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文章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158文章网 > 范文示例 > 哈市发布非法营运典型案例|从事非法运营获利20余万元;被查处时驾车冲撞执法人员

哈市发布非法营运典型案例|从事非法运营获利20余万元;被查处时驾车冲撞执法人员

作者:158文章网日期:

返回目录:范文示例

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运营管理案例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哈市发布非法营运典型案例|从事非法运营获利20余万元;被查处时驾车冲撞执法人员和非法营运怎么处罚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内容导航:
  • 哈市发布非法营运典型案例|从事非法运营获利20余万元;被查处时驾车冲撞执法人员
  • 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 对于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什么法律处罚
  • 非法营运的黑车为何屡禁不止呢?原因很简单,我来告诉你
  • 一、哈市发布非法营运典型案例|从事非法运营获利20余万元;被查处时驾车冲撞执法人员

    有人非法营运人员获利已达20余万元;有人在被查处时驾车冲撞执法人员;有人进行虚假宣传,称可让不合规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运营……近期,哈市启动冬季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和整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在查处车辆的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突出典型案例。上述违法行为人均被严厉查处,并付出惨痛代价。

    【案例1】

    利用微信揽客,获利最高达20余万元

    12月11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会同哈尔滨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展联合行动,共抓获非法营运人员8人、扣押涉案车辆8台。

    11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前期广泛收集非法营运线索的基础上,经过顺线侦查,很快摸排出重点非法载客区域。为尽快将非法营运人员绳之以法,执法人员雷霆出击,连夜冒着严寒和大雪,连续奋战5个多小时,分别在哈阿高速服务区、哈同高速成高子收费站、哈尔滨火车站南广场、道外区团结镇高速路口、平房区新疆大街地铁站等地,抓获非法营运人员5人、扣押涉案车辆5台。与此同时,在路面展开查控行动,共抓获非法营运人员3人、扣押涉案车辆3台。

    经查明,8人中多数行为人以哈尔滨为中心,往返各县(市)进行非法营运活动。其客源多通过微信群介绍,在哈市没有固定揽客地址,每位乘客收取50至300元不等的车费。8人中,盈利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高达20余万元。

    专案组在行动中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部分司机曾因非法营运受到打击处理,仍然漠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违法载客,收取高价车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目前,姜某友、栗某滨、赵某3人因非法经营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余5人由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不仅要承担高额罚款的行政法律责任,当非法经营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案例2】

    驾驶员驾车冲撞执法人员,3台执法车辆受损

    2021年12月20日,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西宁北路执法期间,一辆车牌号为冀A6H340车辆疑似从事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其间,车辆驾驶员滕某,无视乘客、市民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驾车极速逃离现场,三次冲撞执法人员车辆,造成三台执法车辆受损,预估车损价值超过1万元。在执法人员控制该车辆后,驾驶员滕某弃车逃离,被执法人员当场控制。

    经查,驾驶员滕某驾驶车辆无运营手续,搭载8名乘客并收取车费,驾驶员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营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处以3万元罚款。驾驶员滕某妨碍公务暴力抗法、故意冲撞车辆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驾驶员滕某因从事非法营运,为逃避检查,无视交通安全驾驶车辆撞损执法车辆,妨碍公务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3】

    虚假宣传行为,称能让不合规驾驶员开网约车

    哈尔滨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招揽车辆、驾驶员,向取得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推荐赚取介绍费,通过微信朋友圈夸大事实发布虚假宣传信息。称“可以让驾龄不够、车辆超龄、有危险驾驶记录等不符合网约车规定的车辆通过滴滴平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和快手中再次转发,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哈尔滨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招揽车辆和驾驶员信息的行为,已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将收集的线索材料,向属地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已于2021年12月17日对其立案,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行业主管部门将视处罚结果,将该公司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

    企业要长远发展,就应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哈尔滨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依靠虚假、夸大广告宣传,严重影响网约车市场的形象,误导社会大众对运输市场的看法,不仅导致经营伙伴与其终止合作,更会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查处,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刘希阳

    编辑:刘奕萱

    一、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营运的处置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非法营运的危害1、偷逃国家税费,损害国家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单台“黑车”仅每年偷逃国家各种税费就达1.7976万元。2、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为降低营运成本,“黑车”多为报废车,或改装、拼装的残破车辆,影响我市改革开放的形象和城市的发展,是城市“视觉污染”。3、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因其运营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5、影响行业稳定。非法营运现象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的冲击,合法从业人员对此反响极大,是行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6、引发社会问题。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恶势力操纵,以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产生了诸如:内讧、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营运的处置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二、对于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什么法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扩展资料:

    案例:私家车非法营运被罚款三万元

    近日为了打击非法载客,按照新城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对火车站广场开展了一次“利剑”行动。

    当运政执法人员巡查到尚德门外时,发现从一辆越野车上下来两名乘客,其中一名乘客手中还拿着手机,刚给司机完成付费。在证据面前,司机说,他把两名男子从长安区拉到西安火车站,通过微信红包收取乘客40元车费。

    由于该车没有取得道路客运资格涉嫌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该车辆被依法扣押,同时运政稽查大队也对司机做出了罚款30000元的处罚决定。当天,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累计查扣3辆涉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

    三、非法营运的黑车为何屡禁不止呢?原因很简单,我来告诉你

    提到黑车,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是什么,其实黑车就是非法营运客车的俗称,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客运营运证件,但是用私家车或者MPV私自拉客来赚钱,一般主要是跑专线,跨地区或者跨县区运营,比如从本地到本省省会,或者从县城到市区,或者跑飞机场、高铁站等等。

    黑车一直以来都是交通执法部门重点打击和查处的对象,因为它是违法行为,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而且严重侵害了合法客车的利益,经常引起冲突和矛盾。但是,黑车一直在严查,可就是屡禁不止,原因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利益,因为很赚钱。

    以我身边的案例来说,从我们本地到省会距离200公里,正常客车票价是90元,但黑车一般收费100元或者更多,根据目的地不同有一定的波动。跑这条线的黑车都是MPV车型,别克GL8、大通G10、江淮瑞风等,提供门到门的服务,上门接送,同时送达目的地,这些年来也累积了不少客户,客源非常稳定。

    同时,黑车司机们有自己的客户群和调度群,排着班定点发车,所以一般都能坐满,节假日有时还加座,像一来一回乘客12人,收入就是1200元左右,有时加座就是1400元左右,有时目的地远的收费会更高。他们一般一天只跑一趟,收入也是稳定在1000元左右,中秋国庆有时会跑2趟。因为不是全程高速,所以高速费较少,再抛开油费等,大概去除总共350元左右的费用,所以一趟下来纯利润最少基本也在600元左右,有时甚至更多。

    因为他们几乎全年无休,天天跑,所以一年下来少的也能赚十五六万,多的能到二十多万,有些人甚至养了好几台黑车,所以看看这个收入,是不是很惊人呢?

    话又说回来了,难道他们不害怕查处,不害怕事故吗?

    不害怕是假的,对于事故只能听天由命,因为出了问题,出了事故,保险不会理赔,私家车营运本身违法,同时又是免责条款,所以看运气。

    对于执法查处,他们也害怕,但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非法营运处罚金额为3-10万元,私家车MPV这种一般只罚款3万,但是他们一年能赚小二十万,所以震慑力有限,很多人就是罚完接着跑。而且,有的地区省份会执行《省道路运输条例》,罚款5000元,震慑力那就更小了,毕竟人家不用一个月就赚回来了。

    但是,这里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严打期间,或者对于屡教不改者,情形比较严重者,是可能会按照非法经营罪进行定刑的,那时候可就真的因为跑黑车进去了,后果很严重。

    所以,总结来说,虽然违法处罚比较重,但相对黑车司机们的收入来说确实有点无关痛痒,毕竟赚得比较多。

    但是,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因为它是违法行为,不仅会被处罚,而且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不可轻视。此外,像交通事故等后果更是严重,不能不重视。这里不得不说的还有非法网约车,情形一样,只是处罚会稍微轻一点。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赚钱必须讲方法,违法行为真的要不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关于运营管理案例的问题,通过《对于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什么法律处罚》、《非法营运的黑车为何屡禁不止呢?原因很简单,我来告诉你》等文章的解答希望已经帮助到您了!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运营管理案例的相关信息,请到本站进行查找!

    本文标签:运营管理案例(3)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范文示例_作文写作_作文欣赏_故事分享_158文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