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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掣笔不脱
王献之是王羲之最小的儿子,排行第七,上有六哥一姐。
东晋永和七年,王羲之四十九岁,出任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举家离开京师建康(今江苏南京),来到会稽山阴县。这一年,王献之七八岁,开始跟父亲学习写字。
一天,献之正对着范本一笔一画地习字,王羲之悄悄走到他身后,突然抓住笔管往上一抽,竟没有抽掉献之手中的毛笔。王羲之叹道:“此儿的字,今后当有大名!”
后人解释,献之写字用力,把笔牢,所以王羲之知献之长大后书法必能名世。苏东坡不同意这样解释,他认为书家握笔写字并非用死力,而是自然书写,不失法度,乃为得法。王羲之夸奖献之,在于小儿写字专心致志。不然的话,天下有力者岂非莫不能书!
2、郑板桥学书法
朝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自幼酷爱书法,古代著名书法家各种书体他都临摹,经过一番苦练,终于和前人写得几乎一模一样,能够乱真了。但是大家对他的字并不怎么欣赏,他自己也很着急,比以前学得更加勤奋,练得更加刻苦了。
一个夏天的晚上,他和妻子坐在外面乘凉,他用手指在自己的大腿上写起字来,写着写着,就写到他妻子身上去了。他妻子生气地把他的手打了一下说:“你有你的体(身体),我有我的体,为什么不写自己的体,写别人的体?”
晚上睡觉时,郑板桥想到,各人有各人的身体,写字也各有各的字体,本来就不一样嘛!我为什么老是学着别人的字体,而不走自己的路,写自己的体呢?即使学得和别人一样,也不过是别人的字体,没有创新,没有自己的风格,又有什么意思?
从此,他取各家之长,融会贯通,以隶书与篆、草、行、楷相杂,用作画的方法写字,终于形成了雅俗共赏、受人喜爱的“六分半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乱石铺街体”,成了清代享有盛誉的著名书画家。
3、肖显拜师
传说明朝书法家肖显少儿时,同村里好书的孩子们聚在一起作“写大字比赛”。有一位砍柴的老爷爷路过这里,见他们写字,便放下柴担走近前来观看。肖显手举着自己书写的“天下第一”条幅让砍柴老人看,老人说:“这字写得并不好,怎么能称得上第一呢?”肖显不服气地说:“那就请您写字,让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老人便脱下一只草鞋,用鞋头蘸着墨在纸上一挥,写出个“一”字。这一横遒劲、浓枯、厚实、奔放,用笔颇有深法。肖显看罢惊呆了,立刻跪在老人面前,说道:“老爷爷,我要拜您为师。”老人道:“‘一’字似柴担,须刚柔兼而有之。”肖显拜师之后,遂将老人写的“一”字贴在床头,日日观赏琢磨其用笔之法,后来终于成为一名书法家。
4、潜心苦学墨当饭
王羲之小时候写字时专心致志。有一次,他在书房中聚精会神地写字 ,竟然忘记了吃饭。母亲只好让书童给他把饭送过去,有馒头,还有王羲之最爱吃的蒜泥。当母亲来书房看小羲之的时候,一进书房便笑得前仰后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35合。原来王羲之边吃饭边看字帖,竞将墨汁当成蒜泥蘸着吃了,弄得满嘴乌黑。直到听到母亲大笑时,他才恍然大悟。
5、张芝临池
书法家张芝在书法上具有高深造诣和杰出的贡献。张芝自幼通经史,勤学书法,练字不择纸笔,他有时拿着抹布蘸水在石上写,有时执筷子在桌上划,甚至家里准备缝制衣服的布帛,也都是他先用颜色书写后再染了使用。但是他对书写的姿势却十分讲究,常常是对着铜镜挥毫,这样自己的正面和反面皆能通过镜面上的反光看得一清二楚。
为了便于练字,张芝在自己的家门前掘了一个方圆数丈的洗砚池。一天的功课做完了,他就上池塘边将砚台和毛笔上的余墨洗涤干净,以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他洗呀,洗呀,日子一久,整个池塘里的清水也被染黑了。后来,人们把练字称做“临池”,就是从张芝的这个学书故事中演变而来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王羲之 (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
东汉大书法家张芝,年轻时学习书法十分刻苦。他天天勤奋练字百,废寝忘食,几天就写秃了一支笔,一个月就要用掉几锭墨。
每天写完字后,张芝就到自家后院的池塘里洗笔洗砚,度久而久之,池水竟变黑了。
西汉大臣萧何协助刘邦建立了汉王问朝,因为他的功绩大,刘邦就封他为赞部候,后来又升他做相国。萧何的字写得非常好,尤其擅长用秃笔在牌匾上写字。有一次,有人请萧何为一座新砌成的宫殿题写一个殿名,萧何苦思答冥想了三个月后,才动笔写。写的那天,有人听说萧何想了三个月才动笔写,都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看。只见萧何如同带版兵打仗一样,手腕的变动好像是在指挥千军万马,写出来的字好像他所带领的文臣武将,每一个字都权那么有气势,在场的人无不为他精彩的挥毫泼墨所深深折服。
有一次,当时的皇帝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辞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雕刻的工人在雕刻时非常惊奇,王羲之写的字,笔力竟然渗入木头三分多。他赞叹地说:“右军将军的字,真是入木三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