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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伤仲永原文及翻译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伤仲永》1021-2021,千年王安石和方仲永,谁才是真的伤和谁才是伤仲永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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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仲永》1021-2021,千年王安石和方仲永,谁才是真的伤
莎士比亚说过: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读《伤仲永》,对比方仲永和王安石的一生,谁才是真的伤?可以这么说,两人都是少年神童,只是所走的路不同。
方仲永,1020-1087。五岁啼求书具,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十二三岁时,已江郎才尽,令作诗,不能称前世之闻。再过七年,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1021-1086。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改革家。幼时勤奋好学,仕途几经波折,老年丧子。著书立说,改革变法……一生成就颇高,却终郁郁不得志。
一个平平淡淡,一个轰轰烈烈。
庆历三年,也就是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了《伤仲永》一文。这一年,王安石23岁,是高中进士的第二年。
回观历史,方仲永确是一生平平。但站在王安石的时代,23岁的年纪预言另外一个24岁同龄人的人生,是不是早了点呢?
23岁的年纪,古人都在做什么。
秦始皇嬴政,亲政的第二年。23岁的嬴政已经先后除掉了lao'a i、吕不韦,干掉了觊觎皇位的弟弟,软禁了不检点的母亲,掌控了秦国大权,如火如荼的实施着统一六国的宏图伟业。
汉高祖刘邦,史书记载他“不事生产”。这个小了秦始皇三岁的男人,23岁的年纪还在翻墙上树,偷鸡摸狗,无所事事。直到十三年后始皇帝统一六国,刘邦才混上一个泗水亭的基层干部。
汉武帝刘彻,初掌大权,宏图未展。此时的刘彻刚死了奶奶,也就是窦太后。没了窦太后的压制,母亲王太后又冒出来掣肘。加上陈皇后的搅闹,整个一出宫斗大戏--你方唱罢我登场。
诗仙李白,四川老家隐居。没错,李大大就是这么不拘一格,我们这位“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诗仙在从事了三年社会干谒活动后选择了隐居。什么是社会干谒,为达某种目的求见。一些文人为了求得进身的机会,往往十分含蓄地写一些干谒诗,曲折地表露自己的心迹。这就是我们李诗仙15岁到18岁之间的工作,大概是攒够了生活费后才开始隐居?李诗仙的一生未经历过科举,公元723年,23岁的诗仙才开始思考人生,打算结束隐居,开始“北漂儿”。
……
23岁的现代人更不用说了。初入社会,别说崭露头角了,是否自食其力都未可知。
言归正传,王安石和方仲永,谁才是真的伤。我的理解是:都真伤,又都不伤。
时间回到王安石和方仲永的年代,非内忧外患不足以蔽之。内部民生凋敝,经济困窘,朝风败坏;外部有契丹、西夏虎视眈眈,江河日下。
有了这个背景,就好理解为什么说两人都伤,又都不伤了。
先来说伤,方仲永之伤在于:受之天,而不受之人。受之天即天受才赋,受之人即后天努力。方仲永空有天受之姿,却没有后天努力,所以终归众人。另一伤则是时代背景局限,伤仲永开篇说了: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封建王朝实行的是弱民之策,这要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商君书》,弱民篇里有言: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一个“弱民”,一个“世隶耕”就注定了方仲永一生的走向。毕竟方仲永不是王安石,谈起王安石的家世,那是“世隶官”。
王安石又伤在哪里呢?王安石在北宋庙堂里可谓几进几出,致力变法,也曾高官显禄,却终变法失败,还搭上了自己儿子。一生报复未曾开,白发人送黑发人。轰轰烈烈的开局,凄凄惨惨的收场。方仲永若一路高歌,会不会是第二个王安石呢?两人都是算得上是封建王朝的牺牲品。
那为什么又说两人都不伤呢?
还是先从方仲永说起,方仲永家在金溪,大约也就是现在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金溪这个地方好就好在人杰地灵,没有大的战乱,“六分半山两分田,分半水路和庄园”,素有象山故里、江南水乡之称。恰好的是这个地方朝廷辐射又没那么强,隐隐有点陶渊明“世外桃源”的意思。生逢乱世,却能有这么一处所,安度一生,岂非方仲永之福?
再来看王安石,王大大绝对是个人物。嘉祐三年,王安石大约三十六七岁,进京述职时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对比我们现在写个作品三天憋出俩字儿的尴尬,实在是牛到家了。此后王安石又多次请辞入朝,越次入对,硬杠司马光,主持变法。什么叫生如夏花般绚烂,这就是,王安石的一生是辉煌的一生。
往事如烟,转眼已千年。
王安石,这盛世已超你所愿,你可以瞑目了。
生逢盛世,方仲永之伤也不会再现。
一、谁才是伤仲永
“伤仲永”这个题目的含义是“为仲永而感到痛心”,主语省略。省略的主语是“我”,即作者王安石。因此,题目的意思是“我(王安石)为仲永而感到痛心”。方仲永幼年聪颖,但其父不让他读书学习,使他失去了深造的机会,最终成为一个平常的人。作者王安石为此而感到惋惜、痛心,写了这篇《伤促永》,让后人引以为戒。二、《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扩展资料: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词句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三、伤仲永的故事
伤仲永的故事: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王安石著名诗歌作品《伤仲永》的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伤仲永》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伤仲永》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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