自己的钱粮白白地送给公家。贪官污吏的又一条对策被雍正事先粉碎。不过,这还只是雍正一系列对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是成立“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雍正深知,钱粮奏销,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户部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时,户部要收“部费”,也就是现在说的“好处费”、“茶水费”。没有“部费”的,哪怕是正常的开支,亦无手续或计算方面的问题,户部也不准奏销,甚至拒收税款。相反,如果有“部费”,即使是浪费亏空上百万,也一笔勾销。二是各部院动用钱粮,都是自用自销,根本无人监督。这也是多年积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当应天巡抚时,上缴国库的税银就因为没有“部费”而被户部拒收。海瑞的办法,是写信给户部长官,质问他们是为公还是为私。户部知道海瑞惹不起,这才收了税银。海瑞是个地方官,当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国元首,岂能容忍部院官员如此贪墨?但他知道,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没有用的,甚至杀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办法是改革制度。于是,就有了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百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墨吏们掩饰亏空应付检查的主要方法,无非是这叁种:靠上司包庇、借钱粮充账、花小费报销。这叁条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们也只好认账。但他们还有一个手腕,就是把贪污说成是挪用。这是避重就轻之法。我们知道,钱粮的亏空,原来有两个原因,即贪污和挪用。虽然都犯了王法,但贪污罪重,挪用罪轻。何况,挪用有时还是因公,比如紧急救灾、临时招待、应付上司等,属“情有可原”。而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贪污,后查挪用,这就给贪官留了空子。雍正对这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说:“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实”,是贪官污吏的一贯伎俩。如果“万难掩饰”,便把数额多的说成是挪用,数额少的说成是贪污,“为之脱其重罪”。结果,是“劣员无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举报),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雍正当然不能让他们得逞,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后查贪污。而且,在追补赔偿时,先赔挪用部分,后赔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无论贪污还是挪用,每一笔账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这一下,贪官们最后一条退路也被堵死。现在雍正便可以“关门打狗”了。打的办法也有叁种:一罢官,二索赔,叁抄家。罢官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这也是历朝历代的老办法,即查出亏空后,勒令该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必然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姓却大吃苦头。雍正要改革,既要国富,也要民强,不能让贪官污吏分文不损,平民百姓加重负担。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然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于这些官员们是怎样好不容易熬到那个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观点是:“朕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雍正下令,清查之中,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决不宽贷。比如户部查出亏空白银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一百五十万两,另外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偿还。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允□因为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皇上至亲尚且如此,还有哪个官员能够赖账?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时,常有下属和百姓代为清偿的,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来。然而雍正不以为然。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也只能用来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贪官退赃?至于士民代赔,更是混账。无非一是土豪劣绅勾结官府,想留下那贪官继续执政;二是流氓恶棍趁机敛财,借替长官还债为名敲诈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准。他的板子,必须结结实实地打在贪官污吏的屁股上。这就不但要追赔,还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看来,赃官们真只有“死路一条”了。可惜,在雍正时代,他们连“死路一条”都没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人一死,再大的不是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也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不错,反腐败连死人都不放过,追穷寇一直追到阎王爷那里,表面上看起来是狠了一点。但在贪墨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狠心,就刹不住贪污腐败之风。 事实证明,雍正这一系列政策和对策,确实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帝国的吏治也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却是对雍正治国的公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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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历史上那一位皇帝最廉洁?

    雍正王朝——封建历史上最廉洁的时代
      2006-6-7 14:18:00
      雍正的前任圣祖仁皇帝康熙,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接手时,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而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雍正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说,“近日道府州县亏空争粮者正复不少”,“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如此看来,则堂堂大清帝国,竟是一空架子。外面看强盛无比,内里却空空如也。 国库空虚,关系匪浅,新皇帝岂能坐视?

      然而钱粮的亏空,又不简单地只是一个经济问题。各地亏空的钱粮到哪里去了?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自身渔利,而户部的银子,则被皇帝和权贵们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走了(其实也就是侵吞)。这么多人来挖国家的墙角,国库还有不亏空的道理?由此可见,亏空关系到吏治,吏治又关系到体制,这是一个连环套。这个连环套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含糊不得。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抓钱袋子,所以亏空不能不补。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吏治不能不抓。两件事既然都与制度有关,则制度也不能不改。雍正把这一切看得十分清楚。因此,清理亏空这件事,在他那里就变成了体制的改革。不过,事情还得从清理亏空做起。它是最好的突破口,也是当务之急。

      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刚好一个月时,雍正皇帝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雍正不顾乃父“尸骨未寒”,就要对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其决心之大,也可见事情之紧迫。这是雍正即位之后的第一个大战役,关乎国本,也关乎帝位。一旦无功而返,或半途而废,不但雍正自己身败名裂,国本也可能为之动摇。因此只能胜,不能败,只能进,不能退。然而雍正信心十足。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确实不是糊涂皇帝,更不是纨□阿哥。而且,与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洞悉下情。各级有什么鬼心眼,小动作,官场上又有哪些流习和积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向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没有不打折扣的。清查亏空牵到那么多官员的切身利益,岂有不研究对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对策,我更有对策。我的对策是:先研究你的对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针对你的对策来的,看你还有多少对策!这一下,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确实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贪污犯去查自己的贪污,那是永远也查不出来的。他们的上司也同样不可行。因为没有一个贪污犯不巴结上司,不给上司行贿送礼。如果他不巴结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贿赂,他还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来,被弹劾罢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为地方上的亏空如此严重,贪墨如此猖獗,他们居然毫无动作,那就只能是叁种情况:要么是昏官,对下情一无所知;要么是庸官,知情而不敢举报,或无力纠察;要么是混蛋,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声,对下面的胡作非为睁眼闭眼,包庇纵容,搞“地方保护主义”。靠这些人去清查亏空,那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即使他们手脚干净,也不能依靠。雍正的对策是派出钦差大臣。这些省级或副部级的特派员直属中央,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为官清正又精明强干的能员。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后顾之忧,且直接归皇帝领导,不尽心也会尽力。何况,这些特派员也不是光杆司令。雍正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随团到省,与特派员一起查账。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着妙棋,也是一着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顽症。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擦屁股。亏空之所以总也补不上中,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这一回后任是来查账的,当然不会替他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这个贪官就再也无处遁逃,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而且,因为没有后任给他补漏洞,他当然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就连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贪污挪用,也难逃法网。贪官们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还有对策,即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这也是老办法: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富户那里借些钱粮来放在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分文不少,检查团一走,这些钱粮又还回去。因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还,再说富户们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这个办法也屡试不爽。可惜这伎俩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员的同时,也给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这些钱粮既然被说成是官府的,朕就认它是国家所有,你们这些借钱借粮给官府的人,就再也别想把它们收回去。这一下,谁也不肯借钱借粮给贪官们了。富户们不想得罪官员,更怕得罪皇帝。再说,他们也不愿意自己的钱粮白白地送给公家。贪官污吏的又一条对策被雍正事先粉碎。不过,这还只是雍正一系列对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是成立“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雍正深知,钱粮奏销,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户部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时,户部要收“部费”,也就是现在说的“好处费”、“茶水费”。没有“部费”的,哪怕是正常的开支,亦无手续或计算方面的问题,户部也不准奏销,甚至拒收税款。相反,如果有“部费”,即使是浪费亏空上百万,也一笔勾销。二是各部院动用钱粮,都是自用自销,根本无人监督。这也是多年积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当应天巡抚时,上缴国库的税银就因为没有“部费”而被户部拒收。海瑞的办法,是写信给户部长官,质问他们是为公还是为私。户部知道海瑞惹不起,这才收了税银。海瑞是个地方官,当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国元首,岂能容忍部院官员如此贪墨?但他知道,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没有用的,甚至杀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办法是改革制度。于是,就有了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百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墨吏们掩饰亏空应付检查的主要方法,无非是这叁种:靠上司包庇、借钱粮充账、花小费报销。这叁条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们也只好认账。但他们还有一个手腕,就是把贪污说成是挪用。这是避重就轻之法。我们知道,钱粮的亏空,原来有两个原因,即贪污和挪用。虽然都犯了王法,但贪污罪重,挪用罪轻。何况,挪用有时还是因公,比如紧急救灾、临时招待、应付上司等,属“情有可原”。而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贪污,后查挪用,这就给贪官留了空子。雍正对这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说:“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实”,是贪官污吏的一贯伎俩。如果“万难掩饰”,便把数额多的说成是挪用,数额少的说成是贪污,“为之脱其重罪”。结果,是“劣员无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举报),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雍正当然不能让他们得逞,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后查贪污。而且,在追补赔偿时,先赔挪用部分,后赔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无论贪污还是挪用,每一笔账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这一下,贪官们最后一条退路也被堵死。现在雍正便可以“关门打狗”了。打的办法也有叁种:一罢官,二索赔,叁抄家。罢官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这也是历朝历代的老办法,即查出亏空后,勒令该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必然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姓却大吃苦头。雍正要改革,既要国富,也要民强,不能让贪官污吏分文不损,平民百姓加重负担。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然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于这些官员们是怎样好不容易熬到那个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观点是:“朕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雍正下令,清查之中,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决不宽贷。比如户部查出亏空白银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一百五十万两,另外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偿还。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允□因为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皇上至亲尚且如此,还有哪个官员能够赖账?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时,常有下属和百姓代为清偿的,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来。然而雍正不以为然。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也只能用来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贪官退赃?至于士民代赔,更是混账。无非一是土豪劣绅勾结官府,想留下那贪官继续执政;二是流氓恶棍趁机敛财,借替长官还债为名敲诈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准。他的板子,必须结结实实地打在贪官污吏的屁股上。这就不但要追赔,还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看来,赃官们真只有“死路一条”了。可惜,在雍正时代,他们连“死路一条”都没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人一死,再大的不是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也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不错,反腐败连死人都不放过,追穷寇一直追到阎王爷那里,表面上看起来是狠了一点。但在贪墨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狠心,就刹不住贪污腐败之风。

      事实证明,雍正这一系列政策和对策,确实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帝国的吏治也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却是对雍正治国的公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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