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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北京防暑降温费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防暑头号误区 - 不是每个单位都会发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是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发放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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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暑头号误区 - 不是每个单位都会发防暑降温费
虽然小编很用心地找出八大防暑误区,但第一张图尺度有点大哦。
1、高温天气穿红色衣服最适宜
从衣服的颜色上来说,一般人都认为白色、浅色的衣服看起来清凉,穿着也会更凉快。
其实白色或太浅的颜色会反射紫外线,易伤害皮肤,而红色光波最长,可大量吸收日光中的紫外线,所以夏天穿红色的衣服能防止皮肤被晒伤。
选购衣服时,应选择质地柔软的红色棉布衣服,另外款式宽松、色彩鲜艳的衣服还能起到愉悦心情的作用。另外,在室内或是阴天时穿黑色的衣服,能加快皮肤表面的热量散失,让人感觉更凉快。
2、防晒霜涂太厚难降温
很多人误认为,防晒霜能防晒,自然也能防中暑,所以每逢外出时都涂上厚厚的一层。
其实,这种做法不仅不能防暑,反而会导致中暑。厚厚的防晒霜覆盖在皮肤上,会影响汗液排出,自然会导致散热慢。
3、太阳镜颜色不是越深越好
要使眼睛免受紫外线的照射,选择太阳镜时,一般以深灰色为佳,深褐色和黑色次之,蓝色和紫色最差,因为这两种镜片会透过更多的紫外线。黄色、橙色和浅红色的尽量不用。
专家还提醒,不能长时间给儿童戴深色太阳镜,以免影响视觉发育,并且不要给孩子佩戴未经检测的太阳镜。
4、不要在密闭的室内泼水降温
很多人喜欢在室内泼水降温,这种方法的确会带走一些热量,使室内温度有所下降。
但是,如果室内通风不良,就会导致室内空气湿度不断增大,而且,时间稍长,室内温度又会上升,这时,人就会感到室内更闷热,从而容易引发中暑。
因此,夏季在密闭的室内泼水降温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室内泼适量的水进行降温的同时,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最好打开风扇加快空气流通。
5、不要洗冷水“降温”澡
很多人认为用冷水“冲凉”能起到降温的作用。而事实上,大汗淋漓时“冲凉”会使全身毛孔迅速闭合,导致体内的热量不能及时散发而滞留体内,从而易引起各种疾病。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洗温水浴,因为洗温水浴散热更快,而且浴后会让人感觉通体清爽。通过温水浴微微出汗后,为自己按摩一下肌肤,还能够起到祛湿的效果。
6、不要大量喝绿豆汤、凉茶
为了防暑降温,很多人喜欢喝绿豆汤和凉茶。绿豆汤和凉茶虽好,但不要多喝,更不能当水喝。
从中医的角度来看,在服用各类药物的人不能喝绿豆汤;体质寒凉的人,例如有四肢冰凉、腹胀、腹泻便稀等症状者,也不能多喝绿豆汤和凉茶,否则会加重症状,甚至引发其他疾病;处于月经期的女性,更不宜喝绿豆汤和凉茶,以免伤害身体引发痛经。老人、小孩由于消化功能不好,不宜多吃蛋白质含量很高的绿豆。
7、随日照时间调整作息
夏季炎热的天气很容易影响人们的睡眠,但是你一旦养成了定时起睡的习惯,就比较容易排除气候对睡眠的干扰。同时,规律的起居习惯,对预防高温天气人们容易产生的烦躁情绪也有很大的帮助。
夏天日照时间长,天亮得早而黑得晚。因此,人们的起居和作息时间,也应随之做相应的调整,以晚睡早起为佳,最佳的就寝时间是22:00~23:00,最佳的起床时间是5:30~6:30。
8、如遇中暑应喝淡盐水
很多人中暑后会喝大量的白开水。专家提醒,中暑后大量饮水会引起反射性排汗亢进,造成体内的水分和盐分大量流失,严重者可促使热痉挛的发生。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少量多次地喝些淡盐水或者鲜果汁,以补充出汗丢失的盐分和矿物质。
一、高温津贴是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发放
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发放。
根据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需停止安排劳动者从事当日的室外露天作业;而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到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有满足气温与工作场所两个方面的条件,才有机会拿到高温津贴。
扩展资料:
高温津贴是一种法定权益,具有法律强制性。
国家安全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高温津贴即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而不是企业的道德施舍。而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最新的高温补贴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每年6至8月份期间,安排劳动者在室外进行炉体作业,则每人每月的高温津贴不低于60元;而如果是在室内、但不能采用有效措施将室温降低到33℃以下的,则每人每月的高温津贴不低于45元。
具体总结起来,高温津贴发放主要有两种方式:按月、按日如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地都是按月发放,其中,上海的标准为200元/月,浙江为225元/月。而海南、甘肃等地则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
二、防暑降温费企业是否必须发给员工
法律分析:防暑降温费必须发,且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法律依据:《防署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三、国家单位是不是都发降暑费或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应该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不得计入最低工资。但是,近年来,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有调查显示,大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但一些中小型私企没有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差距很大,每月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在空调房办公的机关人员与白领阶层等受高温伤害较少的群体,可享受优厚高温补贴;而受高温伤害较大的劳动群体,获得的补贴反而很少或根本没有。 在传统观念里,高温津贴只是一种单位福利,而福利的好坏由单位性质、经济效益、领导价值取向等因素决定。再加上单位与职工之间地位不对称,除非单位主动发放,职工一般不敢找单位要高温津贴或对津贴标准提出异议。 什么是防暑降温费呢?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防暑降温费用是国家规定必须给职工的福利,。如果企业经营正常,且有足够的福利经费发放职工的防暑降温费用,却无故不予发放,职工可以向企业工会组织或上级工会组织反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只要职工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违规违法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关于北京防暑降温费的问题,通过《防暑降温费企业是否必须发给员工》、《国家单位是不是都发降暑费或高温补贴》等文章的解答希望已经帮助到您了!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防暑降温费的相关信息,请到本站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