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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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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山西雨露计划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离石区“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和雨露计划资助申报系统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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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石区“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 雨露计划资助申报系统
  • 雨露计划最多能补贴多少金额
  • ·雨露计划通知
  • 一、离石区“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网站

    一、雨露计划资助申报系统

    1、省扶贫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下拨的贫困生补助资金数量,结合各试点县申报的贫困家庭子女2011年春季学年教育基本情况和“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情况,拟定各试点县资助贫困生计划。
    2、由各试点县扶贫办牵头,组织本地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成立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组,根据补助任务数量,安排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由贫困生向县扶贫办领取《山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农村贫困生补助资金申报审批表》。
    4、贫困生到户籍所在地村委和乡(镇)政府加盖公章,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5、贫困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后向县扶贫办申报。
    6、县扶贫办按照认定原则,评议、审核本县贫困学生受补助资格。
    7、由县财政部门复核后,将拟资助贫困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向省扶贫办申报。
    8、申报资料包括: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拟资助农村贫困生名单(加盖扶贫办公章)、贫困生补助资金申报审批表、贫困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9、省扶贫办按相关程序对《山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受资助农村贫困生名单》进行审定后,下发认定文件,并报省财政备案。
    10、各试点县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在11月底之前完成。

    二、雨露计划最多能补贴多少金额

    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其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它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扩展资料:

    雨露计划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可向区扶贫移民局提出扶持申请,由区扶贫移民局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向其家庭发放补助。

    2、补助资金按照上、下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支付,每学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750元,直到学生毕业。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县(区)级审定、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

    三、·雨露计划通知

      【雨露计划通知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x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以2013年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x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

      (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3)拥有汽车包括农用四轮车、大型机械设备的;

      (4)注册有企业并正常经营的;

      (5)有大额存款、有较高纳税的;

      (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二、补助期限与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三、补助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

      2.学生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区扶贫办经公示后,报区财政局发放助学补助金。

      (三)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二)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三)区教育局。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加强雨露计划的宣传,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区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扶持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莲都区 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莲都区扶贫办 莲都区教育局

      莲都区财政局

      20xx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雨露计划通知二】

      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子女。

      2、必须是念中职或高职的学生。

      3、雨露计划必须是每学期在“雨露计划官网”“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窗口都要申报,并上传本学期的学籍证明,为了避免上传的学籍证明看不清楚,请把原件拿到打印店里扫描成图片后保存到手机,登录自己的雨露计划账号,在上传学籍证明上上传扫描的学籍证明图片,确保学籍证明信息清晰。

      4、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954-6011024 (县扶贫办公室)

      0954-6518020 (好水乡党政办公室)

      好水乡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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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山西雨露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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