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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人和我抢了
有一个男生晚上要坐公车回家,可是因为他到站牌等的时候太晚了,他也不确定到底还有没有车....又不想走路.因为他家很远很偏僻,所以只好等着有没有末班车....等啊等啊....
他正觉得应该没有车的时候,突然看见远处有一辆公车出现了....他很高兴的去拦车. 一上车他发现这末班很怪,照理说最后一班车人应该不多,因为路线偏远,但是这台车却坐满了...只有一个空位,而且车上静悄悄地没有半个人说话.....
他觉得有点诡异,可是仍然走向那个唯一的空位坐下来,那空位的旁边有个女的坐在那里,等他一坐下,那个女的就悄声对他说:"你不应该坐这班车的," 他觉得很奇怪,那个女人继续说:"这班车,不是给活人坐的......" "你一上车,他们(比一比车上的人)就会抓你去当替死鬼的."
他很害怕,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结果那个女的对他说:"没关系,我可以帮你逃出去."
于是她就拖着他拉开窗户跳了下去,当他们跳的时候,他还听见"车"里的人大喊大叫着" 竟然让他跑了"的声音..... 等他站稳时候,他发现他们站在一个荒凉的山坡,他松了一口气,连忙对那个女的道谢.
那个女的却露出了奇怪的微笑:""现在,没有人跟我抢了......."
2.死也不让你死
死也不让你死在北京有一对高中男女同学,他们很要好,学习也很不错,在学习生活上都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后来男孩子上到南京的一所大学,女孩子在北京的一所大学。他们互相联系并确立的恋爱关系。他们约好等大学毕业后双双回到美丽的家乡工作结婚生子。
但是时间太能改变一个人了,北京的女孩子经受不了诱惑,为了能够留在北京。她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大好多的老板,并决定就这样留在北京,做北京人。男朋友知道后。一路悲伤到北京约女孩谈心。但是女孩很绝情。要和男孩子分手,恩断义绝。男孩子一时气愤冲动。拿起水果刀就割自己的手腕。女孩子不但没有阻拦,甚至都没有叫救护车并且看着男孩流尽了血,在抽搐和绝望中死去。直到死,他都死死的盯着女孩,盼他回去。
不久以后女孩怀孕了,生了一个小男孩。可是还是老实闹得厉害。女孩子没有办法。决定把孩子送给自己的妈妈带着。说来很奇怪,她一做这个决定,孩子就不闹了。
回到家乡的感觉很好,可惜是在夜里,车的终点站离家还有一段距离。她就抱着孩子往家走。突然她看到孩子死死的盯着她在咀嚼什么东西。翻看衣服一看,孩子在啃自己的手,手已经被啃的稀巴烂。女孩吓坏了。一个趔趄就做地上。孩子上来就咬住他的颈动脉,死死的盯着她。那种熟悉的眼神。
孩子啃断她的动脉咿呀的说。死也不让你死在北京!……
3..你相信谁?
有一年登山社去登山,其中有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在一起.
当他们到山下准备攻峰时,天气突然转坏了,但是他们还是要执意的上山去.
于是就留下那个女的看营地,可过了三天都没有看见他7a64e59b9ee7ad94335们回来.
那个女的有点担心了,心想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吧.
等呀等呀,到了第七天,终于大家回来了,可是唯独她的男友没有回来.
大家告诉她,在攻峰的第一天,她的男友就不幸死了!
他们赶在头七回来,心想他可能会回来找她的.
于是大家围成一个圈,把她放在中间,到了快十二点时,突然她的男友出现了还混身是血的一把抓住她就往外跑.他女朋友吓得哇哇大叫,极力挣扎,这时她男友告诉她....
在攻峰的第一天就发生了山难!
全部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
你相信谁?
1 今天,李默的女朋友突然向他提出分手。7a64e58685e5aeb9331
她的语气是那么决绝。看来,一切都不能挽回了。
但李默还是决定要尝试一下。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去往女朋友所在城市的车票。
以前,她每个星期都会坐火车来看他。昨天,她就是坐这趟火车回去的。
李默清清楚楚地记得,是三号车厢。
为了缅怀刚刚失去的爱情,他决定去那里看看。
刚站到三号车厢门前,他就被里面的场景惊呆了。
空荡荡的车厢里,一排排座位整齐地排列着。
蓦地,他在座位巾间发现了自己女朋友的脸。
与此同时,女朋友也看见了他,跑过来一把勾住他的脖子:“亲爱的,你怎么来了?”
李默立刻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紧紧抱住女朋友,深恐自己稍一放手,她就再也回不来了。
十分钟后,李默终于相信这不是梦,才放开了女朋友。
三号车厢里依然空荡荡的。
他站起来,对女月月友说:“我去趟洗手间,一会儿就回来。”
然后,他一个人躲在洗手间里痛哭不已。
泪眼模糊中,他从口袋里拿出车票,往上面看了一眼。车票上写着:“2010年4月6日。”
可今天明明是4月7日!
他知道,自己坐上了一辆开往昨天的列车。
列车的名字叫——安眠药。
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我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的家人很和睦,在我记忆中从未见他们吵过架,甚至连大声说话都从未有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家都喜欢安静,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过对话。现在的他们,往往一个眼神就能让对方知晓自己的想法,这让我很是羡慕,因为我看不懂他们的眼神交流。
我的爸爸,脸很白,带着一丝灰色,皮肤很是光滑,这点让满脸坑洼的妈妈羡慕不已。爸爸有着极其深邃的双眼,你甚至都看不见他的跟球,他会用空洞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你,直到你主动躲闪他的目光。爸爸的牙齿也是雪白的,上下两排都整齐地露在外面,向世界炫耀着自己洁白的牙齿。爸爸的鼻子是最有特色的,是一个倒着的爱心形状。我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疑惑,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鼻子呢?
我的妈妈喜欢坐在一张摇摇椅上,她惟一的爱好就是用双手捧着爸爸。我没有撒谎,她是捧着爸爸的。妈妈很爱爸爸,从不让爸爸离开她的双手,可惜她手上的蛆虫偶尔会钻入爸爸的眼睛中,再从爸爸的鼻子里爬出。这点我比较无奈,和妈妈说了很多次都白费工夫。随着天气转暖,妈妈的脸上开始流脓,肮脏的体液不时滴在爸爸灰白的头顶上,但妈妈总会摆出一副呆呆的无辜表情,以此来推卸责任。
我的爷爷和奶奶一点儿都不配,我是这么觉得的。我的爷爷很瘦很瘦,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像是把衣服挂在落地衣架上似的,他脱掉衣服的话,甚至都能数清楚身体上有多少根骨头,而奶奶却像是患上了肥胖症一般。爷爷的皮肤很黑很皱,奶奶却白皙光洁,但最近奶奶的身体出现了一些不明斑点,渐渐变大。不知为什么,他俩连爱好都是截然相反的。爷爷很讨厌水,这点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他甚至都不肯洗脸,而奶奶则相当喜欢水源。我每次想找她的时候,只要去浴室就行,她除了浴室哪儿都不去。她喜欢把自己泡得白白胖胖的。我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如何爱上对方的,这是我一直纠结的一个问题。
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虽然我的家人在旁人眼中有些怪异,但我真心爱着他们。
2 老城区即将拆迁,原来的住户搬的搬、走的走。人走楼空,昔日热闹的街巷一副残败景象,残垣断壁,杂乱而冷清。黄侃手持照相机,在小巷子里穿来穿去,想拍些图片作为纪念。
拍得正起劲,黄侃忽然觉得肚子一阵剧痛,看见不远处有公共厕所。他忍住肚痛,快步向厕所走去。厕所里空无一人,黄侃找了个干净的卫生间,正要把手里的提包挂在隔板上,忽然发现隔板挂钩上挂着一把钥匙,他取下钥匙,顺手把提包挂在挂钩上。
“谁的钥匙忘这里了?”黄侃看着钥匙,心里打了个问号。这是一把极其普通的铜钥匙,上面有些铜斑,显然很久没有用过了。钥匙上面贴着一块胶布,胶布已经发黄,上面写着“303”,字迹有些模糊,但还是能辨认出来。黄侃确定那是房间的号码。
“丢了钥匙的人一定很着急,肯定会回来寻找”,冲干净厕所,黄侃正要把钥匙挂回原处,忽然想到,“这一带已经没有人住了,怎么还会有人来拿钥匙呢?钥匙上满是铜斑,显然是很久没有用过了”,于是他顺手把钥匙放进口袋里,向外面走去。
天色有些暗了,风刮着黑云,从远处飘来。“糟糕,要下雨了。”黄侃看见不远处有栋红砖砌成的老式楼房,有着长长的走廊,正好可以避雨,急忙向那里跑去,刚跑进楼里,雨点就噼里啪啦的打了下来。黄侃想抽烟,正往外掏烟的时候,那把铜钥匙“啪”的一声掉了出来。看着铜钥匙,黄侃心里一动,暗想:“这楼正好3层高,这钥匙是不是这303房的呢?”他找到楼梯口,噌噌地上了三楼。
303室的木门很破旧,靠门的天窗上沾满了蜘蛛网,显然很久没有人居住了。拿着钥匙朝锁眼里一捅,然后轻轻一拧,锁被打开了。黄侃打开门,一股腥臭扑面而来,他捏着鼻子往里走,房间里都是些老式家具,木床、三抽柜、大衣柜,上面都积满了灰尘和蛛网。房子是老式的套间,客厅里还有一道门,黄侃推门朝里看去,屋内光线不好,朦朦胧胧中似乎堆满了东西,他掏出打火机,点燃一看,吓得大叫起来,转身就往外跑。
白森森的人骨架堆满了半个房间,一群猫一样大小的老鼠站在白骨边正盯着自己。看见黄侃往外跑,老鼠们吱吱吱怪叫着冲向黄侃。黄侃到了厅里,正要冲出房间,忽然看见门上竟然结上了蜘蛛网,密密实实,一只脸盆大小的蜘蛛正吊在蜘蛛网上,蜘蛛毛茸茸的,五色斑斓,嘴上露出针一样的吸管。
前有来敌,后有追兵,黄侃大叫着,挥舞着提包向蜘蛛冲去,希望能够把网冲破,逃出门去。带着巨大的惯性,人和提包撞在蜘蛛网上,蛛丝断了几个,但黄侃却被沾在了网上,蜘蛛把针管插入黄侃身体。黄侃只觉得一阵麻痹,失去了知觉。
蜘蛛在黄侃身上绕来绕去,不一会功夫,黄侃就被包成了蚕蛹模样,房门“砰”的一声,又被关上。
夜深了,303房间里钻出一只大老鼠,嘴里衔着一把铜钥匙,在黑夜里飞快地向公共厕所跑去。老鼠爬上卫生间的侧壁挂钩,把衔着的钥匙挂在壁钩上,迅速溜走。
有时,好奇心真是害死人呀!
3 一次意外,他虽保住了生命,却被诊断为永久失明。作为画家的他无法接受现实,每夜都偷偷哭泣,他知道,五彩斑斓的世界已与他无关,他将永远面对黑暗。
上天眷顾了他,拆开蒙在眼睛上的纱布时,一缕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没有真正失明,只是眼前景象由黑色变成白色,依旧无法看清。
他虽然看不见,但听力却非比寻常。他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那些声音空洞飘渺,像是来自另一个空间。那些声音也让他名声在外,从此他有了另一个名字一一神算!
因为他听到了所有人的生死福祸。
一天夜里,他突然眼睛酸痛,眼前慢慢浮现出如相机底片般的黑白景象,然后他大叫一声,暴毙身亡。
一一他看见了一双眼睛和一尺白绫……
4 聚雅斋主人程光画得一手好画,慕名求画者络绎不绝。这天黄昏后,一位猥琐邋遢的男子闯了进来,他手里抱着一卷白绫。白绫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布面不少地方显露着霉斑。男子爱如珍宝地紧紧搂着白绫,急切地对程光说:“你可是大画家程光?”程光点点头,谦虚地说:“这‘大画家’三字实不敢当。”男子环视室内,赶过去将门窗关严了。程光大骇,不知这陌生男子鬼鬼祟祟有何居心。他不觉后退几步,一把按住桌上的电话机,就要报警。男子赶紧说:“程先生莫慌,我有一画想请先生鉴赏。”男子将怀中白绫展开,露出一幅女子画像,画中女子美极、艳极,穿着五彩霓裳,发髻上插着美丽的鸟羽,一看就非汉族女子。程光也想不起有哪个少数民族是如此着装。 女像工笔细描,与其说是画,倒不如说是摄影。女子笑脸盈盈,双眸含情,就连肌肤上的汗毛也隐约可辨。女像和人体等比例大小,因为形象太过逼真,远远一挂,还以为面前站着的是个真人。程光对这幅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见男子并无歹意,就放心地走过去,手掌在女像上轻轻滑过,感觉就像抚摸着真人,那女子肤若凝脂,纤长苗条的身材也像真人一样让人觉得温暖。当程光的手掌自上而下摩过她的心脏时,她的心脏居然跳了一跳,把程光吓了一跳。
“怎么样?”男子一直注意着程光的神色,“是不是很特别?”程光疑惑地说:“这幅画很邪门,你是在哪得到的?”男子长叹了口气:“我叫李崇明,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就因为这幅画,我弄得倾家荡产,沿街要饭。”他小心地卷好画,就是现在他对它依然没一丝恨意。“慢着,这幅画多少钱,你开个价。”程光这么说已经犯了收藏的大忌,可李崇明却摇了摇头:“我不会卖画的,这一生我都不会让它离开我。”程光感到奇怪了,李崇明找他居然不是为了卖画。李崇明重又将画紧紧地搂在怀里,说:“程先生,我暗中观察了你三个月,知你是诚实守信之人,请你不要将关于这幅画的点滴说出去,还有如果你想能天天看到这幅画,就把我留下来,好吃好喝的招待我。”“没问题。”程光对这幅画和神秘兮兮的李崇明很是好奇。
程光派人打听李崇明,不久就有了消息,他确实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可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李崇明爱好旅游,当年他沿着楼兰古国的遗址探险,在沙漠深处失踪了几个月,回来后就显得有点神经质,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公司的事情也懒得打理,不出一二年就破产了。李崇明住在程光家里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只是对着女像又哭又笑。有时程光想要再看一看画,李崇明像害怕什么似的让他瞄上一眼就把画卷上了,让他心痒难捺。 好奇心越来越盛的程光只得平生第一回做了小人,晚上,他悄悄地在给李崇明的饭菜里下了安眠药,李崇明呼呼大睡起来。然后,程光将李崇明的画拿出来,挂在墙上。白绫展开,上面却什么也没有,程光又在李崇明身上找了找,并没找到另外一幅白绫。这时,月色皎洁的院子里忽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他赶忙奔出屋子,顿时惊呆了。只见一女子正在热烈地跳着异域风情的舞蹈,身上穿着五彩霓裳,头上插着美丽的鸟羽,她转过脸,赫然正是画像上的女子。程光惊叫了一声,眼前的女子就像烟雾一样消失了,他在院子里仔细查找,也没发现她有何藏身之地。
程光稍显失落地回到李崇明的房间,一抬头,那女子又回到了墙上的白绫上。他擦了擦眼睛,证实自己没有看错,忙用凉水泼醒了李崇明。李崇明见程光已然窥破了他的秘密,便如实说来。原来,这画像上的女子是古楼兰国人,因为长得漂亮,被一个法术很厉害的巫师看上了。女子早有恋人,自然不肯嫁给巫师,巫师恼羞成怒,就在新娘大婚这一天,作法将女子的魂魄摄在一幅白绫上。并且巫师还在女像上下了天地间最恶毒的诅咒,让女子永不能转世为人,倘若有谁能破咒救得了女子,女子便会以身相许。李崇明说完懊丧不已,可惜他花了十几年时间,弄得身心俱疲,也不能勘破巫师的魔咒。
程光生气地说:“你就为了一名传说中的女子,把正事都给荒废了,你有没有想过太不值得!”李崇明神往地说:“能和一个古典美女结婚,是任何一个男人的愿望,并且她是古楼兰国人,如果能够因为她而找到失踪的古楼兰国,得到被黄沙掩埋的珠宝,我失去什么都是值得的。”“那好,你去找你的古楼兰国吧,我这儿养不起懒汉了。”说着程光就把李崇明往门外推。李崇明可怜地说:“我现在身无分文,又没个落脚之处,出去不是饿死也要冻死,你就行行好,让我在这里勘破巫师的魔咒,得到古楼兰国的财宝后,我们三七开,不,对半分。”程光冷笑一声:“我可没兴趣要什么财宝,我挣的钱足够养活我自己。”李崇明拿着画悻悻地走了。
三年后,程光渐渐把这事给忘了,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到古旧一条街淘古董,在一个摊前,一卷白绫吸引了他的目光。白绫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布面不少地方显露着霉斑。程光心中一动,恍惚记起了什么,他小心地展开白绫,一个美艳的女像就跃进眼帘。
程光问摊主是怎么得到这幅画的,摊主告诉他,前几天他路过一个墙角,看见一个冻饿而死的老乞丐手中紧紧抓着一卷白绫,就好奇地抽出来瞧了瞧,这一瞧觉得这幅画很特别就带走了。程光掏钱要买这幅画,摊主摆了摆手说:“你就随便给几个钱吧,老乞丐的尸体是我掩埋的,等下收摊的时候我还想买叠纸钱烧给他。” 根据摊主描述的特征,老乞丐正是落魄潦倒的李崇明。按照摊主的指点,程光拿着画找到李崇明的坟,插上香烛。想到李崇明为了一幅画中的女子竟弄得客死异乡,他不禁有些伤感,展开白绫,喃喃地对着画中人说:“姑娘,我不管你是人是妖,但留你在世一日,世人就多一日贪欲。”说罢,他就着烛火点燃白绫,看着画像上的楼兰新娘一点一点被火苗吞噬……
夜色渐渐降临了,程光返原路回去,忽听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唤:“先生留步!”程光惊恐地一回头,就见楼兰新娘盛装向他走来:“你、你!”他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楼兰新娘莞尔一笑:“先生莫慌,多谢先生救命之恩,小女子愿以身相许。”“这、这、这烧了白绫,你竟还能现身?”程光终于将一句话说圄囵了。楼兰新娘轻叹一声:“每个得到我的人都是千方百计地想据为己有,掠夺财宝,只有先生想到世人福祉,消除人间罪恶。是以你方才才有的焚画之举,却误打误撞地将我救了出来,因为巫师的魔咒就是‘若想拥有,必先舍弃’。他看透了世人的劣根性,有几个心中没有贪念,所以我才在画幅中寂寞了千年。”
5 苏小北在一家饭店当厨师,饭店是朋友开的,四层楼高,装修得金碧辉煌。曾几何时,苏小北的梦想就是在这样一家大型餐厅当主厨,攒够了钱,再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而现在,那个梦想正按着计划一步步变为现实。
苏小北住的地方离饭店有一定距离,为了方便上下班,他花五千块钱买了一辆摩托车。这算不上什么好车,但苏小北就是执拗地喜欢它。
每天上班下班,他都会悉心地将其擦拭一番,温柔得如同对待自己的初恋。
星期六,苏小北一如往常地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去上班,清冷的风吹过他的脸颊,顺着领口灌了进去,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空气中的水汽在他浓长的睫毛上结出了一层细密的冰霜,他不得不伸出一只手,揉了揉眼睛,企图用手掌的温度将冰霜融化。
突然,一个佝偻的身影从车前晃过。苏小北来不及反应,车头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失去了控制,砰——
摩托车不知撞上了什么东西,苏小北的身体腾空飞起,然后便失去了知觉。就在即将昏迷的前几秒,他的目光下意识地搜索着那个佝偻的背影,只可惜,空荡荡的大街上,根本没有一个人。
苏小北是在两个星期后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看到哥哥苏小伟悲喜交加地坐在他身边。
原来,就在苏小北出事的当天,他工作的酒楼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200公斤的煤气罐意外爆炸,四层楼全部炸毁,现场无一人生还。
6 停留在这个小镇上已经一周了。既然停下来,我就会住上半年,这是我这几年养成的习惯。这小镇什么都很好,但是几天转下来,我发现这里有一个对我来说很要命的缺陷:所有的书店都没有卖我最喜欢的鬼故事杂志或书籍。
这让我很苦恼,因为我早已养成了用鬼故事杂志或书籍来驱赶寂寞的习惯。买不到它们,我会很难过。
于是我尝试和每家书店的老板说,希望他们帮我代订。但奇怪的是,他们没有一个同意的,而且拒绝的时候,都表情怪异,像看傻子一样地看着我。
更为甚的是,因为我的询问,我竟成了小镇的名人,所有人都知道有个买鬼故事的“精神病”,以至于我走到大街上,都会有人偷偷对我指指点点,让我郁闷而不得其解。鬼故事,似乎是小镇上所有人心里的禁忌。
我决定交一个朋友,和一个书店老板成为至交,让他信任我,我才能得到问题的答案。现在有间书店的老板名叫杜陶,已经成为我非常好的朋友。
这天我和他一起喝酒,酒至半酣,我提出了我的问题。杜陶听了并没有很吃惊,他的表情显得很郁闷很无奈。他说的话倒是反过来让我大吃一惊:“只有人才喜欢鬼故事,对吧?”
“这不是废话吗,这还用你说!”“鬼故事是用来吓人的,对吧?”“还是废话,我就是寻求心理刺激的。”“可是你知道吗?人也可以来吓鬼的?”
“你到底什么意思?”我心中一惊。
“你不该买鬼故事,你该买人故事。”
“我勒个去,你玩脑筋急转弯啊!”说到这里,我把饭桌一掀,恼怒起来。
“你他妈才会这么无聊呢!看鬼故事自己买份报纸不就成啦!”那人也恼怒起来!
这时,我似乎意识到什么,去瞄自己的身后,那里空空如也,没有了影子……
7 我怀着期盼的心情步入熟悉的学校,穿过那飘着熟悉的桂花香的绿荫来到宿舍。
一个多月的寒假真的很漫长。
掏出钥匙开门,灰尘呛着了鼻子。
我放下行李走进盥洗室,却发现我原本放沐浴露、洗发水的地方空空如也。
我焦急地翻看,始终找不到那些东西。
我不禁叹息了一声。
当我走到某间房时,一股熟悉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
我发现那门是虚掩着的,一个人在地上痛苦地爬行,可能是听到我的脚步声,那个人抬头向我呼救。
我闻到那气味,不禁退后。
那个人张开嘴巴,发出呜呜的声音,然后眼晴瞪大,最后一口气来不及咽下,便断绝了气息。那尸体的皮肤散发恶臭,红黑的液体从毛孔渗透出来:那张原本洁净的脸,布满坑坑洼洼,白色的蛆虫蠕动着:那乌黑的秀发,已经如同稻草,轻轻一碰,便掉落一大撮。
我叹息一声:“你不该拿走我的尸油,更不该去使用它们。”
不一会儿,我的沐浴露和洗发水的瓶子都满了。
这就是代价。
看来我要回到坟墓里补眠了。
8
王小王死在鬼节那天,哥们儿赵小赵有些害怕,之前王小王总跟他说最近比较邪门儿,不知道是不是被鬼缠上了,死在这一天,不知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说法?
赵小赵之所以害怕,是因为自己的家乡有个传说:要是有人告诉你喜事,你是分享不到他的喜气儿的;但如果一旦有人把不好的事情告诉你,说不定那些不好的事儿也会降临到你的头上。
所以这两天赵小赵很是紧张,连掉几根头发都会怀疑是不是被鬼剃头了。
这天,赵小赵接到一个电话,几年没见的老同学李大力来出差,得知赵小赵孑然一身,想在他家借宿几天。
赵小赵正巴不得找个人陪呢,而且记忆中的李大力块大膘肥,满脸横肉,应该是个阳气很重的厉害角色,有他陪自己,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肯定不敢沾自己的身。
在火车站接到李大力时,赵小赵一下子泄气了:几年没见,李大力竟变得弱不禁风、病病歪歪的,还一脸的胡子拉碴,哪里还有当年的气派?
看到赵小赵惊诧的样子,李大力忙解释说是工作累的,提着简单的行李跟赵小赵回了家。
晚上,二人免不了推杯换盏一番,都有点儿晕乎乎的,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赵小赵虽然上下眼皮直打架,但一直努力保持着清醒,说真的,他不太确定眼前呼呼大睡的李大力和当年的李大力到底是不是同一个李大力。
墙上的挂钟敲了12下,头痛欲裂的赵小赵起来找水喝,居高临下地瞅了瞅李大力,这一瞅不要紧,他发现李大力的脸竟然变成了王小王的,还双眼直勾勾地望着赵小赵,嘿嘿笑着说:“哥们儿,我是王小王啊。我妈非把我的骨灰送回老家,可是哥们儿我想你啊。还好你这个同学是我老乡,我借着他的身子回来看看你。哟,你的裤子怎么湿啦?”
9
我走路一向低头从不看天空。可惜火车站旁边有个浅水洼倒映着一片天。我不经意一瞥,看到水里倒映深邃的天空中那颗太阳居然生出一只尖角,好邪恶的感觉!我马上眯眼看天上,太阳依然是安分的圆形,没一点棱角。
它在装假!
我一脚踩碎了水中的太阳……无数个邪恶的碎片在诡异地笑……
我不理它,继续向车站候车厅走去。
来送我的女朋友徐颢菲说:“你踩水干嘛呢?还小孩子脾气呀!”
我也没理她,继续向车站候车厅走去。
上车了,我说:“再见,徐颢菲!我很快回来!”
车缓缓开动的同时,一个头发散发着很浓郁啫喱水味道的女孩走过来,坐在了我对面的靠窗位置。火车开始匀速行驶,她开始试图开车窗却打不开,我起身帮她拉开了一点。凉风吹进一点后空气舒服多了。我斜睨到她在看着我微笑,她头发挽得很有型。
我突然有个奇怪的念头:我帮她打开了窗户,她说谢谢你,然后纵身跳出去香销玉殒……
呵呵……真是胡思乱想。
“谢谢你!”她果然这么说,不过她没跳车。
我摘下耳机看向她说:“不用谢!”看着她,我突然睁大了眼睛——她很像我以前的女朋友张好寒!怔怔凝视着她,我突然有些感伤,因为张好寒就是乘火车时失足掉进了铁轨中……
“你怎么了?”她还是微微笑着看我。我马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紧尴尬地笑道:“啊!没事……啊……对不起我一闻香水昧就会头晕……”
她说:“我最怕头发乱,这是啫喱水的味儿。开窗户没事了吧?”
“嗯,不晕了!”火车上挺无聊。我们俩开始聊天……
过了高邑车站,火车高速行驶,马上就到石家庄了。天空突然间变暗了!像阴天一样黑,窗外的景物都是模糊的黑影。天气预报没有阴天下雨呀!是日全食?奇怪的是车厢里依然安稳,没一个人惊慌失声为此惊诧。
难道……莫非只有我自己感觉天突然变黑?
对面的女孩平静地坐着看惊慌失措的我,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我害怕了。我弱弱地问对面的她:“天怎么黑了?”她平静地说:“是啊,天怎么黑了。”说着她把头探出高速行驶的列车窗外查看……我忙说:“快坐回来别那样多危险呀!”她依然探在车窗外,肩膀都探出去了,她说:“没事!”
“别这样了,你不是最怕头发乱吗?快坐回来,你那样在窗外头发都吹乱了!”我甚至就要站起来拉她了。
“是吗?那你看看我头发乱了没有?”她边说边把肩膀缩回车内……
我眼睛瞬间迸得滚圆,心脏似乎一下子冲破胸腔爆到体外——她的头居然没有了!
“我头发乱了吗?”她没有头的躯体问我。天空恢复了晴朗,邪恶的太阳依然在天上炙烤大地。车厢里其他人好像都看不到没有头颅的她,也看不到惊诧恐慌面如纸色的我。我明白了。
我被孤立了!
恐惧湮没了我的三魂七魄之后,我渐渐恢复了平静。我看着她,怔怔地说:“你没有头,所以你头发没有乱。”
“可是你头发乱了呀。”她没有头颅我却感觉到她在笑,“我来帮你整理一下。”
她那没有头颅的身体把手伸向了我的头……
我的头颅飘然离开连接了26年的躯体。没有任何知觉。
她没有头颅的身体抱着我没有身体的头颅,我的头颅看着对面座位上没有头颅的我的身体……
第二天。当地报纸上有这样一则新闻:
昨日,一名男子在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上贸然把头探出车窗,被铁路沿线护栏把头颅刮掉,头颅去向不明,据铁路工作人员分析可能是被高速列车碾碎……
新闻上并没有提到那个坐在我对面长得像张好寒的女孩。而且还有,我的头颅并没有被火车碾碎。
过了很长时间之后,我的女朋友徐颢菲找了一个新的男朋友。
有一天徐颞菲坐火车去石家庄。车上人很少,她对面坐着一位长得很像我的男孩。车里很闷,男孩把车窗拉开了一点……
10
清有一双特别的眼睛。
她从小就察觉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的肩膀上站着一只黑色的乌鸦。
那时她一直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直到她看到肩膀上站着乌鸦的姑妈、堂兄、舅舅相继死去,她才意识到:那是死神的印记。
她有一点点的自豪,孪生姐姐珀却没有这方面的潜质。
十岁那年,清看到要去海南出差的妈妈肩上站着一只黑乌鸦,她哭闹着抱着妈妈的腿不让她走。
最后是爸爸和姐姐把妈妈送去火车站的。
妈妈安然无恙地回来了。
这是清没有想到的。
也许是吉人天相吧。清很高兴,原来事情也可以有转机。
十六岁那年,清和珀爱上了同一个男孩。
确切地说,是喜欢。
两姊妹都知道对方的心意,但都没有说破。
甚至还约好一起逛街血拼。
清知道,珀趁自己上厕所时候买的那瓶KENZO的香水是送给他的;珀也知道,清借口去上厕所悄悄买下了那件新款NIKE的男装T恤。
姐妹俩挽着手,心照不宣。
过斑马线的时候,清蹲下去系鞋带,珀站在她前面。就在她站起来的一瞬间,赫然看到姐姐肩膀上不知何时站着一只黑色的乌鸦。
乌鸦黑亮的眼珠矍铄着狡黠的光。
“清,绿灯亮了,快走吧!”
清叫了一声:“姐……”
珀一脸茫然地回头:“怎么了?”
“没事。”清想了想,她暗自拉开了自己和珀的距离。
没想到姐姐快步走了回来,往她肩膀上一按:“清,我没想到你会选他而不选姐姐。”
清一愣,停在了马路中央。她扭头一看自己的肩膀,竟然站着那只黑乌鸦,而姐姐的肩头空无一物!
珀的微笑带着一丝痛苦,快步走到街的另一头。
清从未感觉到如此惊恐,她飞快地跑过斑马线,总算舒了一口气。
珀站得离她远远的,眼神冷冷的。
“珀,你……”
“你以为自己能看到乌鸦很了不起是吗?但我能随心所欲地转移它。”珀的声音冷傲且不屑。
清还想辩解什么,路边写字楼上的一整块玻璃飘落下来以不经意的方式,轻轻地削掉了她的脑袋。
乌鸦,飞走了。
马世彬是个生意人,不但每年除外跑买卖,而且还在外省开起了店铺。由于他的头脑精明,这几年来可真混的不错,在方圆几十里的村子里也算是大户了。
家里有房有地,有老婆有闺女,日子过的满红火的。他家那坐北朝南的四合大院,就在村东头那片黑松林的边上。白墙红瓦,朱漆的大门,加上悠悠的炊烟,远远一望,还真有点象在画中呢!
但是也有一个重要的缺点,就是离村子稍远了一点,世彬经常在外跑生意,只有老婆孩子在家,一到了那刮风下雨的时候,听到那渗人的松涛声,老婆就会抱怨他男人不在家,抱怨祖上为啥偏把房子盖在这么个鬼地方。
这一年,世彬又去跑生意,一走快一年没回来。就在这段时间里,家里出了事。说来也怪,老婆与孩子相继病死了。因主人不在,由村长出面,做了两口棺材,停在了院子里,院门一锁,贴上封条,只等马世彬回来下葬。
这事,一放下,就过了好些日子。由于离村较远,家里又没有人,人们也不来这里,偶有些放羊的,砍柴的经过,也是绕着走。
没过多久,附近的几个村子经常发生些怪事。不是这家丢了猪,就是那家少了鸡。过去,这里闹过黄鼠狼,丢鸡丢鸭的事也不是没有过,可是象猪羊甚至牛马那样的大牲口,那黄鼠狼怎么能拖的动呢。要说是人干的吧,这地方偏远荒凉,民风淳朴,算的上是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方,没听说谁会这么缺少调教。但牲口是丢了,总不会凭空消失了吧!
人们你看我,我看你的议论了些日子,都不约而同地感觉到点啥。看看远处那马家的大红门,依然锁着,封条还好好地贴着。e69da5e6ba90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62有那胆大的,白天里爬上院墙往里看,只见那两具棺材也还好好地在院子里放着,只是院子里长满了荒草……,从这迹象看,也不象是有啥邪……
再说那马世彬,自从这次出门,一晃快一年了,带去的货也差不多卖光了,白花花的大样,让他赚了可不少。每回看到这些钱,都让他从心里往外高兴。这天,他吃过晚饭,就觉得困倦,早早地上炕睡觉了。迷迷糊糊地就觉得自己飘飘忽忽地回到了家,一进门,只见老婆孩子正在吃着什么,吃的一人一嘴的鲜血,看他进来就冲他傻笑。猛地,老婆对闺女说:“闺女啊,你爹回来了,快把给你爹留的那条腿拿出来,给你爹尝尝!”她这么一说,把马世彬吓了一跳,只见闺女真的从身后摸出一条血丝呼啦的肉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大腿,傻笑着递了过来,顺着她的嘴角还在往下滴着血,看着女儿如此诡异恐怖的表情,马世彬终于一声大叫,从噩梦中惊醒。醒来发觉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定神一想,这只是一个梦,但是再也无法睡着了,闺女那咧着沾满鲜血的嘴冲自己傻笑的表情总在眼前浮现,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个梦决非什么好兆头,家里准是出了啥事了。他开始后悔自己这些年净忙着做生意,撇下一个妇道人家和个女娃子在家,真要出点什么事,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收拾行李,把生意交给店里的伙计暂时打理,自己赶着头骡子,心急火燎地踏上了归途。
一路上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这天二更时分,他终于进了村,远远地还看到他家的院子,黑黢黢地没有灯火。深更半夜的,想是她们娘俩都睡了。这时候天开始下起了小雨,土路上粘粘的,他一拐一跌地在雨里走着……。路过村口时,他看见整个村子都睡在黑夜之中,只有那熟悉的小酒馆还亮着灯,他知道,这个酒馆经常是通宵营业,他那些赌鬼朋友们此时一定还在里面闹嚷,往日,这些人里面也少不了他的吆喝声。雨下的有点大了,马世彬心念一动,不如先进去喝杯烧酒暖暖身子,先会会老哥们也好。然而,前面就是自己的家了,一想到老婆的热被窝和闺女叫爹的声音……一念之差,使他再次加快已然放慢的脚步,用力拉着骡子向家走去……
啊,终于到家了,他扣响了门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