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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子避席
“曾子避席”出自《孝经》,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曾子是孔子的弟子,有一次他在孔子身边侍坐,孔子就问他:“以前的圣贤之王有至高无上的德行,精要奥妙的理论,用来教导天下之人,人们就能和睦相处, 君王和臣下之间也没有不满,你知道它们是什么吗?”
曾子听了,明白老师孔子是要指点他最深刻的道理, 于是立刻从坐着的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不够聪明,哪里能知道,还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63请老师把这些道理教给我。”
在这里,“避席”是一种非常礼貌的行为,当曾子听到老师要向他传授时,他站起身来,走到席子外向老师请教,是为了表示他对老师的尊重。曾子懂礼貌的故事被后人传诵,很多人都向他学习。
2、程门立雪
杨时(1053-1135)是北宋时一位很有才华的才子,南剑州将乐人(今属福建)。中了进士后,他放弃做官,继续求学。
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兄弟俩是当时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哲学家、教育学,洛阳人,同是北宋理学的奠基人。他们的学说为后来的南宋朱熹所继承,世称程朱学派。
杨时仰慕二程的学识,投奔洛阳程颢门下,拜师求学,4 年后程颢去世,又继续拜程颐为师。这时他年已40,仍尊师如故,刻苦学习。一天,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杨时碰到疑难问题,便冒着凛冽的寒风,约同学游酢(1053-1123 年)一同前往老师家求教。
当他来到老师家,见老师正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他不忍打搅,怕影响老师休息,就静静地侍立门外等候。当老师一觉醒来时他们的脚下已积雪一尺深了,身上飘满了雪。老师忙把杨时等两人请进屋去,为他们讲学。
后来,“程门立雪”成为了广为流传的尊师典范。
3、千里送鹅毛
“千里送鹅毛”的故事发生在唐朝。当时,云南一少数民族的首领为表示对唐王朝的拥戴,派特使缅伯高向太宗贡献天鹅。
路过沔阳河时,好心的缅伯高把天鹅从笼子里放出来,想给它洗个澡。不料,天鹅展翅飞向高空。缅伯高忙伸手去捉,只扯得几根鹅毛。缅伯高急得顿足捶胸,号啕大哭。随从们劝他说:“已经飞走了,哭也没有用,还是想想补救的方法吧。”缅伯高一想,也只能如此了。
到了长安,缅伯高拜见唐太宗,并献上礼物。唐太宗见是一个精致的绸缎小包,便令人打开,一看是几根鹅毛和一首小诗。诗曰:“天鹅贡唐朝,山高路途遥。沔阳河失宝,倒地哭号啕。上复圣天子,可饶缅伯高。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唐太宗莫名其妙,缅伯高随即讲出事情原委。唐太宗连声说:“难能可贵! 难能可贵!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这个故事体现着送礼之人诚信的可贵美德。今天,人们用“千里送鹅毛”比喻送出的礼物单薄,但情意却异常浓厚。
4、孔子尊师
公元前521 年春,孔子得知他的学生宫敬叔奉鲁国国君之命,要前往周朝京都洛阳去朝拜天子,觉得这 是个向周朝守藏史老子请教“礼制”学识的好机会,于是征得鲁昭公的同意后,与宫敬叔同行。
到达京都的第二天,孔子便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正在书写《道德经》的老子听说誉满天下的孔丘前来求教,赶忙放下手中刀笔,整顿衣冠出迎。孔子见大门里出来一位年逾古稀、精神矍铄的老人,料想便是老子,急趋向前,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
进入大厅后,孔子再拜后才坐下来。老子问孔子为何事而来, 孔子离座回答:“我学识浅薄,对古代的‘礼制’一无所知,特地向老师请教。”老子见孔子这样诚恳,便详细地抒发了自己的见解。
回到鲁国后,孔子的学生们请求他讲解老子的学识。孔子说:“老子博古通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确实是我的好老师。”
同时还打比方赞扬老子,他说:“鸟儿,我知道它能飞;鱼儿,我知道它能游;野兽,我知道它能跑。善跑的野兽我可以结网来逮住它,会游的鱼儿我可以用丝条缚在鱼钩来钓到它,高飞的鸟儿我可以用良箭把它射下来。至于龙,我却不能够知道它是如何乘风云而上天的。老子,其犹龙邪! ”
5、孔融让梨
孔融(153—208 年),鲁国人(今山东曲阜),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 他的文学创作深受魏文帝曹丕的推崇。据史书记载,孔融幼时不但非常聪明,而且还是一个注重兄弟之礼、互助友爱的典型。
孔融四岁的时候,常常和哥哥一块吃梨。每次,孔融总是拿一个最小的梨子。有一次,爸爸看见了,问道:“你为什么总是拿小的而不拿大的呢?”孔融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大的还是让给哥哥吃吧! ”
孔融小小年纪就懂得兄弟姐妹相互礼让、 相互帮助、 团结友爱的道理,使全家人都感到惊喜。从此,孔融让梨的故事也就流传千载,成为团结友爱的典范。
一、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二、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7a64e4b893e5b19e337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三、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四、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五、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想到了竹林七贤,至真至性之人,读来感觉非常有趣。
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 列传十九 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7a64e4b893e5b19e366,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