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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停薪留职规定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停薪留职、内退、下岗有什么区别?与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怎么办?和内退条件?停薪留职条件?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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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薪留职、内退、下岗有什么区别?与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怎么办?
停薪留职、内退、下岗三类职工属于不同的情形,其实现在还有失业职工这一情形。
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有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在约定时间内可以选择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才能够享受这样的待遇。
这是为了精简职工,鼓励大家就业创业,国家做出的一些临时性工作安排。比如2017年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明确可以继续保留编制、社保、医保关系,甚至工资都根据各地情况可以继续发放。
内退职工内退职工,实际上是依据最早国家国有企业安置富裕职工的有关规定,对年纪偏大,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作出的一种就业安排。允许企业和职工签订协议,继续保留社保关系,有企业为职工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的一种方式。一般也需要签订内退协议。
下岗职工下岗职工是90年代的一种称呼,当时国家还设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将职工关系已转移至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代缴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放生活费,职工自己专心去就业创业,实现再就业。
失业职工现在下岗这种称呼和关系已经不在实施了。现在我们实施的是失业保险条例。职工与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给付经济补偿金后,享受失业职工待遇。失业职工待遇最长可以领取两年,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下岗职工一般就跟原单位没有什么关系了。停薪留职和内退职工实际上还是属于原单位的职工,不过不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如果产生劳动争议就按照相关协议和国家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处理。
一、内退条件?停薪留职条件?
一、停薪留职的规定为鼓励干部职工走向社会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创新能力,实行停薪留职制度。
1、停薪留职人员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经中心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签定停薪留职合同书。
2、停薪留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停薪留职期间除政策性的原因单位通知回来外,中途不允许回原岗位上班。
3、停薪留职期间,停薪留职人员与在册在岗人员一样,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与在职人员一样同时给予政策性调资。
4、停薪留职时间合同期满,愿意回单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报中心批准后,本着哪来哪去的原则,回原单位报到上岗。亦可续签停薪留职合同。
5、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全额缴纳,办手续时一次性在财务室交清由单位代缴,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除此以外,单位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6、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中心概不负责,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内部退养及内退工资标准的规定
1、女职工年龄为45岁,男职工年龄为50岁,可申请内部退养,其工资待遇统一按岗位工资的70%计发。
2、女职工实际工龄满20年,男职工实际工龄满25年,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自愿申请,亦可内部退养。
3、病休职工的工资待遇按劳动人事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二、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人员再就业是否为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人员再就业均为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此合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职工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一般在国企较多,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
再就业具体指中国在新时期出现的因为企业倒闭等原因而使部分工人下岗无工作做,然后又重新找到自己合适的工作。这是一项国家的世纪工程。
三、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人员再就业是否为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人员再就业均为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内退属于20世纪80、90年代的历史产物,目前基本已经消亡。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内退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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