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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辛辛苦苦干一年,欠账没有收回来,所有的努力都白费;制定并严格执行欠款回收制度,宁可少赚一点,哪怕失去眼前的几个客户....
一.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内的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公司的工程项目经过双方确认工程项目量,且按照合同客户方应该付款,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付款所形成的往来款项。
第二条 根据合同规定,客户应该预付工程项目款的,且已实际付款形成的预收工程项目款,也纳入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 应收票据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支持公司营销活动,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投资损失和管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 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责第一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分别由总经理、财务部、市场部、项目部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应收账款管理活动中不同的职能负责。
第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
1、 总经理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进行全面把控。
2、 总经理负责审批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3、 负责审批具体客户的收账方针和策略。
4、 负责确定在应收账款管理活动中相关部门、员工的责任。
第三条 财务部的职责
1、 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工作,应该在应收账款发生之日或应该确认之日及时准确地确认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发生后,及时组织收款并进行会计核算。
2、 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和客户财务部核对往来款项,并取得客户对往来帐户发生额、余额的书面认可。
3、 对账工作的频率要根据和客户往来的频繁程度确定,一般应该不少于半年一次。
4、 财务部负责具体收款手续的办理,在项目部、市场部和客户达成付款一致意见后,财务部可以派人到客户方完成收款工作。特殊情况下,项目部、市场部可以代替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但必须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下才可以代替,且事后收款的工作结果必须得到财务部的认可。
5、 财务部要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回收工程项目款。
6、 财务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催收通知书,交业务人员、项目部进行账款催收。
7、 对经过长期催收,确实没有回收可能性的应收账款,财务部负责组织材料申报核销。
8、 应收账款经批准核销后,财务部应该设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并且要定期检查,如果日后能够回收,应该及时回收。
9、 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管理,负责公司信用标准、信用条件的制定,负责审查客户的信用条件、市场部的信用调查报告和给客户信用额度的最终审定。
10、 财务部要主动和客户方财务部门建立联系,必要时协助收款。
第四条 市场部的职责1、 负责和客户协调,解决应收账款回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对账款的回收承担最终责任。
2、 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部是主要的收款责任人,市场部负责协助。项目结束后,在没有工程项目质量纠纷等条件下,工程项目尾款的回收由市场部负责。如果有工程项目质量纠纷等情况下,由项目部负责解决纠纷,市场部协助,纠纷解决后市场部负责收取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项目尾款。
3、 市场部在合同签订后,应该弄清楚客户工程项目款付款程序、不同部门在收款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公司的相关部门对口开展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款的按时回收。
4、 市场部负责按照规定的信用调查标准,开展信用调查,提交合作方信用调查报告,为公司全面了解项目潜在风险因素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条 项目部职责
1、 项目部负责和客户方协商确认工作量,按时把经过甲方、乙方和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项目量结算书移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量结算书确认工程项目收入和应收账款。
2、 项目部在项目施工期间每月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的进度款比例按进度向甲方催收进度款,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公司总经理安排确定。
3、 项目结束后,项目部负责和甲方确认全部的工程项目量和全部的工程项目收入,确认完毕后相关资料移交财务部、市场部。工程项目款催收的责任也同时移交市场部。
4、 项目施工及服务期间发生的和甲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纠纷,有项目部负责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通报财务部、市场部。
5、 项目施工及服务期间发生的向甲方索赔、追加工程项目量(款)等增加公司收入的事件,项目部要及时把相关的协议、书面确认资料移交财务部以便确认收入。
三. 应收账款的核算
第一条 项目部申报工程项目量经甲方、监理公司确认后,项目部负责人要直接将工程项目量结算书及时传递回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条 财务部会计在收到工程项目量结算书后,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不得拖延到月底集中处理。
第三条 为了便于对项目部的考核,工程项目结算收入要按项目部设置二级科目,实行分项目核算。
第四条 应收账款要按客户核算,一个客户和公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为便于核对往来帐,必要时按客户、项目分开核算应收账款。
第五条 当收到工程项目量结算书时,财务部按以下分录进行帐务处理,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客户-项目部
贷: 工程项目结算收入-项目部
第六条 当实际收到工程项目款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按以下分录处理帐务
借:银行存款——帐户名
贷:应收账款-客户-项目部
第七条 当公司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时,要及时把款项从应收账款帐户中转到应收票据帐户。
第八条 预收账款是指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要求客户在协议开始履行前,预付给公司的工程项目款。当公司预收账款数额比较小时,可以直接在应收账款帐户核算,收到款项时记帐户的贷方,收入确认时记借方。
第九条 当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情况时,要把款项以协议规定的抵债额度从应收账款帐户中转出,按物资评估的价值记入资产帐户,发生的损失记入当期费用。
四. 应收账款信用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实行以客户信用额度为中心的管理方法。
第二条 客户信用额度是指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的规定,对客户最高赊欠的额度。
第三条 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是指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与控制而确立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由财务部负责,市场部参与制定,总经理审批通过下发执行。
第五条 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包括的主要内容:
1、 信用标准: 是客户获得公司商业信用额度所具备的最低条件,以预期的坏帐损失率表示。
2、 信用条件:是客户享受公司给予信用期限时所要承担的其他条件。
3、 应收账款收帐政策:是指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企业所采取的收账策略与措施。企业在组织催收时,也必须权衡催账费用与预期的催账收益的关系问题
第六条 市场部负责对客户信用水平的调查,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表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审核,提出客户的信用评级,根据工程项目量大小,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上报总经理审批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第八条 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第九条 财务部负责监控公司应收账款信用管理的执行,项目部负责具体的实施。项目部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客户信用额度,不得超额。
第十条 项目部、市场部在执行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及其他情况,多渠道地掌握客户资料,分析预测客户的未来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偿债风险。
五. 应收账款分类
第一条 公司应收账款实行分类管理,分类以帐龄为基本标准,并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和还款意愿。
第二条 应收账款分为正常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呆滞应收账款和呆帐,具体标准如下:
1、 正常应收账款:帐龄在信用期内或超过信用期不足20天。
2、 逾期应收账款:帐龄超过信用期20天且在90天内。
3、 呆滞应收账款:帐龄超过信用期90天且在360天内。
4、 呆帐:帐龄超过信用期360天以上。
第三条 发生了以下情况,应收账款可以直接划入呆帐。
1、 债务人经法院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2、 债务人明示拒绝还款。
3、 债务人虽然有还款意愿,但其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从较长时期看没有好转的可能。
4、 债务人遭受了巨大的自然灾害,短期内难以恢复。
5、 其他在公司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中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分类,每月在进行帐龄分析的同时进行应收账款的分类。
第五条 市场部、项目部负责收集客户的经营信息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进行分类调整。
第六条 公司要对逾期类应收账款和呆滞给予特别关注,要采取各种方式努力清收。
第七条 公司要对呆帐应收账款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手段清收,年末要从公司的整体绩效考核利润指标中全额扣除呆帐应收账款,以后实际收回时计入当年绩效考核利润指标里。具体扣除标准要由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规定。
六. 应收账款的催收
第一条 财务部每月要对应收账款进行帐龄分析,根据帐龄和应收账款的状态,填写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总经理签发后交市场部经理和项目部经理负责催收。
第二条 财务部每季度要组织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应收账款评审会,评价各客户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确定具体客户的收帐方针。
第三条 基本的应收账款收帐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确定,可以按以下标准把握:
1、 回收可能性在90%以上,一般不要打扰客户,等待客户主动付款。
2、 回收可能性在70%-90%之间,可以措辞委婉地催收,尽量取得客户方对催收应收账款的理解。
3、 回收可能性在50%-70%之间,应频繁地信件催款、电话催询及人员上门催收
4、 回收可能性在50%以下,应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第四条 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员工要根据公司确定的收帐方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手段,无论是否能够收回款项,每次必须取得对方承诺还款的书面记录,交财务部存档。
第五条 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员工每次催款要填写收款情况报告表,
第六条 应该由项目部收回的应收账款而项目部实际没有收回,以后市场部收回,相应部分的绩效考评奖励由市场部领取。
第七条 催收应收账款发生的费用要列入部门费用管理,一般要包括差旅费、必要的招待费、人员工资和诉讼费。年初计划阶段,市场部要根据当年应收账款催收计划,制定相应的费用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当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情况时,财务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抵债物资进行评估,如果有损失及时确认。抵债物资收回后,如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则交相关部门使用,否则,尽快组织拍卖变现。
第九条 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事件后,如果造成了损失,要区分市场部和项目部的收款责任,按各自应该收款的额度分摊损失额,然后再乘以赔偿比例,具体比例在公司的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中规定。
七. 应收账款的损失确认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收账款可以确认损失:
1、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 清偿的应收账款
2、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 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 其财产(包括保险赔偿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 公司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定的应收账款核销条件
第二条 应收账款的损失确认由财务部负责申报,市场部、项目部负责收集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应收账款损失确认后,财务部要组织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责任讨论会,分析应收账款损失的原因、相关的责任人及给予的处罚。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账款核销后的事务处理,包括向税务局申报应收账款损失。
第五条 财务部向税务局申报损失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年后45日,超过后税务局不予核销,由于税务局不核销给公司造成不能抵扣所得税的损失,财务部要按损失的 %赔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赔偿金额=应收账款损失×33%×赔偿比率
第六条 核销后的应收账款经过公司员工努力又重新收回或部分收回,公司根据回收额的 %给予奖励。
第七条 本公司坏帐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实际发生坏帐时,确认坏帐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
八. 应收票据管理
第一条 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在收到票据后,要交专人保管。
第二条 应收票据在到期前或办理贴现前,要和公章印鉴分开存放,严禁提前背书。
第三条 应收票据到期后,财务部要及时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如果因为财务部延期办理导致该票据项下款项无法收回,财务部负责追回该笔款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追款费用。
第四条 公司资金不足时,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可以持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
第五条 应收票据无法收到现金时要及时从应收票据帐户转到应收账款帐户。
公司在收到承兑汇票时,要根据承兑汇票到期日计算贴现费用,业绩考评计算回款时要扣除贴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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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账款管理是指在赊销业务中,从授信方(销售商)将货物或服务提供给受信方(购买商),债权成立开始,到款项实际收回或作为坏账处理结束,授信企业采用系统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对应收账款回收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其目的是保证足额、及时收回应收账款,降低和避免信用风险。应收账款管理是信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企业后期信用管理范畴。
二、应收账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方面:
1.贷款融资
应收账款可以用于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根据其大小及应收下游企业性质可以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的扩大经营与生产。
2.扩大销售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赊销是促进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赊销实际上是向顾客提供了两项交易:向顾客销售产品以及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向顾客提供资金。赊销对顾客来说十分有利的,所以顾客在一般情况下都选择赊购。赊销具有比较明显的促销作用,对企业销售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3.减少库存
企业持有产成品存货,要追加管理费、仓储费和保险费等支出;相反,企业持有应收账款,则无需上述支出。因此,当企业产成品存货较多时,一般都可采用较为优惠的信用条件进行赊销,把存货转化为应收账款,减少产成品存货,节约相关的开支。
三、账款回收
信用管理经理人回收应收账款的主要工作不仅是减少呆坏账,而更是平衡利润与风险,增加资本回报率。但坏账不一定是坏事,有风险才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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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应收账款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三、关于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第十四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五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 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二十五条: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 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第五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财务部应随意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 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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