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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图片展后的感想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36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篇一: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65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篇二: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从胡锦涛爷爷提出 “ 八荣八耻 ” 以后 ,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扬子晚报 ” ,突然一则 “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 白马公园 ”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 , 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篇三: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高尚行为。 助人为乐,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和利益基础上的。在闻名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途中,有许多战士把仅有的粮食、药品,甚至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战友,而把饥饿、苦难和死亡的威胁留给了自己。这就是因为红军战士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 是的,古代有英雄的劫富济贫,当代有雷锋精神的出现。再看一看我们现在。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的时代。在座的不少同学是独生子女。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虽然有着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等优点。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缺点,如自私、以个人为中心等等。要改正e69da5e6ba90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62一个群体的缺点是不容易的事。而提倡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却可以很好地加强当代独生子女自立、合作精神,弥补自私这一缺点。 我们从各个乡镇来,走到同一个学校来,走到同一个班来。我们都有共同的理想。而你助人为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走进教室,随手关门,将呼呼的寒风挡在门外。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这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都是助人为乐的表现。 亲爱的同学,当你身陷困难时,你是否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你肯定会的。同样,当别人身陷困难时,我们也要助人一臂之力。 庆幸的事,现在我们的身边已悄悄地涌起助人为乐的热潮。扶弱助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甚至有许多同学也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这些都让我们惊喜地发现,雷锋精神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我们周围蓬勃地发扬光大起来。 生活本身是酸甜苦辣的。但做人的情操和理念却是自己可以牢牢把握的。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再犹豫,伸出你的友爱之手,助人并且以之为乐,世界将因你而更加美丽!
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39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