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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萧如瑟起诉《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 称其涉嫌抄袭和萧如瑟诉《楚乔传》抄袭案开庭结果如何?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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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萧如瑟起诉《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 称其涉嫌抄袭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因认为著名穿越时空小说《11处特工皇妃》(后更名为《特工皇妃楚乔传》)涉嫌抄袭黄女士(笔名萧如瑟)出版发行作品《九州·斛珠夫人》,黄女士遂将《特工皇妃楚乔传》作者赵女士(笔名潇湘冬儿)、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4月23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
事发起因:发现《楚乔传》多处使用了与《九州·斛珠夫人》高度相似内容
据了解,2006年,黄女士以笔名萧如瑟出版发行《九州·斛珠夫人》,该作品成为中国原创奇幻“九州”体系中的重要作品之一,拥有大量读者。2011年,赵女士(笔名潇湘冬儿)开始在潇湘书院网站上连载穿越时空小说——《11处特工皇妃》(后更名为《特工皇妃楚乔传》),该作品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通过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经营的亚马逊网站进行销售。
随后,黄女士发现《楚乔传》多处使用了与《九州·斛珠夫人》高度相似的内容,黄女士认为,同为文学作品创作者,创作过程中抄袭的行为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原则,损害了同行业者的合法利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凤凰出版社、亚马逊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楚乔传》,公开赔礼道歉及赔偿合理费用41984元,另外要求赵女士、凤凰出版社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原告:《楚乔传》多次使用与九州系列小说相似内容
今日庭审中,原告诉讼代理人称,黄女士系职业作家,其作品《九州·斛珠夫人》于2004至2005年已经发表,2006年出版为图书。被告赵女士则于2011年在网络连载,由凤凰出版社分两次出版,亚马逊网站销售。该作品出版后,诸多作者发现在被告作品中多次使用与九州系列小说相似作品内容,不仅抄袭了原告作品,也抄袭了九州其他作品中的内容。
原告诉讼代理人举例称,原告在《九州·斛珠夫人》中写到是常年不能愈合的伤非死亡不能治愈,被告也写到了该内容,相似多达17处。
另外,被告曾经在网上就部分抄袭行为道歉,同时承诺停止楚乔传的收费阅读,此行为得到网友赞扬,但被告在前言中的几处表述与原告作品高度雷同,并没有向原告道歉,读者整理出来的抄袭原告的内容也没有进行修改,对此读者提出质疑后,但被告出版社照常出版。
原告诉讼代理人还称,原告作品宣传文案的文字“眼睁睁看他射出这……”是知名作家匪我思存许可原告使用,是原告的特殊性标志,而这段文字却出现在被告的作品,此行为将导致读者的混淆、误认,看过原告作品的读者会认为被告的使用行为获得原告的授权。没有看过原告作品的作者,先接触被告作品后会认为原告使用被告作品中的金句进行宣传,造成的后果是,被告不当利用了原告作品的知名度,并且使自己的价值获得不当提升,进而得到商业价值。
原告认为,同一代年轻作者该是良性竞争关系,被告的行为不但侵犯了原告,也是对所有原创作者的伤害,为了维护文学创作市场的正常秩序,请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两部作品在情节等方面均不同 不存在抄袭侵权
被告赵女士则辩称,通过比对,两部作品在情节、场景、语言风格等各方面均不同,分别具有独创性,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也不存在抄袭侵权。
“只是经常性描写。”对于原告指出的17处相似描写,赵女士认为均出自公有领域,相对于原告18万字的作品,只有很小的比重,不会也不可能构成相似的感受和体验。另外,被告的作品是穿越题材,原告是玄幻题材,面对的是不同的受众主体,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
此外,原告作品截至今日不属于知名作品,甚至不如被告作品知名,涉案内容均属于公有领域的描写,不具有独创性,也不构成混淆。因此,赵女士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则称,自己仅是销售者,在线销售的涉案图书版本均有合法来源,不存在侵权故意,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法官问及涉案图书现在是否下架?该诉讼代理人称,目前,电子版还没有下架,纸质版的已下架。
今日,被告凤凰出版社未出现在庭审现场。
举证质证:原告称夏天捧冰碗情节等涉嫌照抄 被告:经常性要求
法庭上,原告提交了一份证据,两部作品相关内容对比表,其中夏天捧冰碗的情节,原告称历史中没必要用到冰碗,这是原告首创。此外,作品中讲的是女主人公回忆幼年场景被迫回忆失去的东西,《楚乔传》则是燕洵没有珍惜亲人,为了帝王基业主动杀死了亲人,该部分被告则涉嫌照抄。
对此,被告赵女士表示,原告所述都是对于文学作品创作思想的编辑,对同一事实作者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或者是作出错误判断的思想,这是常见的,不能用不符合逻辑的一致性去强调文学作品的抄袭。
关于原告称的部分相同内容,都是经常性的要求,其中包括对于特定场景等不同的表述。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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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萧如瑟诉《楚乔传》抄袭案开庭结果如何?
因认为著名穿越时空小说《11处特工皇妃》(后更名为《特工皇妃楚乔传》)涉嫌抄袭萧如瑟出版发行作品《九州·斛珠夫人》,萧如瑟遂将《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4月23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萧如瑟表示《楚乔传》出版后,诸多作者发现在《楚乔传》中多次使用与九州系列小说相似作品内容,不仅抄袭了原告作品,也抄袭了九州其他作品中的内容。
其中《楚乔传》与《九州·斛珠夫人》高度相似的内容多达17处。因此萧如瑟诉至法院,要求潇湘冬儿、凤凰出版社、亚马逊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楚乔传》,公开赔礼道歉及赔偿合理费用41984元,另外要求潇湘冬儿、凤凰出版社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但潇湘冬儿则辩称通过比对,两部作品在情节、场景、语言风格等各方面均不同,分别具有独创性,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也不存在抄袭侵权。而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则称,自己仅是销售者,在线销售的涉案图书版本均有合法来源,不存在侵权故意,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表示如今虽电子版还没有全部下架,但纸质版已经全部下架。
二、《楚乔传》抄袭案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6月12日,《斛珠夫人》诉《楚乔传》侵权案件的二审判决公布:维持一审,判定被告删除《楚乔传》中侵权内容,出版社停止出版含有侵权内容的图书;被告连续十日在其官微潇湘冬瓜上向萧如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计费用近五万元。
据悉,2018年《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因涉嫌抄袭被《斛珠夫人》告上法庭。后被告《楚乔传》方认为仅千字近似不构成抄袭,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认为,只要主张被剽窃的段落构成独立作品,作者就有权主张著作权保护其是否属于小说的基本内容。
扩展资料
《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发布道歉声明:
6月15日下午,《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在微博就作品抄袭一事向《斛珠夫人》作者萧如瑟发布道歉声明。
潇湘冬儿表示:“对于抄袭一事,我在此做出诚挚的道歉。为补偿您过去几年来因此事受到的损失和伤害,我将按照法院判决,做出应有的赔偿,并立即删除书中抄袭《斛珠夫人》的15处文字内容。很抱歉因我的行为,让您和您的读者有了非常不愉快的经历。我将吸取教训,永不再犯此等错误,改过自省,时时谨记。希望有机会能当面向您表达歉意。”
三、《楚乔传》原作者道歉是怎么回事?
近日,《斛珠夫人》作者萧如瑟诉《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侵权成立,潇湘冬儿需连续十日在其社交平台上向萧瑟如道歉,并且支付经济赔偿约5万元。
6月15日下午,潇湘冬儿发表了道歉声明:“对于抄袭一事,我在此做出诚挚的道歉。我将按照法院判决,做出应有的赔偿,并立即删除书中抄袭《斛珠夫人》的15处文字内容。”
扩展资料
网友对该事件的看法:
有网友表示这个赔偿实在是太低了,《楚乔传》当年那么火的作品,《特工皇妃楚乔传》都不知道赚了多少钱了,才区区赔这五万块钱,对于潇湘冬儿来说根本就是不疼不痒嘛。
而也有网友表示:“抄袭成本太低了吧?”“电视剧赚翻了吧,抄袭的成本这么低,难怪这多人抄袭!”“五万?难怪这么多人有恃无恐的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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