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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因为爱情的缘故,两个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络到睡在同一张床上。然而,相同的两个人,在分手时却说,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 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又由熟悉变成陌生。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相信爱情可以令一个人改变,是年轻的好处,也是年轻的悲哀。浪子永远是浪子。令男人改变的,也许是上帝的爱或者佛祖的慈悲,但绝对不会是女人。 最不宜结婚的是浪子,最适宜结婚的也是浪子。往往不是女人改变一个浪子,而是女人在浪子想改变的时候刚好出现。 男人的一生,不过对女人做两件事:超乎她想象的好和超乎她想象的坏。女人用他的好来原谅他的坏。如果有一天他们不能在一起,不是他太坏,而是她太好。 我们一生之中,要牢记和要忘记的东西一样多。记忆存在细胞里,在身体里面,与肉体永不分离,要摧毁它,等于玉石俱焚。然而,有些事情必须忘记,忘记痛苦,忘记最爱的人对你的伤害,只好如此。 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你,这是一个你永远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的缺点。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暗恋是一种自毁,是一种伟大的牺牲。暗恋,甚至不需要对象,我们不过站在河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自怜,却以为自己正爱着别人。 爱情和情歌一样,最高境界是余音袅袅。最凄美的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遗憾。最好的爱情,必然有遗憾。那遗憾化作余音袅袅,长留心上。最凄美的爱,不必呼天抢地,只是相顾无言。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追寻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最浪漫的爱是得不到的。最浪漫的情话,是当哪个已经跟你分了手的人打电话来问:“你好吗?”你稀松平常地回答:“我很好。”而其实你还爱着他,你一点也不好。 男人伪装坚强,只是害怕被女人发现他软弱。女人伪装幸福,只是害怕被男人发现她伤心。 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情,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自我安慰的说话。 爱情从来都是一种束缚,追求爱情并不等于追求自由。自由可贵,我们用这最宝贵的东西换取爱情。 因为爱一个人,明知会失去自由,也甘愿作出承诺。 诺言是用来跟一切的变幻抗衡。变幻原是永恒,我们唯有用永恒的诺言制约世事的变幻。不能永恒的,便不是诺言。诺言是很贵的,如果你尊重自己的人格。 爱是有安全感,又没有安全感。爱是一种震撼,也是一种无力感。爱是诱惑,也惟有爱能给你力量抗拒诱惑。爱是忠诚,可是爱也会令你背叛。 一个人负心,或许是因为他的记忆力不好。他忘记了,所以他能够负心;不是因为他负心,所以他忘记了。以前种种,他并非完全忘记,但他记忆力太差了,往事已经不再深刻,很快就被新的记忆取代,只记得新人的欢笑,忘记旧人的笑脸。 爱和怀念是两回事。男人忘不了旧情人,必然是他在过去的岁月里,曾经伤害她,那一次的过失,他无法弥补。当明知不可挽回,唯一补偿的方法就是怀念,同时也用对她的怀念来惩罚自己。自以为是的深刻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说话。 懂爱的女人通常输得很惨。爱情本来就是残忍的,胜者为王。 感情可以转帐,婚姻可以随时冻结,激情可以透支,爱情善价而沽。是的,在这细小的都市里,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今天的长相厮守,只是尽力而为而已。最安全和最合时宜的方式,还是和自己厮守。 一个钱币最美丽的状态,不是静止,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636f70797a64337或痛苦,是爱还是恨。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 所谓缘分,也和发明一样吧,都是源于偶然。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愈害怕失去的人,愈容易失去。愈想得到,就愈要放手。放手是很难的,但是别无选择。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比如良知,比如体重。但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才是痛苦。 食物可以有标签,说明“请在此之前食用”。女人不是食物,青春是有期限的,忍耐也是有期限的,请在期限期满之前好好爱她,好好照顾她,因为她是逾时不候的。 万物有时,怀抱有时,爱情也有时序。爱情有生、老、病、死。爱情总在不知不觉间过期。有一天,我们把它拿出来,才知道它最鲜活的日子已经永远过去。 爱情中最伤感的时刻是后期的冷淡,一个曾经爱过你的人,忽然离你很远,咫尺之隔,却是天涯。曾经轰轰烈烈,曾经千回百转,曾经沾沾自喜,曾经柔肠寸断。到了最后,最悲哀的分手竟然是悄无声息。 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一次的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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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 (文/颜色色)
苏梨若遇见洛慕晨的时候,是四月里微风轻澜的一天。
苏梨若又迟到了。都怪她家的闹钟,总是在关键时刻添乱,要知道她已经有五次迟到、三次旷课的记录了,如果再加上那十二次没交作业,老班不疯掉才怪。可是因为苏梨若是聪明的女生,她的成绩丝毫没有因为迟到而受影响,所以老班也就无可奈何了。
好不容易躲过学生会的监督员,她明明看到走廊上没有人,就在她冲到走廊口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人闪了出来。
苏梨若翻着骨碌的大眼睛茫茫然地想,她也许是认识这个人的。
前些时间学校进行学生校容整理活动,而最高的执法者便是学生会主席洛慕晨。
那天,自习课的时候洛慕晨带着一班干事突击检查高二(3)班。苏梨若正在和前面的同学何夜夜闲聊,恍惚间看到一群人开始仔细盯着男生的头发或者女生的长指甲看。学校有规定,男生留长发或者女生留长指甲一律杀无赦。
那个领头的帅气男生洛慕晨在何夜夜面前站住了。苏梨若抬头,看见一双漂亮的眸子。他有着仔仔一样的完美侧脸,眼神深邃而干净。
洛慕晨只是用修长的手指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34优雅地敲了敲何夜夜的桌子:“这位同学,男生不要留太长的头发,下课后去剪掉。”
全班静默三分钟。之后,所有人一起哄笑起来,就连暗恋洛慕晨已久的班花桃一一都忍不住嗔怪地谢睨了洛慕晨一眼。苏梨若还唯恐天下不乱地拍着桌子喊:“帅哥——何夜夜!”
洛慕晨真的是个聪明的男生。他很快挥了一下手,率先出去了。在他走出教室门口的一刹那,苏梨若跃上桌子,好奇地单手撑着在桌面上探着头去看。洛慕晨回头,就看到了呆呆的苏梨若目送他的情景。他蓦地一笑,像粲然绽开在苏梨若眼睛里的夏花。
苏梨若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扑扑”地跳。那个聪明的有好看笑容的男生,就着样在苏梨若脑海里回映了好长时间。过了好久,她才想起来要去嘲笑何夜夜一番。谁让她这个死党总是把头发弄得像摇滚青年,还穿中性的黑色衬衣,虽然很帅,但的确很像男生。
后来,苏梨若偶尔会在校园里看见洛慕晨。那个喜欢穿白色衬衣草绿色裤子的男生,总是带给她一种夏日里清凉的感觉。苏梨若望望路边正开得灿烂的白玉兰,自语:夏天还没有到呢。她偶尔会想起来洛慕晨那天回头的微笑,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云淡风轻却又让人心跳不已?
有时候苏梨若觉得遇见洛慕晨是件快乐的事。可是现在,苏梨若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真的讨厌极了!尤其是在她又一次迟到并且还在吃着早餐的情况下。
苏梨若咬着软软的蛋糕,一边用乞怜地表情看着洛慕晨。她真的希望洛慕晨不要认出她就是那天拍着桌子嘲笑他的女生。
“嗯,迟到,校容不整,上课时间吃早餐,不知道放在一起要扣多少分了。我听说你们班总是因为你迟到扣分……”洛慕晨絮絮地念,一边玩味地打量她。
苏梨若无辜地眨巴着眼睛想对策:迟到没有办法反驳,校容不整?她低头看,急忙把校服外套掩了掩,都怪她着急,衬衫口子都没有扣好。吃早餐?她又想了想,急忙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脸颊顿时鼓鼓的像个小包子。她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现在只剩下迟到了吧?”
洛慕晨惊讶地看着这个率性可爱的小女生,心里掠过一些温暖的感觉。他忽然间就挥挥手,意思是让她过去了。
这下子轮到苏梨若晕菜了。她又呆呆地盯着洛慕晨好看的眉毛看了半天,然后红晕一点点爬上她的脸颊。她愣了一会儿,然后回头往教室跑。洛慕晨看着她大大的粉色背包一下一下轻巧地拍打着她的背,像粉色的欲飞的蝴蝶。
然后那只蝴蝶忽然停住了。苏梨若眼睛明亮地回头看,随即很大声地喊:“我刚才吃的不是早餐,是Tiramisu!改天我请你吃。”
洛慕晨站在这四月的微风里微笑。提拉米苏,多温暖的名字。
苏梨若终于请洛慕晨去吃了Tiramisu。
在那个名为“free me”的蛋糕店里,蛋糕师正拿着一个盒子给她们讲解制作方法。方形的奶黄色蛋糕上洒了褐色咖啡末,法式薄饼在旁边立着,紧挨着的是点缀上的李子形状的奶酪,显得那么可口诱人。蛋糕师是个帅气的男孩子。他在苏梨若几乎忍不住要去摸一下他的托着提拉米苏的手指的时候说:“我的手指一点儿也不神奇,你也可以学会的。”
苏梨若张大了嘴巴重重地点头,扎在脑袋上的辫子欢快地摇摆。洛慕晨看着苏梨若欣喜和崇拜的眼神,忽然间觉得这个小女生是那么容易快乐。
回到教室,死党何夜夜摆出一副末流杀手的表情装模作样地问:“听说你和洛慕晨出去啦?”
苏梨若呵呵地笑。她知道自从洛慕晨把她误认为男生之后,何夜夜就跟他叫上劲了。
“那你就不觉得惭愧?不觉得对不起死党吗?”何夜夜换了一副悲哀的表情。
苏梨若想了想,虽然心里觉得没什么惭愧的,但还是象征性地点头。
“耶!”何夜夜欢呼起来,“惭愧的话快请我吃蓝莓木思!”
于是两个丫头就在自习课的时候大摇大摆地出去了。本来苏梨若提议翻墙的,但是何夜夜说洛慕晨在,怕什么。
于是苏梨若又开始了她的逃课生涯,并且逃得光明正大。
可是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苏梨若就在一次逃课活动中被洛慕晨抓了个正着。
那天,洛慕晨经过高二(3)班的时候还看到苏梨若皱着小小的鼻头发呆,可是一转眼,他就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园里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苏梨若,你又在干吗?”洛慕晨大声地喊。
可是苏梨若看到洛慕晨不害怕,还热切地冲过来摇着他的胳膊喊:“你来帮帮我。”
洛慕晨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儿,实在想不出来这个花园有什么吸引她的。
“这里有棵樱桃树,你帮我摘樱桃吧。树下的草丛里有虫子!”苏梨若说。
“大街上不是有卖的吗?”洛慕晨奇怪。
“我想要野樱桃。”苏梨若嘟了嘴巴。
洛慕晨觉得好笑,城市里怎么可能找到野樱桃。但是他还是拨开草丛走过去,摘了满满一捧,然后回到一脸期待的苏梨若身边。
“你要樱桃干什么?”他看着苏梨若小心地把那些红色的小东西用手帕包起来,放进书包口袋里。
“因为米尚要用野樱桃做蛋糕。”苏梨若说。
“米尚是是谁?”洛慕晨更奇怪了。
“就是那家‘free me’店里的蛋糕师啊!”苏梨若眼睛明亮地说,“你知道吗?他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呢,他会做各种各样的蛋糕,那家店是他开的。他答应我让我学做蛋糕,等我学会了,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洛慕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想起那个会做提拉米苏的有神奇手指的男生。他和苏梨若去过几次那家店,他记得米尚是有清澈的目光和微笑的。
洛慕晨看着身边扬着单纯微笑的苏梨若,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生长起来了。呼啦拉的,像马上就要到来的夏天的感觉。
夏天真的来了。
洛慕晨开始忙碌起来,因为高考就在这个夏天来临。他是优秀的男生,本来是可以保送的,但是他坚持要考临市的大学。
何夜夜对苏梨若说:“我发现洛慕晨是个很好的人哦。”
苏梨若想,什么时候何夜夜开始这样认为啦?难道因为他要复习功课,所以没时间管她们迟到的事情吗?
可是苏梨若没有时间想这些问题,她每天都要到“free me”蛋糕店里跟着米尚学做蛋糕。她已经可以学会一些简单的花样了。没事的时候,她会拿着自己制作的蛋糕跑到高三年级的教室里去着洛慕晨。然后在周围人的哄笑声中等待着洛慕晨的称赞。
洛慕晨从那些大堆的复习题中抬起头,轻轻地问:“你喜欢米尚吗?”
苏梨若点头:“是啊,我喜欢他和他的蛋糕。”
洛慕晨拍拍她的脑袋,宠溺地笑了。他很开心地吃着那些苏梨若带来的味道奇怪的蛋糕,虽然是高卡路里,虽然吃到他嘴里是苦苦的,但是仍然能够吃出来一些甜蜜的感觉
暑假终于来了。何夜夜拉着苏梨若坐在“free me”蛋糕店里吃着冰淇淋聊天。洛慕晨没来,高考过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他了。
苏梨若觉得自己有点儿无精打采的,即使米尚告诉她以她的技术可以学做提拉米苏了。
终于遇见了一个高三的师兄,他说:“洛慕晨跟桃一一一起去北京了了。”
桃一一,就是那个性情温婉的喜欢洛慕晨的班花。
苏梨若呆住了。过了好久,她才对何夜夜说了一句话:“洛慕晨是不是不要我了?”
何夜夜说:“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那天,我看到桃一一跟洛慕晨告白,但是被拒绝了。我觉得洛慕晨不会丢下你的。”
是吗?苏梨若模糊地想,原来迟钝的她从来不曾在意这些事。她只是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她想到洛慕晨,他就会从旁边冒出来。可是现在,她居然把他弄丢了。
想着想着,就有大颗的眼泪掉下来,落在桌子上那株玛格丽特花上。
米尚来到苏梨若面前,他高高的制饼师帽子看起来很滑稽。他用温暖的手把苏梨若的眼泪擦掉,然后说:“来,跟我学做提拉米苏。好不好?”
苏梨若怔了一会儿,点点头。
在走进工作房间之前,米尚说:“你又忘了,蛋糕师是需要戴帽子或者把头发扎起来的。”
苏梨若看看自己散到肩头上的头发,从口袋里翻啊翻的,掏出一个粉色的水晶发夹来。那个发夹是洛慕晨送给她的。他说她的下巴尖尖的,像小狐狸,头发扎起来比较好看。
她擦掉眼泪,把头发认真地扎起来。
这个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洛慕晨依然没有回来。
苏梨若习惯了扎起头发,跟着米尚做蛋糕。她想,马上就高三了,如果今年学不会的话,就没有时间学了。即将到来的高考不能让她再像以前那样肆意逃课了。
米尚的蛋糕店里有许多顾客,他们都喜欢吃米尚做的蛋糕。逐渐的,苏梨若做的蛋糕也可以被别人认可了。她学会了做提拉米苏,但是她从来没有做过。她只做那些简单的好看的花型。有时候,她会莫名奇妙地发呆。她常常想起以前的日子,她总是让洛慕晨骑着单车带她到郊外找桑椹,找野生的草莓,还让他下水去摘新鲜的莲子,只为了能够带回来做蛋糕。
何夜夜仍然来看她,陪她聊天,就是不再提起洛慕晨。即使她曾经说过洛慕晨是个很好的男生。
可是在某一天,何夜夜来了,而且带来了一个人。
苏梨若看着桃一一,那个漂亮的跟随米尚去了北京的女生。桃一一的眼睛红红的,然后狠狠地对苏梨若说:“你是个讨厌的女生!”
苏梨若愣住了,她觉得自己才应该这样说。
可是桃一一继续说:“你知道吗?洛慕晨有味觉失调症,他吃甜的东西,反而苦得厉害。你做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蛋糕,放那么多果酱,吃到嘴里,哭得像黄连,可是他还是那样吃下去……”
苏梨若想起她刚学会做蛋糕的时候,总是把那些半成品带给洛慕晨,然后看他大口地吃下去,同时还不断称赞她。
苏梨若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很让人讨厌的女生!
苏梨若去了北京。因为桃一一说洛慕晨在北京做手术。
一路上苏梨若都在想,如果看见洛慕晨,她一定要扁他一顿。他跑到北京做手术也不告诉她,害得她流了那么多眼泪。
站在安静的病房门口,苏梨若忽然有些怯步了。她忽然想到洛慕晨会不会怪她迟到,居然这么晚才来。犹豫了好久,她才抬起头准备敲门。可是敲门的瞬间,她听到里面的脚步声。于是,她又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一样逃跑了!
洛慕晨站在门口,看到地上那个粉色的水晶发夹。然后,他忧郁了好久的眼神终于欢快起来。
他冲着楼梯的拐角喊:“苏梨若——”
半分钟后,他看到了一个粉色的影子逐渐移动到他面前。
灵动的眉眼,尖尖的小下巴,确是他思念了许久的人。
苏梨若怯怯地想把手里的提拉米苏藏到身后去,但是洛慕晨已经对她伸出了手:“拿来。”
“你不是吃了会变成苦的吗?”苏梨若小声问。
“可是现在已经好了啊。”洛慕晨接过那个包装漂亮的盒子,打开,然后切了好大一块放进嘴里。良久,他对苏梨若说:“很甜哦!”
苏梨若顿时眉飞色舞:“这是我做的第一个提拉米苏哦!”
其实洛慕晨不知道,Tiramisu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苍耳
纯爱之渡
幸福,不见不散
薄荷双生
佳期如梦
何以笙箫默
以上是小说,其中《佳期如梦》有电视剧
接下来介绍电影:
恋空
红线
太阳之歌
渺渺
《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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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好多你熟悉的情节,熟悉的画面。纯净得让人嫉妒的青春岁月,有一种感觉--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叫“章远”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64的男孩--在我们最意气风发青春年华的时候。
这个球场上的男孩,格子衬衫、颀长的身影,优美的侧脸弧线,曾经定格在多少人心中。最常出现的画面,是车厢里立着的一对少年,光影从少年英俊的面孔一掠而过。流动的光影,急驶的列车,仿佛时间般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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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在时代皇宫的包厢。陪着老板去应酬客户,本来这种事情也用不着她去的,自有秘书,那日碰巧有事,便被硬顶了上去。
那包厢里灯红酒绿,烟雾飘飘缈缈的,美酒又美女的,喜欢的人或觉得快乐似神仙吧。对于她,是无所谓的,平日里,偶与朋友,同事消遣,倒也是一去处。但若是成了陪客,只觉是乏味不堪的。找了个借口,到走廊上透了口气。
廊里的光线亦昏暗,墙上嫣红的小探灯,照的那精致的玻璃底砖益发玲珑剔透。一阵香风飘过,她也没有抬头,那人走了几步,却回了头:“子默??赵子默!!”声音娇嫩欲滴,但那语调分明是熟悉的。她猛得抬起头,赫然是于娉婷,当年的学校里的同窗。
快点看《何以笙箫默》!绝对是大学校园和都市的经典之作!两个大学时的恋人分开7年,仍相爱的故事。顾漫最擅长的就是用最平实的语言写最隽永动人的感情了,真的很好很好,你绝对会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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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怎么能忘了《翻译官》呢,很励志很现实,但放心,一定是happy ending的!
恩,以上是最近看的符合你要求的,以前看的已经入不了法眼了,回忆起来貌似席绢的现代文还是可以看看的
嘿嘿,最近在追《暮光之城》,虽然是外国的,可也是大学校园和都市题材哦~吸血鬼还是我的最爱啊。。。正全心全意的等待英文原版的引进中!
就想起来这么多。想起来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