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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委托公证书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问政追踪丨公证处违规做“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潍坊市司法局:全面排查案卷 相关涉事人员被处分和房产公证应该去哪里办?司法所可以吗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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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政追踪丨公证处违规做“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潍坊市司法局:全面排查案卷 相关涉事人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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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8日讯 2017年,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虽然明令禁止,但11月25日的《问政山东》反映,潍坊有的公证处还在违规办理这项公证。节目结束后第二天,省司法厅派出督导组赶赴潍坊督导整改,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 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行业处分。
司法部明令禁止全项委托 问政调查:违规情况仍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房产中介特别善于利用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房主办理了全权委托公证后,所有的权益全都委托给中介,而手握这项公证书,中介就可以自行卖房。
“我是代理,委托我处理,委托我卖,我就等于是房主。”11月17日,在知情人的帮助下,问政记者见到了一名开展这项业务的房产中介人员。她告诉记者,虽然不是房主,但是整个交易手续可以和她交接。
“就和我办手续,价格也是和我谈,我是全权代理。他们夫妻两个到公证处去做的委托,委托我来处理这个事,公证处就是司法局的部门来办的这个手续。”这位中介人员透露,她的朋友圈里发布的房源信息,都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出售的,房款是直接打给她就可以,随后这位中介明确告诉问政记者,所有公证手续是在昌潍公证处办理的。
”你见不到原房主,他这房子已经全权委托她处理了,她有可能给(房主)垫资。“司法部明确规定,不允许办理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业务,那这位中介人员是怎么拿到公证书的呢?随后,记者找到了当初办理这项业务的潍坊昌潍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位中介所办理的全项委托手续是在昌潍公证处办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像这样的卖房形式较过去已经有所减少,但是依然存在。记者又来到了潍坊市坊子公证处,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办理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
问政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不少公证处都严格遵守了“五不准”的要求。在潍坊奎文公证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做违规公证。
“刚才潍坊个别公证处出现这种问题,严重违背五不准的规定,之后我们司法厅将专门组织专班到潍坊市进行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问政山东》直播现场,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明确表示,将对违规事项严肃查处。
潍坊市司法局全面排查问题 相关人员已被给予行业处分
“解答问题不规范,法律人不讲法言法语,而是讲了土话,全权委托,全权委托在我们这个法律专业里面,就没有这个术语,只有一般委托和特别委托,所以说干了多年的老法律人,这缺乏培训。”问政督导整改现场, 潍坊市昌潍公证处主任郭丙勇对前来督导整改的省司法厅督导组表示,将就节目反映的问题,加强培训,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节目播出当晚,潍坊当地立即成立2个工作专班赶赴昌潍公证处、坊子公证处实地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共检查案卷9000余份,经查2017年8月14日以来坊子公证处共办理委托公证1369件,其中涉不动产处分公正案卷360件,发现问题8个。截至目前,已对3名公证员和1名公证员助理给予行业处分,1名公证员助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给个警告给个警戒记不住,叫他从灵魂深处记住,别的人从中吸取教训才行。”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在问政督导整改现场要求潍坊市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作出深刻反思,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学习、行业监管,通过集中培训、案例警示灯各种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排查整改司法行政领域存在的其它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迅速彻底。
“ 下一步,我们也会以这次《问政山东》反映的问题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潍坊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晓晖在督导整改现场接受闪电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潍坊市司法局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不准”落实情况的公证行业大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闪电新闻记者 郝爱印 王舒薇 报道
一、房产公证应该去哪里办?司法所可以吗
房产公证应该去公证处办理,司法所不可以办理,只可以见证。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见证与公证不同。见证的法律效力没有特别规定,但办理见证的过程中可以帮助审查协议的内容,有的时候也是有用的。而公证的效力法律有明文规定,当然公证的效力高,审查严格,更正规。办理公证要带上相关材料,去公证处按照流程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支付公证费用,公证处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办理公证前要清楚是办理什么类型的公证,如果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别的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所以办理公证要去公证处,司法所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可以在异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吗?
可以在异地公证处办理,但是如果是不动产的话,就需要去不动产所在地进行办理。所以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合理的办理。一、可以在异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吗
部分公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动产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但是不动产只能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关于办理公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公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一定要根据国家要求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手续合理完成,首先要注意公证的内容,公证的时间,公证的材料,公证的份数和公证的材料,一定要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的份数进行准备,不能够准备多了,也不能够准备少了。还要注意,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手续合理的完成。在办理的过程中所提交的材料一定要是真实有效的,能够为自己进行公正,带来合法的效率。进行公证也一定要有公证人公证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模板一定要按照公证所需材料模板严格填写,只要按照国家有关办理公证相关的程序和材料进行准备,会很快的提高办事效率。
办理公证一定要按照合法的手续有效的准备相关材料,这样弟弟能够提高办事效率,而且能够很快达到自己的目的。
三、借钱用房屋做抵押怎么做公证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公证的,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证、抵押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有在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经公证机构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房产抵押公证流程:
1、房产公正当事人应该准备一下材料
2、房产公正当事人亲自到房产公证处填写有关房产公正的表格。准备好上述房产公正材料后,房产公证双方必须亲自到房产公证处提出房产公证申请,填写房产公证的房屋公证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房产公正当事人的信息。房产公证申请被接待房产公证员受理后,房产公证员就房屋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房屋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房产抵押公证当事人订约的合约是否受到他人欺骗或误导,房产抵押当事人房产公证员做完房产公证谈话笔录后,房产公正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房产公证人核对完房产抵押公证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房产公证员的面在财产协议书上签上你自己的名字。
总而言之,借钱想要使用房产抵押贷款时需要按照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来申请,这样通过的概率会提升许多,也免去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可以帮助借钱人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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