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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见死不救罪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见死不救,我犯法了吗和“见死不救”犯法吗?要不要承担法律的责任?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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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死不救,我犯法了吗
“ 有一句诗道是“锦上添花天下有,雪中送炭世间无。”其实作为平凡的普通人,我们遇见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很多时候是会选择视而不见,见死不救的。那么,当我们袖手旁观的时候,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当我们作为跟事件没有任何关系的过路人时,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说,见死不救是不触犯我国法律制度的。只是事后我们可能会遭到社会道德的指责,还有自己良心的不安。而见死不救需要负上法律责任的情况,通常包含两类:当你有义务需要施救的情况,以及当你有特定法定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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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施救
什么情况下,是我们有义务需要出手救助呢?当他人因为你的原因,导致受伤 甚至即将死亡的后果,我们必须要出手救助,不然我们就触犯了刑法,可能涉嫌过失伤害罪或者过失杀人罪。
情形一:张某在假期的时候,带着朋友家孩子上山摘果子。道路狭窄崎岖,且因前两天刚下过雨,路上非常的湿滑。于是张某决定自己先上前探路,两个孩子跟在后面。走了不一会儿便听见两个孩子的呼救声,回头一看,孩子掉进了一个不是很深的水坑里。
张某水性不错,按理说这时候应该第一时间跳下去救人,可当时张某脑子里却想的是怕救上来孩子之后,孩子家长找来要他负责任的事情,于是张某选择站在一边看着孩子溺亡。这起案件的结尾,张某被判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
情形二:路上遇见有人想跳楼自杀,已经站在楼顶半天了,却一直在迟疑没有跳下来。这时在楼下看热闹的李某等的不耐烦了,于是出言不逊的骂了想轻生的人,还不停催促其赶紧跳下来。
最后导致那人真的从高楼上跳了下来,但没摔死,而是重伤了。这时候不要以为李某的热闹就看完了,他必须要救助这个跳楼的人,不然一样是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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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定法定职责
这种情况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如果你的职业特殊,有救治他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如果你要是见死不救,则构成渎职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如:人民警察、消防员、商场聘请的保安、游泳池雇佣的救生员等。
我们从小在学校里、家庭中一直都被教育要见义勇为,这是我们国家的良好美德,值得去推崇。但是一定要明确的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再去对他人施展救援行动,不然很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悲剧发生。
一、“见死不救”犯法吗?要不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见死不救不犯法,不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见死不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没有法律特定义务,但负有特定义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及法律授权的人员不但违法甚至犯罪。如警察、党员、夫妻关系的,有抚养扶助关系的父母和子女。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意杀人触犯刑法,依据法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对于成年人并且正常精神状态下可能会被判无期或死缓或死刑。见死不救是属于道德层面的行为,该法律管的归法律,该道德约束的,还是给道德来解决。法律最基本的制定理念是让人不能为恶,制定时认为人都是中性或者趋向恶的。而让见死不救者承担法律责任是要求人不得不为善,这偏离了法律制定的基本理论。而且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属于以暴制暴的的强制力规范。如果设立见死不救罪,就意味着国家强制人民,违反了国际主义人道精神,侵犯了人权。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有义务需要去解救他人生命的却见死不救的,就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企业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经营秩序也会聘请一些工作人员,如商场的保安、游泳池的救生员等。依据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违法行为有制止义务、对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救助义务、对特定主体在特定情况下负救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见死不救犯法吗
不犯法。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担刑事责任。特殊情况指的是,当“见死”者负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时,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质就是刑法理论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分析: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担刑事责任。特殊情况指的是,当“见死”者负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时,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质就是刑法理论上的不作为犯罪。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担刑事责任。特殊情况指的是,当“见死”者负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时,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质就是刑法理论上的不作为犯罪。一般认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业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权利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见死不救不一定是常人认为的帮助陌生人的情况,很可能是应该救有义务救而未救的,若是这种情况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会涉嫌犯罪。大家有任何疑问,都可在律图的网站上进行在线咨询或与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
三、见死不救犯法吗
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不犯法,只会遭到道德上的谴责,不需要法律来进行评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未尽到法律赋予的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首先需要分析行为人是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其次在无法定救助义务时也需要考虑先前行为是否将受害人置于危险境地,如果受害人的死亡是由行为人先前行为引起的,则负有有救助义务,此时见死不救则犯法。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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