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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
我的同学叫高志知恒,他中等个儿,白白的脸蛋上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特别引人注意的是他一笑起来就有两个小酒窝,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高志恒一向做事很细心认真,他是我们班的班长,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是老师的好帮手。他又非常喜欢读书,最喜欢看科普书、文学书、故事道书。只要到他家去,就能看见他的书桌上堆满了书,像小山似的。
他常常读书读得入了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记得有一次,我来到他家里,看见他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看一本《安徒生童话》。我悄悄地走到他身边,他竟然丝毫没有发觉。我静静地坐边上没去打扰他。只见他正在看《卖火柴的小女孩》,当他看到小女孩又冷回又饿,冻死在街头的时候,忍不住哭了,珍珠般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在书上。这时,我凑过去问:“高志恒,你怎么了?”他才发觉我,不好意思地擦擦眼角,说:“你什么时候来的呀?”“你这个小书迷,我早就已经来了,看你看得那么答投入,就没叫你。”我说。你看,他是不是一个小书迷?
高志恒就是一个酷爱看书的男孩子,我敬佩他!
我的新同学
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7a64e4b893e5b19e337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
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
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
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来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源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百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度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问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答它实在太可爱了。
我的同学
从我记事知起,我有很多的同学,有托儿所的,有幼儿园的……,有些同学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模糊不清了,有些同学已经疏远了,但在我读小学的六年中,我和他一直是好朋友.
他圆圆的脸,小小的鼻子,大眼睛闪烁着充满道智慧的火花,知道他是谁了吗 对了,刘金禄.
刘金禄是个十分热心的小男孩.有一次,我们小组在做值日生, 刘金禄是负责扫地和擦黑板的,当他完成任务后,看见我还在劳动,就小声对我说:"廖家逯,我来帮你擦饮水机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 他就一把夺专过抹布,在水中绞了一下,就麻利地擦了起来.他擦得可仔细啦,饮水机的上上下下,角角落落,没有一处被遗忘,有些小缝隙很难属清除,他用手指包着抹布伸进窄小的缝隙用力地抠,功夫不负有心人,原来灰头灰脸的饮水机变得像洗过脸一样亮堂堂的,我看着这一切心里很是感动.
我爱我的同学―――刘金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