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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死亡”,丈夫骗领11万!死亡证明“私人订制”谁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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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病危通知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女子“被死亡”,丈夫骗领11万!死亡证明“私人订制”谁之罪?和公公和婆婆扣留了丈夫的死亡证明,我该怎么办?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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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被死亡”,丈夫骗领11万!死亡证明“私人订制”谁之罪?
  • 公公和婆婆扣留了丈夫的死亡证明,我该怎么办?
  • 如果丈夫死了两年。没拿死亡证明去明证局办理丧偶,婚姻还有效吗?
  • 丈夫死了,派出所打了死亡证明,把孩子上他名下能查出来吗?
  • 一、女子“被死亡”,丈夫骗领11万!死亡证明“私人订制”谁之罪?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120元一张“火化证明”

    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

    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

    更是按张收费

    一两百元搞定……

    如此令人不寒而栗的情节

    却在网购世界中真实上演

    “订制”假证明的人是否违法?

    提供服务的商家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平台在这中间该如何加强监管?

    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律师

    买卖文书难逃刑责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在某电商平台上,“死亡证明”“病危通知”等伪造的重要文书正在隐秘销售。商家表示,现在大部分都是通过刻章而不是PS,制作得非常真实,只要不用于司法鉴定即可。

    而通过此种手段获得的文书“用途广泛”。例如,此前有人从中介处购买伪造的父母死亡证明等证件,将父母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又以510万元进行二次抵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有女子还在上班,却成社保局“死亡人员”,原因是其丈夫通过伪造死亡证明等材料,取走了该女子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11万余元。

    “非法购买特定重要文书的行为本身可能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及买卖身份证件罪。”刑法学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允锋表示,若利用伪造文书实现非法证明目的,则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等犯罪。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师、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凌啸律师指出,购买相关假证明并使用的行为本身就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结合犯罪动机与目的,可以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并罚。”他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已出现犯罪嫌疑人购买假死亡证明妄图逃避刑罚,最终被拆穿后以诈骗罪与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数罪并罚的案例。“特别是考虑到骗保、骗贷、篡改年龄等多元目的,一旦有相应证据证明其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犯罪嫌疑人极易构成经济类犯罪。”

    吴允锋指出,“居民死亡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文书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能够证明特定的重要事实及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商家伪造文书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信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商家冒用医疗机构等他人名义代开伪造证明,制作足以使一般人信以为真的虚假文书的,可以按照上述犯罪论处。

    “死亡证明、出生证明等社会证明带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属性,一旦造假,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法益,这也是上述证明一般由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出具,带有上述单位公文印章的重要原因。”洪凌啸补充道,尤其是2020年2月,由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中,明确了开具死亡证明的责任部门是医疗卫生机构、公安部门、法院。

    因此,一旦有商家伪造、提供虚假的死亡证明,以违法犯罪的不同程度为界,轻则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将视情节处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罚款”。重则如达到一定金额或次数,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视情节可处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挥大数据作用,设防伪标识

    洪凌啸认为,相较于以往传统时代“散兵式”“点对点”地在天桥上、桥洞底出售假证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此类犯罪也呈现出“集团化”“规模化”“便捷化”的特点。“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在网络平台上轻松交易,实际上大大削减了犯罪的成本,扩大了犯罪的受众,增加了犯罪的范围。”

    而与此同时,监管的“老难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例如,死亡证明一般没有防伪标识或二维码,难以通过公章进行辨别、核实,更遑论防范、监管。”

    吴允锋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从源头治理,开展打击制假、售假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和突击排查,坚决铲除虚假文书市场。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健全举报机制,多渠道收集伪造文书的线索,多部门合作固定相关证据,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制假、售假者无处藏身。

    洪凌啸则建议应当发挥网络时代“大数据”的威力,设置防伪标识,开通便捷的防伪核验渠道,打通证照文书的信息资源库,变数据孤岛为群岛,加强数据之间的链接与整合,强化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

    而平台也“难辞其咎”。吴允锋认为网络平台作为交易媒介,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和注意义务。“例如对进驻平台的销售商进行经营资质审核、实名制登记,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定期审查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平台方的监管缺失,或者应监管而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洪凌啸提醒,平台在发现此类虚假死亡证明“黑灰产”时,应将可疑流量进行分离,通过精准分析确定是否封禁或向司法、执法部门报告,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和检察院追究网店的责任。

    整理 | 王菁

    新闻素材综合自新华每日电讯

    来源: 上海法治报

    一、公公和婆婆扣留了丈夫的死亡证明,我该怎么办?

    他们没权这样做吧,可以找当地的行政部门解决,女儿户籍证明可找居委会调解,可找亲戚出面调解,再不行就找当地的法院.

    二、如果丈夫死了两年。没拿死亡证明去明证局办理丧偶,婚姻还有效吗?

    丈夫死了两年,属于丧偶的情形,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关于再婚的手续,首选需要持配偶的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变更为“丧偶”。然后持死亡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和普通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需要额外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即可zd。

    《婚姻法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回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答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三、丈夫死了,派出所打了死亡证明,把孩子上他名下能查出来吗?

    不能上。
    父亲去世后户籍就注销了,未成年子女没有落户的不能单独立户,可以落户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落户父亲原籍的方式如下:
    一、需要原籍户籍地同意。
    二、是原籍必须有直系亲属,祖父母辈。
    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可以将孩子户口从父母双方的任何一方迁入另一方,拿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关于病危通知的问题,通过《如果丈夫死了两年。没拿死亡证明去明证局办理丧偶,婚姻还有效吗?》、《丈夫死了,派出所打了死亡证明,把孩子上他名下能查出来吗?》等文章的解答希望已经帮助到您了!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病危通知的相关信息,请到本站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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