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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7a64e59b9ee7ad94332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落叶,我的最爱
我喜欢樱花的如霞如雾,我喜欢百合的高雅精致。但在这姹紫嫣红之中,我最爱的莫过于落叶了。
叶,只是花的陪衬。很多人都这么说,叶生来就只为衬托花的靓丽容颜。是的。但是,我更认为叶是一位忠诚的护花使者。
叶,随着秋的来临,日益露出消瘦、暗黄、憔悴的容颜,但他仍然整日陪伴在花的左右,不肯离去。冬日的寒风将他从花的腰肢上吹落,他融入了泥土,但仍不忘用自己残破的身躯为花提供仅剩的一点养分,只为花能够生存下去。但与此同时,他也留下了生命的印痕。坚毅地保护花的落叶,颇有几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情思。
一个仍旧寒冷的春天,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一株落满尘埃的野草。我却发现这株植物的几片叶子中间有一根枝杈,枝杈上有一个很小的花苞,被这几片叶子小心地簇拥着,我实在不忍让这些可爱的生命在这严寒之中消逝,便抱回家养了它。
不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缕和煦的春风打在窗棂上,便唤醒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粲然地笑着,全然没有顾忌,身旁的绿叶也望着她痴痴地笑着。然而,寒冷的冬天终究还是来了,绿叶纷纷凋零,却将自己的养分供给了花朵。不仅是为了花朵的存活,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曾经是活着的,为了留下生命的痕迹。
“落红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33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就是落叶的精神。
我最爱的不仅是落叶的精神,更是它用于为自己的生命做印证。
落叶敢于为自己的生命作印证,尽管是那么卑微的生命。那么,人呢?人是否也有这样的勇气。我不知。我只知,我最爱的植物,只有落叶而已。
恍惚间,有一片落叶飘然而落,融入泥土,溘然长逝……两行泪擦过脸颊,口中仍然轻吟:“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给你三篇
家是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636f7079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36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小猫我的最爱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我公公家的小猫可爱极了,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小猫的鼻子是三角形的,像感冒一般,鼻子一天到晚都是湿湿的,它的嘴边长着八根胡须,你可别小看这8根胡子,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气,它的胡子非常硬,像钢针一样,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猫的至爱当然是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一天,公公家的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今年7月份,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从别人家里领养回来的。
小猫咪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衣,它有一双灵敏的耳朵,还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它脚下有厚厚的肉垫子,走路静悄悄的,老鼠见了都怕它。
记得,小猫咪刚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它可高兴啦!这里瞧瞧,那里碰碰,可能是因为换了个新家吧!它对我们家的东西好奇极了!刚开始,我不敢摸它,后来我就不怕它了。小猫咪就知道睡觉。到了晚上,我们要吃晚饭了,它就机灵地跑过来,我把没吃过的鱼头给了小猫吃。妈妈就臭骂了我一顿!
妈妈说:“小猫很脏,又会传染病毒。”妈妈不想养这可爱的小猫。我听了,很难过。
一天,妈妈打电话问小姨要不要领养这只小猫。小姨说:“我已经有一只小猫了,我还想送给别人呢!”
这只小猫三个月大,我非常喜欢它。小猫走了之后,我一直在哭!妈妈把小猫送给了一家小店的老板。妈妈没有告诉我那一家小店在哪儿,我想她不告诉我的原因是不想让我把那只小猫拿回来。我以后还要养一只小猫,不能送给人家!
书,我的最爱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 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