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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风起陇西》出现的中书监、给事中等名称,聊聊古代的一些官职
在《风起陇西》这些历史古装戏中,古代各种官员称谓经常让我们头晕,比如里面出现的中书监,给事中,加官等等,傻傻的不清楚都是些什么官员头衔。
下面就简单聊一下两汉三国时期的一些常见官职称呼,比如三公九卿,丞相,尚书,中书,给事中,侍中,黄门侍郎等,以及什么是加官? 看看它们都是什么级别,有那些权力,顺带了解古代官职发展的一点历史。看看能否理顺一下这些复杂的古代官名,帮助大家轻松入戏?
古代官职,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三公九卿,丞相,尚书,中书,给事中,侍中,黄门侍郎这些都属于朝廷中央官职;而太守,州刺史,州牧,县令等等,是地方官职。今天主要聊中央官职。
[三公九卿]
关于朝廷中央的官员制度,可以从大秦说起。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君主专制,实行丞相总揽朝政,太尉掌管兵权,御史大夫作为副相和监督的制度。这就是常说的三公,为级别最高的官员。朝廷俸禄为秩一万石。
九卿为先秦时期就有的中央官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加上少师、少傅、和少保,负责朝廷各种具体事务,俸禄为秩二千石。秦汉各朝代具体配置可能超过九个,名称叫法也不同,但习惯上还是都叫九卿。东汉时期,一公管三卿,三公管九卿,合为三公九卿制,这是秦汉的中央官制。
三国关于袁绍的描述,出身汝南袁氏,四世三公,一个势倾天下的官宦世家。所以,当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卓,袁绍就自然被推举为盟主了,刘备三兄弟也积极投靠。
西汉初,继承秦制,丞相就是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百官之首。“掌承天子,助理万机”。当时,除了皇帝的未央宫有议事大殿,在宫廷外面的丞相府也有朝会殿供官员开会议论。甚至,皇帝和丞相讨论国家工作,不一定是在未央宫,也可能出宫亲临朝会殿的。
三国时期,著名的丞相有: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废三公,恢复丞相制度,自任汉朝丞相;章武元年(221年),刘备称帝,任命诸葛亮为蜀国丞相。
[尚书起源]
汉武帝年轻的时候,帝舅田蚡以外戚身份拜相,权力从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到官员考核任免,甚至可以随意用人,凌驾于君主之上。汉武帝非常不满,引发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促使武帝限制丞相的权力。
武帝挑选宫廷御用少府里负责发文书的小官吏,即尚书,成为私人秘书,来处理丞相的天下章奏。原来丞相都是自己处理各种事务,然后直接给皇帝汇报,现在要经过尚书来传递。这样,尚书就逐渐揽权了,而丞相的地位大不如前了。
[中朝官和加官]
尚书是在宫中办公,于是和外面的丞相府,形成了外朝与内朝两个办公制度,内朝也叫中朝。尚书是中朝官,而丞相是外朝官,这个制度就是汉武帝开启的,目的就是削弱丞相权力。
中朝,或者内朝,主要由尚书、中书、侍中、散骑、给事中、中常侍等组成,成为实际上的中央决策机关,因为是近臣,地位渐高。起初,中朝官,一般都是通过“加官”来实现的。
加官就是在本职之外,再兼任别的官职,也经常作为皇帝奖赏大臣,给予升迁的官职。成语“加官进爵”,就是这个意思。 比如,曹真,就是“拜中军大将军,加给事中”。
《风起陇西》中的给事中,是秦汉为列侯、将军等的一种加官。他们一般侍从在皇帝左右,皇帝有什么问题,他们即刻应对解答,同时也参议政事。因执事于殿中,故名。
当时这些中朝官,并没有实权,但能够在皇帝身边参与议论政事,审议奏章,帮助起草皇帝诏书,所以实际影响力超越许多的外朝官,升迁机会也多,是皇亲士族特别追求的。
[宫禁,省]
后来,武帝越来越享受生活了,经常“游宴后庭”,就是在后庭一边玩乐,一边处理朝廷工作。这又苦了尚书,他不方便进后宫给皇帝传递文书了。为什么呢?
原来,宫廷里面还分为禁外和禁内,或者分宫、省两大区域。省和禁外是一般士人能够进出的地方,而宫和禁内就是后宫禁地,士人无法进出。如果加上皇帝办公的大殿,皇宫就进一步明确划分了宫中、殿中、禁中三个管控区,每个区都有宫墙环绕,分别由宫门、殿门、禁门出入,由不同的卫士来把守。
尚书虽然是内朝官员,但也只能够在宫中的禁外区办公,还进不到禁内。
[中书起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汉武帝在晚年又增置了中书,与少府的中书谒者合并,由宦官担任,这样就可以方便进出后庭禁中了。第一个担任中书令的就是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因为司马迁在天汉二年(前99年)被处罚了宫刑。
在汉武帝时期,丞相三公,尚书,中书都是同时存在的。
[汉武帝后的尚书]
自武帝后,尚书作为皇帝身边的枢密机构,地位日益重要。武帝临死,诏权臣霍光,即霍去病的弟弟,领尚书事辅佐少帝。首创“领尚书事”, 让外朝官有权处理机密政要。
尚书设置了令,仆射(副令)等官名。尚书官职级别不高,尚书令俸禄秩一千石,远低于丞相三公的一万石,但因为在皇帝身边办公,实际权力和影响力就高于三公了。这正是皇帝限制丞相府相权的手段。
到东汉时,尚书才有了一个专门的机构名称了,叫尚书台,也称尚书省。同时,开始分诸曹来管理众多的事务了。随着尚书台成为皇帝的主要办公机构,就逐步凌驾于丞相三公之上了。
但尚书掌管出令,还负责日常行政,即一方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权力极大,也引起君主的担忧。
[完善中书]
当时的中书,仅是以宦官身份在禁中办公的尚书人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机构。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受封魏王(汉朝原来是不封异姓王的,这是要篡位的征兆),设置秘书监,“典尚书奏事”,即尚书的奏事也需要过手秘书监了。
到曹丕继位,改秘书监为中书,掌管诏令,就是帮助皇帝写诏书了,进一步弱化尚书的权力。分设中书监和中书令,作为中书的首脑官员。中书正式成为一个中朝的独立机构,因为中书也是在宫中省内这片禁外区办公,故称中书省。
三国名将钟会,任中书侍郎,协助修改文书;另一位西晋大臣张华,是中书令,“当时诏诰,皆所草定”。同时期荀勖,在司马炎伐吴时,为中书监。后改任尚书令,勖曰:“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耶!”,因为中书省内有一水池,名凤凰池。可以看出来,中书监的权力远高于尚书令了,以至于荀勖非常不开心这次工作变动。
[门下和侍中]
汉代的禁门涂以黄色,故称黄门。能够进入黄门禁地,都是皇帝非常亲近信任的人,一般是皇亲少年,贵游子弟,经过加中朝官,如散骑侍郎、侍中等,才能够方便出入。
汉武帝很喜欢霍去病,就给他加侍中,让他能够经常出入黄门和武帝见面。侍中是皇帝的近臣,在皇宫中服侍君主,掌管皇帝的车、轿、衣服、器物等,甚至还给皇帝端尿盆,故极得皇帝的信任。
东汉末年,侍中和黄门侍郎已经成为定职定员,这是门下机构的开始。刚开始,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评审尚书的奏事。
因为当时尚书省已经成为国家最高政务机构,一切事务都要通过尚书省来禀奏皇帝。尚书台官员众多,工作效率很高。但皇帝精力不够,奏章堆积,无法及时处理,需要有人来帮助。
门下这些亲近皇帝的侍中,侍郎,散骑,给事中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皇帝的助手,门下省就发展起来了。
“门下,省尚书事”,就是说门下这个机构具备对尚书的奏章有封驳权了,可以对尚书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纠错。同样,也对中书省代表君主下达的诏令有封驳权。这样,门下的作用,就是在尚书和中书之间,帮助君主进行监督评议,保证下达的诏书、往来的奏章不会出现错误。
侍中和黄门侍郎是门下省的正副官员,散骑常侍地位要低一些。
[三省制度]
尚书发源于汉武帝,东汉时期完善;中书虽然也起源于汉武帝,但真正让它变成实质性官职还是在曹操曹丕的曹魏时期;门下在主要是魏晋司马时期建立完善的;
到西晋,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基本上就成体制了,宣告古代官员制度中有名的三省制度诞生了。
中书省作为决策部门,负责政策拟定,类似朝廷中央秘书处;
门下省作为审核督察机构,负责政策制定正确无误,核实后才正式颁布,类似稽查和盖章双重作用;
尚书省就是行政执行机构了。以后,还要分出许多的部委分管各项具体事务,就和今天国务院的功能相当了。
所以,中国早在一千多年前,通过实践摸索,发明了三权分立的管理体制。各个机构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围绕君权,合理工作,让帝王管理整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变得顺畅有效,从而实现政通人和,民生兴望的统治。
这里有一张考古专家绘制的北魏时期洛阳都城图,里面可以清楚看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个省台的办公地点。从办公区域与皇帝的距离远近,基本上可以感觉到那个机构的重要性和权力。
这样,就形成了尚书管理行政工作,处理奏章事务;中书帮助皇帝起草颁发诏令文书;门下对中书诏令和尚书奏章进行审议;这样一个比较有效的、分权又平衡的中央管理制度。
[三省六部制]
隋朝,尚书省下属开始分部,最后到了唐朝,最终形成了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尚书。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这就是完整的三省六部制。该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框架都保留下来了。
因此,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最成熟的中央官职系统,对整个中华文明的延续,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一、求古代官职的名称和对应品级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编辑本段]
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1)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
(2)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4)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6)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7)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未废。
(8)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9)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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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2)除。拜官授职,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3)擢。提升官职。(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9)举:提升官职,对无官认识的提拔。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
【刺使】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极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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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常见官职一览表
尹 史 卿 宰 尉 令 丞
卿士 太史 左史 右史 司徒 司马 司空 司寇 职方
太师 太傅 大保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宰 少宰 六卿
封人 工正 相国 庶长 令尹 柱国 公主 驸马 三公
丞相 宰相 御史 太尉 九卿 太仆 廷尉 宗正 少府
将军 洗马 大夫 博士 郎中 侍郎 中郎 议郎 令史
尚书 六曹 合阁 仆射 侍中 内史 刺史 州牧 别驾
主薄 郡守 太守 长史 从事 督邮 县令 县尉 三老
亭长 列侯 主事 三省 行台 都督 录事 护军 可汗
六部 三馆 学士 总管 元帅 留守 判官 巡检 提刑
提辖 通判 孔目 押司 大人 内阁 厂卫 太监 都司
知府 亲王 总督 巡抚 监司 州判 知县 提督 总兵
参将 散官 流内 流外 贝勒
大良造 左丞相 右丞相 大司徒 大司空 御史台
大司马 郎中令 大司农 大将军 执金吾 中郎将
尚书省 尚书令 结事中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关内侯 中书省 中书令 门下省 秘书省 枢密使
员外郎 著作郎 国子监 节度使 招讨使 都点检
观察使 按察使 衍圣公 大学土 宣政院 集贤院
军机处 翰林院 钦天监 内务府 布政使 未入流
税务司 资政院 咨议局 国务院 枢密院
三闾大夫 御史大夫 司隶校尉 将作大匠 谏议大夫
光禄大夫 绣衣直指 监察御史 同平章事 参知政事
翰林学土 中书舍人 都指挥使 钦差大臣 牛录额真
参赞大臣 总税务司 海军衙门
典农中郎将 北洋通商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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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秘书官制简介
主书:战国时魏国为国君保各种文字资料的人员。
御史大夫:秦朝时负责监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时,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丞相缺位时,往往由御史大夫递补。晋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负责文书工作。
令史:汉代郎以下负责文书工作的官职。分:兰台令史、尚书令史。隋:唐以后,令史变为三省、六部御史台低级事务员的称谓。
宰相:封建时代“宰相为君主之幕僚长。”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
谏议大夫:西汉时称秘书工作人员的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隋、唐时录属于门下省,职责是侍从和规谏。宋代设谏院,辽金沿置,明代废除。
黄门侍郎:西汉时在宫内内服务的郎官。东汉时黄门侍郎为专职,职责是侍从皇帝,传达诏命。南朝以后黄门侍郎负责掌管机密文件。
左右曹:汉代处理皇帝文书的官职。这种官职不是专职,而是加职。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处理皇帝的文书。
译官令 九译令:汉代设置的翻译官,负责翻译异国来信之语言。相当于当代的外文秘书。
符宝郎:东汉时掌管天子印玺及符节的官。
御史中丞:汉代御史大夫的下属官员,负责中央馆、图书馆,处理直达君主的一切奏章,监督在外行使巡察权的各部刺史等。汉以后御史中丞为御史的长官,与司隶校尉国为最有权威的督察官。
从事:汉代刺史的佐吏,如别驾、治中、主簿等都为从事。当时各郡国也有从事。
书佐:汉代主管文书的小吏。像功曹书佐、典郡书佐等,负责起草和缮写文书。
尚书: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汉代在宫廷中主管文书的官称为尚书。
二千石曹尚书:汉代郡国守相的官傣为二千石,古习惯上称地方行政长官为二千石。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郡国守相文书的尚书被称为二千石曹尚书。
三公曹尚书: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三公职掌的文书的尚书被乐为三公尚书。
尚书令:尚书的主管为尚书令。隋、唐时逐渐形成以尚书为尚书省长官的制度,这样尚书令就不是主管文书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监督各部门的最高首长。
丞相:秦、汉时期定的制度。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重政务长官,与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汉代初期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说左右丞相,不久即废,此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书令:汉武帝时以宦官充任,职掌传宣诏令。曹丕即位后设中书监及中书令,监令同等,其权任相当于宰相,习惯上监在令前。隋、唐以后,中书监废止,只存中书令。
中书监:魏时曹丕即位后所设,与中书令同等权位。
中书省:魏晋以后,尚书令之权被中书监、中书令所代,开始以中书省为中央总机构。至梁、陈时,中书省内部事务官中有中书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
中书舍人:唐、宋时中书舍人是相当尊贵的官职。明代设中书科中书舍人,仅掌书写诰敕等事,官阶从七品。开始名为中书省直省舍人,后固中书省废而改称中书科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不为人重视,仅作为外观装点而已。其中有以工书得名实际担任缮写者,清仍其制,一般称中书科中书,是无是轻者之官。
秘书令:汉末曹操为魏王,初置秘书令,掌机要文书。曹丕即位后,改为中书监和中书令。
等级与管理权限: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丞相(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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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任免升降的术语
关于任职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于爵位)、赠(用于追封已故者)征、辟、荐、举(多用于布衣作官)、点(用于口语)。
关于提升职务的有:抉或(用于由低级到讥级)、进(用于较高职务追加)、起复(恢复原职务)、超迁。
关于降级免职的:罢、免、解(因非严重过失而解除职务)、贬、谪(因过失而降级)、革、褫(撤职查办)、开缺(奉命或自请解除职务)、致仕(带职退休)、左迁(降级使用)。
关于调动职务的:移、调、徒、量移(调的比原职稍好)、补(由候补而正式上任)
关于兼职的:领(以本官兼较低职)、摄(暂时兼任比本官高的职务)、权(临时代职)、行(代行某职而尚无此官衔)、(代替无本官的职务)、护(原官短期离职,临叮守护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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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
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
“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二、古代官职名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於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於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於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於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三、关于古代官职的问题..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1)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
(2)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4)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6)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7)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未废。
(8)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9)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编辑本段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2)除。拜官授职,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3)擢。提升官职。(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
【刺使】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极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编辑本段中国古代常见官职一览表
尹 史 卿 宰 尉 令 丞
卿士 太史 左史 右史 司徒 司马 司空 司寇 职方
太师 太傅 大保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宰 少宰 六卿
封人 工正 相国 庶长 令尹 柱国 公主 驸马 三公
丞相 宰相 御史 太尉 九卿 太仆 廷尉 宗正 少府
将军 洗马 大夫 博士 郎中 侍郎 中郎 议郎 令史
尚书 六曹 合阁 仆射 侍中 内史 刺史 州牧 别驾
主薄 郡守 太守 长史 从事 督邮 县令 县尉 三老
亭长 列侯 主事 三省 行台 都督 录事 护军 可汗
六部 三馆 学士 总管 元帅 留守 判官 巡检 提刑
提辖 通判 孔目 押司 大人 内阁 厂卫 太监 都司
知府 亲王 总督 巡抚 监司 州判 知县 提督 总兵
参将 散官 流内 流外 贝勒
大良造 左丞相 右丞相 大司徒 大司空 御史台
大司马 郎中令 大司农 大将军 执金吾 中郎将
尚书省 尚书令 结事中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关内侯 中书省 中书令 门下省 秘书省 枢密使
员外郎 著作郎 国子监 节度使 招讨使 都点检
观察使 按察使 衍圣公 大学土 宣政院 集贤院
军机处 翰林院 钦天监 内务府 布政使 未入流
税务司 资政院 咨议局 国务院 枢密院
三闾大夫 御史大夫 司隶校尉 将作大匠 谏议大夫
光禄大夫 绣衣直指 监察御史 同平章事 参知政事
翰林学土 中书舍人 都指挥使 钦差大臣 牛录额真
参赞大臣 总税务司 海军衙门
典农中郎将 北洋通商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
编辑本段古代秘书官制简介
主书:战国时魏国为国君保各种文字资料的人员。
御史大夫:秦朝时负责监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时,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丞相缺位时,往往由御史大夫递补。晋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负责文书工作。
令史:汉代郎以下负责文书工作的官职。分:兰台令史、尚书令史。隋:唐以后,令史变为三省、六部御史台低级事务员的称谓。
宰相:封建时代“宰相为君主之幕僚长。”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
谏议大夫:西汉时称秘书工作人员的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隋、唐时录属于门下省,职责是侍从和规谏。宋代设谏院,辽金沿置,明代废除。
黄门侍郎:西汉时在宫内内服务的郎官。东汉时黄门侍郎为专职,职责是侍从皇帝,传达诏命。南朝以后黄门侍郎负责掌管机密文件。
左右曹:汉代处理皇帝文书的官职。这种官职不是专职,而是加职。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处理皇帝的文书。
译官令 九译令:汉代设置的翻译官,负责翻译异国来信之语言。相当于当代的外文秘书。
符宝郎:东汉时掌管天子印玺及符节的官。
御史中丞:汉代御史大夫的下属官员,负责中央馆、图书馆,处理直达君主的一切奏章,监督在外行使巡察权的各部刺史等。汉以后御史中丞为御史的长官,与司隶校尉国为最有权威的督察官。
从事:汉代刺史的佐吏,如别驾、治中、主簿等都为从事。当时各郡国也有从事。
书佐:汉代主管文书的小吏。像功曹书佐、典郡书佐等,负责起草和缮写文书。
尚书: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汉代在宫廷中主管文书的官称为尚书。
二千石曹尚书:汉代郡国守相的官傣为二千石,古习惯上称地方行政长官为二千石。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郡国守相文书的尚书被称为二千石曹尚书。
三公曹尚书: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三公职掌的文书的尚书被乐为三公尚书。
尚书令:尚书的主管为尚书令。隋、唐时逐渐形成以尚书为尚书省长官的制度,这样尚书令就不是主管文书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监督各部门的最高首长。
丞相:秦、汉时期定的制度。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重政务长官,与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汉代初期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说左右丞相,不久即废,此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书令:汉武帝时以宦官充任,职掌传宣诏令。曹丕即位后设中书监及中书令,监令同等,其权任相当于宰相,习惯上监在令前。隋、唐以后,中书监废止,只存中书令。
中书监:魏时曹丕即位后所设,与中书令同等权位。
中书省:魏晋以后,尚书令之权被中书监、中书令所代,开始以中书省为中央总机构。至梁、陈时,中书省内部事务官中有中书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
中书舍人:唐、宋时中书舍人是相当尊贵的官职。明代设中书科中书舍人,仅掌书写诰敕等事,官阶从七品。开始名为中书省直省舍人,后固中书省废而改称中书科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不为人重视,仅作为外观装点而已。其中有以工书得名实际担任缮写者,清仍其制,一般称中书科中书,是无是轻者之官。
秘书令:汉末曹操为魏王,初置秘书令,掌机要文书。曹丕即位后,改为中书监和中书令。
等级与管理权限: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丞相(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编辑本段古代官职任免升降的术语
关于任职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于爵位)、赠(用于追封已故者)征、辟、荐、举(多用于布衣作官)、点(用于口语)。
关于提升职务的有:抉或(用于由低级到讥级)、进(用于较高职务追加)、起复(恢复原职务)、超迁。
关于降级免职的:罢、免、解(因非严重过失而解除职务)、贬、谪(因过失而降级)、革、褫(撤职查办)、开缺(奉命或自请解除职务)、致仕(带职退休)、左迁(降级使用)。
关于调动职务的:移、调、徒、量移(调的比原职稍好)、补(由候补而正式上任)
关于兼职的:领(以本官兼较低职)、摄(暂时兼任比本官高的职务)、权(临时代职)、行(代行某职而尚无此官衔)、(代替无本官的职务)、护(原官短期离职,临叮守护印信)
编辑本段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
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
“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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