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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合同评审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工程施工合同评审要点,签合同前请对照检查!和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是什么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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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施工合同评审要点,签合同前请对照检查!
一、合同评审通用要点
合同评审通用要点指的是所有合同都必须考虑的评审点。
(一)评审程序方面
1、合同版本是否由我方形成。
2、合同的形成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内部评审程序。
3、合同是否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审核。
(二)评审内容方面
1、是否采用通行合同版本或者国际通行文本。若采用通行文本,通行文本的修改对合同文本原义和宗旨是否有较大差异,对我方是否有重大负面影响。
2、若没有通行文本或没有采用通行文本,评审要点主要如下所述:
(1)有无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其他无效条款;
(2)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是否明确、合理;
(3)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合理;
(4)适用法律是否明确,是否存在法律冲突;
(5)保密条款是否明确合理;
(6)争端解决条款是否明确、合理;
(7)文字表述是否存在歧义和矛盾;
(8)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利益的重大表述漏洞;
(9)是否存在对我方不公平的异常条款;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特殊合同评审要点
(一)工程主合同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工程主合同时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合同条件中特殊条件的内容师傅存在对一般条件修改的严重不合理内容;
2、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是否明确、合理;
3、合同生效条件及开工时间、工期是否明确、合理;
4、是否可调价,调价条款是否合理;
5、支付条款(支付金额、币种、方式等)是否明确、合理;
6、税负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7、保函约定(比例、生效、失效和递减条件)是否明确、合理;
8、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是否明确、合理;
9、合同使用语言,工程使用标准是否明确;
10、奖惩条款是否明确、合理。
(二)施工分包合同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施工分包合同时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分包工作范围是否明确;
2、我方在主合同中施工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能否全面、合理的与分包商的责任义务衔接;
3、保函约定(比例、生效、失效和递减条件)是否明确;
4、支付条款(支付金额、币种、地点、方式等)是否合理;
5、对分包商的各项管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账户、与当地关系等)是否明确、合理;
6、保证工程质量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
7、保证工程进度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
8、是否还存在分包商索赔的漏洞,如有索赔机会,我方在主合同中是否拥有同样的索赔机会;
9、有多个分包商时,能否确保分包商之间的工作衔接及履约情况不影响工程整体顺利履约;
10、设备物资清关、人员进出境手续等的办理责任是否明确;
11、分包商在施工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如有),我方应免责或得到分包商相应补偿的条款是否明确;
12、税负约定是否明确;
13、工程标准是否明确;
14、退出机制是否明确、合理;
15、激励机制是否明确、合理;
16、标识管理是否明确;
17、质保金、质保期的约定能否与主合同中相应的质保金和质保期间衔接;
18、转让、分包限制是否明确。
(三)设计分包合同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设计分包合同时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设计工作范围是否明确;
2、我方在主合同设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全面、合理的与分包商的责任义务衔接;
3、保函约定(比例、生效、失效和递减条件)是否明确;
4、设计标准是否明确;
5、支付条款(支付金额、币种、地点、方式等)是否合理;
6、设计方案质量的规定是否明确(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及时得到业主的批准及未得到批准时能否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
8、设计进度及交图计划能否满足主合同履约的要求;
9、设计进度及交图计划与施工分包能否合理衔接;
10、鼓励优化设计的规定是否合理;
11、设计现场服务规定是否合理;
12、设计人员进出境手续等办理责任是否明确;
13、分包商在施工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如有),我方应免责或得到分包商相应补偿的条款是否明确;
14、税负约定是否明确;
15、退出机制是否明确、合理;
(四)供货分包(或采购合同)合同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供货分包(或采购合同)时如未采用通行合同版本,在内容上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支付条款(支付金额、币种、地点、方式等)是否合理;
2、保函约定(比例、生效、失效和递减条件)是否明确;
3、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明确,月主合同履约的时间衔接是否合理;
4、采购物品的表述是否明确,能否满足主合同履约的需要;
5、质量要求是否明确,若质量不符合施工要求,能否得到及时的相应补偿;
6、出厂验收、出关验收及现场验收的条款是否明确;
7、交货地点是否明确;
8、清关、运输、投保等责任是否明确;
9、若是国内采购,出口退税相关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10、安装、调试、试运行责任是否明确、合理;
11、质保金、质保期的约定能否与主合同中相应的质保金和质保期间衔接;
12、维修、保修或其他售后服务的约定及费用承担是否明确。
(五)代理 代理合同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代理合同时如果未采用通行合同版本,在内容上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代理费支付条款(支付金额、条件、币种、地点,方式等) 是否明确、合理;
2、代理权限是否妥当;
3、代理期限是否明确;
4、代理项目或区域是否明确;
5、是否为排他性代理。
(六)联营体 (联合体) 合同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联营体(联合体)合同时在内容上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对外联营体协议
协议条款与实际实施模式、比例划分及其他对内联营体协议条款的衔接是否妥当;
2、对内联营体协议
(1)工作范围划分是否明确;
(2)财务管理(包括账户管理、账户设立 、资金流转等)是否明确、合理;
(3)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否明确、合理;
(4)与对外联营体合同的衔接是否妥当;
(5)保函的约定(各方承担的比例、生效、失效和递减条件))是否明确,能否与主合同中要求的保函衔接;
(6)质保金I的约定 (各方承担的比例) 能否与主合同中规定的质保金和质保期间衔接;
(7)联营体发生的各项费用分担约定是否明确;
(8)我方管理费及利润等支付(包括支付金额、条件、币种,地点,方式等)是否明确、合理;
(9)在主合同履约中,其他联营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联营体承担责任时(如有) 或因其原因导致联营体在主合同履约中的违约时 (如有) 我方应得到其他联营方补偿的规定是否明确。
(七)谅解备忘录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谅解备忘录时对内容上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与其他合同文件的衔接是否妥当;
2、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有修改,若有修改,修改内容对合同原义有无重大偏离。
(八)管理与服务协议评审要点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内部管理协议时对内容上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管理模式和管理服务关系是否明确;
2、管理费支付条款 (支付金额、币种`方式等) 是否明确。
(九)项目管理合同
除合同评审通用要点之外,在评审项目管理时在内容上还需关注以下评审要点:
1、项目管理职责和管理范围是否明确;
2、我方在主合同中关于项目管理方面的权限是否能合理地与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权限衔接;
3、项目管理公司的现场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要求是否明确;
4、项目管理公司人员进出境手续等的办理责任是否明确;
5、保函的约定(比例、生效、失效和递减条件)是否明确;
6、项目管理公司权限是否明确 合理;
7、 支付条款 (支付金额、币种、地点、方式等) 是否合理;
8、项目管理公司人员在项目管理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如有),我方应免责或如因此导致需要我方承担责任时得到项目管理公司相应补偿的条款是否明确;
9、税负约定是否明确;
10、激励机制是否明确、合理;
11、标识管理是否明确;
11、退出机制是否明确、合理。
一、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是什么
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具体如下所述:一、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目前,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方会在结算时想尽一切办法多要一点,从发包方的角度看,几条施工方常用的结算技巧,供大家参考。1、虚报工作量。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避免;2、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3、曲解合同条款;4、含糊洽商部位。有一个施工单位上报预算,曾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设单位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多要了600多万元;5、涂改洽商内容;6、变换定额编号;7、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工程造价的加大;8、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等;9、虚增工作项目;10、不光明的其他手段。律师建议:1、做为施工方结算时多报的情况是环境造成的,因为总要给审核方留有一定的审核余地。实事求是的报也会被审掉一部分的。2、上述说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究其原因,也是各为其主、各尽其职责而已。但只要不违背定额规定、文件精神,双方都能过得去就达到最高境界了,这也是我们做造价人员所追求的最终目标。3、每个问题都要辩证地去看,发包方、承包方地位不同,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当然,最终还是要讲究公平公正!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三、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管理要点有哪些
施工合同大多是标准的合同,签订时要关注合同的有效性,施工资质,施工许可,必要的施工前提,如图纸、场地的水电等是否到位。工程结算方法以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等也要充分注意不到位时的责任,工期等方面。另外,工程结算方法以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等也要充分注意。履行管理主要注意合同的变更、签证,把涉及到图纸、工期、材料等方面变更内容第一时间进行书面确认,避免最终无法取证发生分歧。
关于合同评审的问题,通过《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管理要点有哪些》等文章的解答希望已经帮助到您了!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合同评审的相关信息,请到本站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