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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抑制豪族的政治措施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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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日慎一日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刘秀抑制豪族的政治措施是否有效?和光武帝刘秀的“刚柔之道”,他是如何处理东汉初年轰动一时的“度田事件”?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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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秀抑制豪族的政治措施是否有效?
  • 光武帝刘秀的“刚柔之道”,他是如何处理东汉初年轰动一时的“度田事件”?
  • 刘秀加强东汉统治的制度和措施
  • 战争停止,刘秀开始对功臣采取限制措施,他是怎么做的?
  • 一、刘秀抑制豪族的政治措施是否有效?

    东汉初年,刘秀采取过一系列政治措施,以加强自己的统治。其中,裁减地方吏职、废罢郡国兵、放免奴婢、令列侯就国、强化吏治等项,都与抑制豪族有关。

    先看裁减地方吏职。《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建武六年(30)六月:“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民)也。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刘秀此诏要求裁减的是两项内容,一是县级政府,二是地方吏职。二者存在一定关联,但不是一码事。

    《续汉书·郡国志五》:“世祖中兴,惟官多役烦,乃命并合,省郡、国十,县、邑、道、侯国四百余所。”据《汉书·地理志》和《续汉书·郡国志》,西汉末年有郡、国一百零三,县、邑、道、侯国一千五百八十七。经刘秀裁减后,应有郡、国九十三,县、邑、道、侯国一千一百多。明帝以后出现反弹,“明帝置郡一,章帝置郡、国二,和帝置三,安帝又命属国别领比郡者六”,共新置郡级机构十二,“又所省县渐复分置”,但为数不多。到顺帝时,“凡郡、国百五,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郡级机构比西汉还多了两个,县级机构则仍比西汉少四百零七。所以,刘秀此次裁撤地方官府,主要成果是减少了四百多个县级机构(73)。

    四百多个县级机构,约占原有总数的四分之一强,将其并省自然会减少同样比例的令、长、相及其属吏。刘秀此时尚未统一关陇河西巴蜀,所并省的县级机构当主要集中在河北、山东地区。在这个范围内,其所占比例当然更高,但也不会达到“十置其一”的程度。细味诏书语气,所谓“省减吏员”,当不限于被裁撤的郡县机构的吏员,而是普遍减省山东、河北各州、郡、县的吏员编制。惟其如此,所减吏员才会大大多于四分之一强,以致有“十置其一”之说。

    东汉初年,“百姓虚耗,十有二存”(74)。经刘秀一朝休养生息,户口也仅及西汉末年的三分之一强(75)。刘秀以“户口耗少”、“官多役烦”为由省减吏职,以节省财政开支,自是顺理成章。但我们知道,汉朝地方官府的属吏皆用本地人,且通常被豪族所把持(76)。刘秀大量裁减其编制,势必削弱豪族在当地的政治势力。从当时形势看,这很可能也是刘秀的目的之一。 再看废罢郡国兵。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初罢郡国都尉官”。建武七年三月,诏曰:“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李贤注引《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所谓“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都是郡国兵,郡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77),负责统领和训练他们,训练方式就是“常以立秋后讲肆课试”,即所谓“都试”。

    《后汉书》卷十八《耿弇传》:“常见郡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射”。所指便是都试的情形。《续汉书·百官志五》:“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刘昭注引应劭曰:“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是刘秀罢都尉后,郡国仍可临时设置都尉,发兵镇压“剧贼”,但“都试”从此取消了,郡国兵的战斗力势必大大削弱。 建武六年,刘秀刚刚平定山东,局势尚未稳定,又挥师西进,准备讨伐隗嚣、公孙述,前线后方都需要军队。那么他为何要下令废罢都尉和郡国兵呢?

    《后汉书》卷十八《吴汉传》载,吴汉围隗嚣于西城,刘秀敕吴汉曰:“诸郡甲卒但坐费粮食,若有逃亡,则沮败众心,宜悉罢之。”吴汉不听,打了败仗。此例或可说明,郡国兵缺乏战斗力,不能攻坚,无助于对隗嚣、公孙述的讨伐。但让他们守卫后方,还是可以胜任的,在当时形势下也是必要的。事实上,刘秀废罢郡国兵,削弱了后方郡国的军事力量,使之不能及时镇压当地的叛乱。前述建武八年刘秀西征隗嚣时,颍川、河东、东郡、济阴等地豪族群起反叛,迫使刘秀率大军返回,就是一个例子。建武十六年青、徐、幽、冀等州大姓反抗度田的叛乱,也是一个例子。其后,类似问题仍时有发生。故应劭总结说:

    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78) 刘秀不顾如此严重的负面效应而推出这一举措,当是为了削弱地方军事力量,防止各地割据势力死灰复燃。东汉初年的豪族武装,每每利用郡国兵制度征发士卒,割据一方(79)。刘秀若不废罢郡国兵,后来发生的那些叛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震动。两害相权取其轻,刘秀的做法可以理解。 放免奴婢更与豪族直接相关。

    据《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刘秀发布过一系列相关诏令:建武二年五月诏曰:“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恣听之。敢拘执,论如律。”建武六年十一月,“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建武七年五月,“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建武十一年二月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八月诏曰:“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人。”十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建武十二年三月,“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人”。建武十三年十二月,“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人;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建武十四年十二月,“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人,卖者无还直”。 这些诏令中,只有建武十一年的三条旨在稍稍提高奴婢的法律地位,其他六条都是要让战乱中沦为奴婢的人恢复庶人身份。前已述及,东汉时期奴婢仍是重要财产,是豪族役使的主要对象,而在战乱中能略取大量奴婢者当然多是豪族。刘秀在统一战争中,每占领一个地区,都要发布针对奴婢问题的诏令,矛头显然是指向各地豪族的。 东汉功臣皆封列侯。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年正月,“封功臣皆为列侯,大国四县,余各有差”。其后又不断有部将和降将封侯。建武十三年四月,战争结束,“于是大飨将士,班劳策勳,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中属于刘秀集团核心成员的不过三十余人,其他人员成分很杂,有核心成员的父兄子弟,也有铜马渠帅、更始旧将及各地降将等刘秀不大信任的外围成员(80)。这些人大多原本就是豪族,封侯之后成为贵族,势力更大。令列侯就国便是刘秀针对他们采取的一项措施。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载,建武六年,“是岁……始遣列侯就国”。当时,刘秀正准备西征隗嚣,主要功臣大多仍在军中统兵或在朝中任职,奉诏就国的只有耿纯、邳彤两人。《后汉书》卷二十一《耿纯传》载:“乃拜纯为东郡太守……时发干长有罪,纯案奏,围守之,奏未下,长自杀。纯坐免,以列侯奉朝请……六年,定封为东光侯。纯辞就国,帝曰:‘文帝谓周勃,丞相吾所重,君为我率诸侯就国,今亦然也。’纯受诏而去。”同卷《邳彤传》:“建武元年,更封灵寿侯,行大司空事。帝入洛阳,拜彤太常,月余日转少府,是年免。复为左曹侍中,常从征伐。六年,就国。”耿纯此前因过免官,邳彤免少府后任侍中,也是闲职。当时就国的还有伏湛

    《后汉书》卷二十六《伏湛传》:“为大司徒,封阳都侯……(建武五年十一月)坐策免。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户,遣就国。”由此看来,建武六年就国的列侯多是无职任者,耿纯是其中功劳最大的,故刘秀将他比作周勃。两年后,东郡发生叛乱,耿纯因“威信著于卫地”而复任东郡太守。邳彤、伏湛未再任职,其他就国的列侯想必也很少有重新受到任用者。 侯国隶属于郡,置相一人,“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于列侯。列侯在封国内但食租税,无治民权。不仅如此,他们还要受到郡守和国相的严格监管。

    上引《耿纯传》李贤注引《续汉书》载:耿纯原为高阳侯,就国前“上书自陈,前在东郡案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今国属涿,诚不自安”,刘秀“乃更封纯为东光侯”,国属渤海郡。连耿纯都怕受到郡守的报复,列侯就国后的处境可以想见。

    《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列传》载:和帝夺外戚窦氏之权,将窦宪兄弟“遣就国……为选严能相督察之”。此事表明侯国相有督察列侯的权力。卷八十二下《方术列传下·公沙穆传》:“迁缯相。时缯侯刘敞……所为多不法,废嫡立庶,傲很放恣。穆到官……乃上没敞所侵官民田地,废其庶子,还立嫡嗣。其苍头儿客犯法,皆收考之。”这更是侯国相督察列侯的生动事例。建武二年刘秀封功臣时下诏曰:“人情得足,苦干放纵,快须臾之欲,忘慎罚之义。惟诸将业远功大,诚欲传于无穷,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傈傈,日慎一日。”授印绶时又策曰:“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敬之戒之。”(81) 反复告诫他们要遵守法令,可见对他们能否安分守己颇为担心。将无职任的列侯遣就国,当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监管。 以上措施都比较隐蔽,力度也有限,故得以顺利实施,但不能根本扭转豪族势力猖獗的形势。相对而言,强化吏治是刘秀抑制豪族的主要手段,也正是在这个方面,东汉王朝遇到了真正的挑战。

    一、光武帝刘秀的“刚柔之道”,他是如何处理东汉初年轰动一时的“度田事件”?

    在西汉末年,豪族的势力已经可以和中央对抗。在君弱臣强的时期里,皇权旁落。天子没有足够的权力可以制衡豪族,而且当时外戚开始干预朝政。当时的王皇后一直垂帘听政,皇帝幼小一直没有能力掌握权力。随后外戚王莽的篡取了大汉,建立了“新"朝。随后进行了改革,但是当时的豪族实力不可小看。王莽触碰了世家大族的利益,没了豪族的支持,新朝随之灭亡。之后在刘秀的带领下建立了东汉,东汉是由豪强的帮助下建立的。在初期刘秀试图进行改革,但是同样遭到了抵制。在刘秀一边许诺给士族一些权力,一边压制豪族的强大。随后用铁腕手段镇压了”度田事件“。





    刘秀,是东汉的开国皇帝。他使大汉王朝延续了两百多年。在起义的初期,刘秀投靠刘玄的手下。当时群雄皆起,中原混乱不堪,但是世家大族有足够的实力立足。受苦的只有百姓,刘玄的军队多次击败朝廷军队,所谓的新朝已经不复存在。刘秀的哥哥叛变被刘玄诛杀,引起了刘玄的猜疑。但是刘秀当作若无其事,逃出了嫌疑。随后他励精图治,终于打败了刘玄。在豪强的帮助下,又一次的统一了中原。


    在执政初期,刘秀给了豪族许多特殊的待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生产力被当地的豪强制约。刘秀害怕重蹈覆辙,开始削弱豪强的实力。于是推行了”度田“,但是这个政策是失败的。改革初期,当地的官员与豪强串通一起。虚报田产和人口,继续压榨百姓。


    随后刘秀一下子杀掉了十几个郡守,开始用铁腕手段解决这件事情。但是遭到了豪强的极力抵抗,造成了社会动荡。之后刘秀一直派兵镇压,最终还是和豪族讲和。这件事情说明东汉初期朝廷还是无法和世家大族对抗。

    二、刘秀加强东汉统治的制度和措施

    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后,为了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首先致力于整顿吏治,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他鉴于西汉末年“上威不行,下专国命”的教训,于是“退功臣而进文吏”,虽封功臣为侯,赐予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预政事。对诸侯王和外戚的权势,也多方限制,所以当时宗室诸王和外家亲属都比较遵奉法纪,无结党营私之名。在行政体制上,刘秀一方面进一步抑夺三公职权,“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由尚书典守机密,出纳王命,使全国政务都经尚书台,最后总揽于皇帝;另一方面,又加强监察制度,提高刺举之吏,如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部刺史的权限和地位。建武六年,刘秀又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全国共并省四百多个县,吏职减省至十分之一。这些措施强化了皇帝的权力,达到了“总揽权纲”的目的,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封建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

    与此同时,刘秀还采取了不少措施来安定民生,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如建武六年下诏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并且罢郡国都尉官,停止地方兵的都试,一度废除了更役制度。次年又令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遣散还乡,发弛刑徒屯田边境以代替征调的戍卒等等。据史书记载,光武帝统治后期“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这多少反映了东汉初年的封建租赋徭役负担,比起西汉后期和战争期间有所减轻。特别是自建武二年至四年,前后九次下诏释放奴婢,或提高奴婢的法律地位。规定民有被卖为奴婢而愿意归随父母的听其自便,奴婢主人如果拘留不放,就依法治罪,对于没有释放的官私奴婢,也在法律上给予一定的人身保障,规定杀奴婢的不得减罪,灸伤奴婢的要依法治罪,又废除了奴婢射伤人处死刑的法律。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大量奴婢免为庶人,对于广大流民返回农村,促进生产,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建武初年,全国户籍遗存的人口只有十分之二,田野荒芜,到建武五年情况已有所好转,土地逐渐得到垦辟。光武帝末年,载于户籍的人口已达到两千一百多万。

    光武帝统治时期,史称“中兴”,但是,东汉政权是建立在世家豪族的基础上的。刘秀在即位之后,就宣称要以“柔道”治天下。所谓“柔道”,实则就是扶植和保护世家豪族的利益。建武十五年,刘秀为了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针对当时“田宅逾制”和隐瞒土地户口的严重现象,下令全国检核土地户口。郡县守、令不敢触动贵戚官僚和世家豪族,反而在清查过程中“多为诈巧,不务实核”,“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结果,激起各地农民的反抗,郡国的豪强大姓也乘机作乱。对此,刘秀采取了不同的对策。对于农民的反抗斗争是进行分化和镇压,对于大姓兵长,则在处死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等十几名郡守之后,即下令停止度田,向豪强地主让步。光武帝在其统治末年还“宣布图谶于天下”,企图以儒家学说与谶纬神学的混合物作为思想武器,加强对人民思想的统制。

    三、战争停止,刘秀开始对功臣采取限制措施,他是怎么做的?

    汉光武帝刘秀除了经济方面政策的改善与提高,在政治制度方面,针对西汉末年皇帝失权,外戚强臣擅政的状况,刘秀也做了许多改革措施,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

    开国功臣是刘秀夺取天下的主要依靠,没有他们的支持,刘秀是很难登上帝位的。因而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刘秀赐予他们许多官爵名号和兵权,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建武十三年,割据巴蜀的公孙述也被铲除,全国战争基本停止,他就开始对功臣采取限制措施。当然,和文盲出身的汉高祖“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大肆杀戮功臣不同,文雅的光武帝则是以“柔道”方式剥夺功臣军权的。

    《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自平定陇、蜀后,非紧急情况,刘秀不再谈论军事上的事情。一天皇太子向他请教攻伐之事,刘秀意味深长地说:“古时卫灵公向孔子请教攻战之事,孔子并没有回答。率兵打仗不是你力所能及的。”这自然是对手握重兵的功臣们的一种暗示。


    那些开国元勋当然明白刘秀的用意,邓禹、贾复等皆“知帝欲僵干戈,修文德”,纷纷上缴兵权,转而学习儒学。刘秀不仅夺了功臣的兵权,还不令他们参与政事。对于一些中央的重要部门,更是不许这些功臣任职,而是任用一些文臣,只有邓禹、李通、贾复等少数人可参议国家大事。

    当然,不给点好处,怎能安抚功臣们的心。于是刘秀先后分封三百六十余人为列侯,给予他们优厚待遇,让他们与儿孙一起安享天伦之乐。当然这些列侯的食封数量比起西汉要少很多,如邓禹、吴汉二人,仅食四县,其余为县侯、乡侯、亭侯,小的只食数百户,不足以构成威胁。刘秀不以功臣任职,其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功臣(尤其是他们没有战功的子孙)势力膨胀,结党营私,犯上作乱。用刘秀冠冕堂皇的话说,这是“退功臣而进文吏”。

    对于外戚,刘秀不让他们参与政事,不给他们尊贵的地位。如阴丽华的哥哥阴乡侯阴识虽然在刘秀统一全国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但由于是外戚,还不能增加食邑。

    在中央行政制度上,刘秀虽然沿用西汉旧制,设置了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任宰相之职,但却徒有其名,而无实权,只能做一些一般官员做的文案之类的工作。实际权力已转向中朝的尚书台。“尚书”原来是少府辖下的机构,汉武帝时以“尚书”为基础,选用一些中下级官吏,作为自己的侍从和助手,给他们以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组成宫中决策机构,称为“内朝”或者“中朝”。

    原来的三公九卿等朝廷官员称为“外朝”。外朝无决策权,只是执行内朝命令。经过汉成帝改革,尚书职权、机构得到扩大。到了东汉刘秀时期,他更重用内朝官员,经过裁撤合并许多中朝官职后,尚书遂发展为总揽朝政的最高机构,正式称为尚书台。其长官称尚书令,秩禄一千石;副手为尚书仆射,秩禄六百石。尚书台下设有六曹分掌各类政事,,每曹还置丞、郎若干人。

    尚书台任用之人多为皇帝挑选的亲信近臣,这样就更便于皇帝掌控尚书台,从而加强皇权,控制中央,削弱相权。自此以后,此种设置延续整个东汉王朝。无怪汉安帝时的官僚陈忠说:“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后汉书·陈忠传》光武帝除了通过尚书台独揽大权以外,还在宫廷内设置中常侍、黄门侍郎、小黄门、中黄门等宦官职务,由他们负责传达皇帝的旨令和诏书,阅览尚书进呈的奏章。光武帝通过贴身的阉臣掌管全国军政大事,这样就更保证了他的专权统治,但也埋下了东汉后期宦官专权的祸根。

    在地方政权上,由于东汉初年人口大为减少,而郡县设置过多,不便于政令通达,提高行政效率,于是刘秀裁并了四百多个县。这样不仅节约了财政支出,同时也加强了对百姓的控制。同时刘秀承袭西汉旧制,把全国划分为十二个州和一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向各州派遣刺史监察官吏。但其职权却比西汉加大许多,刺史除了监察二千石官吏以外,还可以荐举官员、复审案件,年终向皇帝报告,甚至可以直接参与地方行政的管理。

    为了削夺地方兵权,防止叛乱,光武帝对地方兵制也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内郡的轻车、骑士(骑兵)、材官(步兵)、楼船(水兵)等地方兵种;罢省郡都尉,其职由太守兼领;取消每年秋季地方征兵操练的都试。这些措施既节约了军费开支,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又减轻了地方对中央的威胁。

    在削夺、辞退一大批功臣以后,为了维系机构运转,稳定社会,刘秀改革了人才选拔制度,以扩大阶级基础,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政事。一方面承袭西汉的察举制度、任子制度,另一方面,完善征辟制度,将其制度化。“征”就是皇帝下诏书特别征召地主阶级中的“名流”做官;“辟”就是公卿大臣以及郡守刺史自行聘请有能力的地主知识分子做下属。

    征辟由三公及郡守为之。光武帝对察举、征辟的实施情况非常重视,被录用的官吏必须要符合“德行高妙”、“明达法令”等标准,否则荐举者以及被荐举者都将治罪。然此两种途径终被政治、经济实力雄厚的豪强大族所操纵,他们并不看重被举者的品行才干,而以扩张自己的势力为目的。

    而一些士人为了跻身上层,也往往依附这些豪族,甘当“门生”。从而使得豪族士人之间互相勾结,庇护,结成庞大的门生故吏网,垄断察举、征辟。任人唯亲不唯贤,一味以权谋私.巩固集团势力造成“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可笑现象,对东汉后期政治影响巨大。

    刘秀曾游学长安,饱读诗书,深知思想文化教育对国家统治,政权稳定的重要性,因此特别尊崇儒学。四处求访儒雅之士,重礼征聘,许多“怀挟图书,遁逃林蔽”不仕王莽的儒生“莫不抱负琐策,云会京师”(《后汉书·儒林传))。

    建武五年,在“宫室未饰,干戈未平”的困难局面下,刘秀就着手重建了国家官学—太学,并恢复设立五经博士,命令名儒各以“家法”传授诸经。其中《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四家;(尚书)有欧阳、大、小夏侯氏三家;《诗》有齐、鲁、韩、毛;《礼》有大、小戴;《春秋》则为严、颜两家,共十四博士,由九卿之一的太常总领。儒学的弘扬,太学的设置对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开始了东汉王朝从“马上”建国向文化治国的转变。

    通过上述种种措施,确实使得百姓生活提高,经济发展,国家政权稳定,中兴之象成矣。然而这些措施终不能确保东汉江山永固,千秋万代,历史总是在发展的,这些初期对社会进步还能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措施到最后竟成了障碍。

    皇权过度集中,无人加以限制,一旦出现昏君,或者皇权旁落为外戚宦者权臣所用,必将对政权产生毁灭性的打击。思想文化的专制,使得儒学为上层集团所垄断,他们世代相继,广收门徒,并利用当时的选举体制,结党营私,最终演化成政治集团,对学术和政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东汉后期,这些矛盾危机终于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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