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文章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158文章网 > 范文示例 > 关于职务、职级、级别、降级、撤职、降职、处理、处分等的解析

关于职务、职级、级别、降级、撤职、降职、处理、处分等的解析

作者:158文章网日期:

返回目录:范文示例

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关于职务、职级、级别、降级、撤职、降职、处理、处分等的解析和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内容导航:
  • 关于职务、职级、级别、降级、撤职、降职、处理、处分等的解析
  • 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
  • 公务员降职,降级,停职,免职分别是指什么?是不是属于处分?
  • 降职降级属于什么处罚
  • 一、关于职务、职级、级别、降级、撤职、降职、处理、处分等的解析

    案例: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于某某明知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共场所须佩戴口罩情况下,和女儿未佩戴口罩欲进入超市,被超市疫情防控检测点工作人员拦截,于某某向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要求进入超市,超市工作人员将于某某证件拿走。为要回工作证,于某某女儿与超市人员发生了撕扯,后某某女儿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此后,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给予于某某(非中共党员)降级处分,并责令主管单位将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实践中,有媒体对降级处分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降级就是降低职务层次,这实质上是与撤职处分、降职处理相混淆。

    一、关于职务、职级、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其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工资待遇的依据,三者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规定,领导职务从国家级正职至乡科级副职共分为10个层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从一级巡视员至二级科员共分为12个层次,公务员的级别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至二十七级。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如一级科员对应的级别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每个级别又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二、关于降级、撤职、降职

    降级政务轻处分,撤职是政务重处分。降级处分降低的是公务员的级别,对受处分人的实质影响是降低级别工资,与职务、职级层次无关。撤职处分是撤销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并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层次职级,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降级是政务处分,降职是组织处理。降级是降低级别,降职是降低职务、职级。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

    三、关于降级处分的影响

    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相应降低按级别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受处分二十四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解除降级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待遇。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四、相关条规

    摘取部分条规供参阅:(1)2010年《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处分的实施:(一)给予公务员降级处分,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不再降低级别,根据有关规定降级级别工资档次。应给予降级处分的,如果本人级别工资为二十七级一档,可给予记大过处分……(2)2010年《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公务员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三)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相应降低按级别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受处分前的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为本级别最低档的,按本级别的一个工资档差降低级别工资,级别工资为二十七级1档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解除降级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待遇……(3)2019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

    延伸阅读:

    处 理 与 处 分 的 异 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曹静静

    处理和处分是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中经常用到的词汇,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准确理解把握二者的内涵与区别。处理与处分,有什么区别?对党员干部分别产生哪些影响?这里,我们一起来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什么是处理,什么是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里同时提到了处理和处分,对党组织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纪律处理,对党员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有两种:改组和解散。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此外,党组织根据党章党规党纪的规定,对违纪党员也可以适用党纪处分以外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主要有:(1)批评教育;(2)通报;(3)诫勉;(4)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5)除名(即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是党内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6)收缴或责令退赔违纪所得的经济利益;(7)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纠正违纪所得的其他利益。对党组织的非党纪处分处理方式主要有责令作出检查和进行通报批评两种。

    下面,结合两个实际发生的案例来说说处理和处分会产生哪些影响。

    案例1: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委宣传部在招商引资中接待客商刘某、颜某一行时,购买价值2000元的白酒一箱用于接待活动,后从县委宣传部工作经费中报销。泗阳县纪委发现该问题后,对分管接待工作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某进行提醒谈话、对直接执行接待工作的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徐某进行诫勉谈话。泗阳县纪委通过及时的处理,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教育,防微杜渐。

    案例2: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宋某在分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期间,工作不细不实,致使双桥水源地保护区出现船只停靠问题而被生态环境部督查发现并通报。宋某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泗阳县纪委给予宋某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会产生哪些影响?

    1.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的影响

    (1)改组。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2)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2.对党员的非党纪处分处理方式的影响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的12项批评教育类组织措施中,除诫勉谈话6个月影响期内不得提拔和重用外,其他措施不影响党员干部职务晋升、工资待遇。比如,上文案例提到的泗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某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该处理不影响其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泗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在6个月内不得提拔和重用。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会对党员干部的任职产生影响,随之会对工资待遇产生影响。比如,调离岗位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除名,虽然不是纪律处分,但是会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收缴或责令退赔违纪所得的经济利益,会对党员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纠正违纪所得的其他利益,会对经济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产生影响。

    处分对党员干部产生哪些影响?

    1.警告。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比如,上文案例提到的泗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宋某受到警告处分,其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严重警告。按照2018年党纪处分条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但是,如果违纪行为的实体依据是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那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

    3.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由于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

    4.留党察看。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5.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来源: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作者:曹静静

    编辑:秦智城 冉开梅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你“在看”我吗?

    一、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十四项违纪行为。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有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若按这点来讲,双节期间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显然是违犯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这是我们处分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策依据,这是一。

      按处分的种类来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第三十三条把处分的种类明确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并没有“免职”一项。该条例第四十八条倒有“免职”一节,但只有转换职位、晋升或降低职务、离职学习超过一年、因病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等六种情况才符合免职条件。这里的“免职”属于正常工作变动,它不是一种处分,“通知”中所说的“免职”显然不属于这一类。这是二。

      第三,若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处分,受处分人在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不仅找不出“免职”的处分种类,而且也与现实生活中许多“免职”干部“毫发无伤”的现实不符;若按第四十八条“免职”条件来讲,虽然与现实中在级别、工资待遇、福利等“硬件”上不受任何影响,而且以后还可以官复原职或平调他处的许多“免职干部”相符,但此处的“免职”也不属于一种处分。可见“免职”不属于公务员纪律处分的范畴。

      最后对照其他条例来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分为五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没有“免职”一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一章倒是专门设了“免职、辞职、降职”一节。这里的“免职”显然也不是一种处分。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免职”根本不是一种处分,甚至连最轻的警告处分都不是;至于说且听下回分解的“再按规定处理”,只能是一句无法兑现的空话。因为“于法无据”,怎样去给予处分呢?当然,我们丝毫不怀疑这些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他们也许根本没有包庇、保护那些腐败干部的故意,但是,这种不科学的、不严谨的、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会造成执行中的困难,在客观上起到包庇、保护那些腐败干部的作用。“通知”、“紧急通知”之所以年年下,年年不起作用,腐败现象之所以照样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恐怕也与我们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反腐政策有关

    二、公务员降职,降级,停职,免职分别是指什么?是不是属于处分?

    降职就是行政职务降级,比如从科长降成副科长。降级一般指工资降级,原来可能拿的是处级工资,现在拿成了科级工资。停止一般是停止反省,暂时停止你的职务。免职一般是撤职,就是滚蛋的意思。免职是行政处分的一种。

    《公务员法》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有处分期限的规定:(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三、降职降级属于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降职即行政职务降级,降级即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关于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问题,通过《公务员降职,降级,停职,免职分别是指什么?是不是属于处分?》、《降职降级属于什么处罚》等文章的解答希望已经帮助到您了!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相关信息,请到本站进行查找!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范文示例_作文写作_作文欣赏_故事分享_158文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