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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兑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以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让他惊叹,因此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那个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抽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中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大多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下肚,诗就出来了。这是什么地方啊,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之极。
近年来我频频去陈留、商丘、单县一带,每次都会在路边长久停留,设想着那些马蹄箭鸣,那些呼啸惊叫。中国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踪迹的地方,一般总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壮,那样的地方我们见得太多了。而在这里,只有单纯的快乐,只有游戏的勇敢,既不是边塞,也不是沙场,好像没有千年重访的理由,但是,我怀疑我们以前搞错了。
诗有典雅636f70797a686964616f339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并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我曾动念,认认真真学会骑马,到那儿驰骋几天。那一带已经不是打猎的地方了,但是,总还可以高声呼啸吧?总还可以背诵他们的几首诗作吧?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老地荒、海枯石烂了,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面对面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十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五十四岁,杜甫四十三岁。他们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马蹄,马蹄、土地,但内容变了。
一个叫汪伦的人仰慕百李白,想请李白到自己家来做客,又怕李白不来,就在信上说,自己这里有“万家酒店”、“十里桃花”,邀请李白前来。李白欣度然前往。到了之后才知道,并非是有一万家酒店,只是有一家万姓人开的酒馆;不是有绵延十里的知桃花,而是距离十里地有一潭水,当地人称之为道“桃花潭”。李白感其诚意,亦逗留很多天,汪伦盛情款待。李白离去时,汪伦又相送,李回白由此留下一首《赠汪伦》,以此答谢主人答。诗曰: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
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兑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以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e68a847a686964616f339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让他惊叹,因此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那个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抽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中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大多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下肚,诗就出来了。这是什么地方啊,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之极。
近年来我频频去陈留、商丘、单县一带,每次都会在路边长久停留,设想着那些马蹄箭鸣,那些呼啸惊叫。中国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踪迹的地方,一般总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壮,那样的地方我们见得太多了。而在这里,只有单纯的快乐,只有游戏的勇敢,既不是边塞,也不是沙场,好像没有千年重访的理由,但是,我怀疑我们以前搞错了。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并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我曾动念,认认真真学会骑马,到那儿驰骋几天。那一带已经不是打猎的地方了,但是,总还可以高声呼啸吧?总还可以背诵他们的几首诗作吧?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老地荒、海枯石烂了,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面对面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十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五十四岁,杜甫四十三岁。他们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马蹄,马蹄、土地,但内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