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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丨第六条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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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行政公正原则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学习民法典丨第六条 公平原则和民法典公平责任原则是第几条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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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民法典丨第六条 公平原则
  • 民法典公平责任原则是第几条
  • 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 民法典公平原则
  • 一、学习民法典丨第六条 公平原则

    本条是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

    公平正义是人类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也是法律追求的基本价值,公平应当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平原则体现了民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对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平原则首先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按照公平观念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特别是对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相适应,双方之间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当对等,不能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也不能一方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相差悬殊。公平原则的这种要求在合同编中得到充分体现:

    如合同编中第496条第2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第497条第2项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公平原则还要求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在通常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责任与过错的程度相适应,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责任。

    如侵权责任编第1186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不仅仅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应当遵守的基本裁判准则。同时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信托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诸多民商事单行法也规定公平原则为基本原则。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发行的原则】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条 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五条 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民法典公平责任原则是第几条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是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6、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慨念构成的,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
    这项原则还有一种含义,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三、民法典公平原则

    法律分析:1、民事主体有同等机会参与民事活动,行使和实现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

    2、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不得显失公平。

    3、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在通常情况下适用过错原则,责任与过错的程度应相适应。双方都无过错的,应由双方对损失合理分担。

    4、当实际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已导致维持原法律关系效力显失公平时,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应得到相应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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